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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唯物论与文化研究——从雷蒙德·威廉斯《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中获得的启示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文学网 王尔勃 参加讨论

    雷蒙德·威廉斯的名字现已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研究者的视野中了,人们自然会把这种转变同“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的勃兴联系起来。不过,“文化研究”究竟是西方又一轮理论时尚,还是20世纪诸种批评方法合流之地?它是对文学的放逐,抑或是一件“抚摸当代感性生活最敏感部位”的文化“吊带衫”,还是宏观历史视野同当代批评敏锐触觉的一种颇具锋芒的整合?人们在认识上还充满分歧,目前围绕着“日常生活审美化”的论争恰恰从某个侧面反映了这种分歧。坚执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本质的学者认为,“现在许多带有一定审美色彩的新的文化现象”并非文学,而是“泛文化现象和物质建构”,而“文学理论作为一种学科,即使是扩容了……仍是有其自身界定的”,因而不应该同文化研究混为一谈。[1]而另一些学者则提出,随着后现代消费社会、传媒社会的到来,审美活动已超出纯艺术文学的范围,渗透到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去了,这种“日常生活审美化”趋势既是对文艺学的挑战,也给了文艺学“千载难逢的机遇”。而“自律论”坚持“纯文学”立场,拒绝承认大众文化的合法性,回避新出现的文艺形式或审美活动的承载方式,因而无法回应当代现实的要求。[2]
    争论仍在持续,应当说双方都言之成理,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相当的共识,但在一个关键之处双方都没有讲清楚:“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同“泛文化研究”即“对文化的研究”(the Study of Culture)区别何在?而这又牵涉到一个问题:经过语言学转向特别是后现代话语理论的洗礼之后,所谓“文学”的“文”应如何重新看待和建构?正是在这种意义上,重提威廉斯实属必要,因为我们首先得弄清楚由伯明翰学派倡导、影响当下诸多领域的“学科大联合的事业”———“文化研究”如何建构或怎样建构了“文学”这一关键词。这正是笔者在译介威廉斯代表作《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一书时耳旁响起的催促之声。
    威廉斯一生著述丰富,早期的《文化与社会》(1958)、《漫长的革命》(1961)视野恢宏,影响巨大。此后的著述则多头并进,研究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科学各领域,在语言学、思想史、文化史、社会学、传播学、戏剧与文学批评等方面都有专著发表,这些著作与晚期的《文化社会学》都是针对具体问题或特定历史的论述,唯独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两部著作《关键词》与《马克思主义与文学》具有明显的纯理论建构色彩。《“新马克思主义”传记辞典》指出:“1977年威廉斯出版了他学术成就最高的一本书:《马克思主义与文学》,该书浓缩了威廉斯长期以来的思想成果,对他的文化唯物论做出了最完整清楚的表达。”[3]
    威廉斯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一书的导言中首先道出了他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渊源:“几乎没有谁仅仅是由于文化或者文学上的原因而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人们的观点总是出于经济或政治上的原因。”[4]由于出身工人阶级家庭,威廉斯天然地与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有一种亲和关系,但他回顾道:“当初的那种坚定的而又带有强烈排他性的马克思主义观点实际上是一种激进的民众主义”。[5]随着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政治文化结构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特别是“新左派”的兴起,威廉斯发现马克思的思想实际上同大多数英国人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是完全不同的,因此他开始重读马克思主义的历史。新的马克思主义著作,特别是卢卡契、萨特、戈德曼、巴赫金以及阿尔都塞等人的著作使他大开眼界。同时,一些旧著(如法兰克福学派特别是本雅明的著作、葛兰西的著作)以及马克思本人著作的新译本(特别是《经济学大纲》)对他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传统产生了决定性的意义。于是他断定,七十年代以来围绕马克思主义和文化问题的探讨已经重新展开并且生机勃发。
    “当代是一个激烈变革的时代,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正是这种变革的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和文化领域现在既经历着重大的复兴又经历着一种理论上的开放和调整。”[6]于是威廉斯就为自己确定了一个任务:重新探讨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和文学理论的由来与发展,重新确定马克思主义与文化理论、文学理论的内在关系。
