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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赫金表述诗学的他性意识与主体边界


    摘要:表述诗学涉及世界观、艺术观、表达观、接受观以及据此而来的对话、复调、外位性、超语言学诸问题,客观上成为巴赫金学术体系的中轴和话语体系的根基。巴赫金认为,任何表述都包含着渴望他性应答的预期,当这种预期以召唤意识的方式与表述的客观情境相遇时,便生成表述本体的响应结构,进而影响表述的对话关系及其可能拥有的应答理解效果。任何整体都有边界,表述的边界集中体现为主体的边界,亦即不同言语主体在具体交际过程中的更替界线。边界不仅使单个表述具有单子性能和识别表述单元的特征,而且拥有生成表述新质的能量。完整的、具有建构功能的表述,拥有言语意志、指物意义和体裁形式等多方面的完成性,它们联合推动着表述活动实现积极应答式理解。
    作者简介:龚举善(1964—),男,湖北竹溪人,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文艺理论研究。
    基金项目: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中国少数民族比较诗学体系建构研究(1949—2015)”(16BZW183)
     
    巴赫金的表述观涉及世界观、艺术观、表达观、接受观以及据此而来的对话、复调、外位性、时空体、超语言学诸问题,客观上成为巴赫金学术体系的中轴和话语体系根基,可称之为“表述诗学”。鉴于学术界对巴赫金表述诗学研究明显乏力的现状,本文试从他性意识、主体边界以及完成性等层面切入巴赫金的表述论域,以便清晰窥测巴赫金表述诗学相对完整的逻辑建构轨迹。
    一、他性意识:表述的生成前提
    表面看来,应答理解似乎主要是应答理解者的事情。然而,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应答理解的前提是他性(或他人)回应。表述主体的提问,本身就包含着他性应答理解的预期,当这种主观预期以召唤意识的方式与表述的客观情境相遇时,便生成表述本体的召唤结构。因此,表述者是否具备自觉的、关于表述的他性召唤意识,直接影响着表述的对话关系以及这种关系系统所可能拥有的应答理解效果。是以,巴赫金强调,“‘使人听到’——这本身已是对话关系了。话语希望被人聆听、让人理解、得到应答,然后再对应答作出回应,如此往返”[1](P337)。
    根据巴赫金的研究,表述的他性召唤意识包含以下三个主要面向:
    (一)表述的“他性”意识
    从应答理解的角度看,表述须有自觉的他性意识,因为表述既不是自说自话,也不是单向独白,而是享有与自性提问相对应的对于他性应答进行预判的责任与义务,亦即具有“提问—答问”的内在呼应机能。“表述是为别人建造的。思想只有在向别人讲时才成为真正的思想,意识才成为对他人来说实际的意识。”[1](P265)正因为表述的他性应答特征,所以,“任何表述都要考虑接踵而至的对自己的反应,如同意,反对,怀疑等等,也就是应答的理解”[1](P225)。具体而言,表述既是对前在乃至潜在环节的应答,也包括对后续必然或应然环节的提问——“当说者创造表述之际,后续的环节当然还不存在。但表述的构建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可能会出现的应答反应,实际上它正是为了这种反应才构建的。”[1](P181)
    既然表述是为他人建构的,那么在表述时就应充分考虑他人受话时可能的接受状况,亦即先行对受话者的应答理解作出必要的预测。这种带有预测性的他人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预测受话人的多元性。受话人与应答者既可同为一人,也可处在不同的方向而表现出多元性。对于前者,日常对话和信函交往中最为常见,其具体情形是——我要回答的那个人,正是我的受话人,而我本身则又期待着他的回答[1](P182)。这表明,不仅他性受话人可以兼具应答理解者的身份,作为表述者的说话人也可能反过来成为他性话语的受话人和应答理解者,并以此为基点开始新一轮表述的设问。这样,自性主体与他性主体均可分别兼任说话人、受话人和应答者,从而构成典型的“一体多元”特征。巴赫金进而认为,在表述的受话人中,不仅有作为“第二者”的应答者,还可能存在着作为“第三者”的“超受话人”。