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人文教育需要考虑大学与中学、尤其是高中教育的关系 不注意中学与大学的衔接,也就不能设计好的大学人文教育课程。哈佛大学1945年的著名红皮书《自由社会的通识教育》对二战以后的美国通识教育影响很大,它谈的是哈佛大学的本科生教育,但花了非常多的篇幅来谈中学教育。如果大学一二年级的课程与中学的课程过多重复,不能保持高中生进大学后的新鲜感,教学效果将是非常失败的。 2. 大学人文教育必须首先澄清和理顺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关系。特别需要明确“本科教育”有其独立的培养目的和目标 我国大学目前本科教育的目的和目标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可能是我国大学人文教育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所谓“大学的人文教育”,主要指的是大学本科阶段的通识教育,因为研究生教育应该更注重专业教育。虽然“人文教育”本身可以是一个终身教育的概念,但“大学的人文教育”是指大学有义务有责任为学生提供的教育,而本科毕业以后的人文教育主要是学生个人的安排问题,不再是大学的责任和义务。 进一步而言,我们可以认为,“大学的人文教育”主要落实为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阶段的通识教育安排,如果大学本科第一年开始就着重专业教育,那么“大学的人文教育”事实上就难以落实。但我们知道,自从1952年院系调整以来,我国采用了前苏联的大学体制,这种体制的主要特点就是从大学一年级开始就实行专业教育,本科一年级就分专业,因此我们的大学一直没有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区分,也缺乏“大学人文教育”的制度和传统。晚近以来教育部和许多高校都在推动“文化素质教育”,主要就是想改革目前的大学本科教育,特别是想改革我国大学中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不区分的状况,许多大学都在开始探索本科教育体制逐渐转向通识教育的方向。 我国大学从强调专业教育转向注重本科通识教育,这是个困难的过程。许多尝试或许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尝试都为探索我国大学本科教育的转型积累了经验教训。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 大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和目标仍然有待认真讨论。在这里,我们需要问一下,大学本科教育的目的和目标何在?目前很多大学似乎都把本科教育的目的看成就是培养研究生的生源。这种指导思想是值得重新加以检讨的。严格地说,这种指导思想是难以成立的。首先是报考研究生的学生比例问题,本科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是有限的,如果把本科培养目标看成是培养未来的研究生,就没有顾及大多数今后不读研究生的本科生的培养。其次,更重要的是,这种指导思想恐怕仍然是以往强烈的“专业主义”教育思想和传统的延续,仍然没有真正把大学本科教育阶段视为具有独立的目的和目标,而是对本科教育的目的和目标含混不清。实际结果是把以往的“专业主义”转移了一个层次,大学扩招后,大学本科变得相当于过去的高中,而研究生则变得相当于过去的大学本科,因此一切仍然强调的是专业教育,这就不大可能建立真正的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制度和传统。 3. 大学人文教育必须理顺人文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关系,特别需要认真考虑法学院和商学院这些职业学院在大学中的定位问题 中国的商、法学院目前的很多问题不可能短时间解决,但值得提出来讨论。就像1950年代大学强调专业教育是为了中国工业化急需一样,近年商、法学院大量扩张是为了市场经济急需,有其合理性。但我们要思考,商法经管学院的学生今后将成为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到底受到过什么样的人文教育,他们的道德品质如何?他们十七八岁直接就读商法学院,其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挣大钱,这样人文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都无从谈起。这里的问题不仅仅是商法学院要不要人文教育以及如何进行人文教育,而且更在于商法学院占据大学的相当大一部分资源,会对整个大学本科教育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中国的商法学院应该像现在这样一直放在大学本科,还是应该在适当时候停办本科,转为“后本科的职业学院”,值得提出来讨论。 目前提出停办商法学院的本科,往往会被人指责为采纳美国的模式。