    《马克思主义与文学》一书结构十分独特:一般的文艺理论论著往往总是从文学的本质立论,再就文学作品的构成、创作、接受、发展等几个方面分层论述,威廉斯偏偏把他的文学理论部分置于全书后三分之一的位置,而倾其全力在此书的前三分之二构筑了第一部分“基本概念”和第二部分“文化理论”。威廉斯之所以采取了这种特殊的结构方式,显然是想先建构其文化理论———“文化唯物论”,再以此为基础展开特有的文学理论。而这又必须以第一部分———四个关键词的历史分析作为基础。他敏锐地发现,词语涵义的演变是社会关系、文化关系变更的症候。当年在其成名作《文化与社会》中,他只通过对五个词———工业、民主、阶级、艺术、文化———的词义变迁进行勾画,就绘制了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中叶英国乃至西方精神与社会的发展史。而在本书中,第一部分的四个词———文化、语言、文学、意识形态,每一章都堪称由这个词所代表的学科理论史的浓缩版。威廉斯把这四个概念放在广阔的文化史中加以重新推导。他关注不同形式的马克思主义与其他思潮的相互作用,关注这四个概念自文艺复兴以来所形成的不同理论体系的对峙、更迭和发展,试图从中探寻出内在的关联和逻辑,这种探索实际上是一种广义的比较理论史梳理,为其第二部分“文化理论”和第三部分“文学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则是全书的重点,在四个基本概念的支撑下,威廉斯首先提出了一个引起争议的观点:他要修订“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模型。威廉斯一直坚持反对庸俗的经济化约论,反对机械地使用“基础”、“上层建筑”和“决定”等概念。他指出:马克思并不认为有一种外在于人的权力在决定力量,马克思把决定的起源置于人的活动之中。威廉斯把“基础”的决定作用明确为“设定限制”和“施加压力”,但他认为“基础”不应当仅仅限于经济层面,更不能用“基础”一词的静止的、固态的隐喻义忽略生产关系乃至文化实践的活动性。在他看来,生产关系以及相伴的社会关系这些力量作为具体活动和现实的人的关系,总处在运动之中。因此他主张,“基础”是过程而非状态。在分析生产力的概念时他认为,不能机械地把钢琴制造者理解为基础,而把钢琴演奏者看作上层建筑,人们不应忘记马克思的例子所分析的对象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如果在更广阔意义上讨论,就应该明白生产力应当主要指社会和人本身的生产,即现实生活的物质的生产和再生产。他着力论证文化也是一种基础,而且不遗余力地证明文化是一种“整体的生活方式”,其目的在于要拯救“人们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这句话,要肯定、高扬文化的创造性而又不离开文化的生产的物质性。在此后一系列阐述中,他又连续引征了“同构”、“中介”等概念,力图以此反对那种粗暴简单的机械反映论和决定论。
    第二部分的后几章最见光彩,威廉斯发展了葛兰西的“领导权”概念,把它作为一种组构过程区分为三个方面:传统、习制组织和形构。他认为传统从来不是现成的历史遗留物,而是一种由当代人们做出选择的历史组合,对现有的霸权和主导意识形态提供了某种支持和肯定。所谓“习制组织”,是指各种仿佛不带有意识形态和政治意味的社会生活机构,如家庭、教会、学校、职业团体、传播媒介等等。威廉斯认为这些对能动的社会过程有着深刻的影响,它们实际上也正被潜在地合并到领导权之中。所谓“形构”则是指在自觉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中一系列明显的趋势和运动,它们有着巨大的历史多变性,但它们都不可避免地关联着现实的社会结构。
    接下来威廉斯又把文化实践分为“主导”、“留存”和“新兴”三种类型。他认为,主导文化往往是执行和推动文化领导权的主体部分,而这种领导权又往往对于过去的合用因素进行重新的合并组织,使之形成一种“留存”因素或“留存”实践,它们对现实的领导权起着某种肯定和支持作用(尽管总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至于“新兴”,是指新的意义、新的价值和新的文化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在威廉斯看来,主导文化为了坚持自己的文化领导权,往往也对新兴进行了某种收编,这种“合并”有时是隐蔽的,有时是直接的。为此在下一节中威廉斯又提出了“感受结构”的观念,这是一种现实的活生生的实践意识和实际经验,存在于有效的解释和论说系统之外。它们同那些系统之间存在着张力关系。这是一种感觉化的思想,思想化的感觉,它不是个人的偶然性事物,而是一种社会性事物,它的变化是现实在场的变化,而且往往就是新兴的和将要兴起的。最后,威廉斯把这一切归结为一种“文化社会学”研究方式,他认为,文化社会学实际上是研究现实文化实践和它所造就的符号系统之间关系的学科。符号系统本身就是一种特定的关系结构,探究并恰当解释这种符号系统,注意到它是特定的实践意识的形式,考察它那种能动的、构成性的关系和过程,这种研究既是一种“社会学”,也是一种“美学”。
    全书的第三部分“文学理论”以前两部分为基础,展开了一系列有关“写作语言的特殊实践”的范畴论述。威廉斯论及写作的多样性、审美情境及其他写作情境的关系和区别,尤其强调文学艺术作为写作实践的物质性和历史性。通过有关“符号”和“记号”的论述,他反复强调写作的双重性:一方面是创造性的生产,另一方面又是限于局部的具体物化。为了看到这两方面结合而成的文学生产,他通过对“文学惯例”、“体裁”、“形式”等范畴的论述,对“作家”以及“立场和党性”等问题的研究,把全部问题归结到“创作实践”上。威廉斯并非在一般的文学创作意义上探讨这些问题,他把创作实践看作是在社会意义上提供自我创造的具体实践。他说,“以各种不同的方式进行写作,就是以不同方式生活。而这也可以说成是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关系中并常常由不同的人所进行的阅读”。[7]在威廉斯看来,写作问题已上升为具有文化哲学意味的、关乎人类生存方式的问题了。
