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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晗]论当代蒙古族小说的审美特色

http://www.newdu.com 2019-10-12 “民族文学学会”微信公 韩晗 参加讨论

    
    蒙古族曾是雄霸亚欧大陆版图的一个强大民族,及至现在,国际人类学界都将所有聚居在亚洲东部和东南部地区的当地人群及美洲印第安人泛指为“蒙古人种”(Mongoloid)。这如“汉服”、“唐人街”一样,“蒙古”已经成为了中华民族曾经强盛的标志之一。而且,一提到“蒙古”,人们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到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横跨欧亚的蒙古帝国、版图无限辽阔的元朝,以及骁勇善战的草原骑兵。因此,蒙古族的文学,也与“蒙古”这个名词一样,被赋予了雄壮、伟岸、辽阔与坚韧的审美意境。
    与蒙古族的历史一样,蒙古族文学源远流长,早自宋元以降,蒙古族就有了搠思吉斡节儿、伯颜、萨都拉、法式善、松巴堪布·耶喜班觉、莫日根葛根·罗桑丹毕坚赞、察哈尔格西·罗桑楚臣与尹湛纳希等文学大家以及长篇民族叙事史诗《江格尔》,这些经典作家作品,大大丰富了蒙古族的文学史。
    1949年之后,随着少数民族文学政策的颁布、落实,蒙古族文学进入了历史发展的黄金时期,蒙古族文学史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新纪元。一批老中青作家梯队应运而生——以纳·赛音朝克图为代表的诗人、以特·赛因巴雅尔、刘成(策·杰尔嘎拉)为代表的著名评论家,以玛拉沁夫、李凖与阿?敖德斯尔为代表的小说家、以鲍尔吉·原野为代表的散文家、以超克图纳仁为代表的剧作家、以邓一光为代表的新生代影视文学作家等作家以及以席慕容为代表的一批港台诗人,为当代蒙古族文学史谱写了新的壮丽篇章。
    在这些蒙古族作家中,他们有着自己独树一帜的创作风格;又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的创作群体反映了蒙古族的文化精神。尤其是他们的小说创作,更总体地呈现出了壮阔、雄壮、伟岸的审美特质。如玛拉沁夫的小说创作——从影响一代人的《草原英雄小姐妹》、历经磨难的“草原史诗”《茫茫的草原》到新时期的惊鸿之作《活佛的故事》堪称中国当代文学六十年的发展缩影;而纳·赛音朝克图的中篇小说系列《春天的太阳来自北京》、《太阳照亮了乌珠穆沁》与《互助组变成公社》则集中反映了“十七年文学”中蒙古族生活的一个侧面;作家李凖的《不能走那条路》、《李双双小传》与《黄河东流去》不但是当代蒙古族文学中的经典,《黄河东流去》更荣膺“茅盾文学奖”,成为当代小说的殿堂之作;阿·敖德斯尔的《草原之子》、朋斯克的《金色的兴安岭》与安柯钦夫的《新生活的光辉》则凸显了老一辈蒙古族作家胸怀广阔、热爱生活的文学品格;而近年来异军突起的作家邓一光则凭借其代表作《我是太阳》、《我是我的神》与《想起草原》既表现出了当代军人执着、刚毅的坚强性格,亦展现出了蒙古族作家独特的审美旨趣。无疑,蒙古族小说创作凭借其雄浑壮阔、质朴豪迈的特质,在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体系中独树一帜。
    一、审美主体:豪迈、朴实与辽阔的特质 
    从美学原则上看,所谓审美主体,即由文体风格(genre of style)。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伏尔泰曾说“要看出各相邻民族鉴赏趣味的差别,你必须考虑到他们不同的风格……如果我们要透彻地理解艺术,首先必须了解艺术在不同国家里发展的方式”。中国晚唐文论家司空图也曾将诗歌的风格分为雄浑、冲淡、沉着、高古、典雅等等,由此可见,无论中西文论,对于文体风格,都有着较为明确的分类与定义。发端、繁衍并强盛于大草原上的蒙古族人民,他们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由于生存、发展的需要,蒙古族的男孩子从小就学会骑术、射箭与摔跤,这种尚武精神是其他少数民族很难具备的。毕竟一个民族的文学往往由这个民族整体文化气质所决定,因此,蒙古族的文学所体现出的豪迈、朴实与辽阔的情怀,是蒙古族小说审美主体中最鲜明的特质。
    首先是“豪迈”,历史悠久的蒙古族人民,他们不但身体强壮、精神尚武,且性格豪爽,为人仗义。纵观数千年民族史,蒙古族几乎是在战争中起源、发展并壮大的,从某种程度上讲,一部蒙古族的古代史,就是一部战争史。因此蒙古族是一个骁勇善战、豪迈勇敢的民族。