不仅如此,在表述所构成的应答理解系统中,可以有多个“第二者”或“第三者”,甚至在理解性对话中除了第三者之外还可能有“无限的参与者”,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复杂表述的“多体多元”表征。在他看来,“第三者”常常扮演着“超受话人”的角色——“除了这个受话人(第二者)之外,表述作者在不同程度上自觉地预知存在着最高的‘超受话人’(第三者);这第三者的绝对公正的应答性理解,预料应在玄想莫测的远方,或者在遥远的历史时间中。”[1](P335)换言之,预测中的受话人不一定身处当下狭义的表述语境中,很可能是将来时态的“理想阐释者”。在这种情况下,表述者特别是“第一者”的表述主体须拥有开放的胸襟和面向未来的眼光。
    其次要适度兼顾应答者受话时的统觉背景。巴赫金对此作了相对翔实的说明:说话时总要考虑受话人接受我言语时的统觉背景——“他对情景的熟悉程度如何,他是否拥有这一文化交际领域的专门知识,他的观点和信念如何,他有什么成见(从我们的观点上看),他的好恶如何;因为所有这一切将决定他对我的表述的积极的应答性理解。”[1](P182)此外,巴赫金补充指出,在诸如演讲之类的言语体裁中,表述主体对受话人应答理解的背景预测可能更为复杂,同时也紧张得多。
    (二)表述的针对意识
    主体意愿层面的表述,既要拥有他性意识,亦须具备针对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进而获取极大化和最优化的应答理解效果。巴赫金在比较研究后强调,“表述的诉诸性、针对性,是它的一个基本特征,离开这一特征就没有也不可能有表述”[1](P186)。这种针对性包括受话对象、发话方式、表述内容、言语体裁等多个层面。巴赫金发现,表述的诉诸对象不同于表述对象。表述对象可以是人,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和物组成的事件;而表述的诉诸对象则主要是人——即听者、受话者、交谈者、应答者。巴赫金指出,表述首先要求诉诸于人,其次要优先诉诸指向性的、特定的人,特别是预期中的应答者。不仅如此,表述的诉诸对象还具有多层次性——“这个受话人可能是日常对话的直接交谈者,可能是文化交际中某一专门领域的专家群体,可能是在不同程度上专业化的听众,可能是民众、同代人、志同道合者、对手和敌人、下属、上司、底层人、上层人、亲朋好友、陌生人等等;受话者又可能是完全不确定的、不具体的他人(如表情类的各种独白表述)。”[1](P181)
    巴赫金意识到,具有显著针对性的表述不但可以增强发话效益,而且还拥有反向催生表述主体的表述立场、手段和风格的功能,并可据此达成预期应答效果。这种“预期”主要包含两项指标:一是确定表述立场和发话姿态。在何种立场上进行表述,不完全取决于表述主体的个人意愿,它既受制于社会情势、意识形态、交际条件和言语流动,也与表述所针对的受话人、应答者及其应答理解时可能拥有的统觉背景息息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表述的言说立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表述者对诉诸对象的预想和推定。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巴赫金表示,“要确定自己的立场,而又不与其他立场发生关系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一表述都充满对该言语交际领域中其他表述的种种应答性反应”[1](P177)。二是预定表述形式和表述风格。在预测受话人可能具有的相对完整的统觉背景时,表述者还将同时决定选择什么样的表述体裁、布局手法、语言手段,亦即决定表述的风格[1](P182)。一般而言,在表述活动中,说者对相关语言手段的选择或多或少都要受到受话人以及预见中应答理解的影响。譬如,“亲昵的和隐秘的体裁与风格(至今研究甚少),十分鲜明地揭示出:风格依赖于说者对自己受话人的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依赖于说者对受话人积极的应答性理解所作的预测”[1](P184)。这说明,表述方式和体裁风格的构思及其在表述活动中的物化过程,既是表述主体他性意识的体现,反过来又决定着表述的整体风貌和提问效果,而表述者针对他性应答理解的心理预期最终转化为对于自性表述立场和表述格调的约束性动力。
    (三)表述的超前意识