    值得注意的是,威廉斯有关文化概念和语言概念的历史梳理支撑起了他的这种“文学—社会写作实践”概念,从而也为“文化研究”提供了独特的“文学”视角。
    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的第一节中,威廉斯首先探究了文化概念的历史建构过程。“文化”概念在十八世纪以前一直是指“种植、培养”,到十八世纪,“文明”才作为一个新的词汇出现。“文明”和“文化”起初是可以互换的两个术语,浪漫主义运动对文明的抨击使“文化”具备了一种取代性意义,文化成为一种与外在发展迥然有别的内在的精神过程,它往往与内在生活、主观想像以及个人联系在一起。文化成了人类精神的深刻记录、深邃动因、深层根源。这实际上成了过去的形而上学的新版本,成为一座新的“万神殿”。
    不过,随着现实化、普泛化的不断发展,与文明和文化相对抗的力量出现了———它们是唯物主义、商业主义、民主政体和社会主义等等,这时候文化又经历了另一种发展,变成了一种新的社会性概念(人类学社会学的概念)。最早强调“人类创造自己历史”的维柯和强调“文化多样性”的赫尔德使得“文化”概念中突显了新的涵义———“形成特定的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基本社会过程”。“文化”同时成了两种过程的名词:一是关于内在过程,关于精神生活、艺术业绩成就的名词;另一方面又是那些整体的生活方式的一般过程的特指。这两重意思之间充满了歧难。而马克思主义的参与使得这些问题更加突出,马克思批判现代文明社会,他不仅把社会看作是一种线性的进步,也看到它即将被更发展/进步的阶段所取代。更重要的是:长期以来,物质历史一直被文明史所排斥,而马克思主义第一次决定性地把它纳入历史整体之中。
    不过,马克思主义的这种成功参与之中也存在着难点:由于马克思主义受理性主义的限定,认为历史的进步是一种科学的规律,于是,文化就成了一种非物质性的、“上层建筑”式的东西,被看作是次生性的、依赖性的,仅仅包括观念、信仰、艺术风俗之类的事物。这种做法实际上一直是唯心主义文化理论的主导倾向。
    显然,威廉斯这种颇费周折的论述是要打破正统马克思主义对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模式的僵化使用,他把文化定义为“人类自我创造独特的生活方式的社会过程”,饱含着对人的主体性的肯定。威廉斯在另外的著作中指出,“文化”这一术语主要在三个相对独特的意义上被使用:一、艺术及艺术活动;二、习得的、首先是一种特殊生活方式的符号特质;三、作为发展过程的文化。[8]第一种意义显然是在承袭传统的“内在精神的、高雅的艺术活动”的涵义,而更值得注意的是第二种意义:“使一种特定生活方式显得与众不同的符号的创造和使用”。在这里,一方面威廉斯强调了人类的符号化能力是文化生活的基石———这正是“文学”之“文”的最高本质;另一方面,这一涵义也在肯定着各种特定生活方式在文化上的平等权利———这一点恰恰是文化研究的特质:穿透各类文化事象,揭示并批判隐藏在其背后的权力和不平等关系。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反异化”和争取“人的全面解放”的主旋律的明确回应。至于第三层含义,则强调对于那种改变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凝固意味、恢复马克思的总体性历史活动观念的热切期盼。由此可见,威廉斯的文化唯物论蕴含着强烈的批评精神和深切的现实关怀。与那些无关痛痒、故作高雅、闲情逸致的“泛文化研究”根本风马牛不相及。
    应该说,威廉斯对马克思主义语言观的这种提炼和总结是相当独到的。他既把握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实践的总体性和辩证性,又真正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立场。这一总结不仅充分吸收了语言论转向以来西方最有活力的思想成果,又为它们找到了现实根据。因此我们能在文化研究的理论阐述和个案研究中,屡屡发现曾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后殖民主义、女性主义的文学批评中铿锵的声音和喷涌的激情。“文化研究”是对现实社会生活和文化中的一切表意行为和表意文本的“细读”。怎么能说它“超出了文学学科的界限”,怎么能说它“什么都是,唯独不是审美”呢?“文化研究”的确是“反学科”和跨领域的,但它并不是取代或混同于社会学、人类学、政治学、性别理论、广告学、城市营构学等的“四不像”,它以敏锐专注的眼光死死地盯住充斥在形形色色社会文化事象中的话语形式和符号文本构成。这种研究是对话语后面的权力的争夺,是对渗透于符号和视像中的、隐含着的文化领导权和意识形态的解构和重建。这才是真正的有血性的、充满现实痛感的“文”学研究。
    参考文献:
    [1]钱中文,正视中国文学理论的危机,社会科学(上海),2005(1):96。
    [2]陶东风,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化研究的兴起,浙江社会科学,2000(6)。
    [3]罗伯特·戈尔曼,“新马克思主义”传记辞典,重庆出版社,1990:854-855。
    [4][5][6][7][8]雷蒙德·威廉斯,马克思主义与文学,牛津大学出版社,1977:1,1-2,2,205,13-20。
    原载:《中国图书评论》2006年5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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