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义协商的效用与话步构成——基于母语者和非母语者自然语言互动的个案研究(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2:11:52 《世界汉语教学》第29卷 王萍丽 李彦霖 参加讨论
此外,在本研究中,如果学习者在反馈确定这一话步正确地将谈话进行,我们也将之前的关于疑点的输入算作可理解性输入。如在会话片段3中,非母语者Y在反馈确定话步(RR)正确将谈话进行,这说明之前关于疑点“一年四季”的输入(即提供反馈话步)是可理解性输入。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新语言形式在可理解性输入中可能是显性出现(如上例中的“驴”和“一年四季”),也可能是隐性出现,即隐藏在整个语义协商的语境中,只出现于疑点出现话步当中。 其次是强制性输出。强制性输出(pushed output)这一概念最早由Swain(1985)提出。它是与可理解性输入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早期就叫做可理解性输出(comprehensible out-put)。语义协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迫使(push)学习者产出略高于自己语言水平的、正确的、连续的、得体的语言输出,也就是产出强制性输出(Swain,1985)。Swain(1995、2005、2008)后来将“输出”的概念扩大,并且其“输出假说”(output hypothesis)认为,输出不仅仅是语言学习的结果,且输出本身还会对语言学习的其他阶段有促进效用,即注意/触发功能(noticing/triggering function)、假设检验功能(hypothesis testing function)和元语言反思功能(metalinguistic reflective function)。输出假说也使Long(1996)对语义协商在二语学习中所起的效用进行了理论修正,认为强制性输出也是语义协商的效用之一(牟宜武,2010)。如何界定语义协商中哪些输出是强制性输出,关键是看学习者是否产出与疑点有关的正确的(至少是部分正确的)话语(靳洪刚,2010)。如会话片段2中非母语者Y最后产出的“口香糖”就是强制性输出。 最后是选择性注意。根据选择性注意假说(Schmidt,1990、2001),只有注意到语言输出中的某一语言形式(小到一个语音片段,大到一个语用规则),学习者才可能习得这一语言形式。选择性注意是学习者语言吸收以及中介语系统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在语义协商的过程中,如果学习者能够指明疑点,那么就说明他注意到了这个新语言形式,进入了选择性注意的阶段(靳洪刚,2010)。如会话片段1、2、3的第2行所示。 综上所述,三种效用的界定标准如表1所示。 2.4语义协商的话步构成 一次完整的语义协商在话步数和具体话步表达方式方面都有一定差别。下文将详述语义协商的话步数及语义协商三个重要话步(疑点指示、提供反馈、反馈确定)的表达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