    从起源上看,它源于远古的游牧民族的“东胡”,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期,东胡被匈奴单于冒顿击败后,退居乌桓山和鲜卑山,分为乌桓和鲜卑二族。乌桓在被曹操征伐之后衰落,鲜卑一族崛起,在西晋时代,鲜卑主要分为慕容部、拓拔部、宇文部和拓拔部的别支柔然人等。其中柔然又分为南北两支。柔然的南支逃到辽河上游,成为小部分契丹人的宗源。北支逃到雅布洛诺夫山脉以东、外兴安岭以南的地区,是蒙兀室韦(即蒙古族)的祖先之一。“蒙古”这一名称也较早记载于《旧唐书》和《契丹国志》,其意为“永恒之火”。因此,蒙古族的这种豪迈、坚毅的民族精神,是与其数千年颠沛流离的战争生活是分不开的。
    在战争中成长的民族,经受了血与火的洗礼。其作品中的豪迈雄壮气质,亦获得了精神上的传承。如玛拉沁夫的长篇小说《茫茫的草原》中所塑造一批英雄的形象——青年牧人铁木尔、十二师师长洛卜桑与政治委员苏荣等人,都表现出了宽宏大量、豪迈的英雄气质,既有共产党员的坦荡无私,亦有着蒙古族革命者的豪迈坚毅。特别是作为女革命者的苏荣,在1963年再版之后,作者将其进行了重新丰富与修改,既嫉恶如仇、敢爱敢恨,又有着蒙古族女性独特的豪迈与坚强,形成了带有雄壮气质的独特女性革命者豪迈形象。
    阿·敖德斯尔的《草原之子》所塑造的内蒙古骑兵与草原牧民血肉相连、鱼水之情,堪称蒙古族小说“豪迈”这一审美特质的经典表现。为掩护同志而献出生命的骑兵战士包乐图,具备蒙古族汉子特有豪迈坚毅的品格。在向敌人进攻时,有数名战士献出生命,包乐图也身负重伤,但他不顾自己的伤势,也不听战友的劝阻,毅然决定掩护战友去消灭敌人的机枪阵地,尽管他因伤很痛苦,但他“一点也没有呻吟”,并坚信“一定能够取得胜利”,在看到自己战友被包围时,还剩最后一口气的包乐图微笑着扣动了扳机,将敌人引到了自己这边,为战友的进攻铺平了道路。革命者的大公无私与蒙古族汉子的豪迈在包乐图身上被体现的淋漓尽致。
    近年来,若是论及“豪迈”,当首推邓一光的作品,这种豪迈在他的“军人题材”中亦被体现了出来。尽管他的文学资源来自于其父辈的革命历史,但邓一光笔下的革命军人形象,亦在精神上传承了“豪迈”这一蒙古族小说审美主体特质。如《我是父亲》中的邓声连、《大姨》中的大姨夫与《我是太阳》中的关山林等形象,均是如此——带有独特的舍生忘死、奋勇杀敌、不惧困难的豪迈精神。邓一光对父辈军人身上这种豪迈精神的极尽张扬,除了“对一个伟人的超验的敬慕”之外,更多的则是其蒙古族文学精神中“豪迈”这一审美特质的彰显。
    其次是“朴实”,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Enst Cassirer)认为,一个国家和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和其它自然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民族的生存方式、生产方式、文化取向、交际行为及其社会规范。独特的生活环境造就了独特的民族性格,蒙古族也不例外。长期生活在草原上的蒙古族,他们既勇猛坚毅、豪迈坦荡,也团结齐心、乐于助人。与重商的海洋民族不同,蒙古族重牧轻商,鄙夷低买高卖的交易行为。早在八百年前,蒙古族就称呼商人为“呼得乐达沁”,翻译成汉语就是“骗子”。因此,“朴实”构成了蒙古族的民族性格,亦构成了蒙古族小说另一个审美主体风格之一。
    在李凖的《不能走那条路》中,人物形象的“朴实”跃然纸上,显得格外分明。农民宋老定有着爱占便宜的一面,亦有着诚恳勤劳的本质。经过其子共产党员东山的帮助与周围群众的影响之后,宋老定幡然醒悟,“一步一步地迎着太阳走去”,其质朴、平易的风格与宋老定朴实的精神本性,获得了人格上的彰显。其实,这与李凖淳朴、朴实的创作思想也是密切相关的。李凖自己也时常强调,写作目的在于“如果有人能给农民们谈谈就好了”,在艺术上,李凖朴实的内心与农民贴的最近,因此其作品也获得了最广大农民读者的喜爱。
    另一位蒙古族作家扎拉嘎胡的长篇小说《红路》则将“朴实”这一审美主体性表现的更加充分。小说的主人公青年学生敖斯尔、梅其其格与共产党员额尔敦的善良、朴实,成为全书的亮点。特别是蒙古族女青年知识分子梅其其格因为过于单纯、朴实,竟被敌人诱骗、利用,最后被敌人迫害而壮烈牺牲。当时许多青年读者看完《红路》之后,竟纷纷写信给作者,认为让梅其其格这个人物不幸牺牲,处理得“太叫人留恋”了,可见这个朴实的形象在当时感人之深。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倘若作者没有赋予梅其其格以鲜明的个性,使之有血有肉、朴实到真实的程度,是断然不会达到如此强烈、深刻的社会反响的。蒙古族同胞们的“朴实”、“善良”,在战争年代竟然成为敌人利用的软肋,作家在书写悲剧的同时,其实也提出了发人深省的民族批判疑问。
