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文论研究的观念与方法问题(2)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3:11:46 《文学评论》2020年第3期 赖大仁 参加讨论
三 当代文论研究基点:理论中心还是实践导向 长期以来我国文论教科书所阐述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认为文学理论是文学实践经验的总结,对文学实践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这个说法并不错,但问题在于,这只是一种总体性和原则性要求,并没有具体阐明究竟依据什么样的文学实践经验来进行理论总结,以及用什么样的方式对文学实践起到指导作用。在新时期以来文学理论观念的嬗变中,上述观念受到质疑。有人认为,文学理论不能只是为文学实践作注解,不能总是跟在文学实践后面亦步亦趋地跟进研究,而是应当超越文学实践进行理论创新,追求文学理论自身的意义价值。所谓“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这个说法就包含这方面的意思。这样一来,当代文论研究到底应当以什么为基点,究竟是以理论为中心,还是以实践为导向,就成为一个让人困惑和纠结不已的问题。 这种理论观念的变化显然受到西方文论影响。与我国传统文论偏重诗意感悟和审美经验阐释不同,西方文论比较注重理性思考和理论观念建构,具有更强的理论阐释力。当代西方文论更是接连不断地创建了一套又一套的文论体系,以此介入和引导文学批评。后来的文化研究转向开启了一个理论中心、理论为王的时代,西方文论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学理论,而是与各种学科交叉混合的大文化理论,如新历史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等,它们的阐释范围和理论功能被无限放大,在文学批评中也似乎无所不能。这种理论中心主义风行一时之后,西方学界对此也产生了某种怀疑,于是就有了所谓“后理论”转向,对此前的理论中心主义现象进行某种批判反思。有些理论家提出,还是要从以前那种“大理论”回到现在的“小理论”,文学理论还是要研究具体的文学现象和文学问题。不过,无论西方文论界怎样批判反思,那种注重理论观念建构和强调理论阐释功能的特点还是一以贯之的。 当然,受西方文论影响只是一种外因,根源还在于我们的现实状况本身。实际上,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和大众文化兴起的背景下,文学实践的泛化发展已是不争之实,而我国传统文学理论观念难以适应这样的现实,难以对这些越来越复杂的现象做出理论解释。在文学实践创新的主导潮流下,当代文论已经跟不上这种实践创新步伐。恰在此时,西方文化研究转向及理论中心主义观念输入进来,让文论界更加确信“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是可以成立的,认为文学理论不必纠缠于文学实践也可能实现自身的价值。由此,当代文论研究更多地转向了自说自话与自娱自乐,或者跟在某些西方文论话语后面进行炒作。这种情况让一些文学界人士产生反感,对此多有批评嘲讽,有人甚至提出“告别理论”的主张,对这种脱离实际的文学理论提出质疑,这成为“去理论化”倾向的缘由之一。然而, 由于当代文论研究存在某些不足而对理论功能产生整体性的怀疑否定,这种理论虚无主义显然是不可取的。关键的问题在于,我们今天究竟应当怎样理解文学理论的特性与功能,以及文学理论与文学实践的关系? 笔者认为,中国的文论传统虽有偏重文学经验和审美感悟的长处,但文学观念和理论范式建构不足始终是一个突出问题。比较而言,西方文论虽有种种弊端,但注重理论观念建构以及理论阐释作用的长处值得我们借鉴。总体而言,文学理论有多方面的特性与功能,但其中最根本的方面,应当是通过对文学现象的研究和阐释建立基本的文学观念,为文学批评、文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观念支撑。当代文论研究更应该有这样的自觉意识和理论追求。不少学者早有这种认识,如钱中文说:“文学理论的核心问题是文学的观念问题。”[4]王元骧认为,理论科学不同于经验科学,它不是描述性、说明性的,而是反思性、批判性的,所以它的核心是一个观念的问题,文学理论著作就是按照一定的文学观念来阐释文学现象,文学理论的创新从根本意义上说也只能从观念上求得突破[5]。