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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先:细节的层次、功能与锤炼


    泰山不让抔土,河海不择细流,宏伟磅礴之物总由具体质料构成,文学也是一样,一部长篇小说总是由情节细部通过语言和修辞的技巧结构在一起,即便是短篇小说或者诗歌、戏剧、散文,也都是由具体的人、事、物、行动的细节编织而成的。就基础层面而言,细节让宏大结构、故事与篇幅变得生动、结实、密匝、可触可感,更主要的意义在于,让平凡琐屑的事物与行动在作品中恰到好处地蜕去普通乏味的外壳,而具有了新鲜感,让人产生审美的惊奇。可以说,细节让抽象变得具象,令空洞得到充实,在文学世界中擦亮了日常世界。
    文学细节可分为情节细节、修辞细节和词语细节
    文学之所以区别于哲学、历史或者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就在于它用细节来构筑起一个尽管是文字虚构、却坚固而可信的世界。它让文本世界充满灵动活泼的生气和颗粒饱满的质感,而不至于像一篇调查报告一样枯燥单调。
    如果从类型上来说,细节可以分为不同的层面。
    情节细节。它不仅出现在故事的细部,更广泛地体现于物品、面貌、服饰、姿态、行为、动作等各个方面,可能被用于加强叙事力度、增添趣味,更多则用于塑造人物。在凸显形象与性格之外,细节还能够不动声色地表达情感和价值判断。高晓声的《陈奂生上城》在细节运用上堪称典范。陈奂生进城卖了一天油绳,赚了三块钱,却因为受凉感冒,被以前认识的县委书记送到招待所。作为一个穷苦多年的农民,看到床上的花床单、新被子,睡觉时,“不由自主地立刻在被窝里缩成一团,他知道自己身上(特别是脚)不大干净,生怕弄脏了被子”。到付房费的时候,得知要五块钱,他忍痛“去摸钞票,然后细细数定了五元;交给大姑娘时,那外面一张人民币,已经半湿了,尽是汗”。待回到房间拿旅行包的时候,看看照出人影的地板,想到出了五块钱,便大摇大摆走了进去,心安理得地往弹簧太师椅上一坐,吃了自己带的干粮后,想找块毛巾洗脸,却没有,“心一横,便把提花枕巾捞起来干擦了一阵,然后衣服也不脱,就盖上被头困了,这一次再也不怕弄脏了什么”。这些看似滑稽的漫画式细节,精准地勾勒出人物的性格。
    修辞细节。普通的场景藉由陌生化的表现手法来获得文学效果。路内的《少年巴比伦》里面写到主人公“我”第一次见到梦中情人白蓝的时候,正在替师傅摆摊修自行车。白蓝的自行车坏了,他替她拆开修理,但他的手艺并不好,当然也可能因为心猿意马,所以当他以为自己修好的时候上车试车,车子散了,他一下摔了下去。路内在处理这个细节的时候写道:“我跳上车子,没骑出去二十米,前轮忽然不见了,这是评书里的马失前蹄式的摔法,我看见青石路面骤然倾斜过来,填满了我的眼睛,然后,我的下巴就成了起落架”。这个故作客观冷静而内含谐趣的描写,置换了角度,以摔倒者的视角来描写常见的场景,是青石路面突然向“我”冲过来,而不是“我”俯冲向路面,这种极其真实也极其短暂的主观感受,如果一笔带过,就没有陌生化的处理带给人的印象深刻。
    词语细节。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词语经得起推敲是构成耐读的艺术品而非快消品的基础,这也是严肃文学与消费性通俗文学之间的区别之一。诗歌最能体现出词语细节的锤炼。希腊诗人卡瓦菲斯的《当你起航前往伊萨卡》有多种汉语翻译,对照不同的翻译,可以看得更清楚。我这里列举三种译文:(1)“当你航向伊萨卡岛/愿你的旅途悠长/充满冒险,充满探索”;(2)“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那么就祈祷那道路漫长/充满历险,充满知识”;(3)“当你启程前往伊萨卡/但愿你的道路漫长/充满奇迹,充满发现”。诗歌的品鉴和解释当然见仁见智,但如果从文本的技术角度来说,应该是第三种最好。因为,(1)中的“探索”和“冒险”意思相近,相当于同一重意思;(3)中的“奇迹”和“发现”则是递进的。(2)中的“历险”与“知识”,同样比“奇迹”和“发现”更远离肉身经验。另外,“道路”是直观意象,“旅途”是抽象词语,“道路”无论从语感还是表意方式来说都比“旅途”好。“旅途”是特定的文案用词,缺乏个性,或者说是概念性词语,可能耸动直接的情感感应,但没有韵味。细微之处见精神,细节决定成败,卢延让“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贾岛“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都是从经验中得来的创作谈。
    文学细节具有特写镜头式的效果,甚至直击人心
    细节具有多重功能,最直观的是认识上的,尤其在现实主义题材与风格的作品中,往往能够裨补其他表述形式所难以触及的内容,让历史和社会的内容更加形象鲜明,就像恩格斯对巴尔扎克作品的经典评价,从细节中可以学习到难以在其他学术分科中感知的具体而微的一般知识和地方性知识。比如赵树理和高晓声小说中,经常出现的农民算账的细节,是在统计学、经济学乃至文化史之外的知识。与社会学、民族学或者人类学的客观描述不同,文学中的细节具有特写镜头式的效果,甚至能直击人心。
