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军的长篇小说《白蜡烛》(下称《白》)出版于1997年,(《白蜡烛》,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9月北京第1版)至今已有二十多年。又据作者介绍,小说的创作时间在1989年之前。这样算来,自《白》写成至今,已近三十年。在文学创作十分繁盛,每年都有大量作品问世的今天,《白》算得上是一部旧作了。但一部作品的文学意义并不在它的新旧,而在其自身的品质与含有的文学力量。而鉴定一部文学作品的品质与力量,恰恰需要时间这个最公正无私的检验师。 《白》以第一人称的文学手法,讲述了“我”的故乡——落凤坡和旦彰街两个村庄里,自1949年代至1963年,大约十四五年间所发生的历史变迁。这两个村庄位于山东东南部两条大河,即沂河与沐河之间。那是一片宽阔的冲积平原,土地肥沃,历史悠久,在没有遇到大的自然灾害时,算得上是丰腴之地,自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人类居住,尤其是落凤坡,深厚的黑土地,看上去浸着油色。从历史的角度上讲,《白》所涵盖的那一段时间,对于中国农民来说,经历的是一场亘古未有的变革,也是一场史所不及的劫难。在这场历史活剧中,身在其中,并作为主要角色的农民,对这场活剧有着什么样的态度;在不得不演出其所扮演的角色时,其内心世界里又有怎样的波澜或惊涛?都是值得探索与追问的。《白》所呈现的,正是深入到这一时期农民精神世界的内部,伴随着时代风云所发生的农民精神的演变历程。 现在,重读这部作品,就会发现,作品所揭示出来的那一段历史中,农民精神世界里所发生的思想、观念的变迁,是多么地巨大而又彻底。如果说如今的社会现状是历史之果,那么,那个发生在农民身上,巨大而又彻底的精神变迁,就是历史之因。由此也就可以看出,时过二十多年,《白》所具有的文学经典品质,正随着时间的逝去,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 希望、失望之无望 胡风在1949年写过一首长诗《时间开始了》,吟颂一个新的时代的到来。可是,作为历史、时代象征的“时间”,其真正开始的实际起始点,不是1949年,而应该是诗人创作该诗六年之后的1955年,即合作化运动全面推开的那一年。对于生活在这个有着数千年农耕历史与经验的中国农民来说,这个开始是断崖式。在中国运行了上千年的社会经济制度,至此嘎然而止,代之而起的是一种全新的形式,其核心就是将土地的个人所有,改为所谓的“集体”所有。个人所有,明确而又实在,而“集体”所有,模糊而虚幻。其模糊与虚幻之处,就在于“集体”是谁,而又怎样所有。 因此,这个巨大的社会变革,对于农民所产生的冲击力是可想而知的,由此而带来的认知上的迷芒与行为上的失措,也是根本性的。对这个冲击,在《白》中,是通过“我姥爷”与“我爹”的思想演变而呈现出来的。 在这里,我依然使用新批评理论所使用的“呈现”这一概念。原因在于,《白》是一部现实主义的作品,呈现是其所遵守的基本文学创作规则。甚至可以说,现实主义创作与后来所流行的魔幻主义写作的区别,就在于文本是呈现式的还是想象式的。以莫言的作品《生死轮回》为例,其作品的中心也是农民,是农民与土地与劳动的关系,但其构架却是建立在一个想象的文学机体之上的。呈现自然可以虚构,但其虚构,正如鲁迅在谈到《阿Q正传》的创作时所言,是将不同地方人物之一点,采集起来,构成一个文学人物。究其本质,虚构的人物仍有其本;而想象出来的人物,它既可以有其原本,更可以从虚无中创造出实有。想象式的创作可以超越事实逻辑,但只要符合文学逻辑,也就是达到作者所要传达的思想,便达到了目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在现实主义体裁的创作中,作者要有深邃的文学眼光,以穿透现实表象的迷障,挖掘出背后真质。或者说,要对现实世界中芜杂、零乱、琐碎,甚至是索然无味的生活,给予能动的压缩与高度的概括,使之以丰满的姿态表现在文本之中,使读者一下子就能从阅读之中,通过作品中的文学意象,在自己熟识的生活经验中体会到为之一振的触电一般的阅读感觉,或者是在现实生活的迷芒之中,产生一种由此豁然开朗,面前的现实一下子清晰可辨的感受。而这,也就是文学作品所应有的文学力量。 现在,就来看一看《白》对那一历史时期的呈现。 