    在新生代蒙古族作家中,“朴实”成为了一种叙事策略、表达范式。目前正在崛起的女作家额鲁特·珊丹的诗体小说《大野芳菲——丹麦探险家与蒙古王女》即以朴实无华、清新淡雅的叙述范式,结合“诗体”这一特殊的文体形式,以东西方文化的交融为阐释背景,完成了作为小说的叙事。小说中所使用的修辞是朴实的,没有过多华丽的辞藻与繁复的叙事技巧,像这样朴实的阐释方式,自然能够进入读者的心灵最深处,额鲁特·珊丹的创作在一定意义上昭示了“朴实”这一审美主体向叙事策略转换的趋势。
    最后是“辽阔”,敕勒川,阴山下,敖包中,边塞外,这辽阔的自然环境是千百年来蒙古族繁衍生息的家园。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环境,祖祖辈辈“逐草而居”的蒙古族人民,具备着相当辽阔、宽容的心境。广袤的生活环境决定了蒙古族辽阔的胸怀,进而形成了以蒙古长调为代表的蒙古音乐。“辽阔”的审美特征在蒙古族的文学作品尤其是蒙古族小说中也有着非常充分的体现。而这种辽阔,归根结底是以玛拉沁夫等一批“草原流派”为代表的小说家所构建出具备民族气魄与博大胸怀的、崇高与壮美的美学风度。
    开创中国当代文学“草原流派”的玛拉沁夫,凭借《草原上的人们》、《茫茫的草原》等一系列“草原小说”,展示了蒙古族小说辽阔、恢宏的审美特色。笔下的察哈尔草原所体现出的独特气魄,显示了玛拉沁夫小说独到的恢弘气势与史诗品格。如《茫茫的草原》(上部)的开篇:
    一千九百四十六年春天,察哈尔草原的人民生活在多雾的日子里。每天早晨,浓雾湮没了山野、河川和道路;清静而凉爽的空气,变得就像马群踏过的泉水一样,又混浊又肮脏!人们困惑地、焦急地等待着明朗的夏天!
    同样,在《茫茫的草原》(下部),亦有着这类辽阔的史诗般描写:
    在这冰雪的世界上,特古日克村西边,那眼白音布拉格清泉,一直顽强地向察哈尔大地倾泻着暖流。泉眼是在山坡上,来到它的近旁,犹如走近了火山,那里一片气雾,腾腾升起,在晨光中,闪现出五颜六色的光辉。
    这种细节性描写展现出的却是辽阔、恢宏的民族风情长卷。这一审美主体风格显示出了作为蒙古族小说领军人物的玛拉沁夫所体现出来的辽阔情怀。玛拉沁夫的“草原流派”小说创作曾被老舍先生赞为“山河丽彩云”,茅盾先生亦称赞其风格“自在而清丽”。事实上,作为蒙古族小说文体风格的“辽阔”,其实在其他蒙古族小说中亦有所存在。
    譬如浩·巴岱的《尼美尔山的风》所描写的土尔扈特蒙古族风貌,其风土人情描写具备浓厚的蒙古族辽阔的地方色彩与民族特点;另一位蒙古族作家葛尔乐朝克图的《桑如布的一家》中“辽阔无边的草原,坦荡笔直的大路”、“太阳照得明晃晃的,天空晴的湛蓝蓝的;盛夏的草原满目是花的世界,显得那么广阔、艳丽”,诗意的辽阔笔触,反映了新时期蒙古族作家在审美主体风格上的继承;而韩汝诚的《乌兰察布眷情》则铺陈般地将大青山之壮美极尽所能地予以了恢宏地描写,“远看像道屏障,实则是座高台”、“雄伟的峰顶”、“光着山顶就超过比利时了”。在新生代作家中,“恢宏”更是被赋予了新的精神内涵,如格日勒其木格·黑鹤的《一头喝牛奶的猪》中对“草地昏黄美得惊人的霞光”、在《雪域格桑》中对于藏獒走向雪山这一壮丽风景的描写,反映了新生代蒙古族作家对于“辽阔”这一审美主体性把握的纯熟。毋庸置疑,这些代表性篇章所体现的“辽阔”审美特征是非常明显的。
    二、审美对象:三重民族性元素 
    高行健在《现代小说技巧初探》中曾如是定义:“民族文学的魅力在于真实地反映本民族的社会生活,但愿对民族形式的追求不要超越了对真实的追求”。诚然,一部优秀的民族文学作品,要想“真实地反映本民族的社会生活”但又保持“对真实的追求”,其必须要营造出一系列真实地、有代表性的审美对象。在当代蒙古族小说的审美对象中,草原风景、战争与民族现代性这三重民族性元素最具代表性。
    所谓审美对象,是小说的主要元素之一。尤其是在少数民族小说中,带有民族风貌的审美对象,更加凸显了小说的个性。若论及蒙古族小说的审美对象,其家园“草原风景”当被视为首要无疑。
    草原风景,既包括“草原”这个基本的植被分类,亦作为一个独特的“符号”而存在,包括山梁、敖包、林海、落日等一系列依托草原而存在的塞外风景。这些苍凉、壮阔、恢宏的自然景观,共同构成了“草原风景”这个独特的风景体系。
    首先,从标题上看,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草原上的人们》,齐·敖特根其木格的《敖包会上的缺憾》、浩·巴岱的《尼美尔山的风》、张志诚的《沙坡》、阿云嘎的《大漠歌》与阿·敖德斯尔的《美丽的罕山》、《撒满珍珠的草原》与《草原之子》以及邓一光的《想念草原》等蒙古族小说名篇,在标题上就凸显风格,显示出了“草原风景”的独特之处。
    其次,与鲁迅笔下的“未庄”、莫言笔下的“高密高粱地”与福克纳笔下的“约克纳帕塔法县”(Yoknapatawpha County)不同,“草原风景”在当代蒙古族小说中不只是一种衬托的、景观性质的叙事环境,也不是为了展现一种独特民族风情而刻意为之的文化场景。之于当代蒙古族小说家而言,“草原风景”已然成为了深入他们内心与叙事本质的一种民族精神。