新时期以来文论变革创新的经验也确证了这一点。当然,重视文学理论观念建构及其理论阐释功能,并不意味着要以理论为中心,当代文论界对理论中心主义倾向的批判辨析是必要的,应当对此倾向保持必要的警惕。同时,强调当代文论的理论功能也是必要的,在这个问题上应当形成辩证的认识。 文学理论观念建构及其理论阐释功能的发挥,离不开与文学实践的关系,需要合理地认识文学理论的实践导向问题。具体而言,这里涉及理论对于实践的跟与引的关系,以及理论阐释如何处理实然与应然的关系问题。一方面,文学理论观念的建构需要通过对文学现象的说明和阐释来实现,因此它就必须“跟”,紧跟文学现象,对之进行考察。当代文论要跟踪文学实践的创新发展,目的在于对那些“实然”的文学现象、文学事实有比较切实的认识,这样才能上升到理论层面,对之进行说明和阐释。另一方面,文学理论仅仅跟在文学现象后面说明事实是远远不够的,它还有更重要的使命就是“引”,应适当超越现实,走在文学实践前面,用超越性理论思维对文学的“应然”发展加以展望,建立一个时代应有的审美理想和文学信念,从而对这个时代的文学给予必要的引导。这不仅是文学理论本身的特性与功能所在,同时也反映了文学实践发展的内在要求。上述两个方面实际上是彼此互动的。当我们在跟进文学实践进行实然性理论研究时,并不是也不可能做到对所有文学现象照单全收,消极被动地对这些文学事实加以说明,而是必然有选择性,主要是对那些经典性文学现象,或者代表文学创新发展方向和体现时代精神的文学现象进行阐释,这就不能缺少“应然”的文学观念和审美理想的观照。反过来说,当我们超越现实建构应然性的审美理想和文学观念时,也必定要立足于“实然”的根基,着眼于文学实践创新的现实发展趋向,从而做出具有前瞻性的预测和展望。所以,对于文学理论的实践导向,同样需要形成辩证的认识。 四 当代文论研究路径:本质论还是知识论 我国文论界的反本质主义讨论,充分显露出当代文论研究的观念之争,它一方面关涉对过去几十年我国文论研究的整体性认识评价,另一方面关涉当代文论研究以后的目标指向或发展方向。 从前一个方面来说,在一些学者看来,过去几十年包括新时期以来当代文论的主要问题是本质主义理论观念与思维方式,对此必须进行深刻的批判反思,如果不能走出这种理论误区,就不可能有当代文论的创造性发展。但笔者以为,如果把“本质主义”定义为一种极端僵化、形而上学和教条主义的理论模式,以此概括和整体评价过去几十年的文学理论研究,应当说是不太准确和严肃的。我们主张在进行这种历史反思时,应当把“本质主义”与“本质论”两个概念区分开来。过去的文论研究中的确部分地存在某些本质主义问题,对此理应进行实事求是的批判反思,但若因此认为过去的文论研究整体上是本质主义的,则言之太过,如果换个说法称之为“本质论”研究,大概较为符合事实。在过去特定时代条件下,几乎所有学科研究都要受统一的哲学思想指导,形成统一的“本质论”理论观念与研究模式。其特点在于,文学理论(特别是教科书)首先要确立文学本质论的核心观念,集中阐明文学的本质特性与功能,乃至明确给文学下定义,然后根据这个文学本质论的核心观念,按照逻辑和历史的思路对文学的各种具体问题展开系统性理论阐释,建构相应的理论体系。不同的文学理论学说(教科书),由于所确立的文学本质论观念不同,便会有不同的理论体系建构。这种本质论的理论观念与研究思路自有其特点和长处,笼统地将其归结为“本质主义”并加以否定排斥未免过于简单粗暴。过于激烈地反本质主义,实际上造成文学理论普遍“去本质化”,导致回避或者放弃文学本质论研究,造成文学理论的肤浅化和理论功能的普遍弱化。 从后一个方面来说,按照一些人的认识,既然以前的文论研究陷入了本质主义误区,那么经过反本质主义讨论的反思与清理之后,当然不应再走这样的老路,而是需要另辟蹊径寻找新路,从后来的发展趋向看,便出现了一种“知识论”的探寻路径与目标指向。有学者认为,历来的文学理论都是在文学发展进程中不断建构起来的,是一种历史性和地方性的理论知识,因此可以纳入知识论的视野和谱系中进行研究。西方学界已有不少关于知识社会学、知识考古学、知识谱系学之类研究,可以为当代文论的知识论研究提供必要的经验借鉴,比如有关文学理论关键词、概念史的研究就属于这种情况。这可能给了反本质主义之后陷于困境的当代文论界某种启发和鼓舞,于是有些人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这条研究道路。从一些新编文论教材来看,已经很少看到关于文学本质论问题的探讨,一个明显变化是偏重按照一些文学理论基本问题来梳理和概述文论史上的各种理论知识,形成一种拼盘式或链条式的理论知识谱系。还有一些文学理论关键词研究,各种文学理论知识读本,以及关于文学理论知识学、知识生产论等研究也逐渐兴盛起来。