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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学《红楼解梦》的创新思维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刘振兴 参加讨论

    从接触《红楼解梦》(以下简称“解梦”)的第一天起,我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感到“解梦”的思维方式与众不同,它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和清规戒律,有的只是新奇的开拓思路,新奇的研究角度,新奇的观点和新奇的故事。在今天看来,这就叫做创新思维。今天的时代,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国家创新,企业创新,科技创新,一切领域都在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江泽民)。而思维创新则是一切创新的前提和条件。红学研究要取得新的突破和发展,必须创新思维。所谓创新思维,就是指有创见的思维。即通过思维,不仅能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内在联系,而且要在此基础上产生新颖的、有效的和前所未有的思维成果。它给人们带来新的、具有社会价值的产物。创新思维是人类心理活动的高级过程,是智力和创造力水平高度发展的表现。它要求创新者至少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要有专门的系统的知识,二是要有“悟性”。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牛顿的“万有引力”和阿基米德的“浮力”了。对于红学研究者来说,除了上述两个条件以外,还应该具备第三个条件,这就是知识面要宽。不仅要有系统的古典文学知识,而且要有相关的哲学、逻辑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律学、乃至民风民俗、方言土语等方面的知识。《红楼解梦》正是这样。1989年诞生的“解梦”理论,得益于改革开放和全面创新的新时代。“解梦”作者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创新思维,突破“禁区”,在总结历史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崭新的“解梦”之路,取得了“全面突破”和“新的里程碑”式的独创性成果,为红学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本文拟从创新思维的角度总结一下“解梦”的成功之道。
    一、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对红学研究的负面影响
    中国传统的思维方式有许多弊端。其中对红学研究负面影响较大的有四个:
    第一个是简单思维或线性思维。这种思维方式认为,好是绝对的好,坏是绝对的坏;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没有通融的余地。“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不是革命,就是反革命,没有中间道路”。表现在红学研究上,就是“笨伯猜谜”,“简单比附”,“揭秘小说人物的原型”,“小说就是小说,反面无秘史”等简单类比和表层思维。即思维简单,方法简单,逻辑简单,指导思想简单。
    第二个是“坏人推论”、“有罪推论”或“错误推论”。西方人看人,首先把人看成好人,“不以恶意推测人”(鲁迅),叫做“好人推论”。表现在司法上就是,“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此人有罪,那就是无罪”,“宁可放走一千,不可错判一人”,叫做“无罪推论”。中国人看人,首先把人看成坏人,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怀疑一切”,叫做“坏人推论”。表现在司法上就是,“只要没有证据证明此人无罪,那就是有罪”,“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人”,叫做“有罪推论”。表现在红学研究中,就是当一个新观点、新理论出现的时候,首先考虑的不是论证其正确性,而是首先论证其错误性,即不是用“正确推论”的思维,而是用“错误推论”的思维。甚至连作者也一并做“坏人推论”,即,不是首先尊重和肯定作者的创作动机和劳动成果,而是恰恰相反。如,斥“旧索隐派”为“笨伯猜谜”和“附会大家”,认为他们的研究方向是错误的,因而一错百错,并予以全盘否定;“围剿”和“封杀”《红楼解梦》,斥作品为“异端邪说”,诬作者为“走火入魔”;“群殴”《刘心武揭秘红楼梦》,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等。其实,“坏人推论”也好,“有罪推论”和“错误推论”也好,实质上仍然是一种简单思维或线性思维。