    正如前文所述,作为当代蒙古族小说审美主体风格的“辽阔”,实际上与“草原风景”这一审美对象是息息相关的。如玛拉沁夫的《草原上的人们》的“草原风景”,实际上暗含了在同一片广阔的世界中,建国初期敌我斗争形式极其严峻的历史现实。小说中所描写的草原上的风物之绮丽、壮阔,堪称“草原流派”的扛鼎之笔。
    阿·敖德斯尔的《草原之子》尽管是以敌我斗争为主线,但是整个故事所发生的环境则是茫茫草原,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敌我双方的殊死搏斗,使得我方越发显得具备以时代为己任,以天地为舞台的英雄宏伟。
    从戏剧美学的角度看,这种“草原风景”,是非常适合反映建国初期“敌我战争”历史语境的。正如格洛托夫斯基(J. Jerzy Grotowski)所说,越是辽阔的舞台,越能衬托出反面人物的渺小。因此,以玛拉沁夫、齐·敖特根其木格与阿·敖德斯尔等作家为代表的老一辈蒙古族小说家,出色地完成了一批以蒙古族人民反抗国民党政府并与之进行斗争为主题的小说。这些作品几乎均无一例外地选择了“草原风景”这个显得敌人更加渺小、显得斗争更加壮阔的大舞台。
    法国历史学家格鲁塞(René Grousset)曾如是记述,“草原秘史是突厥-蒙古各部落为争夺肥沃牧场,彼此吞并的历史;是主要受牧群的需要所驱使,从一个牧场到另一个牧场进行无休止迁徙的历史。”作为“马背上的民族”,蒙古族数千年的发展史与其说是一部迁徙史,毋宁说是一部战争史。千百年来,不惧困难、勇面强敌的蒙古族人民一直在频繁的战争(既有国族战争,也有部落斗争)中颠沛流离,形成了尚武、顽强、善战的民族风貌。这种品格投射到文学作品中,就是蒙古族小说中以“战争”为审美对象的独特文学景观。
    从《左传》开始,中国的古典文学就开启了战争描写之先河。及至明清以来的《三国演义》、《说岳全传》等作品,战争更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但是作为审美对象的蒙古族小说中的战争描写,在美学上是有别于这类作品的。因为蒙古族小说中的战争,既有着史诗般辽阔的叙述风格,更深刻地反映了蒙古族尚武、雄壮的审美品性。
    笔者认为,蒙古族小说中的“战争”作为一种审美对象,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十七年文学”中关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或曰解放战争)的叙述,其中以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阿·敖德斯尔的《草原之子》等作品为代表,第二个阶段则是本世纪以“革命怀旧叙事”为代表的、关于上个世纪前半叶革命军人的战争叙述,其中以邓一光的《我的太阳》等作品为代表。
    这些蒙古族小说中所描述的战争,归根结底其实都是对军人形象的塑造。譬如邓一光小说《大姨》中的沙木腾格力家族“凡男子皆为勇士”、“至死都悬身于马镫,决不坠落马腹之下”;《我是太阳》中的巴托尔,作为一名骁勇善战的骑兵连长,显示出了草原上史诗般战争与蒙古族善战、尚武民族性格的完美结合;在阿·敖德斯尔的《草原之子》中,勇猛无畏、不惧困难的战斗英雄包乐图,实际上是与邓一光作品中的战斗英雄形象如出一辙。当代蒙古族小说中的战争描写,之所以可以构成其重要的审美对象之一,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蒙古族强悍血性、尚武善战的民族品格。
    除了邓一光之外,另一位新生代作家包丽英则凭借其荣获“第二节姚雪垠长篇历史小说奖”的长篇小说《蒙古帝国》成功地以“新生代”的叙述视角完成了对于远古历史的阐释与修辞。小说以《成吉思汗》,《拔都》,《忽必烈》三部曲,史诗般地还原了成吉思汗及其部下在血腥的战争中杀人如麻、攻城掠地的历史场景。但因为作家本身性别的缘故,《蒙古帝国》又有着女性特有的眼光,战争如何变成男人的游戏,男人如何在男权社会中获得权力、满足欲望,成为了《蒙古帝国》的叙述核心,这使得“战争”这个蒙古族小说中恒久的题材在“新生代”作家笔下重新又有了新的解读意义。
    “民族现代性”则是当代蒙古族小说中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审美对象。自秦筑长城、汉击匈奴以来,我国历朝历代统治者都重视北部边疆稳定这一问题。因此,明清两代统治者对于北方的蒙古部落一直采取恩威并济的双重政策,既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又实行“外藩”与“内属蒙古”的政治渗透。在这样的思想指引下,蒙古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与政治获得了较快的发展。到了清代,这一政策获得了延续,清初统治者便在蒙古农业区域设置厅县,并在晚清实行“由军转民”的“置省”制度。这些积极的政策一方面确立了清政府在蒙古族地区的威信与统治,另一方面也促使蒙古族各游牧部落稳步地走向文明与现代化。
