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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事建构论的四重关系


    摘要
    现今,叙事研究已然遍及人文学科各个领域。不同学科的叙事研究,实际上是以人类文化中普遍存在着叙事结构为基础的。同时,人类文化又是人类主体活动的结果。因此,人类文化中的叙事结构是来源于人类主体本身的叙事结构。叙事建构论主要研究的则是叙事在主体建构中所起到的作用。本文主要综述叙事建构论的四重关系,即:叙事与人类思维方式之间的关系、叙事与现实的关系、叙事与自我的关系及个体叙事和群体叙事的关系。通过这四重关系的研究,剖析叙事在主体建构中的作用。
    一 历程与问题
    叙事学发展至今,经历了经典叙事学和后经典叙事学。1928年,俄罗斯学者弗拉基米尔·雅可夫列维奇·普洛普出版了《故事形态学》一书。普洛普收集了100部俄罗斯民间小说,将其划分为31个功能项和7种人物角色。普洛普在该书中首次采用结构分析的方法研究文学作品,这为后来结构主义叙事学奠定了方法论基础,后经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家斯特劳斯介绍到法国。1966年,法国巴黎《交际》杂志开辟了一个“叙事作品结构分析”专栏,刊发从结构符号角度分析文学作品的论文,这标志着结构主义叙事学的诞生。其中便包括罗兰·巴特的著名论文《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同年,格雷马斯出版了《结构语义学》一书,将普洛普分析的7种人物角色概括为6种,即:主体、客体、接受者、发送者、辅助者和反对者。但至此,叙事学这一概念尚未明确提出,直至1969年才由托多洛夫在《<十日谈>语法》中首次提出叙事学(Narratology)的概念。
    托多洛夫将小说中的人物看成是名词,行为、事件看成动词,而人物性格则看作为形容词。1972年热拉尔·热奈特出版《叙事话语》一书,热奈特在该书中区分了三个概念,即故事、叙事和叙述。故事指真实或虚构的按照时间顺序自然发生的本事;叙事是通过叙述而呈现出来的故事,可以不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呈现出来的故事;叙述则指讲述故事的行为。在此之后,仍有众多的叙事理论家和相应的观点,如福斯特、里蒙·凯南、米克·巴尔、西摩·查特曼、格兰特·普林斯等等。以上介绍的这些均是结构主义叙事,又被称为经典叙事学。除了经典叙事之外,还存在着后经典叙事学,如修辞性叙事学、女性主义叙事学、精神分析叙事学及认知叙事学等等。
    然而,以上这些叙事研究均是文学叙事研究。而叙事学发展到今天已经远远超出了文学研究的范围,几乎已成为一切人文学科研究共同的兴趣,如我们经常可以见到这些叙事研究:电影叙事、文化叙事、历史叙事、哲学叙事、教育叙事、社会叙事、图像叙事、广告叙事、音乐叙事、媒介叙事等等。事实上,罗兰·巴特早就注意到叙事研究的普遍性,在其《叙事作品结构分析导论》第一段话中,巴特就曾指出“叙事遍布于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
    绘画(请想一想卡帕齐奥的《圣于絮尔》那幅画)、彩绘玻璃窗、电影、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而且,以这些几乎无限的形式出现的叙事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其中“神话、传说、寓言、民间故事、小说、史诗、历史、悲剧、正剧、喜剧、哑剧”都可以看作为文学叙事的一部分,而“绘画、彩绘玻璃窗、电影、连环画、社会杂闻、会话”则显然是文学叙事之外的叙事了。质言之,叙事是超越时间、空间和种族的。也正是对这一现象的注意,赵毅衡教授提出“广义叙述学”的概念,“近二十年在各种人文和社会学科中出现了‘叙述转向’,社会中各种表意活动(例如法律、政治、教育、娱乐、游戏、心理治疗)所包含的叙述学越来越彰显。”即通过广义叙述学研究“所有叙述体裁的共同规律”。
    针对这种普遍存在的叙事研究或广义叙述学研究,我们有三个问题。第一,为什么人文学科各个领域均进行叙事研究,或者说这种叙事研究的基础在哪?也许有学者会认为,这是由于
    为什么人文学科各个领域均进行叙事研究?
    为什么人类文化中普遍存在着叙事结构?