《白》的故事开始于1949年的落凤坡。落凤坡离鲁南重镇临沂城不远,中间虽隔着沂河,但直线距离大约只有二十公里。当然,在那时,这个距离是一个很远的距离。这种远,既是地理上的,也是精神上的。它不仅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距离,也是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距离。这时,一个新的政权建立了,这不仅标志着社会从战争的混乱中走出来,秩序得以恢复,生活得以安定,而且,农民所关心的赖以生存的土地,也得到了重新的调整。原来集中于大地主手中过多的土地,在新权力的主持下,被抽取出来,分给了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而原本拥有适量土地的农民的地权,也被重新确定了所有权。尽管抽取大地主土地的方式,有些暴力,甚至是以灭掉土地主人的方式而完成,但这并没有引起社会的再次动荡,因为新的权力正处于上升时期。 在农民的眼里,看上去是全新的开始,但却又是旧式的轮回。因为尽管规则有所变化,但依然是自己熟悉的路径。他们重整精神,再次上路了。特别是对于农村的中产阶层来说,面前的现实,似乎重新给他们打开了向上的阶梯。在《白》中,“我姥爷”和“我爹”就属于这个阶层,尽管二人的生活目标与追求并不相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基点,那就是稳定的秩序。 “我姥爷”家有几亩土地和种菜的园子,还有果树、瓜田。姥娘还做得一手深受乡民喜爱的手工编织,生活虽说并不丰裕,但也足够温饱。姥爷守着这一切,努力地为自己营造一种闲适恬淡的日子,清晨去汤河边散步,集日去市上说书;阴雨天,就坐在家里品茶读书,一幅典型的隐居乡间的散淡的知识分子的生活状态。从物质上看,“我姥爷”的生活几乎是停滞的——没有更多更高的奢求,但在这平静之下,却有一种精神上的饱满与怡人的愉悦。 “我爹”走的,却是与姥爷完全不同的一种路。“我原先想着多挣几亩地,将来你们兄弟两个分家,都有个底子。……这些地,有八亩是我分家分的,那是你爷爷的身汗。后来我自己又置了二十来亩。”(《白蜡烛》第139页。下引只注页码)“我爹的理想就是过富裕中农的日子,也希望我成为一位识字的富裕的体面的农民。(P85)在父亲的眼里,眼前的生活一下子又展开了宽广的路,只要勤奋,只要肯出力,一切都可以向前向上走,前面就是富裕与丰足。父亲不知疲倦地在他的土地上劳作着。看得出,他对土地,对土地上所寄存的未来,充满由衷的热爱与欣喜。 可这一切,在1955年嘎然而止。在传言许久之后,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在这一年的春天,终于来到了落凤坡和旦彰街。写在历史中的“合作化运动”,是一个充满激情与理想的词语,但在其下面,则是所有权的消失,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经验的彻底改变。历史往往如此,文字的功能,有时并不是为了记录真实,而是恰恰相反,为了掩饰真的现实。 对于“合作化运动”,《白》中的两位主要人物“我姥爷”与“我爹”,在一开始也是持有完全相反的两种态度的:“我姥爷”积极地响应,“我爹”却是消极地抵抗。 平时以“出世”的隐士姿态生活在旦彰街的“我姥爷”,对“合作化”竟然热情起来了。在旦彰街,他是第一批报名“入社”的农民。“入社”,并不仅仅是身份的变化,像现在加入某个组织、社团,或去信仰一门宗教一样,那时的“入社”,是要把过去归自己所有的土地、耕畜、农具等,都作价转移给“集体”所有。尽管可以以其作价,在“以后的每年里”得一点利息,但这种孳息一是少得可怜,二是到“大跃进”办食堂时,就全部归零了。因为在公共食堂里,连劳动所得的粮食都要全部交给食堂,更何况入社土地的孳息了。当然,这是后话,在“入社”开始之时,在入还是不入间纠结的农民,不仅不关心孳息到底能拿多久,而且更无法预料,仅仅是二三年后,当时承诺的“孳息永给”,便都化为了泡影。 这个身份的变化,还有另外一个意思,那就是由持有土地的自由农民,一下子转变为一无所有,只能提供劳动力的“公社社员”,由独立的个体,转变为集体中的一分子。而这,才是最为彻底的转换。 “我姥爷”之所以对“入社”怀有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积极,是因为他在听到关于合作化运动的宣教之后,与他思想深处一直渴慕的桃花源世界、五斗米教式的浪漫主义生活理想,吻合起来。