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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审文学的历史维度——兼论文学与历史的关系(2)


    三 文(诗)史互证与对文学和历史关系的再思考
    众所周知,恩格斯曾经不止一次谈到文学批评的“美学观点和历史观点”,并认为这是文学批评“非常高的亦即最高的标准”(38),这就意味着除了审美的评价之外,对文学的历史维度或历史内涵的体认也是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恩格斯并没有对历史观点或历史标准进行具体的论证。在恩格斯眼中,巴尔扎克是美学标准和历史标准两者相统一的作家。“在我看来,巴尔扎克是塞万提斯之后的一切时代的最伟大的小说家,同时也是从1815年到1848年的法国社会的最直言不讳的史料研究家。我喜欢巴尔扎克的一切作品。”(39)在这里,恩格斯明确地指出巴尔扎克的作品对研究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社会具有“史料”意义,显然是在以文学佐证历史。这说明文学与历史互证也是一种重要的文学批评模式。
    我们尝试通过文学批评中的文(诗)史互证,来重新审视文学与历史的关系。中国古典文学学者朱东润的《杜甫叙论》是杜甫的学术传记,其中一个基本路径是通过杜甫的诗歌考证杜甫的行踪,又在安史之乱后杜甫的漂泊游历中印证了杜甫的诗歌。刘师培、卞孝萱等人擅长以诗证史。例如岑参的诗《骊姬墓下作》:“骊姬北原上,闭骨已千秋。浍水日东注,恶名终不流。献公恣耽惑,视子如仇雠。此事成蔓草,我来逢古丘。峨眉山月落,蝉鬓野云愁。欲吊二公子,横汾无轻舟。”刘师培云:“言武惠妃之事也。”卞孝萱赞同此说:“今将骊姬与武惠妃进行比较,相同者三:(一)骊姬受晋献公宠爱;武惠妃受唐玄宗宠爱。(二)骊姬欲立其子奚齐为太子;武惠妃欲立其子李瑁为太子。(三)骊姬向晋献公进谗言,陷害太子申生;武惠妃向唐玄宗进谗言,陷害太子李瑛。相似者一:申生被逼自缢,公子重耳、夷吾等出亡;李瑛、李瑶、李琚赐死。”(40)古典文学学者通过作品所载事件、景物、游历考证作者生平,编撰作品纪年、作者传记的做法很常见。一些文史兼修的历史学家也会做这样的工作。陈寅恪自叙其以钱谦益、柳如是为主角的《柳如是别传》“披寻钱柳之篇什于残阙毁禁之余,往往窥见其孤怀遗恨,有可以令人感泣不能自已者焉”(41)。
    另一方面,历史学家也在追求以史证诗。以史证诗可以为文学作品的创作背景、意象、人物、事件等提供历史信息或佐证,有助于我们拓宽对作品的理解。例如,吕思勉在论述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时认为,“此篇所叙,盖本诸当时事实。永嘉丧乱以来,北方人民,多亡匿山谷,以其与胡人杂处,亦称山胡,亦山越之类。近代尚有此类之事,观《经世文编》中《招垦里记》可知”(42)。这分明是在为《桃花源记》寻找历史依据。陈寅恪的《元白诗笺证稿》则以中国古代(主要是唐代)史料来分析元白诗篇,其特色是把元稹、白居易的诗歌还原为元氏、白氏的人生轨迹和生命体验。例如对白居易《琵琶行》一诗的解读:“白诗云:‘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则既专为此长安故倡女感今伤昔而作,又连绾己身迁谪失路之怀。直将混合作此诗之人与此诗所泳之人,二者为一体。真可谓能所双亡,主宾俱化,专一而更专一,感慨复加感慨。”但是以史证诗有时候不免走向琐碎偏颇,比如针对《琵琶行》中的诗句“江州司马青衫湿”,陈寅恪指出司马为五品官。而根据唐代官服,五品官服为浅绯色,“乐天此时适任江州上州司马之职,何以不著绯而著青衫耶?”(43)这就把艺术描写与历史事实混为一谈了。同样,钱穆批评宋代杨延龄《杨公笔录》中所记载的关于范仲淹和孙复的故事“不可信”(44),也是错怪了作者,因为这里的“范仲淹”不是历史上的范仲淹,而是笔记小说中的人物。