    第三个是权威定势或权力定势。这种思维方式认为,权威人物和大人物的意见总是对的,小人物的意见总是错的。小人物的“很有生气”的文章和很有价值的意见总是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重视。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建国初期俞平伯对李希凡的压制和毛泽东对俞平伯的批判,以及“文革”中权力和政治对学术研究的错误干预。时至今日,“权威定势”和“权力定势”的思维方式仍在大行其道,仍然有人打着维护“学术规范”和“扫黄打非”的旗号主张对小人物的正确意见进行干预、压制和打击。
    第四个是多数定势或从众定势。认为多数人的意见永远是对的,少数人的意见永远是错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96年红学界针对“解梦”理论的所谓“130位专家学者的‘共识’”。时至今日,“多数定势”的思维方式在红学界仍然占据统治地位。
    二、《红楼梦》的作者和批者要求读者要有创新思维
    《石头记》是一部旷世奇书。它具有与一般的古今中外其他文学作品完全不同的特殊性。其本身对读者和研究者就提出了更高的素养要求,特别是思维方式的要求。
    作者曹雪芹说,《石头记》不是普通的文学作品,不是一般的小说。它是把“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和“梦”、“幻”之笔来敷演故事。它似一柄《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正面是“满纸荒唐言”,反面是“一把辛酸泪”。并苦苦寻找“谁解其中味”的“知音”。作者创作并运用了上百种写作秘法,写出了“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奇妙作品,只有“大智慧的人”才能读通它(智通寺)。这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创新思维是解不开“其中味”的。
    批者脂砚斋也说,“此书原系空虚幻设”,且“正反皆有喻”。“作者真笔似游龙,变换难测,非细究至再三再四不计其数,那能领会也”,“作者具菩提心,提笔现身说法,每于言外警人,再三再四,而读者但以小说古词目之,则大罪过”。“史公用意,非念死书之子所知”,“所以一部书,全是老婆舌头,全是讽刺世事、反面《春秋》也,所谓痴弟子正照《风月鉴》。若单看了家常老婆舌头,岂非痴子弟乎?”早期读者戚蓼生也说,《石头记》是“一喉二歌”,“一手二牍”,“如春秋之有微词,史家之多曲笔”。他们都要求读者和研究者,不能使用传统的简单思维或线性思维去阅读它和研究它,而必须使用多向思维、发散思维、逆向思维、立体思维、超常思维等创新思维方式,才能够解得作者著书“本意”。因此,红学研究必须创新思维。
    三、《红楼解梦》的创新思维
    “解梦”运用创新思维研究《石头记》版本、反面所“隐”历史、隐写秘法、检验标准等问题,得出了符合作者本意的创新结论。
    1、从对《石头记》版本的研究中看“解梦”的创新思维
    由于历史的原因,流传下来的《石头记》版本呈现出异常复杂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版本杂、差别大、数量少。归纳《石头记》版本,大致可分为两个系统:一是“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系统;二是“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系统。前者是伪本,后者是真本。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版本系统。选择哪一种版本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研究的结论是否符合作者著书的本意,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如果不用创新思维去研究《石头记》版本,便不能分辨其真伪和优劣。由于历史的、资料的、专业的和思维的各种原因,一些人选择了以“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索隐派没有把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分开,没有把前八十回与书中“误谬”和脂批结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因而没有得出正确结论。评论派认为,《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只是一部小说,是一部优秀的中国古典文学名著。