他觉得“从此以后,人人饱暖,个个安乐,没有贫富高低,没有你争我夺。”(P151.)所以,他不但把自己所有的几亩地入了社,而且还一反不做官的誓言,出来做了社里的会计。 相比之下,“我爹”则没有姥爷那样的觉悟,他对“入社”抱有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理由来自于他的人生经验和信条,非常地纯朴:土地公有,谁还会去用心侍弄;不好好侍弄土地,地里怎么能够多打粮食。在他看来,只有土地是自己的,才会爱惜使用。他以村头的石碑为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在落凤坡村东,有一座石碑,上面刻有宋朝时撰刻的碑文,记录着落凤坡建村的传说,已有上千年的历史了。可因为村人在石碑上敲打家什,使石碑有多处损坏,致使有的字迹已不能辨认。所以,他说:“就说那石碑吧,不是他们自己的,就不知道爱惜,在上面乱敲打家什。要是他们自己的呢,保险爱惜得不得了。钱财、粮食、耕牛,只要是没有主的,谁都想多抢点、多弄点。”(P118.)因此,当合作化来临时,“我爹”用尽了软磨硬拖的办法,直到在武力——村里的民兵趁着黑夜,蒙着脸对七位不愿意入社的领头者,暴打一顿——胁迫下,才不得不把视为命根子的土地缴到了社里。 但入社之后,不论是积极的,还是被迫的,看到的却都是相同的景象,那就是农民对社里的劳动,不再像在自己家的土地上那样下力气、那样用心了。“姥爷在田间看见社员们懒洋洋地,对播种质量很不关心,就问他们为什么。社员说:‘多打一百斤粮食,咱才分多么一点。’姥爷说:‘如果大家都这样,地里打不出粮食来,总产量上不去,大家不就都分不到粮食吗?’社员们说他说得对,说的道理像铁一样,可是不知为什么,一想到这是公家的地,就没有多大的劲头干。”(P158.)不但如此,“很多人不仅自己不积极干活,还处处攀比那些懒惰的人,以为自己努力干,就等于吃了亏。”(P160.)这使得原本满怀希望,甚至是热望的姥爷感到出乎意料之外的失望。 “我姥爷”的失望,并不仅限于此,还在于另外的两个事情:一是当他听说对不愿入社的农民,动用了武力和强制的办法时,觉得这是违背了“入社自愿”的原则;二是入社后,当他再到集市上说书时,受到了周书记的斥责,并告诉他,“以后呢,说书的和说的书,都要经过上级单位批准,不能谁想说就说,更不能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们党既然能把经济管起来,也就能把文化管起来, 一样也剩不下!”(P229.)这两件事,可以说都触及了“我姥爷”所奉持的生活观念的底线,即老庄的“无为之道”,也就是原始的个人自由。 而对于“我爹”来说,入社之后的失望,可以用彻底来概括,因为活生生的现实,正印证了他原本的担心和预料。如果说对入社之前自己的预料,还心存一点侥幸不中的话,到这时便彻底地无望了。他觉得失掉了原有的生活目标,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今后生活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他只是附着在“公社”这个机体上的一个很小的部件,不再有自我。由此带来的变化是,“他不再勤劳,做人也不那讲究风度了,他在生产队里干活的目的,就是为了混工分,完全没有精神上的追求,生活也失去了希望。”(P341.) 之所以如此地悲观失望,是因为这个过去认为“做梦耽误睡觉”的农民,觉得已没有了自己的劳动的所指。过去是为自己所设计的未来而勤奋苦作,那个勤奋再苦再累,却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勤劳的数量积累起来,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它可以用那个勤劳的积累去为孩子多买一块肉,再养一头牛,再买一块地。可现在,纵然付出再多的勤奋,甚至连睡觉的时间也去田里劳作,到头还是一样的贫困与饥饿。“一九七0年夏天,我们每个人只分到十八斤麦子,全家人的口粮装不满一个瓦罐子,而我们要用这些粮食度过三四个月的光阴。秋天的收成会好一点,可是还没有分到就被公家征购去一多半,就是那年冬天,我们家的粮食吃完了,父亲又一次准备去讨饭。