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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提戈涅的辉煌之美


    内容提要:作为一出伟大的悲剧,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历来对哲学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拉康从精神分析学的伦理学这一独特论域出发,对以下几个问题做出了完全不同于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回答:一、为什么安提戈涅宁死也要为波吕涅克斯举行葬礼?她真的像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吗?抑或这飞蛾扑火的奋不顾身完全是她死亡欲望的表现?然而死亡欲望又是什么意思?二、果真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波吕涅克斯对安提戈涅具有那种独一无二的伦理价值吗?这出悲剧真的只是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这两种有限理性的冲突吗?抑或他的价值仅仅来自象征秩序的安排,与他和安提戈涅的血缘关系毫无关系?三、安提戈涅饱受摧折,但每次出场都光彩夺目,她那不可摧毁的美是来自她的神性,还是因为她仅仅作为一个表示美的能指而存在?
    关键词:物;死亡欲望;美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拉康的文学批评都是六经注我式的,因为其目的是借文学批评去建构和发展精神分析学。不过当我们进入其文学批评的具体论域时,必须暂时将这一论证逻辑颠倒过来,亦即根据他的精神分析学理论去理解他的文学阐释。因此,当我们试图理解拉康对《安提戈涅》的创造性解释时,必须清楚他是在精神分析学的伦理学这个特殊语境中介入这出悲剧的。
    一 安提戈涅的一意孤行
    在开始着手讨论《安提戈涅》这出悲剧时,拉康首先评论了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基本功能是在观众心中“激起怜悯和恐惧,从而导致这些情感的净化”,为此它必须通过模仿和我们类似的普通人,“这种人在道德品质和正义上并不是好到极点,但是他的遭殃并不是由于罪恶,而是由于某种过失或弱点”[1]。净化的结果就是让怜悯与恐惧这些强烈的情感得到宣泄(catharsis),从而产生一种“无害的快乐”,使精神得到抚慰。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论直到今天仍然是许多人理解悲剧的基本原则,但在拉康看来,这种理论对认识悲剧是很不完善的,甚至可以说是错误的,对《安提戈涅》这出悲剧尤其如此。拉康为我们指出了一个显而易见、但又为我们熟视无睹的基本事实:绝大多数悲剧主角都不是和我们类似的普通人,安提戈涅尤其不是一个和我们类似的普通人。拉康一开始就提醒我们注意:人们在《安提戈涅》中首先发现的就是安提戈涅。为什么?因为“安提戈涅有一种让人难以承受的辉煌”[2]。
    索福克勒斯从未直接描写过安提戈涅的美,她的美并不表现在身材和面容上,而是集中体现在她那让人难以承受的辉煌中,而这种辉煌直接来源于她舍生忘死的一意孤行。毫无疑问,安提戈涅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她的“非同寻常”几乎表现在她的全部行为中:她的决心,她的行动,她的被捕,她的受罚,还有她的哀悼。她明知克瑞翁(Creon)的禁令以及违反禁令的结果,但仍然决定为波吕涅克斯(Polynices)举行葬仪。而且,在她与伊斯墨涅(Ismene)的谈话中,她直接把这道禁令针对的目标等同于自己。当伊斯墨涅拒绝她的建议之后,安提戈涅立刻断然说道:“我再也不求你了;即使你以后愿意帮忙,我也不欢迎。你打算做什么人就做什么人吧;我要埋葬他。即使为此而死,也是件光荣的事。”[3](v.69—72)稍后当伊斯墨涅好心提醒安提戈涅注意保密,并承诺自己会严守秘密时,换来的不是感谢,而是安提戈涅更加尖酸刻薄的抨击:“不——尽管告发吧!你要是保持缄默,不向大众宣布,那么我就更加恨你。”