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奥威尔在《我为什么写作》一文中写道:“写一本书,就是一次可怕的、让人殚精竭虑的拼争,就像是经历了一场漫长的疾痛折磨。若不是受到他既无法理解也无法抗拒的魔鬼的驱使,一个人是断然承受不了这件事的。”我想每个志业于严肃文学写作的人,都会体验到奥威尔所言的含义。那是一种离开它,人生就此迷失的痛。有段时间,我极度厌倦写作。每天坐在书房,面对发光的电脑屏幕,陷入呆滞和虚空。眼前的文字不再带有我的体温、情感,它们不再忠贞于我。一旦失去这种情感维系,它们报复似的离得我更远。我甚至觉得写作在这个时代已失去意义。有意义的事情很多,“橘子不是惟一的水果”,不单单是写作。 我有许多的爱好,摄影、骑行、户外运动、长途自驾等等。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做梦都想拥有一台单反相机。梦想实现后,我天天背着它上下班,连逛街都背着,搞得自己像个新闻记者。我也泡过一段时间的户外论坛,帐篷、睡袋、登山包、徒步鞋都一一备齐,幻想着来一趟长途徒步旅行。在我和文学若即若离的那段日子里,我干过太多让文学伤心的事。有位老师意味深长地告诫我:小心玩物丧志。我深以为然,又继续玩下去。没有什么比一本正经坐在那儿写一篇小说更枯燥无味的事了。早在几年前,我就无数次宣称自己要写一部长篇。我这样做的原因,不过是想给自己一点压力和安分坐在电脑前写作的理由。我甚至和人打了个不大不小的赌。我本可稳操胜券,赢下这盘赌局。然而我任由时间一点点地从指尖流逝,在大好的时光面前,总是“顾左右而言他”,找出各种不写作的借口。哪怕是有人邀请我这个球技奇烂无比的人去打斯诺克,我也会欣然前往。而对于自己曾经许下的愿望,要实现的诺言,完全付诸脑后。某种意义上,我被奥威尔“我为什么写作”这个问题困扰了。 2014年,我的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离开待了4年的长沙,去了海南。之前我曾在长沙那家刊物干了4年。干到28岁。尽管有100种理由不用去海南,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海南之于我,不仅意味着地理位置上的偏远,还象征着精神深处的自我流放。车到海边的时候,我心里想,再退就是大海了。是的,再无退路了,这些年,从南昌、昆明、北京、长沙一路晃荡,而天涯海角就在眼前。在这座陌生、荒芜、燥热的海岛上,写作和孤独的含义显得更为复杂。 海岛白天烈日灼人,太阳无情地炙烤着大地。只有傍晚时分,天才凉快起来。海风习习,风中夹带着海洋生物的气息,让人心旷神怡。每天傍晚,我就在这样舒适的环境里跑步。椰风海韵中,从最初的几公里就气喘吁吁,到10公里、20公里、30公里……一路跑着,跑步的乐趣和信心也一点点地增加着。我是一个缺乏自信心的人。惟有跑步,似乎能让自己寻回某种存在感。跑了一段时间,呼吸慢慢变得匀称,体力也渐渐充沛起来。春秋的时候,我沿着美舍河两岸跑,穿过繁花似锦的合欢树、硕果高悬的椰树林,坐在凉风中的陌生岛民目送一个汗淋淋的背影孤独地绕着河岸远去。有时我在海职院的操场跑。那里有塑胶跑道,跑累了就躺在草坪上,仰望风轻云淡的夜空,仿佛能听见海浪拍打港口的回音。我在操场有过刷70圈的记录,直到被夜里看门的大爷轰出来。那段时间,我什么也不想干,我只想跑步。来自异乡的孤独让我对某些东西产生深深的厌倦和怀疑。惟有跑步,才能抵消那些负面情绪。夏天的时候,我开始沿着南渡江的江堤跑,新埠岛码头的渔火在夜色中闪烁,让我想起2012年在西藏和云南交界的怒江边上的星空。