那天夜里,我痛哭了一场,我不明白,全家四个整劳力干活,为什么老是挣不上吃的?我们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为什么一个工分只值八分钱。”(P344.)这就是说,个人付出的再多,终日里再勤苦,最后的结果却是一样的,社员与社员之间,并没有多大的差别。到这时,劳动与所得,付出与收获之间,不再有多大的因果的关系,更没有了前者多、后者也必多与大的数量上的正相关系。而打破与扭曲这个关系的,正是那个以“平均主义”为旗号的制度,它只讲究结果的平等,而无视平等的由来与程序。 从“天籁”“忍道”到“地光” 随着1955年的过去,《白》所描述的现实生活,开始呈现出一种撕裂的状态。社会管理者所努力描绘的,是一种充满理想光彩,热火朝天、蒸蒸日上的景象,但在这景象的背后,则是混乱、迷茫、凄苦和悲凉的现实。呈现这一现实的,是随着“公社化”的逐步深入,而在农村梯次展开的“整社”(与城市里的“反右”同步)、大跃进、吃食堂,以及发生在1959年至1961年的大饥荒。尤其是那场史所未见的大饥荒,仅在落凤坡就饿死了五百八十多人,使原有一千五百多人的村庄,已不足千人。 在《白》中,这些现实表象虽然是惊人的,但这并不是作品所追求的目的,或者说不是它的文学追求。它所追求的,是要去呈现这个表象背后,农民内心世界里作为其立身之本的精神支柱,因此而发生的变化。 从1955年开始,现实中的“力量之手”,一面在改动着社会面貌,一面也毫无顾及地伸进了农民的精神王国,将其作为人生信仰的观念,无情地予以打碎了。企图代之以它所倡导的新的价值观念。但那种建立在乌托邦纪理想之上,甚至有违自然法则与生活逻辑的观念,要想在一向讲究纯朴、实用、真切哲学的农民心中扎下根来,也是十分困难的。相反,当农民转身成为“社员”,原有的价值观念也随之破碎之后,代之而有的,却是出乎社会管理者意料之外的另一种认识。 在《白》中,作为农民价值观念的精神元素,作家将其概括为“天籁”和由“忍道”而衍生出来的“地光”。“天籁”为“我姥爷”所持有,而“地光”则是“我爹”的创造。 所谓“天籁”,“姥爷神往地说:‘真正做到无为的人,能听到天籁。’……‘天籁是一种声音,非常美妙的音乐。’”可怎样才能听到这种“天籁”呢?“天籁存焉,在乎人也。就是说,人自己得有那个心情那个写意,得完全脱离平常世界,进入到一个谁也没有去过的地方。谁也不能干涉你的兴趣,什么都不足以影响你,你身心内外,都不存在任何灰尘,不得了的空,不得了的实,你就是音乐,你就是天堂,天堂的音乐与你不能分开。”(P60)“我姥爷”,作为居住于乡村的士绅,或者说遗落在民间的知识分子,所持有的这种渴慕“天籁”的精神向度,是向往清静纯粹生活的农民的代表,其精神基因,来自于中国的庄老哲学,而其外在,则又显示出一种消极自由主义的样貌。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原始自由主义,可谓源远流长,从庄老到陶渊明,脉络清晰,一直隐含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之中。 从《白》中看,持有这种精神向度的农民并不多,以“我姥爷”所居住的旦彰街为中心,周围也就只有他的二三知己而已。原因在于,这种追慕“天籁”精神的人,在物质层面,没有过多的要求,可以说,他们在物质上的要求是静态的,“是饭充饥,是衣遮体。……有乡村安闲的日子不过,却拼命去奔大鱼大肉、绫罗绸缎、车马楼房、高官厚禄,何苦来哉?”(P58)可在精神上,却又有着丰富多彩的追求与向往,劳作之余,去汤河岸边散散步,观流水,听鸟鸣,闻花香。夜晚则仰望星空,冥想无界。闲暇时,则去集市说书吟唱。一幅逍遥自在,在周围的农人们日夜不息地劳作的身影中,显示出一种“独乐乐”的样子。 这样一种精神向度,在“我姥爷”所生活的时代与地方,不可能成为主流,但它作为一种存在,则是农民士绅,或者说乡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坐标,在其寄身的环境之中,亦即普遍充斥着追求物质利益气氛、大多为物欲所支配的地方,在物质与精神之间,起着一种平衡与较正的作用。而这,也是“我姥爷”虽然孤傲于旦彰街,却仍然在那里赢得尊重与亲近的原因之一。 与姥爷出世的“天籁”相对,“我爹”崇尚的是积极入世的人生态度。他以自己的劳动,以自己的节俭,拼命地朝向小康目标迈进。