(v.86—87)根据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些都绝非一时赌气之言。当克瑞翁责问她是否为波吕涅克斯举行了葬仪,以及是否知道禁止安葬波吕涅克斯的禁令和违反这一禁令的后果时,安提戈涅直截了当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坦陈死亡正是自己期待的事情:“我知道我会死的——怎么会不知道呢?即使你没有颁布那道命令。如果我在应活的岁月之前死去,我认为是件好事;因为像我这样在无穷无尽的灾难中过日子的人死了,岂不是得到好处了吗?”(v.460—464)当伊斯墨涅被传讯上场时,安提戈涅再次表达了这个意愿,她对妹妹说:“你愿意生,我愿意死。”(v.555)因此,安提戈涅的非凡之处就在于她的毁灭是她自愿选择的结果,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她热烈期望的事情。这就和其他悲剧主角有了显著的差异,如果说铸成俄狄浦斯、李尔王、麦克白斯、奥赛罗等人悲剧的原因是他们受到了诱惑和蒙蔽,那么安提戈涅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完全清醒的认识。总之,安提戈涅的一意孤行成就了她那让人难以承受的辉煌之美。对此,歌队具有充分的感受。所以在第三场结尾,当克瑞翁吩咐士兵将她押送进石室禁闭至死时,歌队唱道:
    爱罗斯啊,你从没有吃过败仗,爱罗斯啊,你浪费了多少钱财,你在少女温柔的脸上守夜,你飘过大海,飘到荒野人家;没有一位天神,也没有一个朝生暮死的凡人躲得过你;谁碰到你,谁就会疯狂。你把正直的人的心引到不正直的路上,使他们遭受毁灭:这亲属间的争吵是你挑起来的;那美丽的新娘眼中发出的鲜明热情获得了胜利;爱罗斯啊,连那些伟大的神律都被你压倒了,那不可抵抗的女神阿佛罗狄忒也在嘲笑神律。(v.781—800)
    在此,歌队赞美爱神爱罗斯(Eros)其实就是赞美爱欲,因为安提戈涅的辉煌之美就来源于她决不妥协的欲望。安提戈涅的美辉煌而壮丽,令人难以直视,从她身上放射出的光华似乎可以熔化一切,因为她那毫不妥协的决绝行动令人震惊。安提戈涅绝不是一个可以让人认同的对象,对所有常人来说,她都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而且不可承受的悲剧英雄。我们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安提戈涅明知为波吕涅克斯举行葬礼的后果只能是死路一条,那她为什么非得要这么做呢?对此安提戈涅似乎在剧本中为我们给出了答案:
    波吕涅克斯呀,只因为埋葬你的尸首,我现在受到这样的惩罚。可是在聪明人看来我这样尊敬你是很对的。如果是我自己的孩子死了,或者我的丈夫死了,尸首腐烂了,我也不至于和城邦对抗,做这件事。我根据什么原则这样说呢?丈夫死了,我可以再找一个;孩子丢了,我可以靠别的男人再生一个;但如今,我的父母已埋葬在地下,再也不能有一个弟弟生出来。我就是根据这个原则向你致敬。(v.902—913)
    安提戈涅提供的理由是,兄妹关系在所有伦理关系中最为特殊,尤其是在父母去世之后。但是,这个回答与其说是一个回答,不如说提出了一个更加亟待回答的问题:为什么兄妹关系是所有伦理关系中最为特殊的关系?事实上,这节歌词所透露出的丑闻气息曾让歌德震惊而且困惑,他甚至希望有朝一日人们会找到证据揭示这一节文字出于后人的篡改[4]。黑格尔也感受到了这里的特殊之处,但并不认为其中有任何丑闻气息,相反,正是这个细节让黑格尔就兄弟与姐妹之间的特殊关系发展出了一套宏大的理由,并进而以之解释悲剧的本质。
    在黑格尔看来,这出悲剧的冲突双方,即安提戈涅和克瑞翁,前者代表家庭的伦理价值,后者代表城邦的政治理念,悲剧就是这两种理念的矛盾冲突,因为从各自的立场出发,二者具有相同的合理性。悲剧冲突就是两种同样合理又都不尽合理的“普遍力量”的对立冲突,于是,永恒的真理借悲剧人物的毁灭而得到伸张。黑格尔的这一解释似乎也可以从文本中获得直接的支持:当克瑞翁责问安提戈涅竟敢明知故犯时,安提戈涅回答说:“我敢。因为向我宣布这法令的不是宙斯,那和下界神祗同住的正义之神也没有为凡人制定这样的法令,我不认为一个凡人下一道命令就能废除诸神制定的永恒不变的不成文律条,它的存在不限于今日和昨日,而是永久的,也没有人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不会因为害怕别人皱眉头而违背天条,以致在神面前受到惩罚。”(v.450—455)
