唢呐,是中国民乐最常用的乐器之一,多用于欢庆热闹的场合,尤其用于民间红白喜事。“唢呐”一词系波斯语Surnā、Surnāy或Sornā、Sornāy的音译,它本是波斯民族的传统乐器,经中亚西域传入中原地区。从波斯传入中国的数种乐器中,唢呐也许最具有特殊意义。它不仅是乐器形制本身,而且是携带着该乐器所承载的深厚文化内涵,进入中原大地。 唢呐,其前端的圆形喇叭口,往往使人们将其最早源头上溯到用动物头上的角制作的号角,并将之归入号角类乐器。其实,作为一种吹管乐器,唢呐与芦笛的关联更密切。“最早教会居民吹芦笛的,是西风在芦苇空茎中的哨声。”(卢克莱修《物性论》)因此,一般来说,盛产芦苇的地区,多有管乐器出现。波斯西南部及东南部的丘陵湖泊地带,及北方里海沿岸诸省,多产芦苇。芦笛在波斯的出现年代虽不可考,但无疑是最古老的乐器之一。 正是在上述波斯地区,产生了两种非常近似、与芦笛关联的乐器。一种是唢呐。波斯语“唢呐”一词中,Sur(省略音为Sor)意为“宴饮”或“喜庆的聚会”,nāy(省略音为nā)即意为“芦苇”或“芦笛”。这说明唢呐是一种多用于聚会宴饮等欢快热闹场合演奏的别种“芦笛”。另一种名“卡呐”(Karnāy)。Kar是Karre的省略音,意为冲锋、进攻。这表明卡呐是一种军队发动进攻时以壮声威的军用“芦笛”。这两种乐器吹奏口内的口哨皆系用芦苇茎杆制作,因此都带有后缀nāy(芦笛)。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唢呐身体有七孔,而卡呐身体无孔。因此,卡呐应与号角同类,而唢呐则更应与芦笛同族。中国将小唢呐称为“海笛”,这也表明它与芦笛的血缘更近。 由于外形酷似,用途相当,在波斯,唢呐与卡呐,两词基本同义,往往混用,难以区分。文献记载,在波斯帝国阿契美尼德王朝时期(前550—前330年),日落时分,在城门或地方行政大楼前,吹响唢呐,表示一天结束,颇有“鸣角收兵”的意思。这表明在波斯上古时期,唢呐就当号角使用。波斯史诗《列王纪》中,在描写伊朗与图兰两军交战、鼓角齐鸣时,卡呐与唢呐的出现频率都很高,没有明确区分。又由于两词音节与韵脚均相同,不影响诗歌格律和韵律,乃至不同的《列王纪》版本,出现卡呐与唢呐相互替换的现象。唢呐传入中国之后也用于军乐,明代著名将领戚继光在《纪效新书》卷二“紧要操敌号令简明条款篇”中说:“凡掌号笛,即是吹唢呐。”这说明唢呐在军乐中主要用于司掌号令,从另一个角度也显示出唢呐的二重性,既是“号”,也是“笛”。 波斯伊斯兰化之后,唢呐的社会功用在宴饮欢庆与军乐之外,还被赋予了深厚的宗教文化内涵。《古兰经》中,真主用黏土造人祖阿丹(亚当)。此时,阿丹只是一具泥土躯壳,没有灵魂生命。之后,真主吹注真气于阿丹体内,使之具有灵魂和生命,成为活生生的“人”。因此,“吹气”在伊斯兰教中具有了神圣的意义。从而,芦笛、唢呐、号角之类的吹奏乐器,携带着宗教文化内涵,进入人们的世俗生活。 《古兰经》中,阿丹与妻子偷食禁果,被真主逐出乐园。从此,阿丹(人)为了重返乐园,与真主合一,开始了不断的寻觅和追求。芦笛,由芦苇茎杆断离苇丛而制成,声音悠扬婉转,如泣如诉,正好契合了这种寻求重新合一的宗教情感的表达,因此每每被波斯苏非诗人们用作比喻。大苏非思想家莫拉维(鲁米,1207—1273)《玛斯纳维》的开篇“笛赋”堪称其中经典:“请听这芦笛讲述些什么,它在把别恨和离愁诉说:自从人们把我断离苇丛,男男女女诉怨于我笛孔;我渴求因离别碎裂的胸,好让我倾诉相思的苦痛;人一旦远离自己的故土,会日夜寻觅自己的归宿……”诗人用断离了苇丛的芦笛的呜咽哭诉,象征人因原罪而迷失了方向的灵魂,为回归原初而不断寻觅和追求。这种追寻,也正是人为寻求个体精神与宇宙间绝对精神的合一,而做出的不懈努力。 