既是小说,就与其他小说无异,是作者虚构的故事,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文学作品,其叙述的内容乃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既然是小说,作者又“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说明该小说应该是写完了。于是便得出结论:《石头记》乃未竟之作,后四十回在流传中遗失,并为此而深感遗憾!于是就有了“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并认为,该版本为读者提供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从文学欣赏的角度看,高鹗是做了一件大好事。于是一些人就开始以该版本为研究对象,去品读、欣赏、解读、阐释其高超的写作艺术和美学价值。虽然说这种研究也是必要的和必不可少的,但这毕竟是一种简单的线性的思维方法,其逻辑推理显然存在一个严重错误,即“《红楼梦》是小说”这一判断没有经过分析、综合、推理等必要的思维过程,没有从《石头记》版本的客观实际出发,没有对《石头记》的各种版本进行必要的研究,没有研究《石头记》区别于其他古典文学作品的特殊性。这种思维方法是从西方文学理论出发的,一开始就主观地把《程高修改本红楼梦》当作小说来看待,还说这是一个常识性问题,无须论证。这是目前绝大多数红学家、文学家和文学爱好者的“共识”。我认为,这种认识没有突破文学家的专业局限性和传统的思维定式,把自己的思维禁锢在了一个纯文学的小圈子里。它应该属于一种收敛性思维,而不是发散性思维。
    “解梦”用发散性的创新思维研究《石头记》版本,经过认真地对比分析、全方位综合思考和科学地推理论证,首先认为,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和《程高修改本红楼梦》是两部不同的作品,而不是一部作品,不能混为一谈。《红楼解梦》以曹雪芹的真本《石头记》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认为《石头记不是一部纯粹的小说,即不是一部本来意义上的古典文学作品,因为书中有大量“误谬”,还有大量批语,与一般小说有很大不同。深信作者所言,书的正面是“满纸荒唐言”,书的反面是作者的“一把辛酸泪”。相信批者脂砚斋所云“此书正反皆有‘喻’”,“只看此书反面”。赞同早期读者戚蓼生的“一喉二歌”的观点。就是说,《石头记》如《风月宝鉴》,有正反两面,正面类似于小说,反面隐写了一部历史。
    其次,既然《石头记》有正反两面,正面的“荒唐言”是为反面的隐写历史服务的,那么,反面隐写的这段历史便是该书的主线。既然如此,那么,《石头记》的正面部分就应该是表、是形式、是现象,而反面部分则应该是里、是内容、是本质。《石头记》是在正面“荒唐言”的掩护下隐写的一段历史,其本质属性就应该是历史,而不是小说。
    第三,既然《石头记》的正面不是纯粹的小说,既然作者写作《石头记》的目的不是传小说之意,而是传一部历史给后人,那么,它可以用一个整部小说来做形式,也可以用半部小说来做形式。即,不能完全排除用半部小说隐写一部历史的可能性。经过充分论证,“解梦”认为,“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即曹著之全璧”。在这个版本系统中,戚序本是作者临终前最后的抄本,是最符合作者著书本意的抄本。只有以戚序本《石头记》为研究对象才能得出最符合作者本意的研究结论来。同时认为,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是在作者曹雪芹去世28年以后的1791年,由程伟元、高鹗秉承乾隆、和珅的旨意篡改而成。乾隆、和珅是阉割“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的罪魁祸首。乾隆曾欲彻底禁毁《石头记》,未成后,方予篡改。他们删掉了所有“脂批”,修改了书中“误谬”,并续写了并非作者本意的后四十回,使一部具有奇特结构的作品变成了一部纯粹的小说。这样篡改的结果,抽掉了作品的灵魂——隐写的历史,只留下了作品的外壳和形式——“荒唐言”。
    第四、“解梦”确定以“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同时认定,作者给我们留下的是一部非常特殊、非常奇妙的作品。这个作品具有三位一体的艺术结构:一是貌似未竟之作的八十回类似半部小说的正文,二是书中存有大量“误谬”或“谜”,三是作者与其两位妻子以脂砚斋的笔名填加的大量批语。作者设计这种艺术结构的目的是为了作品的“一喉二歌”的内容。作者曾经写完过百十回《石头记》,为了突出主题和主线,有意将后三十回正文砍掉,把这部分内容以诗词曲赋和脂批的形式隐写在了前八十回正文之中。这就是脂批所云“回风舞雪,倒峡逆波”的隐写方法。
