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焦点强度的语音感知差异(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3:11:39 《汉语学习》(延吉)2010年 莫静清 方梅 杨玉 参加讨论
三、讨论 本研究通过文本标注、语音感知实验和对发音人的声学参数的辅助分析三个方面,对汉语中三种引导焦点的句法形式在多重强式焦点共现句中的强弱差异从语义理解和语音感知、言语产生三个方面进行考察和实验检验。主要结论如下:唯量词(B类)分别和焦点标记词及其句式(A类)、焦点敏感算子(C类)组合引导焦点的强弱比较,语义理解、语音感知实验结果一致。唯量词引导焦点的强度要高于焦点敏感算子引导的焦点强度,而低于焦点标记词及句式引导焦点的强度。这一实验结果支持了刘探宙(2008)把“唯量词”作为一种新的引导焦点句法形式从传统的“焦点敏感算子”范围内独立出来的观点。 下面就两个问题进行讨论。 第一,关于两个实验中对AB句型焦点标记词及其句式引导的焦点(A)和焦点敏感算子引导焦点(C)的强弱判定结果差异。实验一的文本标注实验中,A焦点和C焦点的强弱对比没有显著差异,只是由焦点标记词及句式引导焦点强度高于焦点敏感算子强度的趋势;但在实验二语音感知实验中有显著差异,并且结果符合预期,焦点标记词及其句式引导的焦点(A)更容易被重读。 相关声学参数分析结果显示,男女两位发音人在AC焦点的强弱比较中,都有不同的声学体现。男发音人在对焦点标记词及其句式引导焦点的自然朗读中,时长有所延长,能量增强。女发音人的音高升高、音域增高。高路(2007)在关于文语转换系统的韵律需要实验研究中,认为语句中的重音总是相对的,交谈中说话人并不能保证每一个重音都准确地被听话人感知,尤其汉语作为一种声调语言,语音聚焦手段没有其他非声调语言使用广泛,为了能使自己认定的最重要的信息准确无误地传达给听话者,说话者就会在使用重音手段的情况下再加上标记词手段,这就等于把所要传达重要信息进行了“双保险”。 为了对上述原因进一步研究验证,本研究对实验一、二中三类句型的焦点强弱判定结果的相对比重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如下表5: 表5 实验一、二中三类句型焦点强弱相对比重 从上表可知,实验二在实验一语义理解基础上由于加入了语音感知作为焦点强弱的主要判定依据,使得实验二中男、女发音人结果的相对比重,除实验二中女发音人AC句型的相对比重略高于实验一的相对比重,其他都普遍高于实验一的相对比重,实验二的结果更符合实验预期。由此可见,“重读+句法形式引导”的途径更能促进焦点强弱的判定。 第二,实验一、二与女声声学参数分析关于焦点标记词及其句式引导的焦点(A)和唯量词引导的焦点(B)的强弱判定结果差异。女声AB句型的声学参数分析结果表明,两类焦点在音高、音域、时长和能量方面都没有显著差异。这与实验一的文本标注,尤其是实验二的语音感知实验结果并不一致。我们试图从句法形式关联焦点的强弱表现手段上进行可能原因的解释分析。 女发音人在AB句型对于AB焦点的强弱没有声学表现,但被试在实验二的语音听辨感知中,仍然能做出和实验预期一致的判断。这可能是因为在言语理解过程中,通过引导焦点的不同句法手段和语义理解,被试基本可以对不同句法形式引导的焦点进行强弱判定。和讨论一的解释结合起来,可以得出如下可能的推论:汉语中引导焦点的句法表达手段和语义理解是强式焦点强弱判定的重要方法,语音手段可以补充和促进强式焦点的强弱差异判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