在这个进程中,他奉行中庸之道,居家过日子,最好是“丑妻、薄地、破棉袄”;他认为,道德就是“忍”,就是忍受、忍耐、忍让,就是把社会施加于个人的,自己不愿意接受的力量,甚至是暴力接受下来。但他也十分地清醒,他的“忍”是一种隐忍。他把“忍”分为三种,一种是毫无志气的“忍”,从外到内,逆来顺受,结果是家道不兴;一种是心火太盛,急于求胜,把握不住时机的“忍”。虽然开始时也在隐忍,但时机未到时,便以为自己已有了足够的力量,于是一改往日的“忍”,坐地而起,做出了无法无天的事情,结果也是家道不兴;只有第三种“忍”才是“正忍”,那就是心中有坚定的目标,能够忍耐眼前的一切不平与困苦,甚至可以暂时地屈尊降贵,但暗地里朝着心中设定目标悄悄地前行,卧薪尝胆,发奋劳作,慢慢地积蓄力量,直到家道兴盛,自己晋身高贵阶层,或者是攀结上豪门权贵,成为一方大家。这时,就没有人再来欺负我们了。这是他的目标,也是他的哲学。对这种精神取向,不妨名之为“忍道”。 何以会有这样一种“忍道哲学”,“我爹”的解释是“命运”。他说:“帝王将相看《资治通鉴》,我们老百姓看《千字文》,为什么?因为咱没有人家那样的命,没有人家那样的头脑肚才。”(P79)在这种“命运决定论”的指导下,农民所能做的,只有隐忍,并在隐忍之下,做一点挣扎式的改变命运的尝试。 然而,不论是“我姥爷”的“天籁”说,还是“我爹”的“忍道”论,都是建立在一个共同的基础之上的,正如《白》所呈现的,那就是土地等生产资料归农民个人所有,并因此而附加于其之上的劳动所创造的财富,也归农民所有和支配。“我姥爷”的那种逍遥自在的生活,是由他所有的那几亩土地,以及老娘的手工编织所带来的收益为支撑的。假如没有这种财产所给予的温饱为基础,对于“天籁”的向往与追求,只能是一种根本无法去体验的奢望。更重要的是,在财产归个人所有的基础上,人也才会有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才会有不用顾及约束的自由。 而“我爹”所信奉的“忍道”,更是如此,更需要财产归自己所有,需要劳动与财富的正相关系。失去了这个根本前提,“忍道”就只有一种,那就是逆来顺受的“忍”。所以,当1955年开始之后,不论是“我姥爷”的“天籁”,还是“我爹”的“忍道”,都不得不发生转变,而且都以失望为终结。 尽管转变的结局是相同的,但在同一结局之下所寻求的精神突围的方向,却是出人意料的不大一样。但对种意料之外,仔细地思考,却又在各自的逻辑之中。 最出人意料的,是“我姥爷”思想经历。正如前文所述,对合作化运动,一开始,他持有一种热情拥抱的姿态。对于一位以逍遥于世外的乡绅来说,这种表现是惊人的。但考察他这一转变的内在动因,就会发现,正是他的“天籁”观。这种“天籁”观,其核心是以“无为”为表征的“原始自由主义”,但其中又有着一种同样带有乌托邦性质的“大同世界”元素。所以,当合作化运动所宣扬的未来图景传到旦彰街时,正印合了“无为”“自在”精神中的“桃花源”和“五斗米教”所展示的理想境界,而这也是老庄哲学中“消极自由主义”的终极目标。从表面上看,老庄所强调的“自然无为而无不为的道”,附着于个人行为时便是顺其自然,逍遥自在的无为哲学。然而,依此为前提,当世上所有人都奉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始自由主义,世界将变成充满浪漫情调的自由大同世界,其归宿与儒学所倡导的“人人皆舜尧”的逻辑路径和终极目标是一致的。所以,“我姥爷”积极地响应,热情地拥抱那个隐藏在其精神底部的“桃花源王国”,也就可以理解了。 然而,正像他在集市说书,以对《桃花源记》的宣扬,来比附“合作化”后的景象,并对农民行动起来,积极入社进行鼓动时,听书人提出的疑问一样,他并没有看到“合作化”与“桃花源”之间的根本差异。“有人问:‘刘三爷爷,人家武陵源上的地可是自己的呢,没听说入公。’”(P151)从本质上讲,社会管理者以消灭差别,共同富裕,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为标榜而推行的合作化运动,从经济制度一面讲,则是为了从农业中抽取资源,尽快地推动国家的工业化。至于隐含于这套制度中的政治意图,更是深不可量。显然,具有浪漫主义情怀的“我姥爷”,对合作化运动显然是会错了意,表错了情。 所以,当“入社”之后,公社及社员所表现出来的冷峻现实与浪漫理想并不一致时,尤其是当他发现,不但自己的土地已收归“公社所有”,他自己的生活也正一步步地纳入到了“公有机制”之中时,才如梦方醒。