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丽江白沙拟建“地中海小镇”的消息,引发舆论争议。异议的理由之一为:白沙镇作为纳西木氏土司发祥地和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不宜进行3000亩地的大规模开发。耐人寻味的是,支持者认为文化贵在包容,且该为“改善民生”“旅游升级”等理由让路;反对此事者,也多数是从生态安全、规划用地的角度找论据。概而言之,在发展面前谈文化,总归不硬气——这并不鲜见,现实中以文化为理由说事,效果常常“打折扣”。 文化保护和商业开发有时候是一对矛盾,我们对矛盾双方的掂量,也有个变化的过程。改革开放后,流行的做法是“文化搭台、经贸唱戏”。此时文化是配角,起包装营销“跑龙套”的作用,确也推动了地方发展,如今名为文化节实则“商业汇”的活动还有不少。后来,我们认识到文化产业自身的经济价值,文化的“独立性和地位”增强、“话语权”更大了。但赤膊上阵赚钱并非文化的“强项”,用算盘去衡量内在价值,文化难免在“保护与开发的对垒中”败下阵来。如今我们认识到,文化成为发展的内生动力,企业、地方甚至国家竞争力的核心,可能藏在“文化密码”里。 不过一个理念走进现实,会经历痛苦的转变和检验。 细想想,我们真的发自内心地认可文化的重要性吗?真的在实践过程中,将其作为一个地区发展最重要的内生动力了吗? 环顾当下,从地方发展来看,文化“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非常普遍。尤其是,当一地经济增速放慢,相对于投资、考核等“硬杠杠”,文化保护难免沦为“软约束的橡皮筋”。社会观念层面,相对于权势、财富等“硬通货”,文化很难真正“自尊”“自信”,还常以“穷酸相”示人。即便从个人角度看,在房价、教育、医疗等生活压力之下,谈论“诗和远方”的文化追求,多少有点“小众色彩”和“小资味道”。 不让文化保护沦为软约束,还有待全社会观念和习惯上的深刻转变革新。比如说对文化之“用处”的评判,应少些功利上的“算计”,多一些“无用之用”的超脱。白沙古镇上的纳西族传统村落和田园风光,肯定不如搞房地产开发“来钱快”,留之何用?而此时的权衡结果,有没有文化眼光大不相同。再比如说,在一个社会倡导的价值排序里,文化有必要享受点“优先照顾”,而不能总是“叨陪末座”。 在这方面,传统社会的智慧很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化,刨去等级贵贱的封建糟粕,难道没有崇文尚礼的宣示?揆诸我国历史上的文化昌明时期,哪一个不“修文兴教”呢? 我们应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和更自信的底气来看待文化。如在大理,为了保护苍山洱海之间的白族人民生息繁衍地,将10多万亩良田立法予以保护,禁止开发。大理对民族文化的这份坚守和坚决,赢得了人们的尊重。 “人必自重,而后人重之”。你尊重文化,拿着当宝贝,人家对你的“宝贝”自然高看一眼,甚至尊崇有加。如果我们对文化遗产和文化资源“说一套做一套”,却要让别人当回事,难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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