    第五、为了进一步证明上述判断的正确性,“解梦”还深刻论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殊性。指出,中国古典文学具有自己独特的完全不同于西方古典文学的“文史分离”和“文史合一”的特点和优点。《石头记》是“中国古典文学的最高峰” 。《石头记》的正面小说和反面隐写的历史,是两条相互平行、各自独立的部分。小说就是小说,历史就是历史,不能简单地把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比附为历史中的人物和故事,也不能简单地在小说人物的背后去探寻什么所谓的原型。实践证明,贾宝玉不是曹雪芹,林黛玉也不是曹雪芹的恋人;贾政不是曹頫,王夫人也不是曹頫的妻子;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也不就简单地等于曹雪芹与恋人的爱情故事。秦可卿和贾元春也不是每个人都有一个固定的独立的原型。作者在隐写历史的过程中,创造并使用了大量的隐写奇法秘法。只有在弄清楚了作者是如何运用这些奇法秘法来隐写历史的时候,才能真正懂得什么叫“一喉二歌”和“一手二牍”。 (《红楼解梦》第五集)
    所以,“解梦”的思维方法是一种创新的方法,科学的方法,是最符合客观实际的思维方法。因而,“解梦”所得出的结论才真正具有客观的真理性。相比之下,以一百二十回《程高修改本红楼梦》为研究对象,其思维方式是多么简单。一些人从西方文学理论出发,主观地认定《石头记》就是一部纯粹的古典小说,不顾作者的著书本意,不辩版本的真伪,硬要以伪本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它的文学艺术魅力和美学价值。虽然说这种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但这毕竟只是作品的一小部分,而不是作品的全部;是极其次要的部分,而不是重要的部分。这种研究背离了作者著书本意,属于脂批所云“痴弟子正照风月鉴”之类,同时,对书中存在的“误谬”和脂批不能给予合理的解释。
    2、从对《石头记》隐写秘法的研究中看“解梦”的创新思维
    如果《石头记》真的像某些人所说的“仅仅是一部小说”,那问题可就简单多了,也就无须什么思维创新,大伤脑筋了。只要在西方文学理论的指导下对其进行品读、阐释、演义也就完全可以了。可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作者曹雪芹明明在书中隐写了一段历史,有人却视而不见。作者明明在书中使用了上百种隐写秘法,有人却矢口否认。而“解梦”则不同。它坚持从“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版本的特殊的客观的具体的实际出发,利用创新思维和科学方法,破解了这些隐写秘法,并通过这些秘法,从作品正面的充满“误谬”的文字中看到了反面隐写的那段历史。
    (1)对“一喉二歌”的揭示。“解梦”相信早期读者戚蓼生关于《石头记》具有“一喉二歌”的特性,详细论述了“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版本的三位一体的艺术结构。认为,作者创造这种奇特的艺术形式的唯一目的完全是为了隐写历史的需要。其中,貌似未竟之作的“八十回正文”是载体,书中“误谬”是“标记”,而“脂批”则是揭示“误谬”、钩索历史的“路标”。“解梦”正是沿着这条道路解开《石头记》反面隐写的那段历史的。
    有了这样一种创新思维,“解梦”就会“一通百通”。于是“解梦”又相继解开了如下几个“谜”:
    ——香山正白旗村39号宅院的“题壁诗”,同样具有“一喉二歌”的特性。“题壁诗”是一种景物诗,作者以借用古人或他人的诗句、散文等形式,经修改其中的部分字句后,写在墙壁上,隐寓着诗人或房主人“自己的心境、思想,甚至对某件事物的看法”。这种“景物诗既有触景生情的一面”,又有“借景抒情”、“言此意彼”的一面。其他人没有解出“题壁诗”的本意,除认识论上的主观性和片面性以外,就是没有用创新思维弄懂它的“一喉二歌”的特性和作者的特殊用意。(《红楼圆明隐秘》第53页)
    ——香玉皇后的陵寝具有“一喉二歌”的特性。“解梦”已经考证出竺香玉皇后的陵寝在北京陶然亭公园。陶然亭中的花神庙——香冢碑——鹦鹉冢碑一组遗迹,都是由曹雪芹亲自修建。香玉的墓穴应在花神庙(锦秋亭稍南处)下面,香冢碑和鹦鹉冢碑是曹雪芹为香玉所立之碑。从论证过程我们看到,遗迹的正面文字比较含蓄、隐晦,反面隐写着历史真事。如果不是从曹雪芹和竺香玉的历史真事出发,人们是很难理解其意的。而“解梦”正是从这方面入手,才合情合理地对铭文、碑阴、跋文和两首佚诗给予了正确阐释,并考证出这些文字(包括篆书、隶书、行书、楷书等多种字体)均出自曹雪芹之手。(《红楼解梦》第四集第1页)
    ——脂批中的两首佚诗,也具有“一喉二歌”的特性。这两首佚诗使用了文字上的“颠倒相酬法”,把文字的排列顺序打乱,让人不可卒读。前辈们的校勘只从正面文字的形式上做文章,校勘后的文字仍然让人摸不着头脑。“解梦”受到后半段批语的启发,再联系到作者曹雪芹的身世,将其校勘成一条批语和两首七绝。并确认,该诗出自作者曹雪芹之手,是“曹公回首往事时,对自己一生不幸所发出的感慨,是有意向读者透露自己的身世”。同时验证了作者曹雪芹参与了对《石头记》的评批。(《红楼解梦》第三集第345页)
