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私奔、家庭、认知、傲慢与报应——《傲慢与偏见》的题外话
http://www.newdu.com 2024/11/17 01:11:22 “收获”微信公众号 毕飞宇 参加讨论
关键词:毕飞宇 《傲慢与偏见》 我今天换一个打法,不去具体地分析作品。我们就围绕着《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说一些作品之外的题外话,有时候,围绕着一部作品,它的题外话也许更有意思。 题外话一 私奔 在《傲慢与偏见》里头,就小说的线索而言,有一条主线:达西和伊丽莎白的自由恋爱。在这条主线之外,有一个小小的枝杈,那就是莉迪亚和威克姆的私奔。我提醒大家注意一下,莉迪亚和威克姆是结了婚之后回到内瑟菲尔德庄园的。既然他们都结了婚了,奥斯丁为什么还要写他们私奔呢? 回到“傲慢”与“偏见”。不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而是“傲慢”与“偏见”这两个概念。简单粗暴地说,《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重点就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傲慢,一个是偏见。但是,小说不是哲学,它没有能力、没有必要对概念加以推导和辨析,它所擅长的是描绘。具体一点说,描绘人物;再具体一点说,描绘人物的性格、行为和命运。我说了,小说的主线是达西和伊丽莎白的自由恋爱,那么达西是什么性格呢?害羞而又善良。因为害羞,达西的行为缺乏准确的表现力,在他人的眼里,他的害羞类似于傲慢;伊丽莎白同样善良,却活泼,有失于轻浮和草率,这样的性格容易陷入偏见。概括起来说,《傲慢与偏见》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貌似傲慢的达西并不傲慢,伊丽莎白也消除了自己的偏见,“公主与王子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达西不傲慢,这是《傲慢与偏见》的主旨内容,是小说的内驱;另一半,也就是伊丽莎白的自我修正,她消除了偏见,这同样构成了《傲慢与偏见》的主旨内容,是小说的方向。 如何能体现达西“真的”不傲慢呢?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她出场了。因为天性里的放荡,她和同样放荡的青年军官威克姆私奔了。达西在这个要紧的关头站了出来,作为一个体面的、高贵的富家子弟,达西丝毫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份,他东奔西走,花时间、卖力气、还出钱,最终让威克姆和莉迪亚结婚了,他挽救了伊丽莎白一家的声誉。通过莉迪亚的私奔,达西确立了他真实的性格:热情、乐于助人、体面、慷慨,还有谦卑。奥斯丁描写莉迪亚私奔的原因就在这里。通过这一个枝杈,《傲慢与偏见》的作者告诉她的读者:私奔是可耻的。补充说一句,《傲慢与偏见》写于1796年至1797年,1813年出版。 那我们就沿着私奔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吧。四十四年之后,也就是1857年,在英国的对岸,法国,一部堪称小说教材的伟大作品出版了,它叫《包法利夫人》。这本书写了一个叫艾玛的女人,因为受到浪漫主义小说的影响,她在婚后一直想做一件事,也就是私奔。艾玛很不幸,她的私奔没能成功,最终,她服毒自尽了。许渊冲先生的译本序言告诉我们,《包法利夫人》取材于现实,夏尔·包法利的原型是福楼拜父亲那家医院的实习生,他叫德拉玛。1837年,德拉玛第二次结婚,他娶了一个十七岁的、名叫德尔芬的乡下姑娘,这个乡下姑娘可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她在婚后搞过两次婚外恋,1848年的3月6日,德尔芬在倾家荡产之后,选择了自杀。 福楼拜就是以这个故事作为蓝本写成《包法利夫人》的。老实说,虽然我多次认真地研读过这部小说,这部小说究竟说了什么,我到现在都没有把握。也许这正是这部小说伟大的地方。虽然小说取材于一个“不道德的女人”,可是,透过《包法利夫人》,我们看不出福楼拜的立场,他极度地克制,耐着性子呈现。福楼拜最终留给我们的,是唏嘘,是喟叹,是一言难尽,还有荡气回肠。 干脆,我们就沿着私奔这个话题再说几句吧。1877年,也就是《包法利夫人》出版后的第二十年,一部同样可以当作小说教材、同等伟大的小说出版了,《安娜·卡列尼娜》横空出世。我想说,《安娜·卡列尼娜》这本书的内容要比私奔宽阔得多,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它很重要的一个内容和私奔有关,那就是安娜和沃伦斯基的婚外情。事实上,安娜的结局比艾玛惨烈得多,最终,不是砒霜,而是一列火车碾压了安娜激情澎湃的身体。 一口气说了三个私奔,一个重要的问题浮现出来了。