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移动版

首页 > 学术理论 > 文艺理论 >

“作为意义生成器的艺术文本”--------论尤里·洛特曼的文本观


    将艺术文本视为一种结构,这是尤里·洛特曼(Юрий Лотман 1922—1993)始终不渝的一个理念。从作为结构的文本这一基点出发,洛特曼执著地考察文本结构文本外结构的互动共生,探索艺术作品的建构过程:艺术文本的内部规则同该文本所属的“文化代码”相互依存。具有“自律性”的文本结构与具有“他律性”的文本外结构,在互动共生中建构艺术学作品。强调文本结构与文本外结构之关联与互动这一艺术作品的建构机制,可谓洛特曼符号学文论的一大创新。洛特曼这一“内外互动”的文本理论,在结构主义时代超越结构主义,在继承雅各布森诗学理论的过程中发展雅氏诗学,与同时代人德里达的文本思想也不无契合,堪称“后索绪尔时代”别具一格的文本观。 
    


作为意义生成器的艺术文本_论尤里_洛特曼的文本观(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