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传统与当代新诗(2)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10:11:03 中国作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从白话的传统看待当代新诗,新诗语言的使用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大致从新中国成立到1976年,主要体现为普通话的确立和当代诗歌语言统一化风格的形成。随着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将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将其定义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6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普通话就以法定的形式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就定义解析而言,普通话以口语为基础,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口语;它是经过提炼、加工的语言,其语法以鲁迅、茅盾等人的著名白话文作品为规范,且必须是这些现代白话文中的“一般用例”。普通话的出现为当代中国的书面语和口语表达确立了标准与规范,既是一次历史的整合,又是一次传统的重建。与普通话即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确立相对应的,是这一阶段的新诗创作因有公共的艺术标准而呈现出风格一致的倾向——这里的一致当然不是漠视新诗语言使用上存在的地域文化特点和民歌、方言特征,而是指其语言组合过程中共同的思维方式和注重现实性、抒情性的艺术风格。 第二阶段主要指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第三代诗歌”(即“后朦胧诗”)之后新诗语言的变化。伴随着声势浩大的“第三代诗歌”运动,口语越来越为众多先锋诗人所青睐。历史地看,口语诗歌可以通过日常语言的使用,建构诗歌与生活的有机联系,并告别此前当代诗歌写作的高蹈、抒情直至说教倾向(这种倾向在部分“朦胧诗”创作中依然存在);不仅如此,就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来看,口语诗歌的出现同样适应了现代化过程中生活物质化的发展趋势,并“自然”折射出诗人已不再俯视芸芸众生、同样是凡夫俗子的生存状态。此外,则是口语诗歌的勃兴,并未影响当代诗歌追逐世界文学艺术潮流的脚步,这一点只要回顾“第三代诗歌”与后现代精神契合时那些被常常提及的作品及流派,便不再存有什么理解上的难度。 口语诗歌的勃兴使其在不断繁衍的过程中上升为一种潮流。当然,“口语诗歌”作为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诗歌现象,却是在20世纪90年代末那场标志着世纪之交先锋诗坛分裂的“盘峰诗会”之后。“盘峰论战”使“口语”、“民间”、“翻译体”等概念和命名一时间成为诗坛热议的焦点,其后,论战双方都自觉、不自觉地调整了自己的写作策略,并将论争产生的诗学命题留给了未来。如果只是从“口语”的民间化立场、适应时代的角度看待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的“口语诗歌”浪潮,那么,当代新诗写作在一定程度上与新诗诞生阶段的状况有些相似,并实现了白话传统的新一轮的自我扬弃。但就近年来新诗写作的发展状况而言,口语写作却存在着过度叙述、语言散漫与不节制、生活的简单记录而非艺术加工、口水诗泛滥等问题,这不由得让我们在探寻应对策略的同时重新面对新诗的语言传统问题。事实上,在“口语诗歌”成为流行的写作范式的过程中,一直有部分诗人以或是古典、惟美,或是地域、文化,或是技艺、深度的方式进行写作。如果以一个简单的概括即它们都是当代新诗写作的有效组成部分,那么,这些写作应当不分主次,只分艺术上的高低;它们都在延续白话传统的过程中丰富着白话的传统,而白话的传统当然不仅是现实性的一个维度,它具体还应包括文化性、艺术性和汉语形象性等若干重要方面。 当代新诗已在汲取、践行白话传统的同时,实现了两者共同的进步,但有些方面无论是诗人还是研究者都还关注得不够。对于前者,应当期待实现艺术上的自律;对于后者,应当耐心地交给历史。即使当代新诗写作在语言和艺术上越来越成熟了,“白话”及其当代“变体”依然会成为新诗写作的“惟一工具”,只不过,那时的新诗已获得了时间的权利,基本上卸下了因时间短而留下的历史的重负。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学者张颐武谈汪国真:被低估的诗人和他的时代
- 下一篇:文学批评要重现文本的性情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