这个重要的问题可以体现为孩子一般幼稚:莉迪亚、艾玛、安娜,她们是“坏人”么? 我们首先来看莉迪亚。在小说的内部,莉迪亚未婚,她私奔的男友威克姆也未婚,她们的私奔最多只是“没办手续”,问题并不严重。但是,在《傲慢与偏见》里头,奥斯丁清晰地告诉我们:莉迪亚是一个标准的“坏女人”,她和威克姆的存在只有一个作用,证明达西是一个“好人”。 艾玛的问题则比较严重。她已婚,还是一个母亲,她的情人可不是一个。艾玛是那种和“多名异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人。可是我们应当注意到,福楼拜并没有确立作者的道德高地,他没有审判艾玛,更没有宣判。我们这些做读者的固然不会认为艾玛一心想私奔而觉得她光荣,可我们这些做读者的也没有觉得艾玛想私奔就一定可耻。 安娜的问题同样严重。已婚,已育,丈夫疼爱,家境优渥。即便如此,她依然红杏出墙。如果我们是一个仔细的读者,我们会吃惊地发现,托尔斯泰不仅没有审判,相反,尽管安娜的丈夫卡列宁是受害方,同时也没有做错过什么,然而,我们这些做读者的还是不自觉地“站队”了,我们站在了安娜的这一边,我们觉得卡列宁虚伪,我们觉得他配不上我们的安娜。我们衷心地希望安娜幸福,最起码,希望安娜能够活下去。安娜死了,我们像失去了一位朋友。 如果道德审判是公平的,那么,刚才那个孩子一般幼稚的问题就很容易得出结论了:莉迪亚是“坏人”,艾玛和安娜是“更坏”的坏人。可是,道德审判极不不公平。文学的“人设”,或者说,文学的阅读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莉迪亚是“坏人”,艾玛只能是一个“灰色的人”,而安娜则绝对“不是”一个坏人。 同样是私奔,评判标准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的呢? 我只能说,从1813年到1877年,短短的六十四年,小说的人物没变:女人,或者说,人类,他们在小说的内部私奔;作家其实也没变:他们始终站在人类文明的前沿,他们一直在关注人类的情感,尤其在关注人类表达情感的方法、方式。 ——真正变化的是我们,是我们这些做读者的。严格地说,真正变化的,是读者所代表的人类的道德标准,或者说,文明的形态。人类的文明史在告诉我们,人类从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到了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人类从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发展到有权利修正自己的生活,或者说,有权利选择更加符合我们意愿的生活——道德,作为人类生活的公约数,它从来就不是恒数,它是一个动态,它越来越有利于我们人类自己。 六十四年的小说史告诉我们—— 小说在参与人类的文明史。小说在提醒我们,所谓的文明史,是一部从自我束缚走向自我解放的历史,是一部向人类的情感、尤其是人类的情爱致敬的历史。一句话:人类的文明史就是向着人类的内部驱动退让的历史。 我还想在这里谈一谈作者——小说人物——读者之间的关系。 作为小说的读者,我们非常容易产生这样的逻辑错觉:作者写出了小说人物,小说人物在影响小说的读者。就文学这么一个小系统来说,这个错觉可以成立。 问题是,没有一个人只生活在“文学”这个小系统里头,哪怕他是一个职业作家或职业批评家。人类真正的生活场域只有一个,那就是“文明”这个大系统。文明在推动文学,文学也在推动文明、作者、小说人物、读者,他们都具备了能量,在文明的驱动下,他们是互能的。他们彼此激荡、彼此推动、互为因果。作者可以通过小说人物推动读者,读者更可以通过作者去推动小说人物。 我想这样说,莉迪亚、艾玛、安娜,她们做了一件相同的事情——因为激情饱满,她们分别在1813年、1857年和1877年私奔,在本质上,她们是同一个人。然而,不同的文明形态让同一个女人变成了三个不同的女人。也许她们错了,也许她们和我们每个人一样,伴随着人性的贪婪和弱点,但是,正如诗人所说的那样,她们是“追求者”。文明,最终选择了“追求者”——这就是为什么莉迪亚是一个“坏人”,艾玛仅仅是一个“灰色的人”,而安娜则干脆就“不是”一个坏人。 所以,我在这里讨论的既是私奔,也不是私奔,我相信大家都懂的。 作为一个作家,我想说:有什么样的读者就有什么样的作家。 作为一个读者,我想说: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 接下来的一句话是自然而然的:有什么样的文明就有什么样的文学,有什么样的文学就有什么样的文明。 题外话二 家庭 现在,我们拿起了一部小说,一看,它是从一个家庭的内部写起的。我们会轻描淡写地说:“喔,写家庭的。”这里头有它的潜台词:一部小说从家庭的内部展开,属于文学的“常规操作”。 《傲慢与偏见》所面对的就是一个家庭。丈夫贝内特,妻子贝内特太太,他们有五个女儿,按照长幼的次序,分别是简、伊丽莎白、玛丽、凯瑟琳和莉迪亚。《傲慢与偏见》所写的就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找男朋友的故事。