    超前意识是表述者召唤意识结构中的一个高级层次,它与前述多元主体中的“第三者”预期密切相关。或者说,恰恰是这种近似终极意味的“第三者”的应答理解,使表述者常常怀有内在的不可抑制的表述冲动,并对即将到来的理解性应答抱有喜遇知音般的殷切期待。
    超前意识不仅刺激着富有责任感的表述者的表述热情,而且还有望促使表述本体持续走向深化——使外化、可传达的表述享有尽可能深广的社会历史内涵和创新自恰的表达形式,以便获取受话人特别是应答者最高层次的理解性对话。对于那些具有远见卓识的作者,甚至不愿将现有表述或预想中的准表述轻易付之当代人来处理。巴赫金确信,“作者任何时候都不会把自己和自己全部言语作品,交由现有的或近期的受话人作出全面的和最终的裁决(要知道,近期的后人也可能犯错误),而总是设想(自觉的程度有大有小)有某种最高层次的应答性理解,这种理解在不同方面都保持着很大的距离”[1](P335—336)。究其原因,“话语总想让别人听到,总在寻找应答性理解,而不满足于近期的理解上,因此延伸得越来越远”[1](P336)。
    所谓“延伸得越来越远”,是指表述者以可能的超前眼光对“第三者”所作的高层次提问,这种提问的应答者可能不在当下,而是在未来的某一时刻。这关系到给予未来假定读者的表述问题。巴赫金认为,“除了真正决定着表述(作品)风格的那种对受话人的实际感觉和认识之外,在文学史上还存在假定性的或半假定性的诉诸读者、听众、后代等的形式”[1](P185)。这种貌似远离当下情境的假定性或半假定性表述形式,本质上隐含着对于未来可能出现的更好的假定性受话人的内在期盼。这种假定性的站在现场远处的未来情境的受话人,实际上就是巴赫金深情翘望的“第三者”。因为巴赫金深信,作为第三者的“超受话人”,类似于历史的裁判者,他是表述最为客观、公正、准确的理解者——诸如某位公正的权威学者,或某个时代社会公众的代名,还可能是历史长河中尚未到来但可以预期的未来某个特定时段,抑或仅仅是表述者预想中的一种理想阐释境界。可见,“超受话人”的理解式接受极大地推进和提升了对话的效率与水平,表述活动可望据此拥有完整意义上“应答理解”的理想效果。
     
    二、主体边界:表述的实质性界线
    巴赫金进而认为,任何整体都有边界,整体性的表述也不例外。他直言批评,“过去语言学总怕接触表述的边界,总是逃避这些边界而停留在语境内部,这样才觉得可靠”[1](P227)。而实际上正好相反,“表述不论其长短、内容、布局结构多么不同,作为言语交际的单位却都具有共同的结构特征,首先具有十分明确的边界”[1](P154)。
    表述的“边界”大体分为两类:人称边界(主体边界)和非人称边界,它们决定着表述活动复杂的动态体系。其中,前者有明确的表述主体及其人称;后者作为该表述的词和句子,拥有语法边界和逻辑边界,属于无作者的无人称边界。因为辨别表述的边界通常依靠言语主体的对话界线,所以巴赫金着重讨论了人称性主体及其更替的边界。也是在这种意义上,他将表述的边界称为“言语交际中存在的最实质性的界线”[1](P257),并建议有关表述边界的分析“从这里开始”。
    所谓“主体边界”,实际上就是不同言语(或表述)主体在具体交际过程中的更替界线。“表述的边界就是言语主体的边界,亦即对话的边界”[1](P212)。这种边界,既是言语交际中不同表述间的实有界线,也是表述主体特别是接受主体阅读理解时认同性的虚拟界线。巴赫金相信,即使在复杂的派生性体裁中,仍可以感觉到言语主体更替的界线。这些体裁提供了活用基本言语交际形式的多种方法,因而增加了人们感知的难度或乐趣。巴赫金确认,作为言语交际单位的具体表述,最为显著、最具代表性的边界就在不同言语主体的交替处。不仅如此,“一旦这些言语单位之间的界线与言语主体更替的界线合为一体,即当这些单位成为完整的表述(由一个词或一个句子构成的)时,它们便失掉约定性因素而成为现实的整体”[1](P256)。为此,巴赫金非常重视主体个性的“标记”价值——作为言语交际单位的各种科学或艺术体裁中所建构而成的复杂而又具专业性的作品,同样是以言语主体的交替而明确划界的;这种界线在保留其鲜明外形的同时,还通过作者主体将风格、世界观以及作品构思的全部个性因素一一呈现出来。“正是作品中这种个性烙印,造成了特殊的内在界线,把这一作品与在该文化领域言语交际过程中与之联系的其他作品区别开来,亦即区别于作者所依据的前人作品,区别于同一流派的其他作品,区别于作者与之斗争的敌对流派的作品,如此等等。”[1](P158—159)