这已经触及到了他奉行一生的原始自由主义这个底线了。所以,从这个底线弹起,消极自由主义变身为积极自由主义,投入到了他自己都没有想到的抵抗活动——加入了地下“无为教”——之中。当然,不论他的这一转变是多么地隐蔽,在一切“尽入吾彀中”的时代里,失败与死亡,是其惟一的结局。 与“我姥爷”的精神转向不同,在失去了“忍道”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并由一个节俭得认为做梦都会耽误睡觉的勤奋农民,变成了在“公社”混工分的社员之后,其原来以“忍道”为核心的价值观, 也相应地发生了转变,由“忍道”转变为了“地光”。 何为“地光”?他告诉儿子:“地光是什么?地光是从天上到地上,从眼前到远处,到处都是光。……只要看见地光,就看见南天门了。金灿灿的南天门啊,就在上头,有人站岗,穿着盔甲。你要什么,那里就有什么,站岗的就给你拿来什么。”(P143)这套他自己发明的理论,听上去已不像“忍道”那样通晓明白了,带有一种玄幻色彩,其真实的意思,都隐藏在半神半巫的字面之后。与他给儿子讲述“地光”之前所说的那些现实生活相对照,就会发现,所谓“地光”,就是竭力挣脱“社员”这一褪去了“农民”本意的身份,进入社会管理阶层。那个阶层,就是“地光”照耀的地方。而且,在那个阶层的内部,越是在上的层级,“地光”就更加地耀眼剔亮。正如叶利钦所言,“如果你爬到了权力金字塔的尖顶上,则可享有一切——你进入共产主义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专门的——专门提供服务的师傅,专门的门诊部,专门的医院,专门的别墅,专门的住宅。”(《叶利钦自传》,东方出版社1991年1月第1版)在当时看来,由“社员”进入“地光”照耀下的阶层的途径,差不多只有读书这一条。 “我爹”的“地光”论,用现在眼光来看,可名之为“励志论”。但这种励志之论所使用的论据,却是被社会现实扭曲、污染了“现实”。因为它所内含的逻辑,不是读书是为了获得知识,不是为了明辨是非,不是为了增进读书人的才干,不是为了丰满读书人的精神,而是为了登录仕途,是为了去吃“白面卷子、大块肉、椒子鸡”,是为了“要什么,站岗的就给拿来什么。”由此可见,“地光”精神内核,已经与“忍道”完全不同。在“忍道”那里,不管那里面的精神质地的软硬,但在其内里却是由劳动、勤奋、志气、坚持等元素所构成。而在“地光”这里,则已变成了只要占据了那个位置,就可以轻松地拿来和占有。如果说“忍道”的能量来自于不懈的劳作,而“地光”则完全是由权力的大能所造就。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进,到1960年代时,在愈加严酷的现实面前,“我爹”的“忍道”说与“地光”论,都相继“破产”了,他的精神又回到了原点,那就是命运。他说:“人强不如命强,这样的世道,就是混饭吃,饿不死就算好的了。”(P246)他再也不在“我”面前,说什么读书可以读出“地光”的大论了。 胜利的“白蜡烛” 如果说“天籁”“忍道”和“地光”是农民曾有的一种精神取向的话,那么,“白蜡烛”所代表的则是一个生存标志。在《白》中,“白蜡烛”是带有强烈隐喻的文学存在。《白》的主人翁“我”,“小时候发育得不好,瘦弱而矮小。”“后来,我得了一种难治的病。……只晓得当地人给这种病叫做‘骺’(音,也可能是鼻句,或喉)。”(P14、15)而依照流传下来的风俗,凡身体孱弱的孩子,用葬礼上使用过的白蜡烛的烛光一照,就可以存活下来,强壮地长大。 显然,这是带有神巫色彩的传说。可是,一个传说经过成百上千年的流传,往往就会落地生根,成为一种风俗习惯,没有人再去追究它的来源,追问其中的道理,更不会质疑其效应。到这时,“白蜡烛”已经有了宗教祈祷的意义,正如基督的信仰者去教堂领受圣水、圣餐,接受牧师的圣祝一样。所不同,只在于在基督教的谱系中,那种疗疾祛灾的大能,来自于上帝;而白蜡烛作为一种世俗之物,之所以有了禳灾驱邪、助人生存的功力,其能量来自于逝去的先人罢了。 在中国的文化观念中,即是在世间最为平庸无能的人,一旦死去,也立即有了神力。“死者为大”,“逝者为神”,虽不是“不语怪力乱神”的儒家倡导,却一样被作为中国文化主流,倡导敬祭祖先的儒家所接受,成为普众的观念。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国文化观念中,这种视逝去的凡人为神,并祈求其保佑在世后人平安的信仰,在现实生活中,只有亲切感,而缺少足够的敬畏。