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客南行祭碧鸡1,木棉花发锦江西2。 山桥日晚行人少, 时见猩猩树上啼。 注释 1祭碧鸡:用汉王褒事。《汉书·王褒传》:“方士言益州(今四川成都)有金马、碧鸡之宝,可祭祀而致也。宜帝使褒往祀焉。” 2木棉:常绿乔木,生长于岭南、四川一带。花红干高,又名攀枝花、英雄树。 锦江:在今四川成都南。传说蜀人织锦,濯于其中则色彩鲜艳,濯于他水则暗淡,故名锦江。 赏析 唐人诗中,以送客、赠别为题材的作品,屡见不鲜,写法也多种多样。象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重在写离情和友谊,对友人所去的蜀州,只简括地说了一句“风烟望五津”。李白的《送友人》÷侧重描写送别之处以及友人途中的情景,而友人的目的地却只字未提。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从形式上讲,和这首诗一样,也是七绝,但他只是从眼前景着笔,对友人所去之地,只是在“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样的情语中带到一笔。可是这首诗却不同:它不写别时景、别时情,而集中笔力描绘友人所去之处的景色,可算是别具一格。 诗的起句,即事直书,开门见山,点明“蜀客南行”。因为被送者是“客”,而“客”上又冠以“蜀”字,则友人所去之处不言自明。通过这一句,把行人和居人的关系,也交代得清清楚楚。“祭碧鸡”三字,用了一个典故。起句用典,在张籍诗中可能是一个特点。例如《秋思》中用了张翰的典故,这里用了汉代王褒的典故。不过《秋思》是暗用,即使不熟悉典故,也不妨碍对诗意的理解。这首诗用的是明典,不解释清楚就很难了解诗的内容。典故往往比一般辞汇具有更为深广的含义。通过这则典故,我们设想这位蜀客是奉诏赴蜀的,也可能是一个象王褒一样富有才华的文人,至少作者是用王褒这位文学之士来称誉他。由于典故带有蜀中特异的情调,一开头就给全诗笼罩了浪漫的色彩。 第二句“木棉花发锦江西”,是写现实中的蜀地景物。木棉花开,正是春季,其地又在锦江,则明丽可想。照此写来,诗中情绪应该是愉快的,可是并不,诗人在句末轻轻点上二个“西”字,则将诗境引向辽远的四川西部了。 如果说前两句是由虚到实的话,那么后两句则把诗笔集中到更小的画面上,色调也由明丽转向凄清了。日落黄昏,山中小桥上行人稀少,隐隐透露出旅客孤单,蜀地凄凉的况味。再加上“时见猩猩树上啼”一句,更加烘托了这种孤寂冷落的气氛。“猩猩啼”系承“行人少”而来。因为“行人少”,所以猩猩敢于出来活动。这景象不但凄清,甚至带点儿恐怖。猩猩啼,猿猴叫,最增旅思。李珣《巫山一段云》词云:“啼猿何必近孤舟,行客自多愁。”其《南乡子》又云:“行客待潮天欲暮。送春浦,愁听猩猩啼瘴兩。”李珣既写了蜀地,也写了岭南,张籍则专写蜀中,风光非常相似,用以烘托旅愁的效果,也是相同的。在送人之际,诗人为什么不用好言安慰,反而渲染愁情?似乎不可理解。其实这是唐人的一种习惯,上面所提到的王维《送元二使安西》、李白《送友人》,不都是如此吗? 诗中描写了蜀中风光,可是从诗人一生行踪来看,他并未到过那里。虽未到过,但景物的摹写,情境的描绘,却非常真实。因此宋顾乐《唐人万首绝句选》评曰:“说出南方风土,使人如履其地。就事直书,布置得法,自有情景,真高手也! 凡登临风土之作,当如此写得明净。”诗人并未亲临其地,但写出来却“使人如履其地”,这是什么原因?一是抓住了蜀中典型的富有特征的景物,象木棉、锦江,猩猩,连典故也是蜀中所特有的。这样,就能产生以少总多的艺术效果。二是借助于想象。没有想象,就没有诗歌,没有文艺创作。此刻诗人在送人之际,他的想象力也跟随行人到了蜀中,仿佛身临其境,看到那里的一切。就象后来词人孙光宪所写的那样:“目送征鸿飞杳杳,思随流水去茫茫,兰红波碧忆潇湘。”(《浣溪沙》)当然张籍所咏的不是潇湘,而是蜀中,但就驰骋想象来说,不正有些相似之处吗?这也许是文艺创作上的一个共同规律吧。 原载:吴庚舜陆永品等主编《唐诗名篇赏析》,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