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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哈密地区曲子的当代传承调查


    作者简介:毛巧晖,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 副研究员。
    新疆曲子剧俗称“新疆小曲子”,是由陕西曲子、青海平弦、兰州鼓子、西北民歌等流入新疆后,融合了新疆各民族的音乐艺术,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一个具有独特风格的地方戏曲剧种。
    新疆曲子的形成年代,无文字记载可考。据艺人传说,清咸丰七年(1857年)前后,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等地曾向新疆移民,大批回族、汉族人民把眉户、道情等戏曲、曲艺形式带到新疆,后受当地各民族生活和艺术的影响,逐步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戏曲剧种。新疆曲子戏早期的活动,以业余性质自乐班(又名“座台子”)形式,在庙会或集市上演唱。20世纪30年代开始走上职业化道路,一些戏班开始以各种方式在地方演出,从而扩大了新疆曲子的影响。
    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流入伊犁的一支,吸收锡伯族的音乐舞蹈,成为锡伯族的新疆曲子,开始以汉语演唱的先河。1944年,三区革命以后,产生了反映本民族生活的剧目,并采用锡伯族语言演唱。1958年,成立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曲子剧团,这是该剧种的第一个国营专业剧团,为了区别于其它省区的曲子剧种,正式定名为“新疆曲子剧”。新疆曲子剧音乐唱腔属于联曲体。其音乐渊源原有“平(青海平弦)、赋(西宁赋子)、越(陕西曲子)、鼓(兰州鼓子)”之说。随着时代的推移,文化的嬗变,“赋调”渐与“平调”合流,“鼓子调”大部分也都归入“越调”。除上述“四大调”外,民歌俗曲也占相当比例。新疆曲子剧也吸收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早期新疆曲子剧的伴奏乐器中,弦乐主要用三弦、四胡、板胡。
    2006年5月20日,该曲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哈密地区是新疆曲子流传的主要地区之一。
    哈密地区辖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和伊吾县,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6.78万人。有汉、维、哈、回、蒙等36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31.8%,城镇人口占58.3%。辖区内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三师。曲子戏瑟吉欧哈密人喜闻乐见的“小戏”,是老户人家寿庆喜事中必不可少的民间艺术。本次调查主要集中对巴里坤和哈密市的曲子传承及其当前的状况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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