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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作家创作观念的变迁

http://www.newdu.com 2017-10-30 中国作家网-文艺报 2012年 纳张元(彝族) 参加讨论

    “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的提出相对比较晚,现在有据可查的是1949年10月出版的《人民文学》创刊号,茅盾先生撰写的《发刊词》中将“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作为《人民文学》的任务之一明确提出来。但这一概念的提出,在当时显然没有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和广泛认同。“少数民族文学”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在当时都还是模糊不清的,概念没有真正确立,自然也就不可能被广泛接受和运用。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老舍和茅盾的报告中反复提及并时有论述,这一概念逐渐清晰,并最终得以确立。
    不管“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何时提出,自从有民族存在就有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活动在进行,哪怕是个体“自在”的创作。远的不说,从1921年到现在,每一个时期的文学运动和文学思潮都有少数民族作家的身影活跃在其中,透过他们的作品,我们看到少数民族作家艰难跋涉的步履和蚕蛹化蝶的痛苦蜕变过程。少数民族作家在中国革命的洪流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他们的创作思想和创作理念经历了从关注斗争哲学到确立生物权利的巨大变迁。
    专注于对国恨家仇的书写
    从1921年到解放前夕,战争的硝烟遮蔽了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意识,他们与汉族作家一起把目光聚焦在你死我活的血腥战场,专注于对国恨家仇的抒写。1932年,满族作家李辉英发表了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讲述的是“九·一八”后,东北某省城女中学生受到日军侮辱的故事,告诉人们,在遭受外敌入侵时,除了坚决反抗外,别无其他途径可以偷安苟活。他的短篇小说《丰年》写的是松辽平原的农村,在大好的丰收年景下,遭到日本侵略者的无情践踏,勤劳朴实的农民孙三猛醒,毅然让儿子们拿起武器参加义勇军,和日本强盗进行殊死斗争。作家回忆说,当时他是“怀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来执笔写抗日的作品的”。
    维吾尔族诗人尼米希依提1930年前后所写的《巨大的妥协》等诗篇都是揭露旧社会贫富悬殊与黑暗统治的。满族作家舒群发表于1936年的小说《没有祖国的孩子》,描写一个失去家园的朝鲜少年在中国东北地区遭日本侵略者凌辱压迫而奋斗反抗的故事。哈萨克族诗人唐加勒克在《狱中之秘》一诗中写道:“我不再无所作为地昏昏沉睡/更不会对黎明将至失去信念/我矢志战斗到最后一息/我誓做你敌人行列中的一员。”这是诗人向敌人宣战的檄文,也是表明自己加入革命行列的宣言书。
    白族作家马子华出版于1935年的中篇小说《他的子民们》写了一向不大为人注意的西南边陲,特别是写了那里“土司”对“子民们”的压迫,完全是原始的、野蛮的、奴隶主式的压迫,一种血腥的统治。主人公阿权原是种田的农民,一年的劳动果实,一大半给土司,一少半被债主所剥削,留下的不够全家半年的生活。他被迫卖掉耕牛,交还了土地,到后山去打野物,但是收获的猎物遭到戴十字架的人们的抢劫,他不得不找第三条活路——淘金砂。在这里他们仍然受到残酷的压榨,忍无可忍的阿权和工友们造反了,阿权的斗争最后失败了,但是他们的抗争和不甘当奴隶的精神却是一种昭示:被压迫的奴隶们只有起来斗争,才能摆脱自己身上的锁链。茅盾称誉它是“描写边远地方的人生”的“一部佳作”。马子华的散文小说集《滇南散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颇有影响的作品,它“填补了解放前没有反映边地生活的文艺作品的空白”。作者怀着同情人民、为他们悲惨处境鸣不平的愤慨心情,真实地描写了那个黑暗残酷的年代里云南边疆各族人民灾难性的生活、不幸的命运,特色鲜明,情深感人,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