    在此基础上,巴赫金深入考辨了表述中的三种主体、三种观点和三重关系。表述的三种主体,是指说话者、理解者和应答者。与此相应,存在着三类主体观点——“说话人的观点、理解者的观点和答话人的观点”[1](P255),实际上是源于三种主体的三种视点。在具体的表述行为中,涉及到直接交谈者或一般听者、读者,他们可归入“第二个人”的范畴。但当先在的“第一个人”即说话者(或表述者)引用他人话语时,被引者则是“第三个人”,完整的表述使之拥有了三种主体。但考虑到“第二个人”和“第三个人”都是显在或潜在的对象性主体,都是“第一个人”——说话者的对话者,同时为了阐释的便利,巴赫金最终将“第三个人”并入“第二个人”之中。可见,主体间的对话关系是衡量表述单元的基本标准,主体的更替意味着表述边界的生成及其位移。至于表述中的三重关系——“表述与实际的现实的关系,与实际的说话主体的关系,与实际的其他表述的关系”[1](P332),这是表述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关系系统。这三重关系涉及说话者、对象和他人,在具体表述行为中常常体现为以说话者为中心的三位一体状态,因为任何表述都处于与他人表述的对话关系之中。所以,巴赫金从两个方面来宏观把握这种关系网络:首先,“一个表述不仅从四面八方受制于自己与可能的他人言语的关系,而且在自己的整个流程中保持着与他人言语的联系”[1](P213)。其次,“与他人表述的关系不能脱离与对象的关系(因为争论的是这个对象,同意的是它、交锋也因为它)以及与说话者本人的关系。这是活生生的三位一体的关系”[1](P331)。这种三位一体的关系网络,正是表述主体边界交替的重要依据和参照坐标。
    具体而言,表述的边界及其更替具有四大功能性特征:
    第一,边界使单个表述具有单子性能。
    巴赫金强调,作为言语交际链条的一环,每个表述都“有为言语主体(说者)交替所划定的明确边界。但是在这个边界线内,表述则如莱布尼茨的单子,反映着言语过程、他人表述”[1](P179)。单子本为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在《单子论》中提出的关于宇宙人生的原初性核心概念,指独立的、封闭的、不可再分的同时又是能动的精神实体,它没有广延、形状、部分,是构成万物的基础和最后单位。世间不存在两个完全同质的单子,因而也就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的事物。单子之间虽相互独立,但据此构成的事物却相互作用,彼此影响,从而构成有机和谐的整体。巴赫金借此不仅形象地描述了表述作为最基本的言语单位的独立性、完整性和建构性,而且准确地界定了特定语境下不可再分的句子、词组作为表述单元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并且深刻揭示了表述与表述之间的主体对话性和相互作用力。
    第二,边界具有识别表述单元的特征。
    如何识别表述行为特别是由表述群所构成的表述系统中的表述单元,主体更替的边界不失为重要标志。因为“言语主体的更替给表述框定边界,赋予表述严格区别于其他相关表述的稳定特性”[1](P159),所以巴赫金将这一更替看作是表述的第一结构特征。就此而言,边界也是表述单元相对完成的分隔符,因为“他人言语不但决定着表述的结束,而且还决定着表述的开端”[1](P213)。这种开端和结束,清楚地标记出,“言语主体更替的内在含义,是表述的完结性,是它可以得到回答,可以决定回应的立场”[1](P257)。与此相关,言语表述中还有一种特殊形式,即插入式表述,它同样意味着言语主体的更替——“插入表述里的他人表述,不能视为普通的句子或词(用引号标出的)。它们相当于表述,引号表示在表述范围内有言语主体的更替。”[1](P265)当然,表述的边界也具有相对性和变异性,皆因“功能的改变决定着边界的改变”[1](P303)。基于此,巴赫金主张用“表述”替换“语流”,因为“语流”通常被理解为一个接一个的表述,变成了某种没有说话人的言语,表述间的界线似乎失去其实质意义。为此,他建议,“可以保留索绪尔意义上的言语这个术语,但是语流这个术语作为划分单位的基础,必须换成表述和言语交际,而言语交际又是可以分为若干表述的复杂过程”[1](P256)。
    第三,边界拥有生成表述新质的能量。
    主体边界使作为语言单位的句子晋升为作为言语交际单位的表述。其机理在于,“这种更替从两头框住句子,把句子变成一个完整的表述。这样的句子就具有了新质,接受起来已完全不同于这个说者的一个表述的语境内为其他句子所夹的句子”[1](P156)。巴赫金解释,作为语言单位的句子前后两端不存在言语主体的交替,它与非话语情境的现实之间缺乏直接联系,与他人表述也没有直接关系,因而不具有充分的价值意义,无力直接决定其他言说者的应答立场,因而不具备划定边界的资质。而作为完整表述的句子则不同,它被必要的主体边界所框定,并据此“获得了特别的有充分价值的意义,对它可以采取应答的立场”[1](P157)。
