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阐释学会议、论坛召开及相关机构成立 在上海研究院召开的“阐释学高端论坛2019”上,各界学者围绕阐释的有限与无限、阐释的正态分布、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的关系等交叉学科展开讨论。张江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要进一步挖掘和总结中国古代两千年阐释学思想的积累,中国阐释学的思想、资源、挖掘和总结是阐释学能够进一步前进的重要动力。同时,促进当代阐释学特别是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当中的诸多问题与其他学科最新成果的联系和融合,学科交叉是考虑阐释学研究的一条新路径。在海南省召开的“第二届中国阐释学三亚论坛”上,学者们分别从哲学、文学和史学三个学科视角围绕“阐释的限度”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张异宾、陈嘉映、孙周兴、张雄、张江等教授分别就“文本的类型、视位与意会认知的阐释”“诠释与两类理解”“解释学循环与圆性时间”“现代性与阐释的限度”“阐释的有限与无限”等议题进行了探讨。朱孝远、吴晓明、刘成纪、高建平、南成祖明、张跣等教授围绕“世界史阐释的界限、本质和确定性”“唯物史观的阐释原则”“阐释的无限及其限界”“意义的范围与层次”“现代经学阐释的限度与方法”“阐释的边界与意义”等论题分别发表了各自观点和看法。李红岩教授在“新时代中国文论的阐释走向——第六届‘当代中国文论:反思与重建’高端学术论坛”中提出,张江教授关于文论以及阐释学的系列主张,建立在对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以诗学为核心的思想潮流的深刻反思之上,由此出发而深入到中国古典的阐释学资源当中去,先后提出了强制阐释论、公共阐释论、阐释逻辑论以及阐释的正态分布理论,并开始向阐释心理学的面向延展,进而建立起新时代中国阐释学的基本理论架构。这种系统性的理论建构,对于以中国理论阐释中国实践、将“三大体系”建设推向具体化,其意义与价值是不言而喻的。12月11在上海召开的“当代阐释学高端论坛”上,洪汉鼎、张隆溪、孙周兴、潘德荣等教授围绕“阐、诠、解”的译名与概念进行了系统辨析。吴晓明、傅永军、张文喜等教授分别围绕“作为方法论的阐释学”“汉语学界中国诠释学建构实践检省”“读《资本论》的阐释学方法”等主题做了主旨发言。孙国东、孙伟平、吴猛副、潘德荣等教授分别就“中国政治哲学阐释学转向”“事实的阐释与价值的阐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认识论变革”“诠释学的基本精神”等论题做了系统阐述。 本年度在深圳、北京、威海举办了三期“中国阐释学理论与实践”高级研修班。在北京召开的高级研修班结业仪式上,张江教授指出,阐释学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基础性方法,对各个学科的发展都有很重要的意义;一个人有了阐释学的理论自觉,就会对话语的生成、传达和接受的过程有明确的意识,在从事具体学术研究时,眼界和方法上就能上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有了阐释学的眼光,对于学术、世界乃至人生都会有新的看法和认识;只有经过母语的思维,阐释学才能在中国获得真正的生命,才能成为中国的阐释学;要在方法意义上把阐释学在各个学科展开,从而实现它的哲学生命和本体论生命。本次研修班的导师之一李红岩从学术史的角度梳理了诗与史、艺术真实与历史真实、历史撰述中真实性写作与事实性写作、创想与拟想、表现与再现等范畴的关系,凸显了阐释学在历史阐释中的重要作用。他借助于张江对于“阐”与“诠”的研究成果,认为“阐”与“诠”不仅可以说明孔子以下的中国思想史,而且足以将孔子以前的中国思想进路贯穿起来。西汉今文经学为“阐”,东汉古文经学则为“诠”;乾嘉汉学为“诠”,但皖派为“诠”中之“阐”,吴派为“诠”中之“诠”;在《春秋》学中,公羊为“阐”,左氏为“诠”。“阐”与“诠”两条路线贯穿于中国思想史中,也贯穿于中国学术史中,成为考察中国古代文化史的基本线索。他认为,当代中国的阐释学应该形成大阐释学的格局,亦即以哲学阐释学为核心,形成文学阐释学、法学阐释学、史学阐释学、科学阐释学、医学阐释学等等环绕的同心圆结构。 阐释学日渐成为显学,为了聚合研究力量,推动中国阐释学的建构和发展,相关研究机构也不断涌现,继2018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与阐释学研究中心成立和2018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阐释学高等研究院成立之后,2019年6月12日,华中科技大学“解释学研究中心”成立。6月29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成立“中西经典诠释学研究中心”。10月27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阐释学研究院揭牌成立。 总之,2019年阐释学研究的日益广泛和深化,对于以中国理论阐释中国经验、以中国道路印证中国理论、将“三大体系”建设推向具体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注释: [1]张江:《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2]张江:《强制阐释论》,《文学评论》2014年第6期。 [3]金惠敏:《阐释的政治学——从“没有文学的文学理论”谈起》,《学术研究》2019年第1期。 [4]董希文:《20世纪西方文论“强制阐释”倾向产生的学理逻辑》,《青海社会科学》2019 年第1期。 [5]简圣宇:《长远时间中的“强制阐释”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19年第2期。 [6]张江:《公共阐释论纲》,《学术研究》2017年第6期。 [7]张江:《公共阐释论纲》,《学术研究》2017年第6期。 [8]张政文:《公共性、理性与阐释学的相关问题》,《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 [9]段吉方:《阐释的公共性及其理论敞开》,《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 [10]傅其林:《公共阐释论的合法性辨析》,《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 [11]刘旭光:《公共理性与阐释学的善良愿望》,《求是学刊》2019年第1期。 [12]董希文:《唯物史观视域下文学阐释的可公度性问题》,《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5期。 [13]李一帅:《论公共阐释论中的三个主要概念》,《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5期。 [14]毕素珍:《公共阐释与文学阐释的约束性》,《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5期。 [15]卓今:《“公共阐释论”术语、概念的构成及发展》,《文艺争鸣》2018年第9期。 [16]毛宣国:《“修辞性阅读”与文学阐释》,《学术月刊》2019年06期。 [17]李义天:《公共阐释、公共理性与公共时间》,《社会科学战线》2019年06期。 [18]段吉方:《走向当代的文本阐释诗学——公共阐释论与中国当代文本阐释诗学的理论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9年04期。 [19]张江:《阐释逻辑的正当意义》,《学术研究》2019年第6期。 [20]周宪:《阐释规则的分层与分殊——关于人文学科方法论的几点思考》,《学术研究》2019年第10期。 [21]张江:《论阐释的有限与无限——从π 到正态分布的说明》,《探索与争鸣》2019年10期。 [22]张江:《注重学科交叉 创新学术体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20日。 [23]张江:《注重学科交叉 创新学术体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20日。 [24]张江:《注重学科交叉 创新学术体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20日。 [25]张江:《注重学科交叉 创新学术体系》,《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20日。 [26]张江、奥特弗莱德·赫费:《“原意性阐释” 还是“理论性阐释”——关于阐释边界的对话》,《学术月刊》2019年第10期。 [27]李清良、张丰赟:《从“阐”“诠”之辨到诠释之道——也论中国现代诠释学的正名问题》,《社会科学战线》2019年第2期。 [28]李春青:《在“阐”与“诠”之间——从儒学阐释学到文学阐释学》,《江西社会科学》2019年第7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