    赫哲族作家乌·白辛创作于1939年前后的《海的召唤》《南行草》等作品,充满爱国主义感情。朝鲜族作家金昌杰的《暗夜》《武彬沟的传说》《受难小计》和《第二故乡》等作品,多视角地描写了朝鲜族农民在日伪政权和封建地主压迫剥削下的苦难生活和反抗精神。蒙古族作家仁钦好日乐的小说《苦难中的挣扎》通过其达格其由小沙弥骗取到活佛宝座的发迹过程和普度寺的兴衰史,抨击宗教与封建统治者相互勾结,僧侣王公狼狈为奸欺压人民的罪行。纳西作家李寒谷的《三月街》(1935年)中,主人公金松是一个几代人与地主、土匪结下血海深仇的青年农民,最后走上反抗的道路。
    由于作家们是带了启蒙主义传统的文化背景去抒写国恨家仇和表现为争取民族独立自由而进行的战争,所以文学创作中经常表现的是少数民族如何带着自身的局限投入战争,又如何在战争的考验中开展自我克服和自我斗争,作家们全心全意地赞美和歌颂革命战争中涌现出来的战斗英雄。
    尽情讴歌年轻的新中国
    新中国成立后,“与时代共鸣”的声音淹没了作家的民族身份,战场的枪声还在作家们的耳边回响,一部分作家仍然专注于给我们展示战争的历史画卷: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的长篇小说《茫茫的草原》主要描写了察哈尔草原上小小的特古日克村发生的故事,但它揭示的却是特定年代内蒙古人民的历史命运,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彝族作家李乔创作了长篇小说《欢笑的金沙江》三部曲,第一部《醒了的土地》描写的是凉山彝族解放初期的生活与斗争;第二部《早来的春天》描写的是凉山地区1956年的民主改革运动,展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第三部《呼啸的山风》描写的是彝族干部、群众密切配合,粉碎国民党残部勾结反动奴隶主发动的叛乱。赫哲族作家乌·白辛创作于1960年前后的电影文学剧本《冰山上的来客》描绘了边疆地区军民曲折惊险的反特斗争生活。更多的作家在尽情讴歌党、讴歌领袖、讴歌新社会。蒙古族作家李凖的小说《不能走那条路》最早反映土改后出现的两极分化现象,对以宋老定为代表的自发资本主义做了批评,指出只有互助合作才能使农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李凖的电影剧本《李双双》中心事件是写农村如何发挥妇女劳动力,正确开展评工记分问题。农村“大跃进”运动作为一场乌托邦运动已经失败,但它的乌托邦性也包含了当时人们迫切想摆脱贫穷落后的现状的愿望,所以才会生出不切实际的浪漫主义的美好想象。《李双双》的创作风格体现了那个时代所鼓励的浪漫主义精神,它歌颂的是普通老百姓的美好人性,这也是这部影片在今天还能使我们感动的艺术力量。
    维吾尔族诗人尼米希依提在一时期写了《祖国之恋》、《诗选》(维吾尔文)、《尼米希依提诗选》等许多歌颂祖国、歌颂新生活的诗篇。他的诗深沉凝重,壮阔雄浑,运用古典格律,自然流畅,是维吾尔族古典诗歌向现代诗歌过渡的承先启后的诗人。
    维吾尔族作家祖农·哈迪尔短篇小说《锻炼》通过一个游民麦提亚孜怎样由懒汉转变为出色的社员,表现了农村合作化运动对维吾尔族农民的深刻影响。
    这些作品虽然在创作背景上保持了鲜明的时代烙印,内容构思和人物塑造也都含有明显的政治宣传意图,但作家们凭着对少数民族农村生活的丰厚经验和美好感情,在文学创作的各个层面上或强或弱地体现出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魅力,终于使作品保持了动人的创作情感和活泼的艺术魅力。
    深入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