苏非神秘主义的神爱理论还把真主视为爱恋对象,用世俗男女的相爱结合,比喻人经过寻寻觅觅之后,最终与真主合一。这样的比喻在苏非情诗中大量存在,乃至成为波斯民族传统文化的积淀。这样的宗教文化融进民俗文化之后,婚礼就成为亦宗教亦世俗的“合一”文化的表达。芦笛声音如怨如诉,适合于表达寻觅追求,不适合于表达“合一”的热烈喜庆。因此,用于欢快喜庆场合的别种“芦笛”——唢呐,成为波斯民间婚礼上的主奏乐器。 另一方面,《古兰经》中,天使伊斯拉非来在复活日吹响号角(Ṣur),使死人全都复活,接受末日审判。天使号角之Ṣur与宴饮之Sur同音,只是Ṣ与S字母不同。因此,兼有号角身份的唢呐又与死亡、复活发生密切关联,成为民间葬礼上的主奏乐器。这样的宗教文化,使得波斯人往往将“唢呐”一词中宴饮之Sur,写作天使号角之Ṣur,两种写法通用。 至今,唢呐在伊朗民俗文化中仍使用广泛,“生手,吹唢呐大头”是人们时常挂在嘴边的谚语。在洛雷斯坦、巴赫提亚里、库尔德斯坦、锡斯坦、俾路支斯坦等西南、东南省份,及里海沿岸诸省,唢呐最为流行。在这些地区,唢呐不仅是民间婚庆和葬礼上的主奏乐器,还用于“阿舒拉”日的宗教哀悼纪念活动。并且,唢呐所承载的欢快喜庆的古老民俗文化内涵,在这些地区也表现得最为充分,广泛用于庆祝丰收、节日乡民集会等热闹场合。可以说,唢呐在形制上兼有“芦笛”与“号角”的双重特征,在其承载的文化内涵上也亦宗教亦世俗。 尽管有资料显示,在新疆克孜尔石窟(约265—420)第38窟公元4世纪的壁画上,已有吹唢呐的乐伎形象,但在西域舞乐鼎盛的隋唐时期,唢呐并未能进入中原。同样在克孜尔石窟壁画中出现的横笛,则进入隋唐多部宫廷音乐中。这里附带说明一下,横笛由中亚西域传入中原,当是无疑,但是否源自波斯,尚是个疑问。笔者查阅了不少波斯古代的图片资料,皆是竖长笛,无一例横笛。 唢呐之所以在较长时期内未能被中原地区接受,一方面与其承载的宗教文化相关,那时中原地区没有相应的宗教文化土壤;另一方面也与其音色特征相关。唢呐声音或高亢欢快,或悲凉慷慨,富于穿透力,不太适合于室内吹奏。波斯语“唢呐”一词中,Sur一般指在户外或郊外举办的宴饮聚会,室内宴会一般不用Sur这个词。这说明唢呐本就是用于户外的吹奏乐器。在笔者查阅的波斯图片资料中,无一例室内吹奏唢呐。中原地区赏玩音乐,王公贵族多享受于宫廷教坊,文人墨客则流连于酒楼歌肆,唢呐的声音特色显然不太适合于这样的场所。 宋元时期,随着西亚、中亚大批穆斯林来华经商,唢呐传入中原。河南安阳地区的北宋王用昨墓中壁画上,有一唢呐吹奏手。元代,外来穆斯林经过长期与汉族通婚融合,逐渐形成回族。唢呐,承载着遥远故乡的婚丧宗教文化内涵与欢快喜庆的民俗文化内涵,在新生成的回族民众中广泛使用,并盛行于明清。有关唢呐的史料始见于明代。除了前引戚继光《纪效新书》的记载之外,明代王圻《三才图会》也记载曰:“锁奈,其制如喇叭,七孔,首尾以铜为之,管则用木。”清代,唢呐译为“苏尔奈”,被列入宫廷回部乐。 随着回族成为中国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唢呐也被汉族等其他民族吸收接纳。只是,其承载的婚丧宗教文化内涵中,宗教色彩淡去,完全成为一种民俗文化的载体,广泛用于民间婚丧嫁娶、丰收喜庆、节日庆典等户外活动,是中国城乡广大民众最喜闻乐见的乐器之一。明末清初,唢呐逐渐成为民间戏曲中的主要乐器。由此,唢呐也在室内表演场合中使用,成为一种表演艺术。现当代,还产生了《百鸟朝凤》、《一枝花》、《抬花轿》、《庆丰收》、《黄土情》等一批唢呐名曲。2006年,唢呐艺术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