    (2)对分身法与分写法的揭示。用简单思维方式和用小说理论来解读《石头记》,小说中的人物和故事,都是相对完整的,孤立的,都有自己的原型,是作者根据生活原型经过艺术加工虚构塑造而成的,是“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解梦”用创新思维和科学方法破解出作者的分身法和分写法,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所谓分身法,就是把一个历史人物的各种特点特征分别隐写在一群小说人物身上的方法。比如,作者曹雪芹把自己的情况分别隐写在了宝二爷、琏二爷、芹二爷、柳二爷等一群二爷身上,把作者的恋人竺香玉的情况分别隐写在了正、副、再副等三十六钗身上,把雍正的情况分别隐写在了贾雨村、贾敬、薛蟠、贾赦、贾珍、贾蓉等人身上。(《红楼解梦》第一集)所谓分写法,就是把一个历史事件的不同情况分别隐写在一系列小说故事之中的方法。比如,把曹雪芹与竺香玉的情缘故事分别隐写在了23个爱情故事之中,把雍正帝与竺香玉的不合理的婚姻关系分别隐写在了13个孽情故事之中。《石头记》中创作了400多个小说人物和30多个小说故事,其反面隐写的历史不过是曹雪芹、竺香玉和雍正三人的两个爱情婚姻故事而已。(《红楼解梦》第六集)一些人试图用简单思维,从纯文学的角度去批驳“解梦”的分身法和分写法,结果反而暴露了批评者的无知和浅薄。
    (3)对颠倒相酬法的揭示。这是曹雪芹创造的又一个非常重要的隐写秘法。脂批曰:“梦里风流,醒后风流,试问何真何假?刘姆乞谋,蓉儿借求,多少颠倒相酬!英雄反正用机筹,不是死生看守”。所谓“颠倒相酬法”,就是作者将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并不是按其本来的面目抒写,而是在时间、人物、性别、事件等方面作了颠倒以后,再隐写入书中的方法。《石头记》的整个作品,都是用这种方法写作而成的。小说中的“梦里风流”应为“真”,“醒后风流”应为“假”。“刘姆乞谋”和“蓉儿借求”都是颠倒着写的,小说中的描写应为“假”,再颠倒过来以后才是历史中的真事。作者是“英雄反正用机筹,不是死生看守”。所以,读者和研究者不能用简单思维“死生看守”,而必须创新思维,用辨证思维和立体思维去认识作者是如何“英雄反正用机筹” 的。(《红楼解梦》第七集)
    (4)对其他隐写秘法的揭示。如拆字法、谐音法、一笔多用法、注此写彼法、不写之写法等等,也必须在创新思维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懂得其含义、用途、用法和作者曹雪芹创造和使用这些秘法的真正目的。
    3、从对《石头记》中的时间、地点和数字的研究中看“解梦”的创新思维
    《石头记》是一部“谜书”。它在利用类似小说的形式隐写历史的过程中,除创造了上百种奇法秘法之外,还在时间、地点、人物年龄、服饰、官制、语言等方面有意制造混乱。有人归纳为“地点忽南忽北,服饰非满非汉,官制若明若清,语言南北交错”(刘梦溪),还有“人物年龄上的忽大忽小,日期上的忽前忽后”等。所有这些,仅用简单思维是很难理解的,只有通过思维创新,使用超常思维才能破解其中之“谜”。一些人用简单的线性思维看待《石头记》中的这些问题,不说自己是“腐儒”、“痴弟子正照《风月鉴》”,反而归罪于认识的客体——作者和作品。认为这是作品的“瑕疵”,是作者的“轻视疏忽”,“是中国旧小说家的通病”,“陈列于世界文坛,却不免要逊一筹了”(胡钦甫)。
    “解梦”却不是这样。它把《石头记》中的“误谬”和“脂批”都当作认识的客体、研究对象来慎重对待,坚持脂批关于“一字不能更,一语不可改”的告诫,从看似混乱的现象中,找出了其中的本质性的规律来,得出了合乎逻辑、合乎情理的结论。“解梦”认为,
    (1)书中的时间看似混乱,实际却是十分准确的。这是因为作者使用了“曹氏纪年”和“雍正纪年”两种纪年方法所致。
    (2)书中的地点看似“忽南忽北”,实际已经清楚地告诉读者“宁国府”就在北京,它的“九重门”正是隐写的“清皇宫”。
    (3)人物的年龄中隐写着历史。只要用两种“纪年”方法去比较、交替换算就能清楚地看到。(《红楼解梦》第一集“双悬日月照乾坤”)
    (4)书中的“十二”字样寓意深长,但也有规律可循。《石头记》中有很多地方使用了“十二”字样,如,金陵十二钗,女娲石的“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红楼梦》仙曲十二支,十二个舞女,十二个小戏子,十二枝宫花,十二首“咏菊诗”,花蕊十二两,雨水十二钱,十二支寓等。脂批告诉我们,女娲石“照应十二钗”,“凡十二字样,皆照应十二钗”,“周岁十二月之像”。即十二钗都是历史人物竺香玉的分身。故宫博物院收藏的十二幅“竺香玉皇后行乐图”、花神庙中的“十二花仙像”是对《石头记》中十二字样最好的验证。
    4、从对曹雪芹生辰、卒年和旧居的研究中看“解梦”的创新思维