当代文论这种从本质论到知识论的研究转向,值得我们进行深入分析。 从根本上说,这种知识论研究是偏重于“史”的研究类型。当然,它不同于一般文论史按照历史线索编排相关内容,而是以文学理论问题为中心汇集各种理论知识。这种研究自有其意义,能够拓宽知识视野、增强历史意识和反思性,让我们用多维的、历史的眼光认识文学理论问题,但它毕竟不能代替“论”的研究。“论”的研究之所以重要,一是因为它要求有很强的问题意识,尤其是当下问题意识,要求针对当代文论观念变革和文学实践发展所面临的前沿性问题展开研究;二是因为它还要求致力于文学观念和理论系统的建构,提出具有标识性的理论命题和理论概念,创建新的理论观念、研究方法和话语体系,体现应有的理论建构性和创新性。正因为如此,“理论”具有很强的功能性,它要回答来自理论和实践中的问题,要建构应有的文学理论观念,从而给当下文学实践、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理论观念支撑。比较而言,把文学理论作为“知识”来看待,虽然有认知性的历史参照意义,但它的理论功能性显然不足。如果把当代文论研究过度引向“知识论”途径,难免会导致“去理论化”和“去功能化”,不利于当代文论建设发展。 就“论”的研究方面而言,文学本质论仍然是不可回避的,它具有不同于其他方面理论研究的特殊功能。首先,文学本质论旨在认识、把握文学的根本特性、功能和意义,以此为基础建立根本的文学观念。它并非某种完全抽象化的理论观念或概念,而是必然与价值论、功能论、意义论相关联,能够凸显某个时代或时期的根本问题和核心文学观念,并且把一系列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凝聚起来构成一定的理论体系,从而发挥文学理论的系统性功能。文论史上各种有过重要影响的理论学说,其中都包含有某种文学本质论的观念,新时期以来比较有影响的文学理论创新建构同样如此。反过来说,如果我们感到某些历史阶段的理论创造及其影响力不足,也可能与这种理论观念弱化的因素有关。对当代文论研究而言,文学本质论问题永远存在,就像文学价值论、文学功能论之类基础理论问题永远存在一样。问题只在于我们对此是否关注,以及是不是致力于研究和思考。其次,对文学本质问题的回答以及文学本质论观念是与时俱变的。因为所面对的文学对象不同,时代所提出的文学问题也已不同,应当面对新的文学对象,回答新的文学问题,从而重新建构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新的文学观念。最后,某个时代的文学本质论观念可能并不只有一种。在改革开放时代,有多种理论观念的阐释与建构,相互碰撞、相互补充、彼此呼应和形成张力关系未必不是好事,新时期以来文论的变革发展正是这样走过来的。总之,对过去文论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本质主义方面的问题)进行批判反思是必要的,但过度“去本质化”不利于当代文论创新发展。 五 当代文论研究方法:论证、描述与阐释 正如有学者所说:“按唯物辩证的观点来看,在一切理论包括文艺理论中,观点与方法总是统一的。”[6]还有学者说:“一般说来,理论制约着方法,方法服务于理论……不同的文学观念规定着不同的方法。”[7]只不过在当代文论研究中,通常我们对理论观念方面的问题更为敏感,对研究方法方面的问题则可能并不那样自觉。虽然新时期之初文论界曾兴起文学研究方法问题的大讨论,但主要兴趣在于引进外国文学研究方法,而对自身研究方法问题缺少深刻反思。任何一种文学理论的系统建构,提出某种理论观念并进行全面阐述是理所当然的,问题在于提出这种理论观念的依据何在,以及这种理论的生成路线、推演逻辑和思维方法是否合理,这往往决定某种理论的学理性和说服力,以及阐释的有效性。当代文论研究方法大致有论证、描述与阐释三种主要类型,这里简单做些比较分析。 新时期前后较长时间里,文学理论研究中比较流行“论证”式研究方法,主要表现为“观点+例子”的论证方式,这与传统本质论研究思路和理论观念恰相适应,其中既有苏联文论的深刻影响,也与我国历史悠久的“原道、征圣、宗经”的传统相契合,因而容易得到普遍认同和应用。然而从现代学术观念来看,这样的研究方法或论证模式是值得怀疑的。首先是理论“观点”,既不是从文学对象或文学实践经验的归纳推理中生成,也不是基于文学现象的高度抽象概括与逻辑演绎生成,而是像过去的“注经”传统那样,直接把某种“圣人之言”确立为总体观点,由此推演出其他具体观点,而这些观点都被认为是具有权威性的,不能怀疑和动摇的。其次是“论证”方式。