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批评主体性的阙如与滥用(2)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9:11:25 中国作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主体性的阙如 所谓主体性阙如,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屈从于强硬形式的某种权力,如汉代扬雄在王莽篡政时,呈上一篇《剧秦美新》的文章,在批评秦政制的前提下,赞美新莽政治,坏了自己后世的名声,此例尽管不是一个典型的文艺批评问题,但扬雄作为一个独立文人这样去服从强权,却也反映了文艺批评的此种倾向有着现实存在基础。典型之例当然是“文革”期间某些“写作组”的文艺批评文章,屈从于权力,既虚美又隐恶,事后证明大都是违心之作。 现在当然不存在“文革”时的文化背景,不会有“写作组”来压制批评的主体性,但是,面对某些机构出面组织的作品讨论会,主体性的缺失还是有可能的。 另一是服从于软实力关系,如友情关系、金钱关系,或者出于熟人、朋友的面子,或者事先收了红包——红包是用来收买赞美之言的,在两种情况下,文艺批评者亦会丧失自己的良知和判断力,这种现象在近20多年市场化机制之下,已成普遍认同的潜规则,本质上成为社会风气腐败的一个方面。 客观地说,在当下批评生活中,此两种类型的主体性阙如,并不是文艺批评状况之令人不满意的主要方面。稍有审美常识的人会不把它当回事,不会认真依据这些批评文章来认识作品,来主导自己的审美方向。但是,任其存在,对社会健康风气还是有很大解构作用的。 解决之途更多地体现在体制机制上。党的十八大报告称,建设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让“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此一论断的亮点就是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不应干预批评家法律赋予的独立认知和判断。这样,批评的主体性就会回归,就会得到尊重。 当然,说比做容易,欲使批评家能够发挥自己的主体性,而不是去服从某些外在的东西。无论是硬势力还是软势力,必须落实到体制机制上,必须创造条件解放和发展文艺批评生产力。真正的批评家要能够从种种社会组织行为、友情关系、金钱关系中解放出来,让批评某一文艺现象或者作品作为自己向往做的一件事,不必顾及他人的愿望,而是遵循自己内心的审美判断,才会使批评成为真正的主体性批评。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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