    一个民族走向现代化的历程,注定如凤凰涅盘般艰辛。经历了数千年缓慢发展的蒙古族,在近代百年里的现代性进化,其实付出是相当大的。与藏族、维吾尔族与回族等少数民族一样,百年来共纾国难语境下对民族现代性的双重书写,构成了蒙古族小说里的另一个审美对象。据此笔者认为,“民族现代性”这个审美对象在蒙古族小说中主要体现在对民族信仰与民族精神这两个方面的“重写”上。
    一是对“民族信仰”的重写。
    蒙古族曾经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早期的蒙古族信仰萨满教,藏传喇嘛教的格鲁派自十六世纪传入蒙古地区之后,形成了更为深远的文化影响,成为了蒙古族人民的主要宗教。清代康熙年间,大活佛曾被敕封为“呼图克图”(即大活佛),总管内蒙古佛教事务。“活佛”遂成为了蒙古族地区民众的宗教领袖。
    随着民主、科学思想的进入,“活佛”的身份也逐渐发生了转变。玛拉沁夫的中篇小说《活佛的故事》就是一篇洋溢着民主、科学与人性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聪明伶俐的儿童、“我”的玩伴玛哈拉,年幼时他入寺受戒,一下变成为威严的活佛,最后又由活佛最终破戒入俗,成为了一位杰出的蒙古族医生。小说以轻松幽默的笔触告诉人们神是人自己造出来的。《活佛的故事》曾获1980年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玛拉沁夫既嘲弄了“十年浩劫”里“全民造神”的荒谬,亦对蒙古族“活佛”这一宗教神性形象进行了解构、还原、批判与反思。小说里有这样一段:
    人世间,原本是没有神的。人们为了寻求寄托,便创造出一个神来。而被人们创造成为神的那个人,在人们虔诚地膜拜下,起初朦朦胧胧觉得自己好像是个神,久而久之,便认定自己就是神,摆出神的架势,于是人们就膜拜的越发虔诚,信仰的越发狂热,岂不是被神戏弄了?人们创造神,是对被创造成为神的那个人的戏弄;而被创造成为神的那个人,也摆出一副神的架势,戏弄那些把他创造为神的人们。千百年来,我们就是在这种互相戏弄中度过的。那些年代对于我们,对于历史,都属荒诞无稽。
    从“解构”到“反思”,实际上反映了近百年蒙古族民族现代化的思想轨迹。而另一位作家哈斯乌拉的小说《虔诚者的遗嘱》,则反映了一位新时期宗教人士对于家国命运的热爱与思考,老喇嘛布敦葛根在临终之际,所挂念的是“文革”期间保护庙宇、尊重民族宗教的旗长,担心的是自己贫困的家人、乡亲能否致富,并且一再要求自己丧事从简——宗教人士并非是超脱于社会、时代之外的人群,他们爱国爱教,也有着社会责任感与家国情怀,这是这部小说着重要表达的主要思想。因此,作家往往是一个民族的先知先觉者,蒙古族小说家有着对于时代的敏感与洞察,显示出了民主、人性的启蒙者风范。
    其二是对“民族精神”的重写。
    德国思想家赫尔德(Herder, Johann Gottfried von)在其1774年出版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一书中,从一般的人类精神引申到了“时代精神”(Zeitgeist)和“民族精神”(Volksgeist),认为民间歌谣、民族艺术与民族文学应该作为“民族精神”的载体,服务于“时代精神”。
    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至今,中国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蒙古族也逐渐从落后的游牧、部落的原始民族发展成为了民主、文明的现代民族。作为民族精神内核的思想观念也通过文学艺术的表现,发生了巨大的变革。这以玛拉沁夫、李凖、朋斯克、乌力吉与伊德尔夫等作家为代表。他们以小说这一表达形式,反映了蒙古族人民与国民党反动派、极左势力屡次作斗争的顽强品格,这既是全民族认识观、世界观不断深入、不断进步的历史进程,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集中表现。