我认为这并不成立,我们不能说因为是美国的模式,我们就不用,而是要看它好不好,好就要用。为什么美国的大学本科生在那样一个商业化和消费文化诱惑非常多的社会,能够非常安安静静地读圣贤书?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美国的商法学院像中国一样是办在本科的话,我相信美国大学的本科文理学院及其通识教育制度多半难以维持。因为每个家庭都会做很简单的计算,如果任何人并不需要经过本科四年教育,就可以直接选择挣大钱的职业教育如商法学院,那我们可以想象,还会有多少美国家庭会先花四年的冤枉钱,供自己的子女先读文理学院,然后再去商法学院?为什么他们不直接投资让子女直接读商法学院?结果是可以想见的。反过来,正因为必须先读四年本科才能报考商法学院,同时事实上只有文理学院的最优秀的学生才能上精英的商法学院,这样就能一箭双雕,既强化了大学本科的人文通识教育,又确保了商法学院的学生必然是已经受过最好教育的学生。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商法学院转为“后本科的职业教育”,大学本科的人文教育才能比较从容地设想、强化和改善。 4. 大学人文教育需要重新考虑“文理”关系 “文理”关系现在比较复杂,传统的“文理“关系指文史哲与数理化的关系,但现在“文”的方面包括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两者间本身就有很多差异甚至矛盾;而“理”的方面不但包括纯科学,更包括许多应用科学和技术科学等等。如果广义的通识教育要包括所有这些内容,课程如何搭配是极为复杂之事。目前的情况是通选课往往成为各种各样的“概论课”,很难达到人文教育的目的和效果,这是很不理想的。要精心选择可以入选的课程,而不是现在这样五花八门的概论课。 5. 大学人文教育进入课程设置,将凸显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矛盾 人文学和社会科学笼统都属于所谓“文科”,但两者差异非常大。社会科学通常强调对当代社会的分析,而人文学则离不开对历史过去的认识。大学的人文教育应该着重人文学,还是偏重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人会有很大分歧。社会科学家可能会认为人文学如文史哲根本没什么用处,而人文学者则会认为中国的社会科学都是照搬西方的,没有自己的东西。这两方面会有一个很长的互相妥协磨合的过程,才能逐渐形成中国大学人文教育的完整概念。 6. 大学人文教育一定会重提百年来的老问题:“西学与中学”问题。 推动中国大学的人文教育必然会重新面临一个问题,现代大学人文教育应该着重中国的人文教育传统,还是西方的人文教育传统,或是走晚近美国时髦的所谓“杂多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教育?这些问题非常复杂,我这里只能很简单地直截了当说,我个人反对美国式的“杂多文化主义”, 因为它会把一大堆没有经过检验的东西塞到课程里,本科生的课程不应该如此。美国的“文化杂多主义”号称反对西方中心主义,但实际是虚假的,无非是在西方经典课程里面加了一些非西方作品,并不会改变什么,仍然是西方中心的。 我主张中国大学的人文教育要中西并举。中国一百年来之所以把中西问题作为中心性的问题,因为现代中国总的问题就是直面西方文明冲击的问题。这一点上中国与日本很不同:日本在近现代必须首先谈亚洲,才能谈它与西方世界的关系,但是中国总是直接面对中西问题。其道理在于,日本需要首先取代中国在亚洲的地位,要占据它在亚洲的地位,才有可能谈和西方的关系,所以日本对亚洲的研究确实比中国对亚洲的研究发达。中国人今后自然要重视对亚洲的研究,但中西问题仍然是中国的中心性问题,中国大学的人文教育如果学华而不实的美国“杂多文化主义”,恰恰只能变成美国校园政治时髦话语的附庸和跟屁虫,而放弃自己的中心问题。 7. 大学人文教育课程的“纲”与“目”问题 现在各大学的素质教育往往把精力放在增加通选课的数量上,这是抓目不抓纲的做法。一个真正的大学人文教育要精心设计几门必修课作为人文教育课程的“纲”,例如中国文明史一年、西方文明史一年,中国人文经典一年、西方人文经典一年,这是比较可取的建设性目标。 现在许多大学都号称他们学的是哈佛大学最新的通识教育方案,但学美国不能去学它最时髦的东西,而要看其建立现代通识课程的全过程,从1917年哥伦比亚大学最早尝试现代通识教育课程到1945年哈佛大学的通识教育红皮书,美国大学通识教育的中心问题实际一直是打造美国文化熔炉,是为了回应现代社会离心力很大,难以形成共同语言的问题。它因此强调大学通识教育是对所有本科生的教育,特别强调要以西方文明传统作为人文教育的共同基础。确实,1980年代后期以斯坦福大学改革为标志,“杂多文化主义”变成时髦,但仅仅是时髦,并没有改变美国大学人文教育以西方文明为中心的实质。现在的问题是,中国大学的人文教育是否只需要以中国文明传统为中心?不少中国学者或许会认为应该如此,但我认为这不实际。我们处在一个西方主导的全球化世界中,我们一方面要在这样的全球化时代坚持中国文明的主体性,同时必须深入认识西方文明的传统。 (本文由欧树军根据作者的演讲整理,经作者审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