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随着世俗化和大众化艺术生产理论的提出, 传统的艺术功能论受到挑战,艺术的经济效益、资本价值和物质利益逐渐凸显出来,关于艺术的经济功能论也应运而生。经济功能“是指文化艺术产品的生产能够创造价值,并通过产品流通和交换带来经济效益的作用”,认为“一个文艺产品只要具有较好的认识、教育、审美和娱乐的功能”,“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其经济功能就很明显” 。甚至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审美价值和物质利益可以实现互换,艺术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艺术价值的作用在于保证艺术家及其他艺术产业链上的从事者的物质利益,艺术使用价值在于能满足人们的审美、娱乐、认识、政治、伦理、宗教等多方面的精神需求,物质利益和精神需求构成了艺术功能的两个维度,个别观点则在艺术的精神需求和物质利益之间发生倾斜,只重视物质利益。正是在这种功能论的影响下,少数艺术家公开了其利欲诉求,以开启民智塑造灵魂自居的艺术,衰变成了仅供某些人谋生的一种普通职业,在审美和娱乐的光环下,映衬出的主要是艺术的物质和资本功能。 在世俗化和大众化艺术生产理论中,关于艺术的另一功能也突显而出,那就是消闲、娱乐功能,越来越多的理论家认识到“文艺的消闲、娱乐功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当文艺功能多元系统的观念为比较多的人所认同、所自觉的时候,消闲、娱乐功能也就成了题中应有之义”。 1995年1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了题为“文学艺术的消闲娱乐功能与精神文明”的研讨会,次年,《文艺争鸣》第三期刊发“文学艺术消闲功能”笔谈,就艺术的消闲、娱乐功能与艺术的审美愉悦作用、人文精神、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 关于艺术的内部功能和外部功能,有些理论家采用一分为二、较为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显得更为谨慎、理性,如姚文放将艺术的审美功能或内部功能视为“常规功能”,将伦理、政治、宗教、功利等方面的外部功能视为“特定功能”,认为 “两者经常是不相一致甚至是相互悖离的”,“优化的功能结构应该使这二者达到辨证的统一,而且这种统一必须是将特殊功能有机地融合于常规功能,固守审美的基本宗旨和恒常价值”,同时将艺术的功能分为“外显功能与内隐功能”“主导功能与从属功能”“个体功能与群体功能”“整体功能与局部功能”等。 李心峰站在建设现代艺术学体系的高度,从“现代的艺术功能理论及其现代矛盾”、“艺术功能的独立与开放”、“艺术功能的类型学差异”三个角度,展开对艺术功能的研究。认为艺术功能存在两对现代矛盾,那就是艺术功能的“独立性”与“开放性”、艺术功能的“统一性、一致性”与“多样性、不一致性”。“独立性”表现在艺术是“专门以审美需求的满足为主要的、特殊的目的和功能的”,“艺术不能放弃自己专有的功用,而完全成为为其他系统服务的工具”,艺术功能的独立性是保证艺术之为艺术的前提条件;“开放性”表现在“艺术还应向人生其他各种活动领域的功能全面地开放、交流,在实现艺术审美功能的同时,实现其他功能,诸如认识、教育、预测、传达和交流感情、传递信息、使人个性化和社会化等等”,艺术功能的“开放性”是“艺术功能维护自身独立性、特殊性并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根本的动力机制”,并明确地指出艺术在拥有审美功能的同时,还能具有广泛的、深刻的其他社会功能,“这决不是艺术的污点,而是艺术的骄傲和自豪”。艺术功能的“统一性、一致性”与“多样性、不一致性”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艺术功能的类型学差异上:一方面艺术作为一个整体,都有审美功能和非审美功能,“艺术的功能在根本原理上是统一的、一致的”;但不同的艺术种类、不同的艺术作品,他们各自的功能可能都不同,从而“具有无限丰富的多样性和变异性”;另一方面“艺术的审美功能与非审美功能的结构关系上具有不同结构形态的艺术类型各自的功能问题”,认为以审美功能为主导功能的艺术应居于艺术世界核心地带,而专为其他社会生活领域服务的艺术应居于艺术世界的边缘地带,而审美功能与非审美功能兼容并举、不分主次的艺术应位于艺术世界的中间地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