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终于认识到仅仅关注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分配是不够的,如何有效地激发公立学校的活力,刺激教育的生产,全面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则显得更为迫切 马健生著,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4月出版 ■北京师范大学 马健生 关注弱势群体 从历史上看,为了铸就共同的美利坚意识和价值观,维系美国式民主,通过艰苦的努力,美国建立并完善了它的公共教育体系,一战时基本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二战后基本普及了中等教育,以保证人民的平等教育权。 1957年,苏联发射了人类第一颗人造卫星,震惊了美国朝野上下,最后颁布了《国防教育法》,其核心就是增加教材的难度和授课的时间促进提升教育质量,以实施英才教育。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初,美国教育政策的天平又向处境不利的少数民族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倾斜,通过对少数民族儿童采取反种族隔离或种族融合教育,以及给贫困家庭儿童提供补偿教育和特殊教育来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进而提高整个基础教育的总体水平。 20世纪80年代,教育问题再次引起了全美大讨论,答案则是到了90年代之后才逐步明确。前总统布什和克林顿都强调建立全国教育目标,其重要目标之一就是高中毕业率达到90%以上,消除少数族裔和白人学生在中学毕业率上的差距。2002年,在小布什总统任内,《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出台则更为明显地体现了这一趋势。该法案旨在提高所有学生的成绩,并弥合处于不良状况的少数族裔学生和白人学生在学业上的差距。此外,该法案也格外关注弱势群体,包括帮助不是以英语为母语的学生达到英语的流利程度,针对军人的后代和美国印第安人后裔进行影响性援助等重要措施。这些政策继续在奥巴马时代实施。 可见,美国教育从最初关注平等到为了国际竞争而重视质量,从关注高质量、优异和杰出学生又转向弱势群体。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人民和政府都认识到教育质量低下的严重性,教育的适应性差,教育不公平。这意味着,美国的学区之间、学校之间差距大,造成了新的教育公平问题,即如何在高质量基础上解决平等的教育问题。 强调父母的择校权 美国政府终于认识到仅仅关注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分配是不够的,如何有效地激发公立学校的活力,刺激教育的生产,全面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显得更为迫切。这时,对效率机制的选择成为实现高质量基础上教育公平的答案。这个答案概括起来就是对学区和学校实施绩效问责制,学校多样化与竞争,强化家长择校的权利和能力。 绩效问责制的实施与完善 自克林顿政府以来,特别是《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的颁布,美国各州开始普遍设立绩效责任制,并拟定了一套奖惩制度来要求学区和学校为改善学业成就承担起责任,对学生在一年一度的全州阅读与数学测验中获得的成绩进行有效评估。在实施过程中,主要是运用全国教育进步评估测试来衡量各州的绩效和改善状况。从实施效果来看,绩效责任制的运用对学生学业成绩改善有积极影响,但是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如在州级别的学业成绩测试中,一些学校的辍学率和淘汰率出现了上升趋势。因此,2008年3月,美国联邦教育部颁布了《差异化绩效责任试点计划》,尝试完善绩效问责制。差异化绩效责任计划的初衷是通过建立一种灵活性的机制,对低绩效学校进行差异化处理,明确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为最需要的学校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以达到改进和强化学校的目的。 学校多样化与竞争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市场化改革,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保障家长与学生的教育选择权,美国政府从教育服务的生产角度,不断鼓励各种形式教育机构的建立,允许各种资本和资源进入教育服务领域,以丰富教育服务的供给类型,激发学校之间的竞争,保证充分的教育服务供给,如在公立学校系统之外建立特许学校、磁石学校、家庭学校、私立学校,甚至鼓励营利性学校和托管学校的兴办等。其重要价值在于为不同教育需求的人们提供自由选择的条件。 在公立学校系统内部,美国各州在不断探索新的公立学校的办学体制,探讨在不改变公立学校性质的基础上对其办学体制模式进行改革,即使用掌舵者和划船者分开的策略,对现有的公立中小学进行改造,学校通过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订立招生、课程、办学质量和财务等方面的标准,来换取政府的办学经费。这样做的目的是促使中小学形成维持和提高办学质量的动力和机制。 这些以市场为本位的教育改革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都体现了这样的本质,即把市场机制引入教育领域,让市场作为教育资源配置的中心,最大限度地压缩政府对教育资源的配置,把反垄断的自由竞争机制、供求机制等带来高效率的理念、方法、原则引入教育领域中,激活由于垄断造成具有很大惰性的教育体制,使其具有活力,并提高其效率。 强化家长择校的权利和能力 西方教育经济学家指出,既然学校教育是一种产业,学生及其家长便是该产业所提供服务的消费者。因此,学生及其家长有权对他们所应享受教育的数量、质量、方式、方法等进行选择,政府应当尊重并满足他们的选择要求。为此,从消费者角度,美国国会、州立法机构通过了一系列的法律,以立法方式保障家长和学生的选择权利和选择能力,如建立教育券制度、抵税/收入扣除和教育储蓄账户、学区内选择、跨学区选择和自由入学、双通课程等。 对我国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启示 教育公平具有普世价值。现代国家都会在追求社会正义与公平的目标下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同时,教育公平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途径。资本主义的美国如此,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更应当如此。 教育公平问题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表现为不同的问题。在追求教育公平理想时一定要充分考虑问题的时代性和具体性,而不要指望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因此,中国进行教育改革必须明确当前教育公平问题的具体表现,必须有针对性。 教育公平与效率或质量并不完全矛盾。教育公平往往涉及教育权利与机会的分配,而教育效率往往涉及教育的生产过程,教育质量则指向教育结果的水平与状况。这三者既紧密相关,又可以分别考虑与解决。当然,这里的核心是公平,但是,它可以是高效率实现的,也可能是低效率达成的;它既可以是高质量上的公平,也可能是低水平的平等。而这些抉择都是复杂的政治和社会选择过程,时代性突出。 公立学校往往缺乏自我改进的动力,因而是低效率的,也常常是低质量的。因此,它最容易成为教育改革的对象。在增强学校自我改进的动力方面,竞争机制是根本性的,它通常具有市场化的特征,具体表现则是家长对于教育的选择权和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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