    梁斌的《红旗谱》中有一个细节,当严志和被迫要将祖传的“宝地”卖掉时,心中万分不舍,与儿子最后一次去看那块地。他“走着,走着,眼里又流下泪来,一个趔趄,跪在地下。张开大嘴,啃着泥土,咬嚼着,伸长了脖子咽下去”。啃食泥土看似令人惊愕,却又自然而然,压抑的情感极具张力,不用抒情却让农民与土地之间的亲缘关系一目了然。所以,细节的表象层面也许只是增补、强化与烘托,但内在深层次上则是认知上的递进。
    认知之外,文学细节最根本的功用在于成就美学,体现在尺幅兴波,通过细腻而克制的笔墨,准确地抵达所要表现的对象,传递作品所要表达的观念,从而起到一叶知秋、见微知著的效果。比如汪曾祺的《薛大娘》,在散文化叙述结尾,突然出现一段关于脚的描写:“薛大娘不爱穿鞋袜,除了下雪天,她都是赤脚穿草鞋,十个脚趾舒舒展展,无拘无束。她的脚总是洗得很干净。这是一双健康的,因而是很美的脚。”这段话看似突兀,却正是对女主人公形象的画龙点睛,表明她“身心都很健康。她的性格没有被扭曲、被压抑。舒舒展展,无拘无束”“是一个彻底解放的,自由的人”。舒展干净的天足对应的是畸形束缚的裹足,成为自然人性的换喻,从而让人物形象明朗起来,而作者的观念也得到了意象化的呈现。
    好的细节往往来自苦心经营,自然呈现而不刻意
    细节并不是铺排琐碎事象,而是需要让其与整个作品达成有机统一。戏剧上有个著名的“契诃夫的枪”之说:“如果你在第一章中说有一支挂在墙上的步枪,在第二或第三章中它绝对必须开火。如果它不打算发射,就不应该挂在那里。”也就是说,细节作为一种装置,应该对作品整体作出贡献,乃至成一条埋伏的暗线。
    陈忠实的《白鹿原》里就有这样一条细节暗线,那就是族长白嘉轩始终端端正正挺直腰板的姿态。在这样一部体量巨大的作品中,这个细节连续出现数次,让人不由得注意到,直到白嘉轩的腰杆被蜕变成土匪的黑娃用榆木杠子抽断,从此以后他就一直佝偻着腰。那个挺直如椽的腰杆,如同《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里的子路的帽子。在卫国内乱的时候,子路遭到蒯聩所派之人攻击,战斗中他系帽子的璎珞被割断。子路曰:“君子死而冠不免。”于是,放下剑,扶正帽子,在系帽带的时候,被敌人砍死。死不免冠象征着一种礼仪道统,就像白嘉轩的腰隐喻了数千年来的中国宗法和伦理道德,固然板正端肃、大义凛然,却也让人感到畏惧和压抑,所以黑娃说自己嫌嘉轩叔的腰挺得太硬太直。在这个意义上,被打折的腰这个细节就意味深长了。细节的伏笔千里,是精心营构的结果,也达到了服务于主题的效果,让人难以忘怀。
    由此也可见,生活细节并不必然成为文学细节,文学细节需要锻造锤炼。许多看似漫不经心或涉笔成趣的细节,可能是作者加以提炼与萃取的结果,它们来自苦心经营。当技术进入化境时,细节就会自然而不刻意,羚羊挂角,无迹可寻。
    细节的营造离不开对生活的细致观察,观察对象既包括物质事象,也包括人情世事。刘亮程散文《正午田野》中写动物的眼睛:“驴眼睛跟人眼睛差不多一般高,不会小看人。驴首先看见的是人的上半截身子,不像狗,一眼看见的人的两条腿和小肚子,抬起脖子第二眼才能把人看全。鸡看人更是不像样子,至少分七八截子,一眼一眼地看上去;在脑子里才有个全人的影像,那过程就像我们读一部长篇小说一样。而且,鸡没有记性,看一眼忘一眼,鸡主要看人手里有没有要撒给它的苞谷,它不关心你脖子上面长啥样呢。”这些细枝末节未必符合生物学真实,却符合文学的心理真实,没有平素的大量积累很难写出来,这是建立在对动物兴味盎然的观察基础之上的想象。
    锤炼细节需要对习焉不察的事物重新感受,再通过想象表述出来,进而赋予其强大的能量。钱锺书的《围城》中写方鸿渐与唐晓芙分手的时候,因为交流的误会和个性的缺陷导致事情不可挽回,方鸿渐告辞,唐晓芙盛气已经消散,只感到疲乏和懊恼,却听到佣人说方鸿渐在路对面的风雨中站着。她看得如饮苦水,想一分钟后他再不走,就不顾笑话让佣人把他请回来。这一分钟显得非常漫长,然而就在她等不及,正要吩咐佣人时,“鸿渐忽然回过脸来,狗抖毛似的抖擞身子,像把周围的雨抖出去,开步走了”。且不说钱锺书对女性心理婉转曲折的把握,“狗抖毛”的调侃式比喻,已经表明方鸿渐的浮躁、幼稚、浅薄和自我中心,即便他这次被喊回去,两个人也注定走不到一起。仅仅一句话里,就包含了人物的全部性格,通过一个动作可以窥见人物过往行事的态度和方式,这便是经过锻造后的细节的力量。
    文学中的细节提升作品质感,见出匠心独运,体现审美惊奇,达到计白当黑、意犹未尽的效果,让读者一见倾心、兴味无穷,其韵味、趣味和意旨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从独出机杼的细节入手,然后进入复杂的情节、开阔的视野、普遍的关切、深邃的思想与高妙的启示,是文学获得自身品质与尊严的途径。
    (作者:刘大先,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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