    文学叙事研究渗透进其它学科而产生的。我们不否认文学叙事研究对其它领域的叙事研究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我们认为,这与其说是文学叙事研究渗透进人文学科各个领域造成的,毋宁说这是一切人类文化本身之中内在地具有某种叙事结构的结果。换言之,人文各学科均进行叙事研究的基础,并不在于由文学叙事研究而引起的叙事研究热,而在于人文各学科的研究对象本身就具有某种叙事结构,即人类文化自身中就已先在具有某种叙事结构,这才是当前各人文学科进行叙事研究的基础所在。那么,第二个问题则是,为什么人类文化中普遍存在着叙事结构?我们知道,人类文化是人类行为或活动的结果。因此,这第二个问题,可以换成第三个问题,即叙事与人类主体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或者说叙事在人类主体的建构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而这正是我们提出叙事建构论或主体叙事学的原因,也是叙事建构论研究的主要问题,即:叙事在人类主体建构中所起到的作用。本文主要研究其中的四重关系,即叙事与人类的思维方式之间的关系、叙事与人类现实的关系、叙事与自我的关系及个体叙事和群体叙事的关系。
    二 叙事与人类的思维方式
    人类主体的建构,离不开人类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对人类主体的建构往往具有决定性作用,现今越来越多的理论家将叙事作为人类的基本思维方式之一。1969年美国历史哲学家路易斯·明克(Louis 0. Mink)发表论文《作为理解模式的历史和小说》,其中提出人类理解世界有“三种基本的,彼此之间不可化约或不可化约为某一普遍的模式”,即:理论的模式(The Theoretical Mode)、范畴的模式(The Categoreal Mode)和构型的模式(The Configurational Mode),
    分别对应于自然科学、哲学和历史,其中构型主要指故事。也就是说,叙事是区别于理论的模式和范畴的模式之外,人类所独具的另外一种理解模式,离开这种模式人类便无法将分散的、缺乏整体性的事件集中,从而无法理解它们的意义。叙事的这种理解主要是一种完整性或整体性的理解,进而“也许一些事情可以被理解为一个单一、具体的关系情节中的元素”。他认为“在一个故事的构型理解中,读者需要跟随其一道,结尾与开始的承诺连结在一起,正如开始之中伴随着结尾的承诺一样……理解时间的连贯性需要同时考虑它的两个方向,这样时间就不再是承载我们的河流,而是从空中观看到的河流,上游与下游同时呈现在一个单一的观看之中。”即叙事是首尾连贯且一致的,具有一种明确的起、中、结的完整性结构,是一种整体性思维,离开构型的模式,一些事件将无法从整体中获得意义,从而沦为孤立且无意义的偶然事件。
    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著名解释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先后出版三卷本的鸿篇巨制《时间与叙事》。利科在《时间与叙事》第一卷前言部分便开宗明义地指出“《时间与叙事》与《活的隐喻》是一对:它们相继出版,是放在一起构思的”。在利科看来,叙事和隐喻都是语义创新的方式。然而,叙事与隐喻又不同,“无论是隐喻还是情节的问题,更多的解释是为了更好的理解。在第一种情况下,理解是凭借隐喻的言辞领会一种活力,一个新的语义相关物从作为语句的字面阅读的语义相关物的废墟中形成。在第二种情况下,理解是领会的运作,是将环境、结尾和意义,起始和交互作用,运气的反转,和所有由人类行为引起的各种意外的结局组成的混合体,统合进一个整体和完整行为之中。”具体而言,利科认为情节具有一种异质综合的功能,即“通过情节的方式将目标、原因和机遇聚集在一个整体的时间统一体和完整行为中。”换言之,叙事的思维是一种异质综合性思维,将性质不同的事物综合在一起理解的思维。
    同时,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杰罗姆·布鲁纳(Jerome Bruner)在其被称为“20世纪最具影响力的著作之一”的《真实的心灵,可能的世界》一书中,
