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转注”与“六书”再思考(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2:11:11 《励耘语言学刊》 潘杰 参加讨论
二、从许慎界定的整体性角度解读“转注” 许慎对“转注”的界定分为三个部分:“转注”是概念名称;“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是内容阐释;“考老”是例字。对这个“转注”,历来有各种不同说法[4](P25-30),我们在确定“同意”含义的基础上,贯通许慎界定的三个部分来整体理解“转注”。 许慎只举了“考老”一对例字。这两例字显示的特征有三个方面:从字形来看是同部关系,“考老”同在《说文》中的“老部”。从训释来看是互训关系,《说文》:“考,老也”;“老,考也”。从字音来看是音近关系,“考”是幽部溪纽,“老”是幽部来纽。 虽然“考老”在《说文》中是同一个部首,但并非说明“转注字”就必须是《说文》中的同部字。“苟、羲、善、美”它们有相同的形体“羊”,符合“建类一首”的条件;“羊”在这四个字中同表“吉祥、美好”的构意,符合“同意”的条件。尽管四字分散在四部,但“羊”在四字形中的构意是相互解释彼此证明的,符合“相受”的条件。它们因“羊”在四字中的“同类、一首、同意、相受”的情况而被重新类聚起来,与“考老”中都有“耂”,并构意相同的情况完全一样。所以说“苟、羲、善、美”同样符合“转注”的条件。“转注”中的“一首”并不是以《说文》归部为依据的,它是汉字构形的客观事实。举例是对定义内容的举证,目的是为了说明或更易于理解概念的内容。所以所举之例要符合定义内容的阐释,而不是定义内容要适应例子所显示的所有特征。 “考老”是互训,但并非说明“转注字”就一定是互训关系。互训意味着两字为同义字的关系,这也不能证明“转注字”就一定是同义字。从《说文》同意字的分析,《说文》与六书的互证关系都足以说明“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是在阐释字形的构意,与字义无涉,“互训”属字义问题,所以不是“转注”所阐述的内容。可见“互训”与“字义”相同都是“考老”例字的特征,未必是“转注字”的内含。转注定义中的“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符合的,但是“互训”和“字义相同”并不是“建类一首,同意相受”所包含的内容,不能用例子的特征去反推转注定义的内容。 理解“转注”必须要把概念、释义及例字三者结合起来,虽然三个方面各有侧重,但它们始终是一个相互牵制、相互证明的整体。还有“转注”不是一种独立的结构类型,许慎除了“考老”之外,在《说文》中再没有标明哪个字是转注;就结构类型而言,“考老”在《说文》中各有所属,“考”是形声,“老”是会意。这就足以说明“转注”与前四书不能并列。从“转注”的“转”字上又表明“转注”是指“关系”,不是说类型,即“转注”是在说明“考”和“老”字形间的关系,与前四书所举的例子两字是同样情况不同,不是说“考”和“老”都是转注字,而是说“考”和“老”在字形上体现出相关关系的这种现象是“转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