    在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上部)中,所塑造的蒙古族青年铁木尔与两位蒙古族妇女斯琴、莱波尔玛的形象是值得关注的。他们从贫穷、狭隘走向了反抗、理性,实际上反映的是蒙古族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所获得的新生与涅盘——这些类似的人物形象在其他当代蒙古族小说家的作品里不胜枚举——如李凖《不能走那条路》里宋老定从自私、偏狭到人民公社社员的转变、浩·巴岱《幼嫩的花》中对新生活与旧风习矛盾、新思想与旧观念冲突的描写、安柯钦夫的《新生活的光辉》中山帕拉老妈妈对于是否“售卖那两只不合格羊崽”的态度变化、朋斯克《长夜》里老党员沙格德尔一家在“十年浩劫”里的遭遇与斗争、葛尔乐朝克图《桑如布一家》里对于桑如布一家人史诗般的变化、乌力吉《阳光》里米格木尔如何挣脱“极左”的精神束缚走向人性与正义、阿云嘎《大漠歌》中牵驼人生活方式的变革、伊德尔夫《震动》中满连长在“左倾”的教条主义教训里,从一位有勇无谋的军官成长为一位合格的人民战士……这些形象与情节,都是从狭隘、偏颇、简单、落后的一面,通过对自身的反思、批判,在“时代精神”的洪流里最终走向民主、理性、正义与现代,书写着大写的人字,弘扬着人性的光辉,进行着启蒙的引导,最终完成了对于“民族精神”的重写。
    三、审美追求:多元化的结合与交错 
    审美追求,是文学作品的在审美上的主旨。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它的审美追求是复杂、优秀且值得借鉴的。小说的审美追求,尤其要复杂于其他文体。捷克小说家米兰·昆德拉也承认“小说的精神是复杂的精神”。因此,优秀的小说所包含的审美追求,既是自身的,也是他者的,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当代蒙古族小说,实际上在文体上是完成了“现代性”的一个重要飞跃。从《蒙古秘史》、《江格尔》到《茫茫的草原》,蒙古族小说所反映的审美追求除了形式的革新之外,还包括内容的涅盘——以汉语为母语的小说写作,所寄托的却是民族性的审美追求。
    笔者认为,当代蒙古族小说在审美追求上,所体现的是两点,一是“民谣风格与史诗叙事的结合”,二是“历史思考与现实批判的交错”,两点相映成辉,成为当代蒙古族小说创作的闪亮与独到之处。
    历史悠久、能歌善舞的蒙古族拥有无数的民间歌谣,用马头琴演奏的长调民歌这一民谣演奏方式为蒙古族民谣代代辈辈、口口相传的传播,起到了推动、延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长调民歌还被选为“国家级非物质类文化遗产。东土默特部、科尔沁部、蒙郭勒斤部长调曾引领草原民谣之风骚,《嘎达梅林》、《成吉思汗的两匹小青马》与《富饶辽阔的阿拉善》等等经典之作,亦在草原上传唱数百年而经久不衰。
    与民谣相对应的,则是蒙古族的史诗。常年的部落征战、悠久的历史,使得蒙古族成为了史诗最多的少数民族。以《江格尔》为代表的蒙古族史诗体系,包括了《好汉喜热莫尔根汗》、《巴尔虎英雄史诗》、《格斯尔》与《汗哈冉贵》等等,堪称蔚为壮观。而且,《蒙古英雄史诗大系》第一至四卷已由民族出版社2007年至2009年出版,收入了长篇史诗《江格尔》和《格斯尔》之外中小型史诗近200部约25万多诗行,其长度超过世界上最长的印度史诗《摩诃波罗多》(22万诗行)。
    史诗与民谣本属两种不同的文体,一者通俗易懂,一者恢宏崇高,但蒙古族文化却将两者有机地结合到一起,形成了艺术审美上的共通,即既讲求史诗的壮阔性、时代性,又保持了语言的通俗性、抒情性,形成了雅俗共赏的审美品格。而这在作为叙事文学的小说上更体现的淋漓尽致。这是蒙古族小说在审美追求上的亮点之一。
    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集中地表现了这一审美追求。一方面,察哈尔草原上牧民群众积极投身新民主主义革命、与反动政权的压迫进行反抗斗争堪称一部史诗般的画卷,而在另一方面,又凭借其明白晓畅、通俗易懂的笔触,使得这部小说有了更为广阔的接受群体,成为当代文学史的小说名作之一;以黄河花园口大决堤为背景的《黄河东流去》则凭借其史诗般的宏大叙事与通俗精炼的文字,使其成为当代中文小说的殿堂之作;苏赫巴鲁的《成吉思汗传》则运用了中国传统历史小说中多线条的叙事形式,既有话本小说之情节精妙,又有民族史诗之意境壮阔;扎拉嘎胡的《嘎达梅林传奇》则以辽阔、壮美与宏大的史诗性叙事,讲述了英雄嘎达梅林保卫草原、敢于牺牲的壮举,小说不但继承了蒙古民族传统的精华,更以其平易近人的语言,成就了一部卓越的当代文学之经典。当然,还有邓一光,他的数部长篇小说《大姨》、《我是太阳》等等,均反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军人史诗般的战斗生涯,亦凭借其通俗易懂的叙事方式,使得其作成为了当下图书市场雅俗共赏、颇具影响的文学畅销书。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要面对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当代蒙古族小说家,很大程度上也是优秀的剧作家。如玛拉沁夫、扎拉嘎胡、超克图纳仁、云照光、邓一光等等,他们的小说《茫茫的草原》、《南下,南下》等作品,都是名噪一时的影视剧作底本,这是其他少数民族文学所不能比拟的,其原因又是为何呢?
