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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大》的叙事策略与语言特色


    1946年11月,经过两年多的边区生活体验之后,欧阳山的长篇小说《高干大》在延安定稿,1947年由北平新华书店出版。这部“小长篇”以高生亮(高干大)这一农民出身的革命干部为主体,叙述陕甘宁边区“经济合作社”——任家沟合作社——的发展历史。《高干大》在欧阳山的创作历程中具有某种转折意义,标志着欧阳山的文学创作由早期“欧化”倾向向“本土化”的转向,并且为新中国成立后创作《三家巷》《苦斗》等更具艺术魅力的小说提供了艺术准备;同时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高干大》不仅是20世纪40年代解放区文学的重要实践,而且“起着后来向‘社会主义文学’过渡的桥梁作用”(钱理群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
    《高干大》是一部颇具特色的小说,以往对它的研究侧重于强调它作为践行《讲话》精神最初成果的一面,而有意无意中忽略了它作为“小说”自身的丰富艺术内蕴。《高干大》在具体的叙事策略上,继承中国古典文学叙事传统,充分发挥小说的“故事”优势,建构了一种层层激化的矛盾冲突结构。在故事的深层逻辑上,则触碰了“革命伦理”与“人性伦理”的冲突与纠缠问题。在叙事策略以外,小说的语言独树一帜,对陕北方言的全方位吸纳与运用、极具生活气息的人物对话以及叙述语言与方言的有效融合等,共同营造了这篇小说独特的语言氛围。
    小说里的故事始于1941年,以“任家沟合作社”遭遇严重挫折这一“问题情境”展开叙述,故事结束于1943年,以高生亮领导的“经济合作社”取得“胜利”、高生亮得到嘉奖为终。总的说来,小说采用的是“横截面”式的故事架构,即主要以“经济合作社”为中心展开叙述。将所有的人物、事件置身于一个特定的问题情境中,显然是小说作者有意的聚焦,它有助于在更具体、更细微的层面上书写关系到农民切身生存的“民生”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选择一个时间段进行书写,这是中国革命小说的一种典型的“时间修辞”方式。这样一种“时间的区段化”书写,正是作家“革命政治观”的典型体现,由这样一种时间修辞所引领的,则是小说叙事逻辑的“胜利前景”与叙事风格的“壮剧美学”。“革命小说”往往截取历史中的一个时段进行叙述,构成一个完满的故事框架,而在保证故事、情节精彩的同时,强调对“前景”的追求和“过程”的曲折,而最终取得胜利。这样一种叙事模式延续到“十七年文学”,并逐渐发展成中国“红色文学”特有的“壮剧美学”。
    这部小说其实蕴含了“革命伦理”与“人性伦理”的冲突。小说中的高生亮是一个全身心投入革命工作的农村干部,这个人物本身就是“革命伦理”的典型体现;但小说另有一个与之纠缠的“人性伦理”线索,即高生亮的儿子高栓儿的婚姻。在小说对高干大的叙述中,革命事业是远远重要于他儿子的婚姻的,甚至作者故意设置了高生亮操劳合作社的工作而忘记儿子央求之事的情节,意在凸显高干大的脑海中革命伦理大于人性伦理的观念,革命于他,是一种信仰。在儿子的婚姻问题和任家沟合作社的问题面前,高干大是明显倾心于前者的,在小说的第19章,高干大的儿子高栓儿心中充满了不满,并找高干大吐诉。在我们的阅读期待中,这里可能会发生冲突、争吵,或者是来自人性或亲情的安慰,然而高干大滔滔不绝地讲起了革命史,之后父子俩消除误解,重新找回了革命的信仰。这背后正是革命伦理对人性伦理的打压与消解。欧阳山对这一问题显然是警觉的,但是小说在当时特定的意识形态背景下,难免会高扬革命伦理,而把人性的伦理维度降到最低。小说的最后,郝四儿死去,高栓儿和任桂花自然地结合在一起,正是在某种意义上隐喻着人性伦理与革命伦理矛盾的消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