    第四,表述的边界由超语言学决定。
    就外在表象而言,表述的边界受制于言语主体的更替;深层剖析,言语主体的更替正是表述边界制动的结果。那么,“表述的不可动摇的边界是什么决定的呢?是超语言学的力量决定的”[1](P318)。巴赫金认为,“不同表述之间的对话关系(这种关系也渗进每个表述的内部),属于超语言学。这种对话关系从根本上说,不同于语言体系中以及单个表述中各要素之间一切可能出现的语言学关系”[1](P318)。超语言学并不等于非语言学,而是从语言之外的诸如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等综合性协同立场出发看待语言实践行为,它关心的是被一般语言学所忽视或被排除掉的活的言语现象,尤为重视语言的社会性、交往性和对话性,而具有边界属性的表述活动则刚好吻合了超语言学的这些本质特征。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第五章“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语言”开篇,巴赫金明确指出,“这里的超语言学,研究的是活的语言中超出语言学范围的那些方面”[2](P239)。如此说来,具体表述特别是文学作品中那些源自生活、面对现实、富于创造性的表述方式,理应成为超语言哲学永不言弃的追踪目标。
     
    三、完成性:表述“事件”的整体建构形态
    就其本质而言,表述是对客观世界的情态化反映,表述本体充溢着兼具个性与共性的对话,而且表述无一例外地寻求着尽可能“正确”的应答式理解,因而任何表述都是社会“事件”[1](P250)。无论是作为特定语境中的言语交际事件,还是作为具有一定社会文化影响的应答理解事件,表述既有空间上的形式与结构,也有时间上的起点与终点,同时还不乏主观认知上的情态与含义。由此,巴赫金提出表述的完成性问题。
    表述的完成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巴赫金主要是从言语意志、指物意义、体裁形式三个维度来阐释表述的完成性建构形态。
    (一)言语意志的完成性
    言语意志对于表述的完成性具有先在的标志意义。巴赫金认为,“表述的整体性及其结束(完成性),不是仅由指物内容在逻辑上的完成性来决定的。这里还包含着作者的完成的意志:dixi(我说完了),现在轮到你说了”[1](P212)。显然,言语意志的完成不仅是主体表述意愿的暂时完成,而且也是表述形态自身的相对完成。尽管任何一个题目客观上可能无法穷尽,“但是在目前条件下、在作者的特定目标下,即在这一意图的范围内,题目是可以完结的”[1](P259)。假如说话人在看到受话人的某些特殊反应而中断自己的表述行为,那么,尽管他未能完成其最初意图,却完成了他改变后的言语意志。究竟如何把握言说者特别是作者的言语意志呢?巴赫金建议,“我们可以想象出说者想要说什么,我们便以这一言语主旨,这一言语意图(按照我们的理解)来衡量表述的完成性。这一主旨既决定事物的选择(在言语交际的特定条件下,在与此前表述的必然联系之中),也决定表述的边界和它指物意义的完成性”[1](P160—161)。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所谓“想象出”,绝非凭空臆想,而是根据表述者的言说主旨、价值语境、长短体制、主体更替边界乃至某些特别提示等具体指数加以综合判定的结果。
    在肯定言语意志对于表述的完成功能以及相关评判指标的同时,巴赫金发现,表述的表情语调也是言语意志的反映,其中仿佛“活跃着古老神话创造的灵魂”[3](P90),它有时比语词本身更具借喻性,因而也可标志表述的完成性。“表情语调的存在是表述的基本特征之一。词和句子只有在表述的整体中作为这个整体不可分割的成分(部分),才能获得表情语调。如果单个词或单个句子具有表情语调,那么这就是完结的表述。”[1](P247)简言之,言语意志既可决定自身在表述中的完成性,亦可决定表述行为及其表述结果的某种完成状态。
    (二)指物意义的完成性
    巴赫金所说的“指物意义”,是一个极富包容性的能指,有时也被称作“主题指向”。对于以作者为核心的表述者而言,指物意义就是对于包含着主体思想感情的社会生活的问答方式;对于一般表述的受话人来说,指物意义是说话人或表述者与受话人之间对话性表述的意义指向;对于超越性读者特别是包括文学在内的艺术接受者来讲,指物意义就是以整体性作品为对象的应答式理解。