    既然安葬亲人是希腊人应尽的义务,是神的法律,那么我们有理由要求她对所有至亲一视同仁,但安提戈涅为什么要特别强调兄妹关系的特殊性,甚至将其提高到夫妻关系和母子关系之上?黑格尔认为,现实生活中的伦理实体不是个别的自我意识,而是绝对精神在实际存在着的多元意识中的实现,也就是一种公共理念。作为现实的实体,这种精神是一个民族国家。这种集体精神、公共理念就是黑格尔说的“人的法律”。当它以普遍形式出现时,它是众所周知的法律或者道德习俗;当它以个别形式出现时,它就是现实的政府。在目前这出悲剧中,它的代表就是克瑞翁,或者说克瑞翁自认为代表了它。所谓“神的法律”就是自然的伦理精神,其基本环节就是家庭。家庭,作为无意识的、尚属内在的概念,与概念的有意识的现实对立,作为民族国家的现实的元素,与民族国家本身相对立[5]。安提戈涅就是神的法律的代表。代表人的法律的政府是自身反思的、现实的精神,是全部伦理实体的唯一自我。它使各个单一的自我意识感觉到自己没有独立性,并使他们意识到只有在整体中他们才有生命。但个人作为独立的存在,总是要追求他神圣不可侵犯的自为存在和个人安全,家庭就是他们的庇护所,为此公共理念就受到了威胁。因此,社会共同体的存在依赖于将不同的男性个体从家庭中孤立出来,但要将这些不同的个体整合在一起,政府必须把战争任务委任给他们,使他们体验到主人和死亡的存在。但在此过程中,共同体会受到来自家庭的守护者女人的反对:“由于共体之所以能继续存在下去,全靠它破坏了家庭幸福,把自我意识消溶于普遍之中,所以它就给自己制造了内在敌人,即是说,它把它所压制的而同时又从属于它的本质的东西、一般的女性,造就为它自己的内在敌人。”[6]黑格尔认为,家庭由三种关系构成: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和手足关系。夫妻关系不是在它自身中而是在子女中得到实现,夫妻关系本身就是由这种他者形成的,并在这种他者(子女)的形成中消逝。亲子关系则相反,在这种关系中,子女在他者(父母)的消逝中形成,成长为自为的存在。上述两种关系是彼此过渡的,至于手足关系则是一种彼此毫无混淆的关系。他们同出一脉,但彼此独立。手足关系中的两性既不像夫妻那样彼此欲求,他们实现自为的存在也不依靠对方。但黑格尔认为,正是这种起源上的亲密与成长后的独立导致了弟兄的死亡成为姐妹无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姐妹对弟兄的义务是最高的义务。
    在拉康看来,像黑格尔这样诉诸文本之外的历史去解释文本之内的问题,事实上是行不通的。最重要的是,拉康根本不赞同黑格尔根据两种话语之间的冲突去解释安提戈涅与克瑞翁的矛盾。一言以蔽之,拉康认为安提戈涅对克瑞翁的反抗根本不是一种法律对另一种法律的反抗。在安提戈涅与克瑞翁的第一场对话中,她的确曾明确说道:“我不认为一个凡人下一道命令就能废除诸神制定的永恒不变的不成文律条。”(v.453—455)就此而言,她似乎真的是遵照神的法律对抗克瑞翁。但拉康通过无比精细的阅读,找到了大量相反的证据,表明她的行为并非出于对某种律法的遵守和捍卫,而是完全出于她自己的自由意志,由她自主。比如在目送安提戈涅被押送到活埋她的石室时,歌队唱道:“你这样去到死者的地下是很光荣,很受人称赞;那使人消瘦的疾病没有伤害你,刀创的杀戮也没有轮到你身上;这人间就只有你一个人由你自己作主,活着到了冥间。”(v.817—821)剧中歌队两次强调安提戈涅的自主性:“这个女儿天性倔强,是倔强的父亲所生;她不知道向灾难低头。”(v.471—472)在第四场,歌队再次对安提戈涅说:“你倔强的任性害了你。”(v.875)安提戈涅的“倔强”岂不正是她绝对自主性的体现?她的言行和歌队的咏唱,都向我们表明,安提戈涅的行为绝非为了捍卫神的法律。正常情况下,人们遵守法律乃是因为不得不遵守,因此,在可以不遵守法律的时候仍然遵守法律,这种遵守就已经不是一种对法律的遵守了。基于这种细读,拉康毫不留情地说:“对我来说,黑格尔在任何地方都比在诗学领域里更强,无论如何这都是实情,就他关于《安提戈涅》的评论而言,这一点尤其真实。”[7]
