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錢”南北詞義考——由偏指引起的詞義演變(10)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0:11:10 《历史语言学研究》2014年 江蓝生 参加讨论
“趁錢”本爲動賓結構的中性動詞,“錢”是“趁”的對象,“能趁到錢、趁到錢”只是行爲主體的願望,客觀上卻存在着趁得到錢和趁不到錢兩種可能。把“趁錢”用爲“能趁到錢”,這裏發生了語用上的語義正向偏指。所謂語義正向偏指,是指原來有正反兩種可能性的行爲動詞,語義向符合行爲主體的主觀願望的一面傾斜,從而使該動詞產生出表示正向可能性的詞義。“趁錢”由中性的詞義產生符合行爲主體願望的“能趁得到錢、趁到錢”的詞義,就是語義偏指所致。今天,與“趁錢”同義的“掙錢、賺錢”都同樣可以偏指“能掙錢、掙到錢”和“能賺錢、賺到錢”,例如: 上文1.2.2所舉福建建甌方言“趁錢”有“掙錢”和“能賺錢,賺得到錢”兩個義項: 現代漢語普通話及其方言印證了明清小說裏“趁錢”語義發生正向偏指的現象是確實存在的。顯然,“趁錢”語義的偏指是“趁錢”產生“有錢”、“趁”產生“擁有、富有”義的關鍵一環,其聯想邏輯是:能掙到錢就意味着有了錢,有錢就意味着富裕、富有;旣然“趁錢”意思是“有錢”,那麽“趁錢”的“趁”自然對應於“有,擁有”;“有錢”的“有”理解爲“富有”(動),則“趁”單用就轉爲形容詞“富有”。圖示如下: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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