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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说”答疑 ———兼及小说断代的一种方法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杜贵晨 参加讨论

    7年前,拙作《〈三国志通俗演义〉的成书及今本改定年代小考》(以下简称《小考》)一文论《三国志通俗演义》(本文以下或用通称《三国演义》)当成书于“元泰定三年(1326)前后”(简称“元泰定三年说”),不过是已有的《三国演义》成书“元中后期说”中的一种意见。但是或者由于所据瞿佑《归田诗话》“吊白门”等资料是这一“世纪课题”研究中前人未曾引用过的所以颇受一些学者关注。支持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都是严肃认真的讨论,对笔者有很大鼓舞和帮助。有的作了回应(《〈三国演义〉成书年代新考》)。但对陈国军先生《谫论〈三国志通俗演义〉的成书年代》(以下简称《谫论》)一文的质疑,至今未答,是很不妥当的,容易引起误会所以有以下的辨析。
    首先,笔者注意到《谫论》认为《小考》的论据有三,即“瞿佑的解释之词,以及‘白门东楼’、‘戟尖不掉丈二尾’等不见于正史,而是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是不够准确的。《小考》确实说过“瞿佑的解释之词,以及‘白门东楼’”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但从来不曾说“戟尖不掉丈二尾”也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而是写得清楚:“但是,《缚虎行》述事还是有溢出于史书的地方。如《三国志》、《后汉书》吕布本传皆载吕布曾‘拔戟斫几’,未言方戟之短长;而本诗却说‘戟尖不掉丈二尾’,谓吕布之戟‘丈二’,于史无征。”仅是说它取自小说;而且后来又说:“今查《三国志平话》卷上谓吕布‘使丈二方天戟’,则张诗‘丈二’有了着落。”已具体指出其出自《三国志平话》;最后还对《三国演义》写吕布之戟不作“丈二”解释说:“至于今存嘉靖本写‘方天画戟’不言‘丈二’,大约因为小说写了张飞‘身长八尺’用‘丈八点钢矛’(《祭天地桃园结义》),再写吕布‘身长一丈’(《吕布刺杀丁建阳》),若说他的戟长‘丈二’,就不合理了。因此如上所述张诗作‘丈二’可能本自《三国志平话》。”而根本没有说它也是“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所以,《谫论》从“戟尖”句对《小考》的批评,本属凿空之论。
    第二,《谫论》对《小考》真正的论据,即“瞿佑的解释之词,以及‘白门东楼’”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却未作任何直接的反驳,而是从它所谓张思廉《玉笥集》咏三国诗的内容有与《三国志通俗演义》不合,“认为他根本没有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这一方面是不应该置《小考》的核心证据不顾而仅言他,另一方面由张诗的有不合,并不能得出其有合处不是出自《三国演义》的结论,即其证据与结论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具体来说,张思廉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却不必其咏三国的诗都根据于《三国志通俗演义》;而尽管证明张氏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的论据应是越多越好,但事实上不可能也不需要很多,这样的证据只要有一个是确凿的,就可以说他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了。
    因此,《谫论》所举不合的例子,并不能成为《小考》结论的“反证”,对于否定《小考》的结论不起任何作用。而《谫论》欲推翻《小考》的结论,要做的只能是就《小考》所举真正的证据作直接的反驳,指出其并不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才是可以的。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也就不能服人了。而且从《谫论》对《小考》论据的置疑三者并举看,它既没注意到其中“瞿佑的解释之词”,对它所持“瞿佑有可能真的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的观点其实有利,又似乎没有弄明白《小考》“元泰定三年说”的真正论据其实只有一个,即张诗用“白门东楼”一事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对拙说的质疑只需要针对这一事实,其他都可以少说或不说的。