    用戏剧美学的眼光来分析这个问题,就很好理解了。中国传统戏剧理论中早有“有不解之文,而无不解之曲”的说法。“不解”则是“不通俗”之意。蒙古族小说之所以可以从“案头”一跃成为“场上”的影视剧,很大程度在于其著既兼顾了情节的结构,又考虑到了叙事的晓畅以及史诗般的语境。使其在叙述的过程中拥有镜头写实的诗意美感,说到底,这便是“民谣风格与史诗叙事的结合”的最好反映。
    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不是只属于某个时代的,而是属于全人类、拥有恒久历史穿透力的。因此,历史的思考则是优秀文学作品中必须具备的审美追求。但“一朝有一朝之文学”,任何作家作品又都是时代的产物,他不可能脱离自己所处的时代,所以除了必要的历史思考之外,还必须要完成对于现实语境的批判与反思,两者交错,构成了蒙古族小说另一重审美追求。
    纵观当代蒙古族小说创作,一批优秀的作家们很好地完成了小说家的历史使命。既在作品中用隽永的笔调、恢弘的叙述,完成了对于历史的思考——这既包括了家族的历史、本民族的历史、国家的历史,甚至全人类的历史,亦用独到的眼光、深邃的思想,实现了对现实的批判——这既包括对民族劣根性、“极左思潮”以及狭隘民族主义的批判,也包括对整个时代命运的反思。
    譬如,在《活佛的故事》中,玛拉沁夫深入反思了“活佛”这个宗教信仰符号,作为蒙古族的“神”,如何在新时期被瓦解。他没有否定作为“活佛”的人,相反,他还歌颂了成长为一位优秀医生的“活佛”在人生观、认识论上完成了自己从“神性”到“人性”的飞跃转变,这是对“历史的思考”,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正是解放思想、弘扬人性的时代节点,因此,这部小说除了对本民族的历史进行深入思考之外,还对于当时那个特定的历史背景有着特殊的现实批判意义。
    除此之外,在浩·巴岱的《尼美尔山的风》中,主人公哈图有着强烈的正义感,是蒙古族在战争时代成长起来革命者的典型,但另一位主人公莫尔根因为太执着、缺乏理性而陷入“愚忠”的境地,竟将“四人帮”的黑线政策当作党中央的政策进行推行,结果与自己的战友哈图成了对立面。但是在本质上莫尔根并不坏,只是他过于老实、耿直,总是在关键是受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浩·巴岱在反思人性、民族性的同时,对于当时祸国殃民的“极左”势力也进行了有力的控诉。
    近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的恶化,蒙古族草原也开始呈现出沙化这一环境问题。一批活跃在文坛上的蒙古族作家开始用批判的眼光来关注环境问题,书写环保题材。这其中以郭雪波的《沙狼》《沙狐》《银狐》三部曲为代表。《银狐》讲述了科尔沁草原上一群银狐与人类的客观关系与现实冲突,人与自然环境,以及与动物的关系成为了小说的叙事主线。这些银狐美丽、聪慧且神秘,人类的战争放火烧毁森林,只有名叫姹干·乌妮格的银狐怀着身孕只身逃出,然而,被人类破坏的草原使得它无处藏身,最后竟然来到了草原某处的沙地苟且延喘。小说中的主人公白尔泰所发出的感叹“把自己置于自然状态下,才获得思想的解脱,哲思的飞跃。现代人正在失去人的自然状态,忘却了自己是什么,来自何处和走向何处”实际上也是人类对于当下自我生存状态的深刻批判。当然,除郭雪波之外,格日勒其木格?黑鹤的一系列动物小说也从被异化、扭曲的人性、当代人的生存困境以及被破坏的自然环境入手,深入浅出地批判了“环境破坏”这一危及子孙后代的社会问题。
    历史思考与现实批判的交错,是当代蒙古族小说家一个重要的审美追求。这实际上证明了蒙古族小说家观照现实,但又反思历史的写作姿态。作为少数民族作家群的蒙古族作家,他们既有着本民族的“文化代言人”的民族立场,又有着中国作家的时代风貌,这是值得任何一个写作者学习并致敬的。
    四、结语:长于抒情,自然清丽,正义果敢 
    综上所述,作为历史文化源远流长,且有着丰富民间文化资源的蒙古族,其小说的审美特色是多元化的。在当代蒙古族小说中,既可以寻找到民谣的通俗晓畅,又可以看到史诗的恢弘雄壮,不但能够感受到对历史、民族隽永的哲思,亦可以读出对时代、人生深刻的批判。笔者认为,当代蒙古族小说的审美特色有三点:一是“长于抒情”,二是“自然清丽”,三是“正义果敢”。