最突出的特点,一是“名言”论证,从理论上阐述这些基本观点时,注重引用中外古今著名理论家的论述作为依据,以此证明理论观点的正确性;二是“选例”论证,为了体现理论联系实际,往往也要从古今中外的文学现象和作家作品中精选一些实例进行分析,既是用理论观点来阐释文学实例,同时也是用文学实例来证实理论,达到彼此相互阐释与确证。从这种理论模式和论证方法自身的封闭系统来看,似乎具有其自洽性,然而这种论证实际上又是经不起质疑的。因为按照这种论证逻辑,同样可以找到一些与此不同甚至相左的名人之言,或者与此不合甚至相反的文学之例,来证明关于文学的理论与实践并非如此。只不过在那种惯常的论证方式中,凡是不利于这种理论建构的东西都会被过滤和遮蔽掉,积久成习,也就成了我们习以为常的思维惯性和研究方法。其实这种惯性思维和研究方法在后来各种研究中仍然普遍存在,只不过把原先的“名言”论证换成了后现代理论大师的高论,把“选例”论证的对象扩大到文化范围,对此仍然需要有足够的认识。 在文艺学反本质主义讨论中,上述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被当作本质主义弊端之一受到质疑,这是很有必要的。此后当代文论转向“知识论”研究范式,它在理论观念上是反本质论的,当然也就不存在要对某种理论观点进行“论证”的问题。它的基本观念是把文学理论看成一种历史性、地方性的学科知识,或者把文学放在多维文化关系中进行观照,从而建立一种知识系统,文学理论就是把这种关于文学的知识系统呈现出来,因此它在研究方法上的突出特点就是“描述”。在不同的理论框架中,这种描述的对象和方式可能各有不同,有的是着眼于文学现象或文学存在方式的描述,有的是着眼于文学的各种关系维度及其特性的描述,有的是着眼于文学理论知识谱系本身的描述等。总的来看,无论是哪种情况的描述,都是以某种理论知识形态使文学存在的图景得到不同方式的呈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无疑是有价值的。但从理论功能方面来看,文学理论仅限于描述和提供某种学科知识,又显然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有学者批评这种现象,认为有些文学理论教材只是按照某些西方文论模式,以新的方式重新编排文学理论问题,无法形成完整的理论系统,看上去更像是文学理论关键词研究,也有的只是梳理连缀历史上的文学理论知识,成为文学理论专题资料汇编,使文学理论知识反而被解构为碎片[8]。在当代文论的“知识论”研究转向中,这方面的问题显然也是值得关注的。 近期关于“强制阐释论”的讨论,把“阐释”论研究方法问题凸显出来了。文学理论的研究和阐释关涉理论的生成路线、生成逻辑、阐释方式等问题。张江提出“强制阐释论”首先针对西方文论的理论中心主义现象,明确提出了“理论的生成路线,即理论从哪里出发,落脚于哪里”的问题。他认为理论中心论的总体倾向是:“文艺理论不是从文艺经验和实践出发,而是从概念和范畴出发;概念生成概念,范畴生成范畴;理论是唯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理论成为研究和阐释的中心。”[9]如前所述,这种情况在过去那种以“圣人之言”立论而加以论证的理论模式中就早已有之,只不过在后现代主义理论中显得更加突出罢了。实际上对文学理论研究而言,“阐释”也许是比“论证”“描述”更值得重视的研究方法,问题只在于如何避免“强制阐释”而走向合理阐释,在这方面有待于形成当代文论研究的方法论自觉,从而推进阐释论方法研究。张江在批评“强制阐释论”的同时,相应提出了“本体阐释论”的建构性命题,大力倡导从文学实践、文学经验和文学作品出发进行研究阐释,认为文学理论应该是文学直接经验的映照和总结,“理论的成长,由感性和对表象的体验出发,经过反复归纳推理,零碎散乱的表象集合抽象为概念、范畴,再由实践多重调整校正,形成与对象本身生成及运动规律相一致的规则、范式,最终达到深入本质、把握规律的理论目的”[10]。王元骧认为,提出文学理论的生成路线问题来进行讨论很有必要,但他认为理论研究只强调从具体经验出发进行归纳推理是不够的,还应通过抽象思维把握事物本质,以此为逻辑起点运用演绎推理进行理论阐释,充分“肯定演绎推理在理论建构中的重要作用”[11]。通过这样的讨论,有助于将阐释论方法的研究不断引向深入。实际上近年来已经有一些学者在努力摆脱过去那种简单化论证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走上了阐释论方法的研究探索之路。如今更应当加强这种自觉性,把阐释论提升到文学理论研究方法论的层面上进行更深入的探讨,这对推进当代文论话语体系重建大有益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