    “解梦”用创新思维从《石头记》中论证出了宁国府实隐清皇宫、大观园实隐圆明园以后,又相继论证出了作者曹雪芹的生辰(康熙五十四年五月初三日,即公元1715年6月4日)和卒年(乾隆二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即公元1764年2月1日,亦即癸未除夕)。论证出了曹雪芹的母亲马氏公主桥是康熙皇帝的十六公主。她生于康熙三十二年三月初一日,病逝于雍正十三年十二月初一日。论证出了曹雪芹的父亲曹颙生于康熙三十三年。这些论述,思路开阔,论证翔实,逻辑严谨,脉络清晰,史料丰富,广证博引,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特别是二论、三论,不仅论证了自己的正确性,而且论证了他人的错误之所在。从而进一步验证了《石头记》反面隐有历史,验证了《石头记》的自传性铁证如山。在此基础之上,“解梦”对曹雪芹在北京的故居也作了详尽论证和考证。认为,(1)既然曹雪芹的母亲马氏是康熙皇帝的公主,那么马氏公主一定会有康熙皇帝的赐宅。既然竺香玉是雍正的最后一位皇后,那么曹家一定为她修建了“省亲别院”。经过论证和考证,“解梦”认为,现“恭王府”府邸的旧宅即是康熙给马氏公主的赐宅。香玉皇后的“省亲别院”便是在原赐宅和清宫新拨之地(花园占地)的基础上,改建、扩建而成的。(《红楼解梦》第五集)(2)北京香山正白旗村39号宅院确是曹雪芹故居。“解梦”认为,在肯定和否定的两种意见中,胡德平先生的思路“是对头的”,应把“故居”问题放到历史的长河去作全面考察。在经过认真地论证和考证以后,指出了“否定意见”的错误“在于认识上的主观性和片面性”,“思想方法过于简单了”。在论证的过程中,我们领略了“解梦”的创新思维确实是技高一筹,胜过一些专家学者。(见《红楼圆明隐秘》)(3)燕京大学校园前身是曹雪芹故居。现北京大学北半部原名“淑春园”,雍正十一年六月竺香玉晋升皇后后,雍正帝将淑春园赐给了曹家,雍正十二年香玉皇后省亲就在这里。曹家在此宅住到乾隆十六年,共18年。(4)曹雪芹蒜市口故居是曹家第一次被抄家后,由南京回到北京后的住所,亦称十七间半房。我认为,这些论述和结论只能出自“解梦”之手,因为他们使用了创新思维。如果不承认《红楼梦》反面有隐,不以“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为研究对象,不承认《石头记》的自传性,便不可能有如此丰硕的研究成果。所有这一切,只能归功于“解梦”作者的创新思维和超人的“悟性”与智慧。
      5、从对脂砚斋及其批语的研究中看“解梦”的创新思维
    脂批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现象,同时又是一个不以后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解梦”坚持从脂批的客观实际出发,使用了十多万字的篇幅,从十二个方面解释了三百余条脂批。认为,脂批是揭开《石头记》百年之谜的最直接、最重要、最可信的史料,是曹雪芹所著《石头记》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带脂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即曹著之全璧”。曹雪芹创作《石头记》的目的不是为了传小说之意,而是为了隐写一部历史留给后人。《石头记》的整体结构是,自己著述,自己批注;自己藏谜,自己揭慌。这种研究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不仅是科学的、正确的,而且是严肃的、创新的、负责任的。
    通过对脂批的研究,“解梦”首先认为,脂砚斋与曹雪芹关系密切,并与曹雪芹有着共同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他深知《石头记》一书的写作过程及拟书底里,深知曹雪芹的秘写和隐写手法,且似《石头记》一书的“个中人”。然后从一首回前诗中得到顿悟,受到启发,使其“茅塞顿开”。这就是“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一诗。由此得知,脂砚、雪芹是同一个人!后来又从“脂砚先生”中悟出必有一个“脂砚女士”,从批语中发现一些带有女子口吻的批语,断定脂砚斋中还应有一位女子成员作批。并由此得出结论:脂砚斋就是曹雪芹与其两个妻子——柳惠兰和许芳卿合用的笔名,也是夫妻的居室和书斋,是“夫妻斋”。从中我们看到,其思维是开阔的,论述是严谨的,结论是可信的。
    6、从对待史料检验的态度上看“解梦”的创新思维
    对“解梦”的客观真理性的检验和验证问题,也存在一个思维方法问题。用传统思维还是用创新思维,其检验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
    文学家的思维是:《石头记》既然是小说,反面不可能隐有历史。新旧索隐派的错误是研究方向上的错误。只要你索,你便是错,方向错误,“走火入魔”。作品不需要看,观点不需要论证,一概错误,全盘否定。
    史学家的思维是:《石头记》是小说,属于“稗官野史”、“小说家言”,不是历史。“解梦”的结论,在正史和宫廷档案中均无记载,因而属于“小说家言”,“不可相信”(阎崇年)。
