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下河文学与乡村社会伦理(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1:11:41 中国作家网 周卫彬/整理 参加讨论
王 干: 在文学史上,很多文学流派都是以刊物或文学研究会的形式为共同体,但里下河文学是“软组织”,它以汪曾祺为代表,是自然生长出来的。很多人容易把汪曾祺归到乡土小说里,其实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乡土作家。因为乡土作家是指作家的叙事身份以乡土叙事为主,或作家转化成农民,像山药蛋派的赵树理,以农民的口气讲述乡村的故事。还有一种乡土小说,指鲁迅一脉,以批判国民性的眼光、带着知识分子启蒙的眼光来写作。这两脉均在文学史上产生了很多优秀的小说。里下河文学最大的特点,是用中国文人的情怀、文人的眼光看待这块土地。和鲁迅的启蒙者身份、赵树理的农民身份不同,汪曾祺秉承了田园诗人的一脉,用田园诗人的眼光看乡土文化,用传统文化的眼光看待乡村伦理。他们有别于荷花淀派、山药蛋派和五四新文学启蒙的视角。里下河文学是中国文人本土化叙事的一个尝试。 汪 政: 文学创作的意义有时是超越文学的。无论是坚守本土进行创作,还是坚持写本土的作家,或是坚持在本土又写本土的作家,他们都以自己的写作参与到地方的社会建设中,是很重要的力量。事实上,里下河的老百姓对当地作者的写作非常推崇,这些作家对地方是有影响力的,实际上是以新的方式接续了中国的乡贤传统。 对于文学中的乡村伦理,评论家们应该多做文本分析,去解读作家们如何呈现社会风貌和变迁,变迁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时,要在文学与社会之间互证关系,从这方面说,里下河文学的诸多文本都是很好的样本。 在探讨里下河文学是否成为“流派”时,我们有过争论,而且还会有争论。但关键问题是在面对这一区域性写作时有没有认同。谈论里下河文学,首先是对里下河文学的认同。里下河文学的特点、价值、美学诸要素,都值得探讨。要在众多理论和批评中,建立关于里下河文学的认同,有认同才有研究的基础。无论作为流派或是文学现象,都可以继续探讨,但是对于这一客观存在的写作事实而言,里下河文学现象是毋庸置疑的。 鲁 敏: 作为一个写作者,我对“里下河文学”这个名词的确有动于衷。我有预感,当然也是祝福,由于里下河地域的这一批作家的影响力、这一批作品的审美以及相关的研究,这会成为一个带有特定风貌、审美倾向与伦理构建的文学名片。从这一届的研讨主题也可以看出,里下河地域的地理价值与历史价值,正是由于“不那么特别”乃至“非常不特别”而具价值。它就是乡土中国的一个典型微缩,具有一切基本的要素,比如有鱼、田螺、泥鳅,有鸭子、芦苇和竹子,还有洗澡的水牛、有四季。最关键的,是具有与之相当的乡村社会学意义上的全部构成:土地、节日、房屋、婚嫁、离合、苟且、耕作与收获等等。 里下河文学的研究其实是地图上的入口与坐标,透过里下河写作这个小小的点,我们可以来观察或研究乡村风俗与世情、乡间伦常,研究乡村家庭与代际的变迁,包括研究乡村世俗价值观与土地权力转换与演变等。这些乡村伦理总是存在一个过去、现在与将来的,曾经存在、正在消失,但可能也在覆盖中重建的过程。所以,里下河文学说到底并不是一个“邮票大小地方”的文学写作概念,而是一个以此地为切片的、对当代乡土中国的文学性阐释。里下河文学的研究,其实还可以包括一个主题,即一个作家走出或超越了里下河之后的写作,也就是说要观察和追踪这一系列作家的“变动与轨迹”,这跟其原来的出身、跟里下河的烙印,包括里下河地域的乡村伦理对他的浸淫、渗透、滋养,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一直认为,写作者像一个持取景器者,像一个潜伏在生活里的旁观者与窥视者。因为决定一个作家与另一个作家的不同,与他看到的无关、与他投出去的视线无关,而跟他从哪里、哪个位置、哪个高度去“置放”机位和取景器有关。一个写作者的出身与经历同时具有生物学与精神性的双重特质,它们构成了写作者的体质,构成了一个作家的写作坐标。哪怕我们后来远离乡土,完成了对城市生活的主动介入与相互占有,这些都像阿喀琉斯之踵,成为留在作家身上的最后的隐秘的泥块。 话题好像说远了,这其实是我提出的一个疑惑。这种以里下河为根据地的“后窗”,对一个已经离开或超越了里下河写作的作家与作品的影响是什么。这个命题是否成立?如果有影响,到底是什么层面上什么程度上的?我身在其中,说不清楚。反正写的时候就只管去写。但不管怎么说,从地域文学研究的角度来说,不管是昭通文学、西海固文学等——这种胎记式的生而随形的阿喀琉斯之踵正是每一个地域写作者、每一代写作者的特征与最大辨识度所在,如果足够强烈、足够成熟、足够系统的话,则可能是对当代文学的一个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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