    如果两种法律、两种话语的对立不能解释安提戈涅何以执意要为波吕涅克斯举行葬礼,那么这一舍生忘死的执着究竟是因为什么呢?在这出悲剧刚刚开始的时候,当伊斯墨涅提醒安提戈涅安葬波吕涅克斯的后果时,安提戈涅回答说,尽管克瑞翁下了禁令,她还是要为波吕涅克斯举行葬礼,因为“他仍然是我的哥哥”(v.45)。在安提戈涅与克瑞翁的第一次激烈辩论中,克瑞翁指责安提戈涅不应该平等对待波吕尼克斯和埃特俄克勒斯,作为攻打城邦的敌人,波吕涅克斯死后不配获得尊重,而应暴尸荒野。但安提戈涅认为,尽管波吕涅克斯是城邦的敌人,他仍然应该被安葬,因为“死去的人不是奴隶,而是我的哥哥”(v.517)。对此,人们一般认为这正好佐证了波吕涅克斯对安提戈涅具有特殊伦理价值,但是拉康并不这么认为。在拉康看来,虽然安提戈涅一再强调“他是我的哥哥”,其实这些词语已经变成清空了所指的能指:波吕涅克斯是善是恶已经不重要,他是城邦的敌人也不重要,他没有权利享有与埃特俄克勒斯平等的身后尊荣也不重要,甚至他与安提戈涅具有完全相同的血缘关系也不重要。总之,他是一个什么人,他生前干了什么或者没干什么,已经完全不重要了。不管他生前是什么人,不管“波吕涅克斯”这个能指的所指究竟是什么,只要他是这个能指,只因他是这个能指,他就应该享有基本的葬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拉康说,安提戈涅对克瑞翁的抗辩应该这样来理解:“我的哥哥是他所是,正因为他是他所是而且只有他能是他所是,我才走向了这个致命的极限……正是这一点驱使我反对你的敕令。”[8]也就是说,“安提戈涅援引的权利不是别的,而是一项从语言之中出现的权利,语言使存在者变得不可消除——所谓不可消除,意思是说,自从突然出现的能指超越一切变迁的洪流,将存在者冻结成一个固定的对象的那一刻起,存在者就不可消除了。存在者存在,安提戈涅不可动摇、不可屈服的立场就固定在这个存在者、这个表面上面。”[9]对此基泽尔解释说:“对拉康来说,波吕涅克斯的唯一性完全不可能来自他在家族谱系中占据的位置,而是来自他在象征秩序中占据的位置,不管他做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换句话说,使波吕涅克斯与众不同的纯粹是这个事实,即他是一个能指。”[10]说波吕涅克斯是一个能指,当然不是说他变成了一个词语,而是说他凭借这个能指在象征秩序中占据了一个位置,从而拥有了作为一个“人”不可剥夺的最基本的权利。这权利来自能指,来自象征秩序,与他和安提戈涅的血缘关系无关,与他生前的行为无关。因此拉康稍后进一步澄清说:“安提戈涅的立场再现了那个基本限度,这个基本限度证实了他的存在的唯一价值,而无需指涉任何内容,不管波吕涅克斯的行为是善是恶,不管他是什么人。这里所说的唯一价值本质上是语言的价值……这种纯粹性,即他的存在与他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历史剧之性质的纯粹分离,就是安提戈涅所着迷的限度或无中生有(ex nihilo)。语言的在场在人的生命中所开创的无非就是这种断裂。”[11]名字与名字所命名的人本身,当然不是一回事,但人只有借助名字或者能指才能作为人而存在,且因此拥有人最基本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人一旦因为名字/能指在象征秩序中获得了一个位置,这个位置就永远属于他,他不会因为死亡失去这个位置,也不会因为生前的善恶失去这个位置。也就是说,虽然波吕涅克斯是个敌人,虽然他已经死去,但他不会消失,人们不能在他死后就当他从来没有存在过。他的生命虽然已经结束,但名字/能指已经将他永远固定在了象征秩序中。能指使他超越了自然的生死存亡,并保证他的价值不会因为他的死亡而消失。对此基泽尔解释说:“不是安提戈涅自己(或者她对他的依恋)让波吕涅克斯变得独一无二。他之所以独一无二,乃是因为(克瑞翁的)法律企图驱逐和摧毁他。如果安提戈涅承担起了这个独一无二的‘被驱逐的’人的事业,这是为了表明,正是他作为能指的身份使他对法律的摧毁获得了免疫力。法律对待波吕涅克斯不能当他从来没有存在过。如果它试图这么做,只会使他作为一个能指更加明显地存在。安提戈涅试图以她的自主行动来证实的正是他这种作为能指的身份。”[12]
    总之,波吕涅克斯的唯一性并非来自他与安提戈涅的伦理关系,他们俩的伦理关系是最普通不过的兄妹关系,这种关系绝不会因为父母的去世就变得非比寻常,更不会特殊到让安提戈涅为之付出自己的生命。他的独特性或唯一性仅仅来自象征秩序,正是象征秩序赋予了他理应被安葬的权利。安提戈涅的一意孤行与波吕涅克斯本人根本没有关系,如果我们真的相信了安提戈涅的哭诉,像黑格尔那样苦心孤诣地为之寻找理由,我们就被诱入了一条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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