    巴赫金将指物意义及其充分是否视为甄别表述是否“完成”的第一个因素。他认为,在不同的言语交际领域,表述主题的指物意义有着不同的表现。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事实性问题、事务性领域或军事、生产方面的请求、回答、命令等,其指物意义大多显露无遗,它们的言语形式也因具有最大程度的程式性而缺乏再创造的余地。与之相反,在文学创作和科学研究领域,指物意义的充分性相对偏低,在言语意志和体裁形式相对完成的同时,因为客观事物的不可穷尽性而留下了极大的应答理解空间。不过,当客观事物进入特定的表述语境并成为表述的主题时,“亦即在作者确定的主旨范围内,可获得相对的完成性”[1](P160)。
    与作者主旨相关,审美客体也是巴赫金表述诗学的重要指向。事实上,不单是审美客体,进入言语交际语境的以人为主体的全部生活世相均为表述的对象性指向。这涉及巴赫金关于表述的两重“指向”问题:一般情况下指全部表述对象和他人关于这对象的言语;特定情况下专指表述的受话人。在他看来,“表述整体总是有指向的,总是具有特定的受话人(‘读者’‘公众’,他们两者在不同时代里的差别),而在结束时这种关系会凸显出来”[1](P194)。为此,巴赫金特别阐述了审美客体对于表述机制的完成意义。他说,“认识和伦理行为的现实,带着自己被认识、被评价的特点进入审美客体,并在这里实现了具体直觉的联合、个人化、具体化、独立化以及最后的完成,总之是借助于一定的材料获得全方位的艺术外化”[4](P331)。他将这种“艺术外化”的创作机制称作“建构”——“建构就是把具体的、唯一性的局部和因素,通过原则上必然的而非偶然的配置与联系,形成为一个完成了的整体。”[4](P77)这种建构而成的表述整体尤其是整体性文本,不仅对表述者或作家具有完成意义,而且对于表述内部的受话人和超越文本界线的应答理解者来说,均可据此拥有完成形态的审美客体和言说对象,并由此获得对审美客体进行深度对话和再度阐释的可能。正如巴赫金所说的,“我在接受作品时关注的不是词语、不是音位、不是节奏,而是连同词语、音位、节奏一起,积极地关注内容,我领悟它、体会它、完成它”[4](P359)。这里,不妨将这种深度对话和再度阐释称作“二次完成”。
    (三)体裁形式的完成性
    在被认为与梅德维杰夫合作的《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一文中,巴赫金不仅深刻检讨了形式主义方法的弊端,而且专题研究了“诗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认定材料和手法是诗学结构的组成部分,并深入分析了艺术结构的相关成分。其中指出,框定边界的言语主体及其更替是表述的首要结构特征,该结构特征赋予特定表述区别于周边其他相关表述的稳定性。与此相关的另一个特征是,表述具有“一种特殊的完成性”[1](P159)。事实上,任何表述都具有结构上的完整性,都有自身的开头和结尾。“表述结束之处,应是该言语主体讲完话(角色、对话或独白)的地方,又是他人(说话者或理解、评价前一人话语者)开始发言的地方。”[1](P225)尽管巴赫金曾希望将“完成”与“结束”区别开来,并认为“结束”只存在于时间性艺术之中,但二者间并非毫无关联,况且表述的边界本身就是一种内部结构相对完成的标志。最经典的例证莫过于句子作为完整表述所拥有的独特的完成性。巴赫金一再重申,一般而言,句子的形式不是整体的形式而是成分的形式,它不是言语交际的单位而是语言和表述的单位[1](P263)。但在特定条件下,即当单个的句子成为一个完整的表述时,它便拥有了整体的形式,并在客观上“成为一个完成了的表述”[1](P164)。因此,在包括文学在内的意识形态创作诸领域,表述可以而且应该拥有结构上的完成性。
    承上所述,完成性的结构不但使表述得以显形,而且不同的结构方式可导致相应的形式表征。偏于动态的结构与侧重于静态的形式对于表述均有不可或缺的建构功能,二者的同构特征使之常常被合称为“结构形式”。总体上看,形式通过更为具体的技术手段和结构方式使特定内容得以固定,让千姿百态的内容最终与之一道享有相对自足圆满的完成特征,并以相应的言语体裁形式呈现出来。就此而言,“作品的内容犹如统一而开放的存在事件中的一个片段,而形式把它孤立出来,使之摆脱了对未来事件的责任;这个片段因此从整体上说是自足而静止的,是已经圆满完成了的”[4](P360)。至于艺术创作中的审美形式,巴赫金认为,那是一种充满机体运动性和积极理解性的内外交融的形式——“审美形式是我的机体运动的积极性、评价的和理解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它又是同我对立的事件及其参加者(指他的个性、他的躯体和心灵)的形式。”[4](P371)这意味着,作为审美内容的客体事件和主体灵肉只有通过形式的积极转化才能有机融合并最终以审美表述的形式呈现出来。