    提出人类存在两种思维模式,即范式的模式(The Paradigmatic Mode)和叙事的模式(The Narrative Mode)。他认为“有两种认知功能模式、两种思维模式,每一种都提供了独特的组织经验和建构现实的方式。这两种模式(尽管是互补的)不能再相互简化。致力于将一个模式简化为另一模式或为了另一个而忽视这一个,都将不可避免地无法把握到思维的丰富多样性。”范式的模式也称为逻辑科学的模式,它“尝试执行一种形式化的思想,是描述和解释的数学系统。”范式的模式采用理性分析、逻辑推演的方式来思维,主要应用于科学研究领域。而叙事的模式布鲁纳则认为“叙事处理人类或像人类一样的意向和行为,及标志他们过程的变迁和结果。它力求把一些无时间性的奇迹放入经验的细节中去,并将经验定位于时间和空间中。”即叙事的模式将人类经验放入到时间中去理解,它关注的是人的意图或目的及行为,是一种时间性的思维方式。
    除以上学者的发现之外,我们还认为叙事是一种将可然律与必然律统一在一起的思维方式。
    亚里士多德认为“诗人的职责不在于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于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可能发生的事。”也就是说,叙事是将偶然性与必然性统一在一起的思维方式,从而区别于将偶然性排除在外的逻辑必然的思维方式。在金庸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中,江南七侠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了郭靖,郭靖后来又遇到了黄蓉、洪七公、周伯通、一灯大师等,这些相遇事实上都是建立在偶然性基础之上的。然而,黄蓉、洪七公及周伯通每天都可能会遇到很多人,而他们没有看中其他人或传授其他人武艺,却偏偏看中郭靖或传授郭靖武艺,这些又并非偶然,而是基于郭靖性情敦厚、侠肝义胆的品性基础之上的。换言之,郭靖可以成为一代大侠既是巧合又是必然,是可然律和必然律统一的结果。这也正是叙事的思维方式将偶然性与必然性统一在一起的思维方式。综上所述,叙事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一种整体性的思维方式、一种异质综合性的思维方式、一种时间性的思维方式以及一种可然律与必然律统一的思维方式。
    三 叙事与现实的关系
    明克在其论文《作为理解模式的历史和小说》中,除了提出人类理解世界的三种模式之外,在其论文的结尾还针对英国文艺批评家芭芭拉·哈迪提出现实生活中不存在叙事性的观点,这一观点遭到后来众多学者的反驳。1968年哈迪发表论文《走向小说的诗学:一条叙事学路径》,认为叙事不是人类的发明,而是一种人类的心灵活动。“叙事,如同歌词或舞蹈一样,不应被看作一种美学发明,是艺术家们对经验的调控、操作和排序,而应被视为一种主要的心灵活动,将生活转变为艺术的心灵活动。”换言之,叙事是人类主要的一种心灵活动,生活中必然渗透着叙事活动,生活中已经蕴涵着叙事。这是“因为我们在叙事中做梦,在叙事中做白日梦,通过叙事来记忆、预期、希望、绝望、相信、怀疑、计划、修改、批评、建构、八卦、学习、憎恨和相爱。为了真正的生活,我们编织关于我们自身和他人,关于个人也是社会的过去和未来的故事。”也就是说叙事深入至人类主体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生活自身已经是叙事的了。而明克则恰恰相反地认为“叙事的特性是将艺术转变为生活。”换言之,生活本身是没有叙事性的,只有叙事艺术才有叙事性,我们是从叙事艺术中才学会理解故事的。“故事是被讲述的,而不是被生活的。生活本身没有开始、中间和结尾;会面,只是属于我们后来讲述我们自身的故事而开始的事件,而离别,也仅是最终只在故事中的离别。”即现实生活中没有会面和离别,而只有在讲述故事时(只有在叙事艺术中才有会面和离别)。由此,现实生活中是否具有叙事性的问题引起了学界普遍的关注。
    利科在其《时间与叙事》卷一开始部分就基于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开创性地提出了三重模仿理论。利科认为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对时间的讨论忽视了其中的叙事性,而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对模仿的讨论又忽视了其中的时间性。因此,利科的主要任务便是在奥古斯丁和亚里士多德之间、在时间和叙事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这座桥梁便是叙事文本,也就是利科所说的“模仿2”。利科将亚里士多德的模仿区分为三个相互关联的层次,即“模仿1”的预构型(preconfiguration)、“模仿2”的构型(configuration)和“模仿3”的再构型(reconfiguration)。