    第三,《谫论》固然不一定采用《小考》“布骂曰”云云对其结论有利的证据,但是,它别求瞿佑《乐府遗音》载《沁园春·观〈三国志〉有感》,以证其“瞿佑有可能真的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却是极为不妥的。那首词中“《三国志》”确指陈寿《三国志》。因为词中所说“底事陈生,为人乞米,却把先公佳作酬”的“陈生”,只能是指《三国志》作者陈寿。陈“为人乞米”云云,指丁仪、丁廙在魏有盛名,陈寿曾以为二丁立传的条件,向二丁之子索米千斛,丁子未与,陈寿也就未与二丁立传。事见《晋书·陈寿传》。而瞿佑借此指陈寿《三国志》尊魏为正统不公,并引出其“观《三国志》”之“有感”。这一用典说明瞿词“《三国志》”确指陈寿《三国志》。如果是指小说《三国志通俗演义》,就说不到“陈生……乞米”了。而“新安直笔”也确指朱熹。朱熹是宋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婺源为新安江发源地,宋属新安郡,故《宋史》每称“新安朱熹”(卷三百七十六《潘良贵传》、卷四百二十七《道学一》、卷四百三十四《刘子翚传》)。瞿词“千年后,有新安直笔,正统尊周”云云,正就是徐朔方先生所说“指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以尊刘贬曹为主旨”。至于不足“千年”却称“千年后”,乃诗词家言,不能呆看作千余年解,而应活说以“千年”为约数,而缀以“后”,凸显时间跨度之大,以壮词境。而三国的历史从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到朱熹43岁(1173)编《资治通鉴纲目》,已953年,称“千年”不止于“八九不离十”,而几乎就是准数。并且这里还不能只算时间账,而更要讲“底事陈生”的用典。注意到“陈生”即《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就不会再想到《三国志通俗演义》上去了。但是,词中“纵横八阵”用事,似乎还是出自《三国志通俗演义》,与《谫论》、《小考》共同认为的瞿佑读过《三国演义》之结论相合,反而被忽略了。
    第四,在以《小考》把“戟尖”句作为张思廉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证据的错误前提下,《谫论》深究《小考》所谓致误之由,乃不明白“‘戟尖不掉丈二尾’是形容猛虎之句,而非描写吕布‘方天画戟’‘丈二’之长”。这个批评,就《缚虎行》写“缚虎”字面而言,好像是对的。但是,正如《谫论》也认为的,这首诗是“以虎喻人”,写虎正就是写人,对“戟尖”句当然也要如是观。但以“戟尖”句写虎也正是写人论,《谫论》说“‘戟尖’以喻利爪”,只是看到了写虎,而没有看到此喻的深层义,是“利爪”以喻“戟尖”,乃以虎之“利爪”形容吕布“戟尖”之锐,再加以“丈二尾”喻戟柄,全句才是“以虎喻人”,写出了吕布被盗,手无方天画戟,而无所用武的窘境。然后才有下句“袍花已脱斑烂衣”,以虎之被缚,喻吕布之被捉,写其身困缧紲,威风扫地。若如《谫论》释“戟尖”句的读法,只从写虎着眼,以“袍花”喻虎皮,而非指吕布,则“袍花”句岂不是说老虎被剥了皮?又如何还能说到喻人?
    至于《谫论》所举张思廉《伥魂啼血行》第二首“雄剑为牙戟为爪”句,与其《缚虎行》“戟尖”句用法看似相同,而实际迥异。前者喻写伥鬼凶像,“戟为爪”只是以“戟”喻“爪”,“爪”实而“戟”虚,读者不必想到伥鬼持戟上去;后者以虎喻写吕布因失戟不敌众人被俘的过程,虽“‘戟尖’以喻利爪”,但“戟”实而“爪”虚,舍“戟尖”而论“利爪”,就因疏离于诗的主旨而断章取义了。至于《谫论》举陶振《杀虎行》引张诗“戟尖”二句,不过体现作为读者和引用者的陶振个人的理解,又还要置于《杀虎行》全篇的结构语境中作具体的解读,并不能用来确证张诗“戟尖”句本来的用法与意义,可以不论。
    总之,这里要注意的是,说诗既不可以胶柱鼓瑟,更不可以刻舟求剑,作简单的类比;而应该即句求篇,因篇论句,作篇句一体兼综贯通的考量,然后才可以就其篇句之意下最后的结论。
    第五,《谫论》既不同意《小考》《三国演义》成书于“元泰定三年说”的结论,当然又自有说。但他论证“《三国志通俗演义》是罗贯中明初时才开笔,至洪武二十九年后,最迟也不能晚于永乐十七年完成”的根据,包括“《三国志通俗演义》痛贬扬雄的现象,当发生在洪武二十八年后”等各种所谓此书晚至明初才出现的迹象,看似很能说明问题,其实都不足为证。原因有二:
    一是如有的学者所正确指出,历史的考证,说“有”容易,说“无”难。说“有”,只要有一个确凿的证据,就充分了;说“无”,往往是说当下未见实物与文献记载的证明。但是,那样的证明固然可能确实不曾存在过即“无”,但也可能原“有”而后被埋没了,或者永远不能再现于世,但也说不定哪一天会忽然冒了出来。历史的经验一再证明,不少过去以为历史上没有过的东西竟是有的,例如上世纪70年代《孙膑兵法》出土,就彻底打破了千年怀疑孙膑曾有此书的臆断。不少过去以为晚至某个时代才有的东西,其实在更早一些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如随着近年考古学的发展,我国造纸术、活字印刷等等发明的时间都被提前了。这种情况表明,历史考证既要以眼见为实,又不要以眼不见为一定不实。根据这个道理,小说断代研究中据文本所涉及历史现象的考证,尤其不能以小说中出现某个今以为某朝某代才有的现象,就下该小说在某朝某代之前不可能出现之类的断语。例如,即使《谫论》所举因杨砥奏议,明洪武二十九年罢扬雄从祀是历史事实,但是,扬雄既然很早就“遭物议”,“《三国志通俗演义》痛贬扬雄的现象”,就不一定非要等到有杨砥奏请朝廷夺祀以后才会发生。又如《谫论》所相信的“‘腰刀’、‘连珠炮’等,也均是明初军备名称”,也未必是靠得住的认识。人们有理由担心说不定哪一天就有明初以前的这种刀、炮出土,或有关记载出来,使我们大跌眼镜。
    二是今本《三国演义》已没有一种不是经后人屡屡改窜过的。在无法确证《谫论》所举那些所谓《三国志通俗演义》晚出的迹象,如“《三国志通俗演义》痛贬扬雄的现象”、“腰刀”、“连珠炮”之类为原作所有,而非后人所加的情况下,不应该仅仅根据这些迹象,就做出《三国演义》为元以后作品的结论。
    这里也要说到,以《三国志通俗演义》等《三国演义》版本中的某些“古”的迹象论其一定为“古”,同样也是靠不住的。这正如鲁迅所说:  
    故于旧书,不以缺笔定时代,如遗老现在还有将仪字缺末笔者,但现在确是中华民国;也不专以地名定时代,如我生于绍兴,然而并非南宋人,因为许多地名,是不随朝代而改的;也不仅据文意的华朴巧拙定时代,因为作者是文人还是市人,于作品是大有分别的。
    这就是说,就文本事语、避讳等等的迹象作断代的考证,并非只作简单的比对就可以定案,而是还要考虑到作者的为人与其著述的态度,考察其著作与世事变迁互动的各种可能。不仅晚出的“特征”不排除为后人窜改的可能,即使其古事古语早出的“特征”,也还可以怀疑其为作者的“遗老”作风,或后世好事者欲其“古”书更合于古的造作。尽管这后一种情况也许并不多见,但在理论上却不是不可能的。
    因此,笔者对《三国演义》这类书的版本成书等,从不敢仅凭其中或早或晚的事语特征下判断,也不愿仅凭此一点拥护有关断代的这一说或那一说,而认为都只可以视为进一步研究的某种参考或参照。至于拙论《三国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说”如《谫论》所谬赞“为时所重”,却不仅是由于引用了“新材料”,还由于在这一问题上,拙作考证的途径或曰方法与前人略有不同。即不是仅从今见文本的时代“特征”下判断,而是就小说文本的传播,从其问世流传的过程中求人证(引者)、物证(引文),以定其问世的时代。其在学理上的根据是,无论今本屡经改窜还保有多少原本的面貌,而只要有其文本在某个时候已经出现的证据,就可以确定其原本在那时就已经诞生,那时也就是原本已经问世时代的下限。《小考》据张思廉《南飞乌》用“白门东楼”事等考论,同意章培恒先生“《三国志通俗演义》似当写于文宗天历二年(1329)之前”的结论,就是根据这个道理。
    但是,这一考证的方法只适用于小说断代下限的考察,至于《小考》对《三国演义》成书时代上限的确认,是另据《三国志平话》新刊的年代来推定的,与张诗并无关系。另外,笔者也注意到,即使对下限的认定,这种方法也不保证万无一失。因为或检索未遍,或埋没难见,历史上未必不有不利的乃至相反的证据存在过,从而所得出下限的结论,仍有被动摇乃至被推翻的可能。即如《小考》所据“白门东楼”事,笔者并非完全没有其可能出自别一种“说三分”的话本乃至杂剧的顾虑。唯是由于如《小考》曾推论这种可能性已经极小,又由于即使有“反证”出来,也只能做到证明张诗用“白门东楼”事不一定出自《三国演义》,却不可能证明其一定不出自《三国演义》。甚至那所谓“反证”,也未必不有如张诗“白门东楼”同样出自《三国演义》的可能,从而其实是正面的证据。而至今这种“反证”并没有出来,所以拙论《三国演义》成书“元泰定三年说”,仍然是当下最为可靠的结论。
    作为对《谫论》的反批评,本文不免主要是指谬。但笔者更感兴趣的是,《谫论》不仅在瞿佑曾读过《三国志通俗演义》一点上,与拙作《小考》是一致的,而且包括增加了瞿著《香台集》中《孙妹握刀》诗的证据在内,它还勾稽出若干有关《三国演义》研究的资料,搜集之广,用功之勤,远过于拙作。至于它主要的失误,却在于批评拙作,而读拙作并不够细致,以至于其所批评,多出于读误;其所主张,又多因于误读。而拙作《小考》却绝非无懈可击的,明显如误以《白门诗》作者陈刚中为宋人即是。此误虽未至于影响拙作的结论,又终于由本人“自查”得到了纠正(杜贵晨《〈三国演义〉成书年代新考》),但足以说明《小考》确有不完善处;同时也说明,研究者搜集证据资料固然不易,而精鉴善用以求正确的结论更难。因而笔者在非常感谢《谫论》等文善意认真批评的同时,更加希望有学者勤攻吾阙,匡我所不逮。
    原载:《中华文化论坛》2006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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