    “解梦”的思维是:正史由官方编纂。正史的阶级性决定了正史内容记载上的取舍、详略和增删。一切历史疑案均由此而产生。野史由民间著述,代表人民利益。正史不记、略记、删削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在野史中可能会有真实的详细记录。正史不可不信,但也不可全信。野史不可全信,但也不可不信。《石头记》类似野史,但又不是野史。《石头记》是在正面文字的反面非常负责任地隐写了一部很有价值的历史。这段历史曾经载入过正史,后被乾隆彻底删削掉了。作者正是在与最高权力的斗智斗勇的较量中,才把被乾隆删削掉的这段历史又巧妙地利用《石头记》隐记了下来。所以说,《红楼梦》和“脂批”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要检验和验证“解梦”的结论是否正确?必须把正史中被删削掉的那段历史留下的痕迹或蛛丝马迹,与其他有关的历史资料,与《石头记》和“脂批”中的隐写等几个方面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认真地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地分析、综合、推理、判断,最后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来。由此我们看到,文学家和史学家的思维显然是属于传统的线性的简单思维,而“解梦”的思维才是一种辨证思维、立体思维、发散性思维,是一种创新思维。
    “解梦”对雍正的最后一位皇后竺香玉的验证:
    历史上是否真有竺香玉其人?雍正帝真的有这样一位皇后吗?正史中没有记载。“解梦”的结论如何验证呢?“解梦”认为,正史中对竺香玉的记载,被乾隆帝删削掉了。因为曹雪芹在《石头记》中隐记了这段历史,所以,完全可以从历史档案的蛛丝马迹中,从其他历史资料中,从有关文物的考证中,从《石头记》的隐记中,从野史和民间传说中,从各种资料的联系中推论和验证出“解梦”的结论是正确的。我们从“解梦”的论证过程中完全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对香玉皇后其人的验证。
    ——《石头记》中有隐记:贾元春是一个“假贵妃”,“真皇后”。有“曲柄七凤黄金伞”、“龙旌凤”、“销金提炉”和“愿我后万寿千秋”为证。
    ——《清高宗实录》中有记载:“雍正十三年己卯八月丁卯朔己丑”的上谕中有一个“皇太后”(竺香玉),有一个“妃母”(乾隆生母)。
    ——“母后”和“圣母”是两个皇太后。在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乾隆上谕中有“圣母皇太后”和“母后皇太后”二人。
    ——雍正崩后,曾焚烧雍正遗后的“仪仗”。
    ——野史“清义《雍乾嘉三帝事记》”记载,雍正暴亡时,身边有位皇后。
    ——乾隆人舒坤《批本随园诗话》卷上页四有一批云:《石头记》中“内有皇后,外有王妃”。
    ——民间流传:曹家与皇室是内亲关系。
    ——学者王佩环、周汝昌认为,雍正曾从妃嫔中擢升过一位皇后。
    ——“解梦”已考证出雍正崩逝后,香玉皇后于乾隆元年九月出家为尼地——香山卧佛寺西南侧的广慧庵。
    ——考证出“香玉皇贵妃采花图” 、“香玉神像”、香玉皇后的十二幅“行乐图”和花神庙的“十二花仙像”。
    (2)对香玉皇后葬地的验证。
    ——《石头记》中有隐写:“埋香冢飞燕泣残红”、“知是花魂和鸟魂”、“天尽头,何处有香丘”、“乱葬地上埋了完事”、“寂寞荒池榭”。这些隐记告诉读者,香玉皇后的葬地叫“香冢”、“香丘”,“鹦鹉冢”、“花神庙”、是个“乱葬地”、“荒池榭”,她没有葬入清皇陵。
    ——曹雪芹经常为竺香玉上坟。小说中贾宝玉、柳湘莲为秦钟上坟隐写了曹雪芹为竺香玉上坟。
    ——香玉的墓地在陶然亭。经考证发现了国家图书馆还有《香妃陵工图说》,清代著名工匠“样式雷”所画陵址,正在陶然亭一侧。在陶然亭东北部的锦秋墩上有一香冢。冢前有一碑,碑的正面镌刻隶书“香冢”两个大字,背面刻有铭文和诗。此铭文和“七绝一首”及“41个字的跋文”应是曹雪芹为竺香玉而作。在“香冢”碑西侧,立有“鹦鹉冢”碑,字为汉隶,碑阴为一短文。此碑文也出自曹雪芹之手。在陶然亭东北部锦秋墩山顶上曾有一花神庙,又称花仙祠。此庙也是曹雪芹为竺香玉所修建,实为香玉庙。上述“二碑一庙”应为一组遗迹,均由曹雪芹所建。香玉的墓穴应在花神庙的下面。(详见《红楼解梦》第四集)
    另外,在关于“《石头记》的思想倾向性”和“曹雪芹祖籍”的问题上,“解梦”的思维和结论也都闪烁着创新思维的灿烂光芒。
    综上所述,“解梦”是运用创新思维研究《石头记》所得出的正确结论。所以,我们在认识和评价“解梦”的时候,也必须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必须运用创新思维才能做到对它的正确认识和评价。一些批评者在批评“解梦”的时候,没有与“解梦”站在同一个平台上,他们的基本素养和思维方式还没有达到“解梦”的水平,因而在他们的批评文章中出现了大量常识性错误,从而暴露出了批评者的思维和素养方面存在的局限性。比如,有人说女娲石是“五色”的,霞是“五色”的,不同类的事物不能“照应”,“犯了色”不是“重了色”(周思源),“才五七”不是“五七第一天”,而是“五七第七天”,是“才满五七”(王靖)。甚至有人缺乏起码的哲学、逻辑、政治、法律等知识,犯了“偷换概念”、“逻辑颠倒”、“主观唯心”等错误。比如,有人把“宫廷政变”说成“杀人犯”,有人站在封建帝王立场上,说曹雪芹杀雍正是“弑父弑君”,理应“满门抄斩”,《红楼解梦》犯了诬陷罪,要作者承担法律责任,是“糟蹋《红楼梦》,丑化曹雪芹” 等(马岩)。评论派只承认《红楼梦》是一部小说。即,只承认《红楼梦》与其他古典文学著作的“共性”和“普遍性”,不承认《红楼梦》区别于其他古典文学著作的“个性”和“特殊性”。这在哲学上叫“形而上学”,在思维方式上叫“简单思维或线性思维”。