    巴赫金进而认为,在表述形式争取并获得完成性的过程中,技术、手法也是重要参与要素。“为了创作自然科学意义上或语言学意义上的艺术作品所完全必不可少的工作,我们称之为艺术中的技术因素;已完成的艺术作品作为实物,它的所有成分都可归于技术方面。”[4](P347)将艺术作品的完成性主要或全部归于技术显然是不尽合理的,但技术因素特别是高度个性化的技巧运用对于艺术创造过程来说无疑是极其重要的,所以传统文艺学始终将其视为形式要素之一。好在巴赫金对此作了必要限定,“艺术上观照和完成世界的形式,决定着外在的文学手法,而不是相反”[4](P293)。
    具体的技巧、手法对于表述的完成性固然重要,但艺术风格特别是体裁样式对于单个表述乃至整个作品显然具有更为宏观、更具综合性的完成价值,因为“艺术风格可以定义为构建和完成人及其世界的手法总和,正是这个艺术风格又决定着对材料、话语的态度”[4](P292)。其实,艺术风格与体裁样式紧密相随,因为表述的风格最终将体现为言语体裁的风格。也是在这种意义上,巴赫金强调,言语体裁具有本质上的整体完成意义,因而也是决定表述完成性的最重要因素。他坚持认为,“每一种艺术——视材料及其结构能力的不同——都有本身的完成方法和完成的样式……每一种体裁,是整体的构筑和完成的特殊样式”[3](P284)。不仅如此,“说者的言语意图,首先表现在选择一定的言语体裁……其次,说者的言语主旨以及全部个性和主观性,应用于所选的体裁中,适应这一体裁,并在一定的体裁形式里形成和发展”[1](P161)。由此可见,总体性的体裁形式既是促成表述完成性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表述完成性的外在表现。
    与俄苏形式主义流派过度夸大形式的自主性和语言的至高本体性不同的是,巴赫金一方面不否认形式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于表述乃至整体作品的完成功能,另一方面又高度重视形式和内容的价值统一,强调形式是内容的形式,内容是形式的内容。他从三个层面展开这一辩证思考:其一,形式具有积极的价值立场并创造性地完成内容。形式并非独立于生活和主体之外的自律性存在,“形式的统一,是作者兼创造者积极的价值立场的统一。这一立场是通过话语(话语采取的立场)实现的,但却属于内容。话语、只有话语所采取的这一立场,所以能卓有成效,能创造性地全面完成内容”[4](P370)。其二,形式经由直觉实现审美形式的融合与完成功能。这种融合与完成功能从外部加之于内容,并按照一定的价值立场和表述目的对“该有而未兑现”的准内容进行分割和重组,“这样,审美形式便把内容纳入了一个新的价值层面中,纳入了隔绝开来的、最后完成的、价值上自足的美的世界”[4](P332)。其三,对审美客体的审美分析依存于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之中。“审美分析在可能的范围内阐释出由艺术形式最后完成的内容中伦理因素之后,还应该去理解审美客体整个内容的意义,亦即正是这一艺术形式的内容。”[4](P341)至此,巴赫金为我们完整勾勒出表述形式完成机制的运作路径。
    言语意志、指物意义以及体裁形式等方面的完成性,联合推动着表述得以实现积极的应答式理解。正因为如此,巴赫金说,“表述完成性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标准,是可以对它作出回应,更准确更宽泛地说,是可以对它采取应答立场”[1](P159)。这样一来,获得应答式理解既是表述的最高价值目标,也是衡量表述是否最终完成的最高标准。
     
    余论:巴赫金表述诗学的当代启益
    巴赫金表述诗学所蕴含的他性意识、主体边界以及完成性与未完成性之间辩证关系的思考,对于创建具有主体性、对话性、整体性、建设性的中国当代文论话语体系和学科体系不乏启益。