原因在于那些被视为“神”的往生者,都是自己熟悉,或者是认识的人。在为“神”之前,就生活在自己的身边,后世子孙即便是没有见过他们,也会通过在世老者的言传而对其略有所闻。正是基于这种情感,他们对已经归土的人所保有的这种宗教式的信仰,其实仍带有“世俗义务”的意味,觉得他们虽然已化身为神,但依然对家族后裔负有一种不可推托的保佑责任。“为神者”庇佑在世者繁衍生息,而在世的后人,则负有继续对其“供养”的义务,设定固定时间,以祭典的形式,为其奉上其在天界里所要的“生活必需品”。而这种祭典仪拜,在奉送给自己家族内的往生者时,是一种义务;而对于此外的“神灵”的供献,则表现为一种毫不掩饰的交易:我送你供奉,你保我平安;我对你祭拜,你助我发财,等等。而交易,甚至演变为一种贿赂。所以,考察中国的“神巫文化”,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几乎所有的祝祷活动,都是世俗文化的翻版。对此,《白》在“雹神崇拜”“天狗”等章节中,均有精彩的描述。这表明,中国文化观念中有沟通“生死”的神巫文化,但所有的神巫,都在此岸游荡,没有升格为安慰和寄托心灵与精神的彼岸之神。 抛开“白蜡烛”的神力来源不论,“白蜡烛”这个文学象征物,在《白》所揭示的农民的精神世界中,只代表“活着”,或者说是“活下来”的精神向度。 在《白》中,不论是“天籁”、“忍道”还是“地光”,它既是一种精神的存在,更表现为一种价值观念的传承。“我姥爷”和“我爹”都想把他们的精神理想或生存哲学,传递给“我”。然而,“我”却选择了“白蜡烛”,或者说是“我”不得不做出这个惟一的选择。原因在于“我呢,既失去了我爹这个入世思想的靠山,又找不到那个自由主义的姥爷了。”“我只好听凭原始人性的驱使,听凭自然精神的支配了。原始的人性需要我干什么,我就要干什么。自然精神指导我走向哪里,我都会毫犹豫。”“我朦胧地感觉到,在黑暗中引导我前进的,是那白蜡烛微弱的光芒。”(P246、247) 如果说“天籁”“忍道”和“地光”,不论它最后的指向是什么,终归还有一点理想的成份,还有一点精神价值含量的话,那么,“白蜡烛”所代表的价值取向,就只有生存本能这一点活的气息了。从文明向度上讲,这一点价值取向,可以说已经跌至动物本能这一底线。而动物利用本能应对生存环境的规则是什么呢,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在这个法则面前,不论是“天籁”还是“忍道”,直至“地光”,都消失于无声之中,都被这个生存法则所带来的血风腥雨,抹杀得干干净净。所以,“我”开始与猪争食,直至训练猪们,去为“我”土里刨食,因为“我”在动物生存这个链条上,作为“人”,毕竟还处于猪们的上位。最后,为了一只冰冻中的死雁,“我”与人拼斗,直至为夺回那只大雁的尸体,“我”用了诈死之计,用“瓷缸片子”打向那个与争抢食物的田家仁,并“想听脑壳开裂的声音”,“想看见鲜血甚至是脑浆,想看见他倒地的样子。”(P332)而此时的“我”,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 “我”所生活的时代,是那个遍地饥荒的1960年代初。 然而,从“时间”的开始,至此仅仅只有五六年的时间,在历史的光影里,这不过是瞬间的闪回。但在农民的精神王国里,却是从美妙的“天籁”、向上的“忍道”与希望的“地光”,急速地萎缩为幽暗如死火一样的“烛光”的过程。而那发出微光的白蜡烛,那跃动的光影之下白色躯体,又总让人想到在饥饿中逝去的乡亲浮肿的肢体。而那跃动的光,既像是他们最后倒下时的挣扎,又如同他们在空气中贪婪地寻求食物的舌头。我想,《白》之所以选取“白蜡烛”作为文学意象的深意所在。 面对历史的反思 重读《白》,会发现1955年所开始的那场变革,对于农村、农业和农民来说,是一场翻天覆地性的变革,它不同于中国历史上朝代更替时机制的修补,也不是在旧有之上的创新,而是一种荡涤旧有之后的重植与再造。 乡干部老梁在向农民宣传这一变革时说:“为什么要走公有制的道路呢,因为公有制度好,私有制度不好。私有制必然产生贫富不均,……一有了富人,穷人就会被富人剥削,……穷人受苦受难,时间久了,穷人必然要反抗,社会永远动荡不安,人民过不上好日子。公有制一建立,集体化了,就没有这些事了,因为什么都是大家的,人人平等,大家只管放心干活就是了。这有什么不好呢?”(P101)对这一美好理想的描述,既使是只读过中国书的“我爹”,对其中的一些成份,也是认同的。