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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天成:“脱裤子”的还乡故事——《白狗秋千架》一读

http://www.newdu.com 2017-10-14 《同代人》 赵天成 参加讨论


    读过《狂人日记》的人,一定会对赵家的狗多看我的那两眼念念不忘。然而鲁迅笔下最令人心惊肉跳的狗,应属《伤逝》中花白枯瘦的叭儿狗阿随。正如这个为涓生不喜的“狗名”所暗示,阿随不是可以随意丢弃的摆设玩物,而俨然成为子君的“鬼”,在子君命运的每个节点中如影随形:买来阿随,生活开始;放掉阿随,子君离开;子君去世,阿随回来。涓生终于难堪“鬼”的纠缠,“大半就为着这阿随”搬出了吉兆胡同。自鲁迅始,中国现代文学传统里独开一门“狗”的谱系学。狗忽而凭借与人的亲近关系,成为主人命运的投影;忽而凭借难以言说的灵性,成为传递命运的信使。《边城》、《邢老汉和狗的故事》、《远村》等不同时期的作品,均是狗影幢幢。“狗叙事”对于莫言更是意义非凡,《红高粱家族》特辟《狗道》一章,以煌煌狗势表征高密东北乡的生命元气。《白狗秋千架》里的“白狗”更一举登堂入室,摇身跃入小说标题,其将在故事中担当的角色重量,于此已见端倪。《白狗秋千架》设置了与《伤逝》相同的“狗·男·女”的角色模式,白狗依然无比灵性,也是女主人暖唯一可以“说说话”的伙伴。故事开端即是记忆力超凡的老白狗,用“浑浊的狗眼”传递给我“遥远荒凉的暗示”。而一头一尾在桥头的两次相遇,都是白狗把“我”带到暖的面前。然而莫言于此并不满足,更进一步运用了身体(穿着)的叙事,将白狗作为“我”的身份的隐喻。请看小说开篇对“白狗”概念的描述:
    高密东北乡原产白色温驯的大狗,绵延数代之后,很难再见一匹纯种。现在,那儿家家养的多是一些杂狗,偶有一只白色的,也总是在身体的某一部位生出杂毛,显出混血的痕迹来。但只要这杂毛的面积在整个狗体的面积中占得比例不大,又不是在特别显眼的部位,大家也就习惯以“白狗”称之,并不去循名求实,过分地挑毛病。
    这只白狗“全身皆白、只黑了两只前爪”,众人在“我”的父亲抱回它时的同声称羡可知其瑕不掩瑜。然而莫言随后又反复说起白狗的黑爪子,不断提醒读者这是一只血统不纯的“白狗”。
    与白狗的黑爪子暗中对位的是“我”腿上的牛仔裤。“我”因牛仔裤而麻烦不断: 村里的人不断投以鄙夷目光,“我”只好撒谎说这裤子三块六一条(实际二十五块);因担心王家丘子的村民见怪而不敢问路;哑巴瞅见牛仔裤目光凶恶、表情疯狂,还冲我做出下流手势,直到暖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才消除误会。两个村的村民都因这条不合“成规”的牛仔裤而把我排除在他们的“身份”之外。而对“我”而言,看似只是外在穿着上的白璧微“瑕”,却意味着已是城市知识分子的“我”,虽然可以在身体上还乡,并通过召唤与村民共享的“我”的真实的过去,重新获得这一集体的接纳。但“我”作为高密东北乡原产的“人”的身份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纯度。“我”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已经因为“大学讲师”的职称而变得“高级化”了。
    《白狗秋千架》里有两次知识人与农民——“高级”与“低级”的价值观的直接战斗。第一次是“我”与八叔精神层面的较量:我准备践诺去看暖,八叔反说我是念书念疯了。这场较量以“我”的胜利而告终,八叔“悻悻地忙自己的事去了,不来管我”,而他“不要低了自己的身分”的提醒反倒加深了我对自己“身份”的自恋——知识分子的境界毕竟还是要高一点。