“模仿1”指在叙事之前的行为世界中所具有的叙事性,即预构型;“模仿2”是文本中的故事世界,即构型;“模仿3”是“模仿2”介入之后的行为世界,即再构型。“模仿2”居中调节和沟通“模仿1”和“模仿3”。“文本构型在实践领域的预构型和它通过作品接受的再构型之间起居中调节作用。”这三重模仿实际上是一种解释的循环,即从行为世界的“模仿1”是故事世界“模仿2”的前理解,而通过对“模仿2”的阅读又重新构型行为世界形成“模仿3”。实际上,“模仿3”是高一层的“模仿1”,如此循环往复。质言之,利科的三重模仿揭示了现实与叙事之间循环建构、层层深入的关系。而这里的“模仿1”现实世界中预构型,则是预先设定的现实世界中的叙事性。在利科看来现实世界中已然存在着叙事性,即“模仿1”的预构型,这是形成叙事文本“模仿2”构型的基础,而通过对“模仿2”接受又再构型着现实世界。
    美国历史哲学家戴维·卡尔(David Carr)于1986年出版了著作《时间、叙事和历史》,该书主要解决作为历史的过去与叙事之间的关系,即现实与叙事之间的关系,也就是明克与哈迪的争论生活与艺术之间的关系。卡尔指出从明克到海登·怀特、弗兰克·克默德,再到罗兰·巴特以至保罗·利科均误解了叙事与现实的关系,“他们都在强调‘艺术’与‘生活’不连续性,就叙事而言,他们不仅错误搭配了它们的关系,而且还误解了这两个术语,尤其是后者。”他认为强调的不应是不连续性,而是“叙事和日常生活的连续性”,因此,他的解释就不是文学和历史叙事如何“再现”的问题,而是揭示日常经验和行为的叙事特征。换言之,卡尔认为现实本身就具有叙事的形式,或者说生活本身就是叙事的。卡尔区分了两种现实,物理现实和人类现实,并认为无论是在历史叙事还是在虚构叙事中,强调的总是人类现实,物理现实只是作为人类现实的背景而存在。在此基础上,卡尔主要依据胡塞尔滞留(retention)与预摄(protention)的理论,认为人类经验活动本身具有一种整体性的时间结构。“我们经验本身就设想以时间延伸的形式来定向,其中将来、现在和过去相互作为整体的部分决定彼此。”这种时间结构主要表现为开始、中间和结尾,这同样也是叙事的时间结构。“这些结构(旋律、经验和行为)与叙事结构之间的亲属关系是明显的:其中每个都构成一个时间封闭体,这只能通过开始、中间和结尾的言说来表达。”然而,这还只是最低层次的单一的经验和行为,而故事讲述的却是更为复杂人类经验和行为。换言之,“真正生活”的事件的结构特征,是比低层次事件更长期、更大范围和更复杂的现象。但这些事件如同单一事件一样,具有一种时间闭合的特征,并且是以预摄滞留来结构的时间“领会”。同时,卡尔还注意到在这些复杂事件中,人是扮演着叙事中的三种角色,讲述者、人物和接受者,即“在日常生活的复杂行为和经验中,我们是我们生活于其中及我们承担责任行为的事件的主体或行为人、叙述者,甚至是观察者。”也就是我们生活本身内在地就具有一种叙事形式。
    美国哲学家安东尼·克比(AnthonyKerby)就现实与叙事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准叙事这一概念。克比的观点与卡尔类似,即人类叙事经验自身就内在地具有叙事结构,“生命内在地具有一种叙事结构,一个当我们反思我们的过去和我们可能的将来时我们所明白的结构。”
    克比称其为准叙事(quasi-narrative)。“我们未检验的生活已经是一种准叙事,生活时间已经是一种戏剧类型。”也正因为现实生活本身的准叙事特性,因此,现实生活并不能叙述成任意的故事。在此基础上,克比进一步思考了叙事的价值问题。克比认为不论一个人的生活如何杂乱无章、如何分散,它都将呈现出“某种统一性、目的、中心气质或一组问题”。换言之,在一个人的自叙中,总是会呈现出某种主题。另外,在叙事中便已经内在地为主体提供了价值评判的标准。“现在的评价和判断是建基于我们文化的过去,既是我们个人的过去也是更为宽广的历史视野,它们限定了我们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即现实生活中的叙事为主体提供了价值评判的标准。
    总之,我们认为现实世界可以分为自然界和人类世界,在自然界中事件的发生是无始无终的,而在人类世界中的事件则是具有时间的完整性的,即具有叙事的“起、中、结”的结构。因此,人类的行为世界中是具有叙事性的。
    四 叙事与主体的关系
    人类行为世界中的叙事性,归根结底,来自于人类主体本身的叙事性。换言之,人类主体自身便具有某种叙事结构。当代美国著名的伦理学家阿拉斯代尔·麦金太尔(AlasdairMacIntyre)在其代表作《追寻美德:伦理理论研究》一书中,专辟一章研究叙事与自我及美德之间的关系,他主要反对现代个人主义“我是我自己选择而成的那种存在”的观点以及由此造成美德概念边缘化的现象,而认为“我们进入人类社会,带着一个或多个被加之于我们身上的角色我们被征召进入了这些角色”。换言之,自我并不是自己选择而成的那种存在,而是在进入人类社会之前就已经预设了的那种存在,而美德则是传统的历史叙事中的核心。麦金太尔认为“自我概念的统一性存在于一种将出生、生活与死亡作为叙事的开端、中间与结尾连接起来之叙事的统一性中。”即自我将自身的出生作为叙事的开端,生活作为叙事的中间,而死亡作为叙事的结尾,这种自我的统一性便是一种叙事的统一性。