    “文革”结束以后相当一段时期内,很多少数民族作家都在作品中津津乐道于展示奇异的民族风情,古老、野蛮、狩猎、杀戮等被作为吸引眼球的民族文化符号,被反复渲染。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少数民族作家开始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他们对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有了新的理解,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回归自然”成为当代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这种回归要求决不是对中国古代老庄思想的简单重复,也不是对18世纪法国浪漫主义思潮的怀旧眷恋,它所表达的是人类生存状况或生存意识的新转折。令人感到惊奇而又欣慰的是,历来习惯于坚守民族文化传统,以不变应万变,一贯对“新思想”和“新潮流”反应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作家们,这次一反常态,对“回归自然”的反应非常敏捷,并且非常到位。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的小说《七岔犄角的公鹿》故事围绕着“我”与公鹿的三次邂逅展开,反映了少年的成长过程和人对鹿的依靠、敬仰和神化的崇拜等复杂感情。公鹿的意志和品格唤醒了“我”的生命意识。公鹿是一种象征,它代表了人类之外的一切生命存在。乌热尔图不仅为读者讲述了一个鄂温克少年的传奇成长故事,更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少数民族完成自我“重构”的文化想象图景,是鄂温克族人传统文化历经千百年积淀而形成的自然伦理观,寄寓着鄂温克族的文化精髓。傈僳族作家杨泽文的《大山无虎》真诚地呼唤人与包括老虎在内的一切动植物和谐相处,同存共荣。作家笔下流露出的是崭新的自然伦理观,人与自然不再是对抗关系,哪怕是面对吃人的老虎,也不再是眈眈相向的敌视态度,而是容忍与谅解。彝族作家李智红的《喊那口老井为爹》从民间文化的图腾意识角度来表达对自然的态度,人们喝着老井的水长大,于是就敬重这一口“四季清泉喷涌的白沙水井”,也就相信它有消灾免祸的魔力,于是祖祖辈辈有许多人拜祭老井,喊它为爹。在这里,老井具有一种浓郁的生命昭示与精神象征的意味,早就超越了作为一口普通的井本身所具备的特征和含义。老井在人们的心目中成了生命的源泉、信仰的载体,寄托了人们的夙愿,是一种源远流长的生命期望和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的化身。
    我们看到当下少数民族作家的笔下,正缓缓地流淌着一种全新的审美观和自然伦理观,他们不再以刀耕火种、狩猎杀戮为原始古朴美而加以称颂,也不再试图征服或改造自然,而只希望永远做大自然的忠实守望者,他们主张人类能够通过与自然平等对话,而真正回归自然,与自然同存共荣,和谐共处。
    壮族作家黄杰英的《内蒙古随笔》准确地传达出了置身于迷人的大自然中人的心灵感受:高远的蓝天、辽阔的草原、嫩绿的青草、鲜艳的野花、透明纯净的湖水、膘肥体壮的牛羊、自由翩飞的鸟群……最重要的是在这如诗如画的美景中,有热情好客的蒙古族牧民,他们纯净透明,不含任何杂质的真挚感情,让所有的人不饮自醉,醉倒在草原上酣睡不起。在这里,人与自然水乳交融,真正达到了物我两忘的境界;回族作家左侧统的《最后的兔子》则把读者一起放进“火炉”里反复烧烤,让读者与作者一起共同体会自然失调、久旱不雨的痛苦感受,并引起大家对人类生存环境的注重和思考。彝族作家李友华的《响水河的情调》、壮族作家黄青松的《与沅水同行》、哈尼族作家艾吉的《幸福路上》、白族作家魏向阳的《潇洒风城雨》、土家族作家余晓华的《想起国歌》、满族作家赵丽虹的《那山那水那人》、满族作家宋占芳的《飞鹳记》《寻芳不觉醉流霞》等等,或寄情山水,或勾勒自然,或通过描绘风土人情来思考人类的生存方式,或面对现实抚今追昔反复诘问自然灾害频仍的原因,总之,虽然作家的下笔方式不同,着眼点却都不约而同地瞄准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每个作家都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表达着一个共同的愿望:回归大自然。
    文学是折射社会历史发展的一面忠实的镜子。在90年来的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过程中,各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思想和伦理观念从斗争哲学到和谐共存理念的演变轨迹,正好说明了我们向和谐社会的艰难发展和升华演变。
    纳张元(彝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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