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北浚县方言的代词复指型处置式(2)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12:11:48 《中国语文》(京)2011年第 辛永芬 参加讨论
2.浚县方言代词复指型处置式的特点和意义 2.1 结构特点 浚县方言代词复指型处置式的结构特点表现为:受事成分位于句首,有时可以不出现,是一种语境默认;施事位于受事成分后,有时也可以自由隐现,在祈使句中默认为第二人称;谓语核心为动词或动结式,一定使用变韵形式;动词或动结式后有一个不负载重音的复指性代词,用来复指受事成分;复指性代词后有表示终点的成分、表示位移的成分或零形式。如: 1)受事为定指性高的语义成分。 代词复指型处置式中的受事都是定指性比较高的成分,常常位于句首。然而能否在句首出现跟这个名词所指称的事物的生命度有关,即在生命度等级序列“第一/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其他人类名词短语〉动物名词短语〉无生命物名词短语”③中除人称代词外,其他越是位于等级序列后面的成分越容易在句首出现。如: 这种情况与施事主语所遵循的生命度等级规则正好相反,即越是位于等级序列前边的成分越容易充当施事主语。 生命度与自控度相对应,人称代词的自控度最高,当它与施事同时位于动词前又无显性标记时,施受关系容易混淆。因此,从句法规则的角度讲,人称代词作为受事在代词复指型处置式中不能位于句首。如下面的句子不能说: 2)动词或动结式使用变韵形式,变韵相当于终点格标记或完成体标记。 浚县方言的动词变韵可以表达完成体意义、持续体意义和终点格意义④。在代词复指型处置式中,当复指性代词后为处所成分时,动词变韵是终点格标记,相当于普通话动词后的“到”或“在”。当复指性代词后无处所成分时,动词变韵是完成体标记,相当于普通话动词后的“ 终点格和完成体都表示动作实施后有结果。处置式的典型意义是A通过动作V使B或要使B发生某种改变、产生某种结果等,只有动作完成或实现后,结果才会出现,句式义才能得以体现。因此,这里的动词变韵是句法结构中核心意义的体现者,是必不可少的语义成分。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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