那个夏天,我的iPod里一直循环着“逃跑计划”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和安来宁的《这个夏天》。我憋着一股劲,一口气跑到入海口再折返,每晚都跑16公里。跑步,于我而言,此时已经不单单是体育锻炼,它更使我清楚自己处在怎样的状态。在这个孤岛上,跑步更像是一种人生的隐喻。世上棘手的事情很多,然而跑步的时候,我清楚对手只有我自己。写作亦如此。 写不动的时候,或者身体因为久坐而发出警报的时候,我就换上鞋子开始跑步。就像村上春树描述的,用跑步的方式将内心里的“毒素”逼出来。我跑着,有时想些什么,有时什么也不想,只是机械地重复着步伐,蹬踏在岛上这片陌生的土地,迎面感受徐徐吹送的海风。 那段时间,我正焦头烂额写《天鹅绒监狱》。早在2012年,我就开始关注米克洛什·哈拉兹蒂的文论《天鹅绒监狱》。当时这部书还没翻译到国内来。然而它如此契合中国当前的现状,我涌生出用小说的文体来阐述它的冲动。2013年,我在长沙开始动笔,然而这个中篇拖到2015年才完稿。那时我已完成了人生的首场马拉松——北京马拉松。四个半小时的长跑并没想象中那么困难,然而这部小说却成了我写作生涯中最为笨拙的一次书写。我手持长矛,试图寻找到理想的敌人。可是敌人并不存在,每张笑意盈盈的脸,都是你叫得出名字的朋友。我和他们并无差异,一起生活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写这部小说,等于给自己下了个圈套。长矛刺向的不是敌人,而是无尽的虚无,我自己成了被讨伐的对象。这个荒诞的结果让我倍感沮丧。我断断续续写着。写得极其艰涩,乏味,我知道这部作品是迄今我写作道路上最大的一只拦路虎。写不动的时候,我就去跑步。从懊丧中把自己解救出来,跑成大汗淋漓筋疲力尽的人。我明白,征服自己,方能讨伐别人,否则出师无名。写完最后一个字,我没有任何喜悦。然而我知道,平庸的毒素在书写的过程中,已得以释放。 这本小说集《蚁王》,就是断断续续释放的结果。它集合了我这两三年来的写作成果,算是对30岁的自己一个交代。我认真写下每一篇,对每一句话都付出了真情和心血。然而现在要我单篇谈论它们,变得很困难,于我而言,当众分享和推荐自己的作品,是一件很难为情的事。作家只存活在小说的创作之中。作品“出生”之日,便是作家“死亡”之时。所以完稿后,应该把作品交给读者,因为它和作家已经没有关系。可是我有读者吗?在这个喧嚣的时代,还有多少人愿意沉潜下来读一位青年作家的作品?何况这些作品既不轻松,也不幽默,更不能给他们人生指导。所以我宁愿当个悲观主义者,默默地在写作的道路上奔跑着。至少跑步是我喜欢的。对我而言,写作的快感,并不是文思泉涌之时,而是绞尽脑汁枯坐半日的崩溃状态下的峰回路转……所以每一次写作,都是一次陌生而艰辛的旅程;是马拉松跑到“撞墙”后,依然坚持下来得到的慰藉和满足。这让我畏惧又迷恋。我自然怀念最初写作时那种左右逢源的快感,因为青春期有着太多强烈的叙述欲望,在周末的图书馆,也可以在稿纸上写下一个中篇。它们杂乱、潦草、野蛮生长,却充满忧伤的暗物质。然而这种时光毕竟短暂,一旦越过文字的本身,很快会体验到它背后沉甸甸的压力。想起一句话,在时间面前,很多东西都是靠不住的。靠不住的还有我们写作的才华和耐心。可这就是我选择的道路,也是我最珍爱的东西,我会全力以赴,即使是千里赴死。《蚁王》出版后,送给朋友的扉页上我写道,文学就像一场马拉松,总有一天我们会死在上面,但乐在其中。 (《蚁王》,郑小驴著,作家出版社2016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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