    “长于抒情”源自于蒙古族民谣咏叹的表达方式,最早源自于萨满教祭词神歌,发展于蒙古族的礼仪歌与牧歌,兴盛于长调歌谣(也包括“短调”)。与汉族源自于史书、长于叙事的“快书”不同,悠扬的长调更长于抒情。因此,无论是蒙古族的歌谣,还是史诗,都带有明显的抒情传统。当蒙古族文学进入到现代化的进程之后,抒情传统很好地扮演了重要角色。
    “抒情”与“史诗”恰恰又是并行不悖的。捷克汉学家普实克(Prek,Jaroslav)曾总结,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受这两种力量牵扯。“抒情”是个人主体性的发现和解放的欲望,“史诗”是集体的主体诉求的团结的、革命的意志。而以玛拉沁夫、浩·巴岱、葛尔乐朝克图为代表的老一辈蒙古族作家,则将蒙古族抒情传统与史诗传统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发现自身主体性的同时,完成了以文学作品进行团结、革命的意志进行诉求的历史任务。
    哈佛大学教授王德威(David Der-wei Wang)也认为,“‘诗缘情’和‘诗言志’的对话进入现代情境后,所衍生出的种种激进诠释。更重要的,‘抒情’与‘史诗’毋须成为互相排斥的概念。在革命呼啸和集体呐喊的间隙里,款款柔情也可以应声而出。”事实上,蒙古族作家的“抒情传统”在这方面早已完成了与“革命呼啸”与“历史呐喊”的精神对接。
    “自然清丽”是玛拉沁夫为当代蒙古族小说“草原流派”所开创的独特审美特色。这既是对“草原风景”描写的概括,更是在话语上精炼、辽阔的美学功底。在一批以草原为叙述对象的作家作品中,“自然清丽”不但涵盖了风物描写,更囊括了对于人际感情、社会变革的单纯人性的升华。再譬如乌力吉的《阳光》,以自然清丽的反映了草原牧民在历史转折点的生活变迁;娜仁高娃的小说《她在瞬间的幸福中睡着了》则深刻地以细腻温婉、自然清丽的笔调,描摹了爱情中感情的律动、精神的波澜,主人公姹娜对科学家从“敬慕”到“爱恋”再到“悄悄退出”的情感变化,亦是纯洁清丽的。
    “自然清丽”是一种审美特色。作为“草原流派”开创者的玛拉沁夫,将对于一种风物的描写手法,引入到了对于事件、感情的描写叙述当中,这既是蒙古族文学长于抒情的现代性诉求,亦是当代小说叙事的需要。因此,“自然清丽”不只是写作手法、叙述策略,更是一种作为审美特色评判标准,构成了当代蒙古族文学一个独特的叙事传统。
    “正义果敢”是蒙古族精神的体现,亦是蒙古族小说的一个审美特色。前文所述其审美主体的豪迈、辽阔,以及将战争、英雄作为其审美对象,实质上都反映了蒙古族小说中对于血与火、战争与英雄这些正义果敢审美特色的追求。与傣族对柔和唯美的热爱、汉族对平和中庸的推崇不同,尚武、善战的蒙古族对于“正义果敢”这一审美特色的追求,已然深入到当代蒙古族小说创作的内核,对后世蒙古族小说创作影响深远。
    如果说“一部十三世纪法国小说,就有一个浪漫骁勇的骑士”的话,那么说“一部当代蒙古族小说,就有一个正义果敢的英雄”是毫不过分的。如《大姨》中的沙木腾格力家族、《我是太阳》中的巴托尔、《草原之子》中的包乐图、《阳光》中的斯波勒玛、《红路》里的额尔敦、《茫茫的草原》(上部)里的苏荣等等,这些正义果敢的英雄,超越了性别的界限,有男性,也有女性,超越了历史语境的局限,有战斗英雄,也有与“极左势力”抗争的时代豪杰,这是蒙古族民族精神作为审美特色在文学中的投射,更是具备历史感、责任感的优秀蒙古族小说家在这个大变革的时代所书写的时代史诗。
    原文载于:《兰州学刊》2012年第2期,注释已略去。
    作者简介:韩晗,文学博士,1985年出生。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副教授,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曾在中国科学院、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及深圳大学工作。迄今为止已在欧洲、中国台湾与中国内地出版独立署名的中英文学术专著18种,部分学术论稿散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读书》、《清华大学学报》与《复旦学报》,有文学作品《读钱记》、《布拉格之夜》等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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