    上面所论及的都是正面的诗史互证——证实,也有反面的诗史互证,即证伪。日本著名汉学家冈村繁从汉初贾谊的《吊屈原赋》、东方朔的《七谏》等作品中仅仅把屈原视为一个忠臣而绝口不提其创作楚辞一事,推论很多传世的楚辞并非屈原所做,屈原仅仅是楚国衰亡时期的一个爱国者,之所以诸多楚辞被归于其名下是由于司马迁《史记·屈原列传》的叙述和后来王逸的注疏(45)。
    文(诗)史互证的确对文学研究不可或缺。其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有助于探究作品人物及事件的原型,增进对作品的认识。比如周作人所写的回忆录《鲁迅小说里的人物》,根据作者对其兄长鲁迅的了解和记忆,考辨《呐喊》《彷徨》中主要人物的来由。我们从中得知,原来狂人的原型是鲁迅的表兄弟,闰土的原型是绍兴城东北乡民章运水。章运水中年后的穷困落魄不是因为小说中提到的“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而是因为和村中一个寡妇相好导致了婚变(46),等等。这些无疑有助于深化我们对鲁迅作品的理解。其二,文(诗)史互证也有助于加深我们对作品中所写到的景观风物、人情世故、民风民俗等的了解与认知。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文学批评中的文(诗)史互证仅仅是对文学历史表征的表层认知,基本停留于文学“真实”与历史“实在”的对比阶段,又在事实上把文学仅仅视为对历史或现实的反映,把文学的可能世界纳入现实世界的框架内进行对照比勘,忽视了文学的虚构性与独立性,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实,从文学的语言建制来说,文学历史表征所形成的纪实性只是一种原形化的语言叙述效果。巴特曾说,“真实”只是一种话语的自我创造,“对于真实,话语不负任何责任:最现实主义的小说,其中的所指物毫无‘现实性’可言……(现实主义文论中)所谓的‘真实’,只不过是(意指作用的)再现符码而已”(47)。巴特也许说得过于绝对,但是毫无疑问,文学的“真实”不可以等同于史料或实在。
    柯林伍德曾经说,历史学以人为中心,“历史学是‘为了’人类的自我认识……历史学的价值就在于,它告诉我们人已经做过什么,因此就告诉我们人是什么”(48)。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历史和文学都以人为中心,都是人类自我认识的一种方式,这是文学与历史深层的契合点,也是文学的历史表征、历史判断所以发生的缘由和动力所在。历史书写具有建构性,就此而言,历史除了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说的个别性,其实也具有可能性。进一步说,正因为历史和文学都与可能性和个别性有关,使得二者能够沟通,使历史具有文学性而文学能进行历史表征,但历史必须以经验事实的实然性为旨归,文学则可以超出经验事实,使得二者的关系具有不对称性。文学对历史的表征只是现象甚至假象,文学对历史的超越才是实质。如果我们同意安克斯密特的说法,历史对“实在”的表征可以达到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一致,那么,我们认为文学对历史的表征本体论和认识论更有可能不一致乃至发生冲突。文学常常会对历史进行变形与解构,特别是历史元小说有意模糊历史和文学的边界,在荒唐的外表下流露出对历史复杂性的认知,通过对历史的戏谑尝试文学的多种可能限度,两者所形成的冲突或不一致恰恰是文学的永恒诉求与魅力所在。