    首先,整体性系统思维的力量。在相继经历了生活中心论、作者中心论、作品中心论和读者中心论等单向度理论强调之后,人们发现艾布拉姆斯关于文学活动“四要素”说的系统性和周全性。其实,巴赫金的表述诗学不仅重视社会生活的基础地位,而且特别强调作者主体的他性立场、作品本体的对话情境以及多重读者的积极应答式理解。他说,“决定表述的,不仅是表述与事物的关系,不仅是表述与说话主体即作者的关系,不仅是表述与作为潜能、体系、实体的语言之间的关系;对我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还有表述与交际领域内其他表述的直接联系”[1](P330)。这种联系的、整体的理论思维和研究方法,对于全球化语境下出现的抵抗理论、反本质主义、消解中心、碎片化的所谓后现代主义情绪以及急躁冒进的理论风习无异于一种反拨性参照力量。他同时认为,每一时代、每一文学风格、每一文学流派以及每个时代和流派范围内的每一文学体裁,各自都有对文学作品接受人的独特见解,亦即都有对相应读者、听众、观众、民众的独特预设,而“研究这些见解的历史沿革,是一项有意义的重要的任务”[1](P185)。他之所以热切期待文艺创作者密切关注读者、听众、观众、民众的感觉期待和理解效果,是因为他深知文艺的源泉在生活之中,文艺的生命在于为民众所喜闻乐见。
    其次,积极的应答理解姿态。事实表明,巴赫金始终抓住表述诗学建构的社会学、公共性以及辩证综合立场,并力争将多层面、多维度的积极应答式理解阐释的权利与效果返还给民众,反馈给社会,这无疑具有鲜明的时代性、诚挚的人民性和普遍的适用性。中国当代学者正好以自己的方式积极回应了巴赫金的这一关切——“阐释作为人的存在和社会存在的一种方式,必须从客观事实出发,从文本对象自在的意义出发,以概括和总结出我们关于社会的确切、恰当的理解和认识,即基本符合事物发展本来面目的理解和认识。”[5]
    再者,“长远时间”里的经典期待。巴赫金认为,文学作家应该创作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力作,并尽可能酝酿出属于“长远时间”的伟大文学作品。在他看来,文学史上常常有这样的情况,伟大的文学作品经过了若干世纪的酝酿,到了创作它们的时代,只是收获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成熟过程的果实而已。因此,“文学作品要打破自己时代的界线而生活到世世代代之中,即生活在长远时间里(大时代里),而且往往是(伟大的作品则永远是)比在自己当代更活跃更充实”[1](P366)。唯其如此,方可创作出兼具温度、高度和气度的经典杰作。与此相反,急功近利和闭门造车终究创作不出优秀作品,更遑论奉献出属于时代又超越时代的伟大作品。
    我们无意夸大巴赫金的历史地位和未来意义,但他以表述为核心的诗学主张确实有益于当下治学精神的培育和学术生态的优化。他不仅深深迷恋于欧洲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而且对具有东方情调的中国文学也有清晰而系统的了解。在其拟定的中国文学讨论提纲中,几乎涉及中国古代和现代文学史上全部重要作家作品。其中,自然离不开《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聊斋志异》以及《新青年》创刊、文学研究会成立、延安文艺座谈会召开和“鲁郭茅毛”的文学实践与理论批评。在巴赫金告别他那坚定、充实却又不乏艰辛的人生之旅后,人们曾以惊异的目光三次重新发现了他,堪称“不断被发现的巴赫金”。事实正是如此,当我们在他启动个人学术帷幕百年后的今天重新检视其表述理论时,发现他为后人留下的阐释空间是如此丰盈博大。巴赫金及其表述诗学的独特魅力,恰恰在于它那永远面向未来“长远时间”的整体性积极应答式理解诉求。

 
    参考文献
    [1]巴赫金全集:第4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2]巴赫金全集:第5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巴赫金全集:第2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4]巴赫金全集:第1卷[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5]张江,迈克·费瑟斯通.作为一种公共行为的阐释———张江与迈克·费瑟斯通的对话[J].学术研究,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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