    四、《红楼解梦》创新思维的主要特征
    总结“解梦”的创新思维,我们看到,它具有一切创新思维所共有的基本特征。
    一是思维形式的反常性。又叫思维发展的突变性、跨越性或逻辑的中断。“解梦”的创新思维的思维进程带有很大的跨越性,具有明显的跳跃性和直觉性。它主要的不是在一般文学作品的现有概念、知识的循环渐进的逻辑推理的结果和过程,而是依靠灵感、直觉或顿悟等对《石头记》这一特殊现象进行非逻辑思维形式的结果和过程。有人说,“史学需要‘证’而不是‘悟’”(张书才)。很显然,这是一般思维,不足为凭。作为具有“一喉二歌”特征的《石头记》来说,它不仅需要“证”,更需要“悟”。
    二是思维过程的辩证性。在“解梦”的创新思维中,既包含有抽象思维,又包含有非逻辑思维;既包含有发散性思维,又包含有收敛性思维;既有求同思维,又有求异思维;既有顺向思维,又有逆向思维等等。由此形成了创新思维的矛盾运动,从而推动创新思维的发展。“解梦”的创新思维实际上是各种思维形式的综合体。
    三是思维空间的开放性。“解梦”的创新思维是多角度、全方位、宽领域的。它不受传统的单一的思想观念的限制,不受任何理论的、概念的、观念的、权威的、多数人的条条框框的束缚,破除了各种清规戒律,突破了一切研究“禁区”。它思路开阔,从全方位提出问题,能提出较多的设想和答案,选择面宽广。思路若受阻,遇有难题,能灵活变换某种因素,从新角度去思考,调整思路,善于巧妙地转变思维方向,产生适合时宜的新办法。 因而形成了创新思维所独有的多向性 、开放式思维。
    四是思维成果的独创性。“解梦”的创新思维活动是新颖的独特的思维过程,它打破传统和习惯,不按部就班,解放思想,向陈规戒律挑战,对常规事物怀疑,否定原有的框框,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创新思维过程中,“解梦”的思维积极活跃,能从与众不同的新角度提出问题,探索开拓别人没有认识或者没有完全认识的新领域,以独到的见解分析问题,用新的途径和方法解决问题,善于提出新的假说,善于想象出新的形象,思维过程中能独辟蹊径,标新立异,革新首创。“解梦”作为《石头记》研究的创新成果,是创新思维在《石头记》研究中的直接体现或标志,与其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相比,不仅具体表现为新颖性、唯一性和客观的真理性,而且表现为独创性。正是这种思维成果的独创性,使红学研究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度和广度。这也是“解梦”理论至今还没有得到红学界多数人的认识、理解和公正对待的根本原因!
    五是思维主体的能动性。“解梦”作者作为创新思维的主体,对《石头记》研究怀有极大兴趣,情有独钟,在强烈的创新意识驱使下,20年如一日,乐此不疲,辛勤耕耘,紧紧围绕着《石头记》反面所隐真事,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研究考证工作。充分显示了创新主体的目的性、连续性、主动性和能动性,而不是客观事物《石头记》在创新主体头脑中简单的被动的直接的消极的反映。
    综观200年的红学史,人们未能识得《石头记》的“真面目”,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来看,无一不是使用了传统的简单的线性的思维方式,因而,得出了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结论。比如,清代以前,一些人把《石头记》列入“九流”之中的“无稽小说”,连进步思想家顾炎武也说它是“怪力乱神”,“无稽之言,剿袭之说”。评论派只看中它的艺术性和写作特点,而极少涉及它的思想性。旧索隐派虽然推崇《红楼梦》,把它提高到《诗经》的高度来认识,然而他们的“笨伯猜谜”、“附会大家”式的简单思维方式却是十分幼稚的。考证派自传说把考证来的结果与《红楼梦》进行简单比附,认为“贾府即曹府”、“贾宝玉即曹雪芹”,仍然没有超出自传小说的简单思维模式。评论派在全盘否定了旧索隐派和考证派自传说以后,又回复到了文学评点派的观点,认为《红楼梦》既是小说,就与其他小说无异,是作者虚构的故事,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艺术创作。虽然我们今天不再把小说列入“九流”之列了,但是,只承认《红楼梦》的小说属性,不承认它的历史属性,归根到底还是降低了而不是提高了它的社会价值和历史地位。这种思维方式仍然没有摆脱文学和文学家的专业局限性和历史局限性。
    刘振兴  2006年4月26日于新疆伊宁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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