    第二次战斗的双方就是“我”与暖。当年“我”离开农村,也离开瞎了一只眼的暖。我用心读书工作,让城市的“知识”(精神文明)和“牛仔裤”和(物质文明)把自己武装起来。“我”上学后给暖写信,用记挂和歉疚将自己置于道义上的安全,实则不断寻找为自己的良心开脱的理由。从哑巴家出来,“我”又开始了软弱的自我宽慰,“他虽然哑,但仍不失为一条有性格的男子汉,暖姑嫁给他,想必也不会有太多的苦头吃”。但暖巧设圈套,让白狗引“我”入瓮。在这高粱壁立的禁闭空间内,知识者的一套话语完全失效,“我”的虚伪与孱弱在此处无所遁形,只剩下“浑身发紧发冷,牙齿打战,下颚僵硬,嘴巴笨拙”的身体反应。面对笼中之鸟,暖并未单刀直入,而是铺垫迂回,“你说实话,要是我当时提出要嫁给你,你会要我吗?”“我”毫不迟疑,“一定会要的,一定会。”很难判断这个承诺里面有多少真心,因为这是对不可追回的过去的承诺,是虚拟语气的承诺,对于当下没有任何实际效用,因而“我”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这虚拟的许诺确实会让暖感动,但也不过是种虚无,于是故事的高潮即将到来。值得注意的是,此时高粱地里的“我”依然穿着牛仔裤,虽然在哑巴家已决心回家换掉,但此时“我”已再无机会延宕,还想回村去找八叔换上肥腰裤子?没戏了。暖只给了“我”两条路,“我要个会说话的孩子……你答应了就是救了我了,你不答应就是害死了我了”,知道你学成归来精神“高级”,嘴下有千条妙计万般说辞,但“都不要对我说”。曾经的恋人回归野地的致命一击,可否最终将“我”的牛仔裤脱下?“我”的人回来了,但是“我”的精神是否已流离失所?无论结果如何,在这次肉体层面的搏斗中,“高级”的“我”已是溃不成军。小说在此戛然而止,莫言没有给出答案,却反而让逼问的力量良久不绝,绕梁三日。
    《白狗秋千架》为我们展现了社会转型期的“个体”的生存状态。它所关注的核心是,在农村改革已基本完成、社会结构性调整正在进行的时刻,“个体”的情感样式与日常生活如何随时代的变动而更易。农村的生活习惯开始在城市的压力下失去往昔的纯朴型范,乡土精神面临失落,曾经作为农村精神支撑的血统(“种”)逐渐失纯,却还去古未远,多少可以辨认。就如同黑了两爪的白狗,穿了牛仔裤的农村娃,底色依然清晰。莫言想要捕捉的就是这个进行时的“变”的瞬间。由此我们也可通向莫言在随后的《红高粱》等小说中不断书写的“种”的退化的故事,“纯种的红高粱”地里“土匪—英雄”祖辈雄强的英魂,只能让我们这些“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莫言在《白狗秋千架》里对“我”发问,当你走入城市,穿上文明的新衣,是否还有野性的自然精神,去面对一份牵动心底的人事?
    “还乡”的故事有很多种讲法。“到乡翻似烂柯人”是一种,“树犹如此,人何以堪”是一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是一种,但如苏秦、项羽、花木兰般的“衣锦还乡”,无疑已凝固为民族心理的“集体无意识”。但《白狗秋千架》恰恰是对“衣锦还乡”的逻辑的颠倒,它讲述的是一个“脱裤还乡”的故事。这篇小说对莫言的意义在于,“脱裤子”的姿态让莫言找到了最适合发挥才华的自我身份与位置。《白狗秋千架》是莫言最早明确写到“高密东北乡”的作品之一,也是莫言此后写作生涯的精神原点。莫言从此重新赤裸,无拘无束,异常敏锐的感官表现力尽情释放,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得以腾飞。他在古/今、内/外、实事/幻想、方志野史/官方叙事中自由出入,既能将正在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共和国故事放回更大的历史中检验,也可重新把历史的野蛮精气导入血脉,重铸现代人孱弱的品格。这就是为什么二十多年后贵为诺贝尔奖获得者的莫言,仍对拍摄《红高粱》时与张艺谋、姜文的赤膊合影津津乐道。
    2013年1月初稿
    2017年1月修订
    作者:赵天成,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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