我们先不管找男朋友的事,《傲慢与偏见》是一部家庭小说,这个结论没毛病。 家庭,或者说世俗的家庭生活,作为叙事文学的叙事对象,它是什么时候进入小说的呢?老实说,我才疏学浅,我不能确定。但是,家庭,我说的是世俗家庭,这个如此普通、如此平凡的东西是从什么时候大面积地进入小说、从而变成小说的叙事主体的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现成的,文学史上有所体现。它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要短得多。 我们都知道一个历史常识,因为自由贸易,更因为商品化,十八世纪的英国走向了强盛。差不多在十八世纪的七十年代,英国出现了一批特殊的人物,也就是以范尼伯尼为代表的职业女作家,史称“蓝袜子”。“职业女作家”可不是我们的“专业女作家”,没有人给她们发工资,她们要走市场的。这就意味着一件事,“蓝袜子”写的是小说,也是商品。为了提升商品——小说——的销量,简言之,为了好卖,“蓝袜子”瞄准了世俗的、日常的家庭生活,尤其是世俗生活里头青年男女的恋爱与婚姻,这个是可以理解的。这固然是写作的策略,说到底也是商品的要求。 “蓝袜子”的文学价值并不高,这个自有定论,但是,这不等于说“蓝袜子”在文明史上就毫无意义。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事实,因为“蓝袜子”,世俗的、日常的家庭生活,就此大面积地走向了小说叙事的主体。某种程度上说,《傲慢与偏见》所走的也是“蓝袜子”的道路。因为T.S.艾略特所说的那个“个人的才能”,奥斯丁把这一路的小说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而已。 即使没有奥斯丁,我依然要说,普通的、世俗的家庭生活大面积地走进小说,彻底改变了小说的世界。 第一,世俗家庭生活的重点不在家庭,在世俗。世俗有一个同位语:去神。更进一步说,神,或者人神关系,让位给了普通人,让位给了世俗的人际关系。西方文学一直存在这样一个“剪刀差”,神的地位在一点一点地下降,人的地位在一点一点地上升。神——半人半神——(史诗)英雄——骑士——帝王——王公贵族——普通人——世俗生活里的普通人,大体上就是这样。这个次序是激动人心的——小说就此变成了一个完全开放的自由世界。道理很简单,“世俗家庭”包含了每一个人,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小说就此涵盖了每一个人。它为后来的小说探讨人类的复杂性、丰富性、可能性提供了取之不尽的样本。世俗家庭无死角,人物亦无死角,小说就再无死角。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没有奥斯丁,文学史上也会出现奥斯甲、奥斯乙和奥斯丙,谁也挡不住。 第二,小说大面积地描绘世俗家庭生活,直接影响了人类的审美。 在讲私奔的时候,我说,道德标准不是恒定的,它是一个动态。现在我们要涉及的是美学上的常识:审美的标准、审美的趣味也不是恒定的,它也是一个动态。用专业的术语来说,审美有一个“场”,场地的场。“审美场”从来都是一个伴随着文明形态而随时挪移的一个东西,你把梵高的作品拿到达·芬奇的面前,你把罗丹的作品拿到古希腊去,那是能吓死人的。某种程度上说,文明的进程也是一个“审美场”不停漂移的过程。新的审美趣味的出现,通常是以挑战旧的文明形态作为起始的,而新的审美标准的确立,意味着文明形态转变的最终完成。大家只要考察一下三寸金莲和五四运动的关系,这个问题就会一目了然。 小说描写的对象自然也是审美的对象,世俗家庭大面积地走进小说,它会带来一件事:世俗的生活、世俗生活里的每一个普通人,就此进入了审美的范畴。这可了不得,是文明史上的一件大事,我甚至想说,是文明史的一次飞跃。没有文艺复兴,尤其是没有启蒙运动,单纯依靠文学和艺术其实是做不到的。说到这里我估计我会受到质疑,你看看古希腊雕塑里头的人体,普通人和普通人的家庭生活早就是人类的审美对象了。同学们,那其实是一个假象。那不是人,是神。在人类的童年时代,古希腊人只是按照人的样子在表现神。没有对神的巨大热枕和虔诚,尤其是,没有对神的浩瀚无边的耐心与谦卑,那些“人”不可能是那样的。许多人都说,古希腊艺术是“写实”的,我们东方是“写意”的,在我看来,古希腊固然不是“写意”的,其实也不是“写实”的,是“写神”的——那个怎么能叫做“写实”呢?和“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在今天,我们可以用3D打印机分毫不差地拷贝一个人的躯体,我想说,科学问题另当别论,就艺术创造而言,这样的“写实”狗屁都不是。 小结一下,当世俗的普通人和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变成我们的审美对象的时候,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才算最终完成。家庭,这正是我要说的题外话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