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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们的怪癖——读《怪作家:从席勒的烂苹果到奥康纳的甜牙》


    某日,歌德顺道拜访席勒而不遇。在等候席勒回来的间隙,歌德坐在席勒的书桌前记笔记,但被一股奇怪的恶臭味阻断了记录。最终,歌德循着气味找到了源头——就在他坐着的书桌抽屉里,装着一堆烂苹果,恶臭即来源于此。席勒的妻子夏洛特说,这是席勒有意把苹果放坏的,“没有它,他就没法生活或写作”。多年后,在《歌德谈话录》中,歌德忍不住说,那种气味,对席勒有益,对我则像毒药。
    烂苹果是席勒写作的依赖之一,这是一种怪癖。这些都被美国作家西莉亚·布鲁·约翰逊记在了《怪作家》中。中国明朝的张岱就曾说过,人无癖不可与交。作家也是凡人,有各种各样的怪癖,毛姆、纳博科夫、乔伊斯、雨果、普鲁斯特等都不例外。而且癖好之怪,五花八门。于是,《怪作家》理所当然地有了一个副标题:从席勒的烂苹果到奥康纳的甜牙。
    实际上,席勒的“怪癖”还不仅仅是烂苹果。他白天写作时,会将房间的窗帘紧闭,他“沉浸在昏暗的光线里,啜饮着含咖啡因的饮品,闻着烂苹果的气味写作”。更多的时候,席勒的写作都是在晚上,当咖啡都不能用于提神时,他为了保持清醒避免睡着,将双脚泡在冷水中。他的邻居经常可以听到席勒“一边大声说话,一边来回踱步”,这样的状态一般会持续到凌晨三五点。
    巴尔扎克同样也习惯于夜间写作。他十点睡觉,凌晨两点钟起来,一直写到下午。“睡得太多会困扰人的心志,使其反应迟钝”。当别人在睡觉时,巴尔扎克的想象力如同星光闪烁,火花迸发。
    和席勒离不开咖啡一样,巴尔扎克也是咖啡的“重度患者”。16岁时,巴尔扎克在一所禁止咖啡的学校寄宿,但这并不能难倒他。他经常找想赚取外快的门房帮着将咖啡偷偷带进来。后来,巴尔扎克每天起码要喝50杯浓咖啡,有时甚至生嚼咖啡豆。《人间喜剧》等作品就是在一杯杯咖啡中泡出来的。除了咖啡外,巴尔扎克在写作时,对着装也有特殊的“癖好”:穿着僧袍,白色长袍以丝绸做衬里,再用相配的细绳束腰,头上还要戴着黑丝绸无檐帽。
    作家们在写作时的癖好,各式各样。比如大仲马在写作时,对纸张就有特殊要求,写诗要用黄色的纸,而文章则写在粉红色纸上,写小说非蓝色的纸不可。一次在东欧考察,行至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时,他的蓝色大页纸用完了,找遍第比利斯也没有他所需的这种纸,最终只得以奶油色的纸来替代,纸张颜色的变化被大仲马认为对他的小说产生了消极影响。
    和席勒、巴尔扎克等人不同,大仲马不分时间地写作,似乎什么时候都可以写,办事、吃饭的间隙,他匆匆地在纸上写着;醒来后不久,他的手已经握住笔了。一有空闲,他就用于写作,一天甚至可以写16个小时;在截稿日期快到时,为了写作的不间断,饭菜都是送到书房的。“我的每分钟都像金子一样宝贵。我花在穿鞋上的时间,相当于500法郎。”
    海明威写作的房间墙上挂着羚羊头标本,标本下是一张字数统计表,用来填写每天写作的字数。海明威通常整个上午用来写作,如果写得顺手,一天需要消耗七支2号铅笔。和其他人灵感枯竭时停笔不同,海明威时常在写得很顺畅时便停笔,留待第二天继续。在向普林顿解释此举时,他说:你写到某个地方,觉得自己劲还没用完,并且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这时你停下来,直到第二天再埋头接着写。”第二天一早,海明威会修改之前新写的内容直至搁笔的地方,然后,接着流畅地写下去。
    《怪作家》中提及喜欢在床上写作的作家不在少数。伊迪丝·华顿即是其一,他喜欢坐在床上写作,每写完一页,就丢在地上。等当天晚些时候,仆人会进入房间捡起散落在地上的纸片,整个过程迅速而不产生动静,之后秘书安娜·巴尔曼将手稿打印出来,华顿再一遍遍修改。
    纳博科夫则将带横线的便条卡片放在枕头下面,以便记下梦中萌生的念头。同样的,纳博科夫习惯在床上写作,一边抽烟一边文思泉涌;后来,糖浆替代了香烟,于是纳博科夫开始胖了起来。晚年,纳博科夫将家安在瑞士蒙特勒宫酒店,写作的姿势也随之变成了站立着书写。不变的是便条卡片,他甚至用便条卡片写出了《洛丽塔》的草稿,三张便条卡片草稿可以打印成一张纸。在写《阿达》时,纳博科夫用去了2500张便条卡片。
    年轻时,浴缸也是纳博科夫很重要的写作场所。在《怪作家》中提到在浴缸中写作的作家还有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埃德蒙·罗斯丹、本杰明·富兰克林、阿加莎·克里斯蒂、黛安·阿克曼……从浴室寻找灵感的朱诺·迪亚斯则是坐在浴缸旁写作。
    作家们的灵感来源也千奇百怪。格特鲁德·斯泰因会因巴黎街头堵车而灵感多多,甚至只要离汽车近一点,都能激发她的想象力。她坐在车上等丈夫时会拿出铅笔和小纸片,匆匆写下三五行。她的理想写作之地是汽车的驾驶座。在成名前,汽车同样也是卡佛安静的写作之所。尤朵拉·韦尔蒂甚至可以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写作……
    《怪作家》中说到的都是外国作家写作的怪癖,其实中国作家的怪癖也不少。余华曾在一个对话中说到他的写作习惯,也是一种怪癖:他喜欢在旧信封上做笔记,最初是怕忘了,便随手拿起旧信封记上,久而久之,就成了习惯。余华自言《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写满了一堆旧信封”。后来,余华开始用新信封,而且“必须是国际航空的那一种,上面没有邮政编码的红框,显得更干净”。
    看来,作家写作的“怪癖”是不分国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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