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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语言学视角下的民俗语言研究方法——以陕北说书研究为例(3)


    那么如何能有效地开展西北地区戏曲歌谣民俗语言研究呢?民俗语言既不能套用书面语言的研究方法,也不能照搬现代汉语口语和方言的研究方法。从国际学术界对民俗语言的研究现状来看,“口头程式理论”(Oral Formulaic Theory)值得借鉴。这一理论又称帕里—洛德理论。帕里(Milman Parry)和洛德(Albert B.Lord)二人是师生,均为美国哈佛大学著名学者。他们为解决“荷马史诗”问题,曾赴前南斯拉夫巴尔干地区调查依然流传的口头史诗。在此基础上,他们创立了“口头程式理论”。该理论研究口头叙事诗歌创编的各个环节和过程,其精髓在于“程式”(formula)、“主题或典型场景”(theme or typical scene)、“故事范型或故事类型”(story-pattern or tale-type)三个结构性单元概念,它们构成了口头诗学的基本框架。所谓程式,按该理论的创始人帕里最初的定义:是“在相同的格律条件下为表达一种特定的基本观念而经常使用的一组词”。[4]30除了重复性(“经常使用”)外,程式的另一个前提和特征是它们必须能够体现出相同的格律价值。如陕北说书的唱词是以七言或十言为主的整齐句式,在句型上依照“二二三”或者“三四三”顺序排列,偶句押韵:
    弹起/三弦/定准音
    各位/乡亲/一声请。
    这公子/起身离了/客厅门,
    不由得/心中烦恼/泪淋淋。
    在韵辙的使用上,除了书帽和小段外,几乎所有陕北说书的长篇书目都是“中东辙”和“人辰辙”混用。这既体现陕北方言前后鼻音不分的特点,也是说书人对方言发音的巧用,同时这两个韵发音浑厚、深沉,与陕北说书音乐风格相吻合。
    上述格律形式构成了陕北说书唱句的“语法”,而程式便是这种特殊的诗的句法结构中的语言单元。[4]110在陕北说书人的演唱录音中,我们最常听到的是表现事物和意义的程式,例如:
    用罢战饭一起身,
    槽头拉过马走龙。
    左带弯弓秋月牙,
    右插狼牙箭雕翎。
    二人来到酒楼上,
    桌上摆下酒刘伶。
    上举“马”“箭”“酒”都是陕北说书中经常出现的事物。这类名词性程式有相同的格式,由名词和它的借代(喻)形式共同构成,不仅补足汉语单音词造成的诗行残缺,更重要的是克服了韵辙的差异,保持唱词韵辙的一致性,正好占据偶数句最后3个字的位置。这类“名词—借代(喻)程式”源自古典诗文,并且在宝卷、鼓词、弹词等传统说唱文学中也十分普遍。类似的例子还有“计牢笼”“地流平”“轿朱红”“马能行”“剑钢锋”等。而对于年轻貌美的女性的描述,说书人拥有一组可替换的程式:
    
    按照口头诗学的术语,这种呈现出可替换律的一组程式构成一个“程式系统”(formula systems),这在陕北说书中十分普遍。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