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博览群书》2011年第10期上顾农先生关于拙著的《<鲁迅诗编年笺证>商榷》一文(以下简称顾文),不觉令人大为吃惊,因此我也来说几句“商榷”的话,以就正于顾农先生。 鲁迅有过“1902年2月的《祭书神文》”? 顾文商榷之“第一事”的小标题是“1902年2月的《祭书神文》”。其实,这个小标题既不是拙著《鲁迅诗编年笺证》中所标的时间,也不是他自己“考证”出来的鲁诗写作时间。我们据周作人《柑酒听鹂笔记》所称鲁迅此诗作于“庚子除夕”,换算一下,是1901年2月18日。对此,拙著《鲁迅诗编年笺证》似并非“编年”有误,倒是此前的一位前辈在其著作中说是1900年,则不确。接着,顾文在引用我对于该诗的版本源流的解说时进行“异议”: (周作人)他态度不尽严谨,工作不够过细,与原件有些出入;等到《周作人日记》的原件公开了一部分以后,则自然应当直接采用有关日记中的文本来过录。按传统的校勘学手法,这里的一句正文仍应作“君之来兮毋除除”,另加校勘记说明“除除”应作“徐徐”,或疑当作“徐徐”。 顾文虽然称在“据这本书封二介绍”——拙著中连带介绍鄙人的地方其实并不在“封二”,而是“勒口”——知道了“作者就是诗人”的,然而何以就不能同在这“前勒口”(亦即顾文中的“封二”)的下方介绍中见到这“本书所收鲁迅诗歌,以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版《鲁迅散文诗歌全编》之‘诗歌全编’为笺证底本,删削其中那些并非属于‘诗’者,而从相关书籍中增列其‘诗歌’,予以说明并笺证之。又,底本中的诗歌排列次序极为混乱,现在一概以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故名之曰‘编年’”等字样呢?既然如此,作为“编年笺证”的我难道要把那些错讹的东西全般罗列么?我在笺证中已经明确说明1958年和1981年版本的致误之由,也断定《周作人日记》所写的是笔误:“至于底本作‘毋除除’,盖从《周作人日记》者,此系改1958年版、1981年版《鲁迅全集》之是者而致误耳。”如此解说难道还不够“至为明确”么? 同一页,顾文还说: 这里还有一个更大的问题,是2005年版《全集》以及由此而来《鲁迅诗编年笺证》的文本校勘做得不尽到位。“他年芹茂而樨香兮,购异籍以相酬”句,《周作人日记》在“樨香”下原有一“旹”(‘时’)字(影印本上册,大象出版社1996年版,P300),《全集》以及《鲁迅诗编年笺证》皆脱去,应补入。 窃以为,至今所有有关此诗的版本,自从唐弢最先编录此诗以降,都没有添加这“旹”亦即“时”。我认为这么做是非常对的,因为若有了这个字,它就显得不通而且累赘了。 诚然,我既然开了一个本意为方便或说有利于读者多角度思维的所谓“版本源流”,却因所涉书卷太多而忘记补记这么一笔,而不无遗憾。但总之,拙著自然以不“应当直接采用有关日记中的文本来过录”——为是了。因为我是在为鲁迅诗作“编年笺证”,又不是在笺证周作人的文章!而顾文却居然津津有味地“顺便说说”周作人“柑酒听鹂笔记”这词的出处时,分明把主要的“纠错”人物搞错了,离题万里了。 究竟先行征引《后汉书》抑或《三国志》? 顾文在“1928年4月的《吊卢骚》”中认为,引用“头颅行万里”,按照李善注《文选》的原则,有关资料应引用最早出现者,所以这里应主要引用成书早于《后汉书》的《三国志》。 由于后汉后期跟三国前期的人物、事件有着衔接和交合的现象,所以《后汉书》和《三国志》所记的自然亦有交合的事实。针对相关内容,究竟要引用《后汉书》抑或《三国志》,我在笺证鲁诗的时候,委实颇费踌躇。因为我固然知道撰写《后汉书》的范晔(398-445)是南朝宋人,比撰写《三国志》的西晋人陈寿(233-297)要晚了100多年,但这并不一定表明范晔所写书中的内容肯定就比陈寿的晚。因为据史书记载,宋文帝元嘉九年(432),范晔由于“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他以谋反罪被杀止,共写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梁人刘昭注《后汉书》时,因范晔曾称赞过西晋人司马彪(?-306)的《续汉书》,遂取其八志以补范书之缺。所以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 这里姑且不说《后汉书》大部分沿袭《史记》、《汉书》的现成体例,事实上,每朝官修的史书都是在前代或同时代早先时候的史官所写诸如“起居注”之类史料中进行增删而成,绝不是凭空臆想出来的。某种情况下,就很难说后出的名著就一定不足征引。更何况生卒年跟陈寿不相先后的西晋皇族史学家司马彪鉴于汉室中兴,忠臣义士昭著而时无良史的状况,遂撰《续汉书》。范晔《后汉书》出,司马彪的《续汉书》惟有八志因为补入范书而保留下来。史载范晔曾称赞过《续汉书》,而该书也正因此而被刘昭补入他的未竟之作。这里还必须指出的是,就在西晋人司马彪之前,也曾有东汉官修的纪传体东汉史《东观汉记》;在司马彪之后,有华峤等撰《后汉书》。