    麦金太尔还进一步追问道:“人生的统一性何在?答案是,其统一性就在于那体现在某个单一生活中的叙事的统一性……人生的统一性就是一种叙事探寻的统一性。”换言之,自我的统一性恰是从叙事的统一性中获得的。
    关于叙事与主体的关系,利科在《时间与叙事》第三卷结论部分,提出了叙事身份的概念。所谓叙事身份是指“人们通过叙事的中介功能而获得的那种身份。”即在三重模仿中,通过“模仿3”而形成的叙事身份。在“模仿3”再构型中,所形成的自我,即叙事身份。“这种再构型,让生命穿上了讲述故事所编制的外衣。”利科认为“个体或群体的身份是用来回答这些问题的,‘这是谁做的?’‘谁是行为人,是作者?’”而要回答这个问题则必须求助于叙事,否则就会陷入到一种两难的境地。“要么,我们必须将主体与它自身不同状态的多样性同一化;要么,跟随休谟和尼采,
    我们必须认为这种同一的主体不过是一种实体性幻象,他们的排除仅仅引入了一个纯粹的认知、情感及意志的汇集。”而如果用“自身同一性”(Ipse)取代“同一性”(Idem),前者是叙事身份,后者是实体身份,这一困境将会消失。换言之,利科将身份区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身同一性”,另一种是“同一性”。而在传统的主体哲学中恰是忽视了身份的“自身同一性”,而用“同一性”取代了“自身同一性”。这里自身同一性又区分为“性格与承诺”,其中“性格的恒定性表达了‘相同’(idem)问题与‘自身’(ipse)问题几乎是完全重叠的,而在坚守承诺中对自身的忠实却表现了自身的恒定性与相同(meme)的恒定性之间极端的差距,并因此完全证实了这两个问题之间的不可还原性。”也就是说“自身同一性”中的“性格”类似与同一性,而“承诺”则是“同一性”之外的另一种属于“自身同一性”的属性。叙事身份强调的正是这种“自身同一性”。
    美国著名心智哲学家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C. Dennett)主张从自然科学的视角去研究意识及自我等哲学问题。1992年,丹尼特出版了其重要的代表作《意识的解释》,在该书中丹尼特反对现象学以第一人称视角研究意识及自我等问题,因为这种主观的方法总是会出现争论,而应该像自然科学一样采用第三人称的客观视角去研究这些问题。因此,他称自己的理论为异现象学,“它从客观的自然科学及其所坚持的第三人称视角出发,走向一种现象学的描述方法,该方法(原则上)可以公正地处理最私密的、最不可言传的主观经验,而同时又决不放弃科学在方法论上的审慎。”从这一原则出发,丹尼特将自我类比于物理学的重心概念。丹尼特认为并不存在重心这样一种物体,它只是理论家的虚构物,是一个抽象的物体,“重心不是一个原子或亚原子或世界上任何其它的有形之物。它没有质量、没有色彩、没有任何一点物理性质,只有时空位置。”与重心概念类似,也不存在一种自我这样的事物,它只是一个虚构的产物,我们无法从主体身上确实地找出自我这种事物。但自我却又如重心概念一样,是确实存在且有用的虚构物。丹尼特进一步将自我比作为叙事重心。
    “我们进行自卫、自控和自我界定的基本策略,不是结网,不是筑坝,而是讲故事,更具体地说,是编造和控制我们向他人以及向自己讲述我们是谁的故事。”换言之,自我是通过我们自我讲述的故事而呈现出来的。如同物理学中利用重心来确定事物在时空中的位置一样,自我则是通过叙事重心来确定自身的位置。“一个自我不是任何古老的确定无疑的点,而是由无数的属性和诠释(包括自我属性和自我诠释)定义的一种抽象概念,这些属性和诠释构成了生命个体的传记体,而这个生命个体的叙事重心正是那个自我。”
    可见,自我并不是如笛卡尔我思哲学所认为的存在着一个脑中的小我,是一个控制着主体的行为和思想的虚构物。准确地说,自我这种虚构物是由叙事建构而成的,即丹尼特所谓的叙事重心或利科所认为的叙事身份。同时,现实中自我的统一性则是来自于叙事的统一性。
    五 个体叙事与群体叙事的关系
    在利科关于身份的作用的论述中,即“个体或群体的身份是用来回答这些问题的,‘这是谁做的?’‘谁是行为人,是作者?’”利科将个体和群体等同在一起。利科所提出的叙事身份不仅仅是个体的叙事身份,也是群体的叙事身份。群体如同个体一样,同样是作为主体而呈现的。那么,这种个体叙事和群体叙事之间到底存在哪些关系呢?