按照琳达·哈琴的说法,历史元小说不同于历史小说之处有三,第一,“利用了历史记载的真相与谎言”;第二,“叙述者想方设法制造他们所搜集到的历史事实的意义”;第三,自我指涉性,不试图利用历史人物证明虚构世界的真实性,而是“把两者实质上的关联作为问题提出来:我们如何了解过去,(49)。历史元小说思考指涉与再现的关系,有效地利用过去正史野史的斑驳记载以及传说逸闻的互文性,揭示出历史被话语所建构的真相,使人对历史乃至现实产生怀疑。比如同样书写白求恩在中国这一段历程,加拿大华裔作家薛忆沩的小说《通往天堂的最后那一段路程》描写了另一个与毫不利己完全不一样的“自私”的白求恩:一个躁动不安,不断奔向异乡,又挂念故土、前妻,不断反思生命的意义,临终前念叨着夏多勃里昂名字的具有艺术家气质的革命者,以此颠覆先前关于白求恩的红色记忆,并思考历史与话语、真实与虚构的关系。美国作家罗伯特·库弗的小说《公众的怒火》改写了历史上遭受麦卡锡主义迫害的卢森堡夫妇案件,不仅虚构了一个作为美国化身的人物山姆大叔,刻画了虽有某种自省意识却又处处听命于山姆大叔的副总统尼克松形象,还通过交替使用全知全能的第三人称叙述者和第一人称叙述者尼克松,把过去时态和现在时态混合使用,挑战历史的线性序列和因果关系以及人们对其的单向认知,表明历史是人为的建构,文学的虚构性瓦解了历史的真实性。其实不但历史元小说如此,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更多的作家作品诸如莎士比亚描写的丹麦王子哈姆雷特、莫言《檀香刑》中所写的酷刑场面和义和团起义等,这种伪托的历史感就是在利用培根所说的“伪装的历史”构筑叙事张力,强化叙述效果。到了诸如《公众的怒火》之类的后现代主义文学那里,“历史”仅仅是一种符码,一种话语行为,“历史、讲故事以及人类的个体生命这些形而上的概念被不同的观念取而代之。始源、结局、连续这些概念,都被下列范畴所取代:重复性、差异性、非连续性、开放性以及个人能量的自由、对立的争斗,等等”(51)。这说明历史与文学的关系也是动态的、发展的。如前所述,自狄尔泰以降,历史理解已从先前的“解释一说明”模式变为“体验—表达—理解”模式,这一点影响到海德格尔从时间性和历史性分析存在,到了新历史主义和后现代主义那里甚至取消了历史的真实性,历史成为一门创造的艺术。同样,文学对历史的表征也从注重认知转向注重娱乐与游戏,消解历史的真实性。
    总的来说,虽然历史的编纂需要通过构思、叙述、书写来生成,但是历史终究以实在为依据,追求实是状态;而文学的虚构性提供了实是人生、应是人生、虚拟人生的多重图景,寄托了对文学是什么和人是什么的双重思考。因而文学对历史有一种悖论性关系:一方面,既有的历史即便可以进行多种建构,却只有一种实在,而虚拟的文学可以创造出写实的、浪漫的、变形的、科幻的、玄幻的等无数的可能世界。文学对历史的吸收与表征是有限的、相对的,文学对历史的突破与超越则是全面的、无限的。但是另一方面,文学又难以完全摆脱历史上形成的典籍、故事和文化的影响,因为文学自身就是这种文化的一部分,文学世界和现实世界具有某种同构性。
    最后,或许我们可以从更宽泛的视野来理解恩格斯所说的历史观点或历史标准:它应该既包括对作品所描写的历史内容的分析,也涵盖对作品表达的历史判断的提取,甚至还包括对作品生成的历史条件的探讨,等等。用詹明信的话说,就是“历史化”,即关注“我们同过去的关系,它提供了我们理解关于过去的记录、人工品和痕迹的可能性”(51)。作为一个具有张力结构的审美对象,文学体现了对历史复杂性的表征、认知与判断,因此我们不能把文本仅仅理解成语言的编织物,还可以视之为历史的表征物和历史的生成物,在对过去进行有效阐释的同时把握现在,并保持关于未来的憧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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