而范书能集众家之长,终得后来居上。何况《东观汉记》是记载东汉光武帝至灵帝一段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它经过几代人的修撰才最后成书。 范晔《后汉书》问世前,《东观汉记》的影响较大,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人多诵习,这固然也成了范晔写作《后汉书》的蓝本和取材的渊薮。此外,人们习传的“前四史”的排列顺序是:《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却从没有人是按《史记》、《汉书》、《三国志》和《后汉书》排列的。这其实也说明了范晔《后汉书》的引证效力未必就逊色于陈寿《三国志》!而我也知道这事儿一时半会恐有人提出异议,便在拙著《鲁迅诗编年笺证》中笺注道: 【头颅行万里】《后汉书·袁绍传》所附《袁谭传》云:“公孙康曰:‘卿头颅方行万里,何席之为!?’遂斩首送之。”至于《三国志·魏书·袁绍传》对此所载者同,而《三国演义》即据以演绎之。(P105) 应该说,几种对此事相关的书都提到了,尽管只是“点到为止”,但顾文觉得颇有心得似的,居然说什么“《鲁迅诗编年笺证》引用《后汉书·袁绍传》,当然也可以,而更早则见于《三国志》及裴注所引的材料”了。裴松之(372-451),亦为南朝宋人,裴、范二人并世而裴去世的时间比范还要晚,那裴的资料引用何以就应该比范的官方正史具有参证价值呢?所以,徒知以表面上的时间先后来论史实,顾文所论不是自相矛盾了么?至于顾文说“袁熙是个明白人”云云,亦难以令人信服。袁熙倘使是个明白人,他又何至于在不明自身处境艰难和实力弱小的情况下,居然还欲来个“太岁头上动土”,这不是在找死,更欲何为!在我看来,他们哥俩原本只是纨绔子弟,此时更是鬼迷心窍,死到临头尚且欲拿自身性命“押宝”一搏,最终徒留笑柄罢了。 如何看待历史人物 顾文最后“一事”亦即“1933年的《教授杂咏》其四”里,论及我的“这些话未免言之过重了”,还不惜笔墨地写了几近两页、几乎占全文半数的篇幅来论谢六逸事。 我很羡慕顾先生手头拥有那么多的资料。至于阿袁我,诚如孔子所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论语·八佾》),因为“文献不足故也”这感慨,是伴随着我一路行来的。但我若没有事实证据以及超出我能力范围内的知识积淀,则是断断不敢轻下结论的。这是我“做学问”的原则。 据我看来,当下有一种肆意欲“扭转”旧有评判的作风,亦即原先被鲁迅批评过的居然就是好的,来反衬鲁迅当年所批判的不对,并有以“彰显”他自身的“高明”。比如说,章士钊在鲁迅全集里绝对是个负面人物,可他后来跟毛泽东不但走得近,而且还大得宠耀,所谓为国事奔走而死在了香港的,这哪里是坏人?而被鲁迅斥之为奴隶总管的周扬后来还官居部长级,不时跟毛主席谈笑风生,“文革”后又能反省自身之罪错,这又哪是坏人?可见当时鲁迅批判人是批错了的。如此之类,不胜枚举。顾文虽然不直接这样说,但其潜意识里跟这种风气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差别。我很遗憾地说,这样一种看问题的方法是极不科学的。章氏和周氏等在当时的作为,现在看来也依然是错误甚乃罪恶的,丝毫不因其后来的“变好”而便减其原先半丝一毫的罪错。至于人总是会有变化的,他们后来“觉悟”了,“变好”了,但你总不能就说他们前期所做的罪错也是正确的。 谢六逸40年代为坚持文人骨气而最终贫病交迫,自是令人敬佩和同情,但那是鲁迅逝世后的事情,跟鲁迅当时所抨击的又有何矛盾?看问题若脱离时代背景,净说些“事后诸葛亮”式的漂亮话头,不仅于事无补,更是使本已显得模糊不清的事实尤其涂上了重重油彩,以致事实真相最终难得昭彰。这里,我插说一笔,就是在鲁迅逝世后,谢六逸还写仄韵藏头诗来悼念“鲁迅先生精神不死”呢(可惜书中也遗漏了)!而这,当然是值得高兴的,也是值得为之叫好的!但我们没必要为某个人后来变好了就说他以前做错的也是好的,这就未免太不实事求是了。至于谢六逸后来病逝于贵阳,郭沫若、茅盾和郑振铎等都有文章悼念,窃以为这都是应该的,但不应因其后来的光荣做法而否认其曾一度的迷途作为。 此外,顾文在转引胡今虚的话时,乃称“转引自胡今虚《鲁迅〈教授杂咏〉字幅的受赠者——记梦禅与白萍》,《鲁迅研究动态》1985年第3期”云云。有关胡氏一些有争议的事儿我现在没去考证,因此不便多谈,但顾文所引此标题中的人名恐怕是搞错了的,因为《鲁迅日记》(见1932年12月29日)和《集外集拾遗》(见2005年“人文版”《鲁迅全集》第7卷P460)里的人名都是作梦禅和白频的!这里又涉及我的“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的深切感喟了。不知手头资料似乎颇为丰富的顾农先生以为何如?
责任编辑:张雨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