“我爹说:‘诚然,走社会(他们经常将社会主义这个词语简化为社会)是不错。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个个讲道德,文质彬彬,没有什么不好。’”……“‘不过,我总是不能肯定,人人都能像你说的那样好好干,像自己过日子那样下力气吗?……因为将心比心,自己也做不到,也就不相信别人了。’”(P103)由此可以看出,这一个根本性的变革,虽然种子取自于西方的理论,但以中国文化观念的视角看,正如“我姥爷”在拥抱这一变革时所持的文化幻想一样,有着中国文化思想中“大同”“均富”的精神养料,还有陶渊明《桃花源记》所描绘出来的理想样本,又有史有所载的“五斗米教”所实行的实际实验的诱惑。所以,这一种颠覆性的根本变革,能够落地生根于具有悠久历史,面积广大,人口众多的国家里,也就没有什么可惊奇的了。 正如中国的先哲一样,在人类文明史的发展过程中,有无数的哲学家、思想家为人类设想过无比美妙的组织形式,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莫尔的乌托邦,再到近世的空想社会主义等,其目标都直指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不公不平与秩序稳定。但对那些无不带有终极理想式的人类组织形式,真正将其转化为现实生活的并不多。所以,以中国大陆,这个人类居住的星球上最大体量的国度,来推行这样充满终极理想色彩与浪漫主义的组织形式,其决策与推动者的魄力,是不能不使人佩服的。 现在,通过《白》这部以精神与心灵记录为主的作品,使我们看到了这一组织形式的推行,在农民内心世界里所引发的精神演变历程与结果了。再读《白》,不得不为它所呈现的历史史实,尤其是史实背后所发生的,农民原有的精神思想、生存哲学的破灭,以及破灭之后所剩下的生存价值取向,而感到震惊和恐惧。社会是如此地强大,社会又是如此地脆弱。 正如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所分析的那样,当一种组织形式是将社会划一为目标,并孜孜以求时,则必须附以相应的管理手段才能实现。对此,《白》以一个生动的历史细节,给予了深刻的说明,即“社会主义的大风琴”。落凤坡小学老师马汉杰,在1955年做出了一个大发明,“他让我们站成一排,亮开一张被单,像打鱼似的把我们蒙上。在被单下边……给每人一个角色,一个角色就是风琴上的一个键。我按哪个人的头,哪个人就要把自己的那个音发出来。都、来、觅、法、嗖、拉、习、刀。记住了,每个人充当一个音节!照他的指挥,我们把腰弓成九十度,在被单下的黑暗中歌唱《社会主义好》。马汉杰因为这个发明,被提拔到区里当宣传委员去了。”(P106)为了实现“大同”,就必须划一;而为了这个划一,就必须对每个人进行统一的安排;而只要是统一安排,就必须从内到外地划一。然而,只要实现了划一,所有因为个性而生的多姿多彩的生动景象,便都会消失,或者说是变为一种颜色。由这种组织形式所建构的社会,也就只有停滞,也就只能是死气沉沉。惟一活的气息,就是“白蜡烛”,就是为了划一,因对奇花异草的剪除而有的行动,有时,这个行动还是声势浩大的。 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奇特的悖论,一条美丽的蛇,依靠吞食自己的尾巴而生存。 正如《白》已成为一部历史作品一样,它所呈现的那一段岁月,也已进入了历史的帷幕之中。由1955年所造就的那一段历史,自1978年起,得到了较正。但是,《白》作为一部对那一段历史的深处给予了深刻揭示的文学作品,为后人更好地认识、了解、理解那一段历史,创造了一个生动的文学样本。它用生动、深刻、真实的文学形象,警示后人,一种文化力量,可以从根本上击碎看似强大的社会,使原本也很脆弱的社会变得更加脆弱。而且,一个原本有机的社会体,一旦被击碎,被撕裂,被重组凝固,要想再次整合还原起来,使其变成活的有机体,就要付出比击碎它、撕裂它、凝固它还要更大的力量和更多的时间。收目于眼下,就会发现,时间虽已过去了接近半个世纪,但我们仍然生存在那段历史的遗存之中,仍在为那个时代的作为而付出复原的代价。这就是今天重读《白》所得到的历史启示,也正是这一部作品的历史意义。 2018年8月24日 一稿 8月27日 修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