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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引发《盘中诗》复原论辩(2)


    读过这三篇文章,在研究方面颇有自信的郭沫若,自然要出来辩驳一番。前三文发表后两天的4月7日《光明日报》上,就刊发了郭沫若《再谈〈盘中诗〉》的回应文章。此文用五个小标题,对前数人的质疑及新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前面数位作者(尤其唐兰),对《盘中诗》的字数,都发表看法或存有自己的认识。郭沫若首先回应:“应否加一个字”?“有人说:这一个字不应该加。中间一个字空在那儿,就可以解决问题。我对这种说法碍难同意。原诗分明说:‘当从中央周四角’,如果正中一个字空在那儿,到底以哪一个字为‘中央’呢?”郭沫若肯定地说:“所以当中一个字不能空,原诗照道理应该是一百六十九字。”
    这样说虽然有点道理,可要完全说服人还差点,郭沫若也晓得。接下来他提出一点理由:“古书传世过久,经过辗转的抄写、翻刻,夺误增改是在所难免的。从前封建时代,对于圣经贤传的传世刻本一字一笔也不许增减。其实就是圣经贤传也每每有夺误和增改的。夺者补之,衍者除之,误者改之,疑者怀之,只要有根据,或者言之成理,有何不可?”这么说,郭沫若认为此诗是“夺逸”一字了。但郭到底是学者,知道其中情状繁复,难于一语定乾坤,故此又将自己的论说做了收束:“至于《盘中诗》的原形究竟是怎样,我也不敢断定。我的说法是一种拟议而已。据我所知,有人恢复成圆形的,但和原诗的‘四角’不符。也有人恢复成六角形的,据说‘四角’的四字,篆文和六字相近,是字误。后说也难令人首肯。”
    至于“何故补为‘姓为苏氏’”?这是郭沫若的“创见”,他当然得说清楚:“原诗前段由三字句转为七字句,是三、三、七的调子;后段煞尾处又由七字句转为三字句后,仍然是三、三、七的调子。‘姓为苏,字伯玉’两句,刚刚在前段由三字句转为七字句的关键处。照道理说来,原诗的布局既是十三的方乘而缺一个字,则这个缺字补在这两句中是恰得其所的。故我补为‘姓为苏氏字伯玉’,文从字顺,于原调的原义毫无变改。”郭沫若的说法虽还觉不够充分,可他寻找的点,却有使人信服的地方。不仅此,他还有例句:“或许有人会问:既言姓又言氏,岂不是重床叠屋?是的,是有点重复。但古人行文恰恰有这样的例子。如司马迁的《项羽本纪》,就说‘封于项,故姓项氏’。”“姓项氏”三字下,郭沫若以重点号来强调。今天看来,这个例子有些单薄。
    第三,郭沫若回应了“诗的作者到底是谁?”:“就诗论诗是苏伯玉妻作的,但可惜没有标出作者本人的姓名,故这位女诗人便成了无名英雄。因此,唐初虞世南的《北堂书钞》就说:‘古诗,亦无名氏。’又宋人严羽的《沧浪诗话》言‘《盘中》,《玉台集》有此诗。苏伯玉妻作,写之盘中,屈曲成文也’。所谓‘苏伯玉妻作’,其实也等于说‘无名氏’。可见严羽所见到的《玉台新咏》本,于《盘中诗》可能标题为‘苏伯玉妻作’;或许也并未标明谁作,而是严羽自己根据诗中所述而云然。”对于唐兰文中所言此诗作者又有傅玄一说,郭沫若请来了著名学者纪昀(晓岚)父子。在引述了他们的文字后,郭沫若说:“纪氏父子所提到的宋刻或宋本,我尚未见到。近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的‘明寒山赵氏刊本’,把《盘中诗一首》列在傅玄《拟四愁诗》四首之后与张载《拟四愁诗》四首之前,并未标出作者之名。目录只载‘傅玄杂诗五首’与‘张载拟四愁诗四首’亦无‘盘中诗’……可以肯定《盘中诗》的题名,在目录中是没有的。此诗非傅玄所作,纪氏父子的推断是正确的。”“此诗非傅玄所作”下面,郭沫若同样加了重点号。