    事实上,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中就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麦金太尔认为在自我叙事中,自己是主角,而他人则是配角;在他人叙事中,自己则是配角,他人成了主角。也就是说,某一个体叙事总是与其他个体叙事勾连在一起并相互制约的。而这些相互勾连在一起的个体叙事则组成了群体叙事,
    “任何一个生活的叙事都是相互连结的叙事系列的一部分。”换言之,个体叙事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群体叙事之中,而这个群体叙事则为个体叙事提供了背景,进而定位个体叙事。“我的生活的故事始终穿插在我从其中获得我的身份的那些共同体的故事中。”即是说我们的个体身份总是穿插在某种群体叙事之中,并且是从群体叙事中获得的。
    戴维·卡尔从历史哲学的角度认为现象学最大的缺陷是仅从个体经验出发,从而无法理解更为广泛的社会维度。因此,在个体之外,还必须考虑到群体。群体如同个体一样,同样具有叙事的时间结构。“如同个体的经验、行为和生活有个体的时间性一样,社会经验和社会行为同样存在着叙事社会时间。”也就是说群体同样是以叙事时间的形式来结构自身的。群体是以叙事的形式而结构为一个整体的,“群体被其成员设定为经验和行为的主体,是凭借叙事达成的,通过叙事将不同的时期和要素绑定在一个连续的故事中。”而这种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实际上是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即只有在整体的语境中才可能达到对部分的理解。“正如故事的任何一部分是从它所属的叙事整体中获得意义,因此任何特定故事的意义都依赖于一个更大叙事语境,这个故事是它的一部分。”个体故事的意义是从群体故事中获得的,个体叙事隶属于群体叙事。进一步讲,
    “个体行为被参与者设想为一个共同项目的一部分;对那些执行这些行为的个体而言,他们的意义来源于这个项目,这为团体的适当说法提供了保证,而不是个体。”这种个体与群体叙事的关系,卡尔称之为“接替形式或传承形式”(relay-form or handing-downform),“我的社会存在不仅将我与同时代人共同存在的多样性联系起来,而且将我与一种特别的时间连续性形式联系在一起,我们称其为接替形式或传承形式,它在前辈到后继者之间运行。这种续发事件延伸到我的生命界线之外,既进入我出生之前的过去,又进入我死后的未来。”通过这种接替形式或传承形式延伸了个体生命的界线,从而与过去和将来联系起来。此外,卡尔还分析了群体之间关系中的个体,他认为个体所面对的道德纠纷和困境往往是由于个体隶属于不同的群体而造成的。
    总之,群体如同个体一样,同样具有一种主体性,并同样来自于叙事。而这种个体叙事则是群体叙事的一部分,并从群体叙事中获得意义。此外,群体不仅是一个共时的概念,还是一个历时的概念,即通过卡尔所认为的“接替或传承形式”与个体未出生的过去和死后的将来连接在一起。
    六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叙事是人类的基本思维方式之一,叙事的思维方式主要是一种整体性思维、异质综合的思维、时间性思维及可然律与必然律相统一的思维方式。同时,我们发现人类主体并不是一个与生俱来、固定不变的先在客体,相反,它是被建构而成的,而建构的主要方式则是叙事。即人类主体是叙事的隐含物。正是由于人类主体与生俱来的叙事特性,在人类生活的行为世界中才内在地具有某种叙事结构。此外,群体是如同个体一样,同样是一种主体,且个体叙事从群体叙事获得意义。总之,叙事建构论认为人类主体是通过叙事及其各种方式建构而成的。在此基础上,由人类主体的行为或活动而产生的人类文化世界,势必普遍存在着叙事性,这也正是当前人文各学科普遍进行叙事研究的基础。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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