    可为何《盘中诗》又附在了傅玄诗歌中呢?“我在这里还有一个新的推断:《盘中诗》是别人的补遗,并非六朝陈代人徐陵(孝穆)所选《玉台新咏》所原有,故目录不载。”在略加举例后,郭沫若认为:“原书确有补遗之作。”(这八个字,下面加有重点号)因此:“我的看法是:傅玄《拟四愁诗》四首的情趣与《盘中诗》有相似处,同是表达相思的情诗,而傅诗中有希望马跑快和恨马跑不快的句子。……故读者连类而及,书于简端,乃被后人刻入或抄入了正文,而挟在了两种时代相接的《拟四愁诗》之间。我的这个推断,我相信是合乎情理的。”
    这里,郭沫若似乎已将《盘中诗》作者时代定了下来。可还是觉着不踏实,所以又将其作为最后一个题目出来讨论:“作者是何时人?”:“作者的时代在前也有过争论。有人说是汉人,有人说是晋人。”在举列了唐初虞世南《北堂书钞》,宋人严羽《沧浪诗话》,明朝人冯惟讷《古诗纪》,清代人冯舒《诗纪匡谬》等古人著作的有关论述后,郭沫若认为:“诗非傅玄所作,可无疑问,说为晋人作的根据是什么呢?只是在刻本《玉台新咏》中‘此诗列在傅玄、张载之间’而已。但据我上面的推断,诗是后人补录的,则这个唯一的根据也就不成其为根据了。”
    接下来,郭沫若有一节此诗当为汉代诗的推断,过程也有趣精彩,值得略加引述:“《诗纪》《诗乘》并列为汉诗,所根据的又是什么,我也不知道。但我觉得把它作为汉诗要妥帖一点。前面已经说过,诗的基本格律是三、三、七的调子。这种调子,自战国末年以来,在民间是相当流行的。荀子的《成相篇》的调子是三、三、七、四、七的反复。汉武帝时的《淮南王歌》:‘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汉成帝时的《上郡歌》:‘大冯君,小冯君,兄弟继踵相因循,聪明贤知贤吏民。……’东汉章帝时的《廉书度歌》:‘廉书度,来何暮?不火禁,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袴。’东汉桓帝初年的《城上乌谣》:‘城上乌,尾毕逋。公为吏,子为徒……以钱为室金为堂,石上慊慊舂黄粱。梁下有悬鼓,我欲击之丞卿怒。’……这些都是三、三、七的调子。这种调子,在魏晋时的诗歌中虽然也偶有所见,但当时的诗歌,主要是纯五言调或纯七言调。”
    举列种种例证后,郭沫若的结论出来了:“《盘中诗》,由它的格调看来,既和战国末年以来的民间歌谣相接近;又由诗中的情趣看来,妻子留长安,夫还在四川做小官,可望其骑马往还,正是天下一统的时候,不像分裂时的三国,也不太像统一局面尚未固定的晋初。故我采取了汉诗的说法。但也不好说得太古,也不好说得太死,故我说它‘当是东汉时作品’。”从举例推断的逻辑线索看,郭沫若的结论是比较靠实的,可长期研究古代学术问题的他,又知道随着时代发展,埋藏地下证据出现,一些看似严谨确切的推论,会遭到事实的无情否定。故此文末,他又有所保留:“当然,我的这种说法是留有商量余地的。如果有坚决的证据,证明《盘中诗》确是晋诗而非汉诗,苏伯玉确是晋人而非汉人,我也并不想固执己见。我在这里期待着作过深入研究的朋友,能提出更坚实的证据。”
    《盘中诗》是中国历史上不多的,以形式的特异受到极大关注的诗作。从前面的举例中可知,就在古代,它已经颇为学者注意,并对其形式原状进行了恢复和深入解读。1949年后,各类作品分析,以内容为主要对象,类似《盘中诗》这样在形式上取胜的作品,乐于,敢于研读的人,较为少见。不过这次由郭沫若发起研读,“政治”上似乎有了保障,其他人跟附的研究论辩,也便图文并茂,兴致勃勃起来。从结果看,这次论辩促进了《盘中诗》形式的探讨,引发了读者的兴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普及古代文化知识的效用。在那个紧绷着“阶级斗争”弦的时期,这次论争态度总体是平和、公正的,是紧扣着问题本身,没有逸出文本的“戴帽子”“打棍子”现象,十分难得。就在今天看来,这还是一个值得研读、还原的题目。倘若这篇介绍文章能够引发人们继续参与,使《盘中诗》最大程度接近原有形态,那就达到了笔者四下搜寻资料,草成此文,试图抛砖引玉的心理预期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