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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袖”和“情痴”——兼析“政治历史小说”说及其论证方法

http://www.newdu.com 2017-10-29 中国文学网 白坚 参加讨论

    曾杨华同志的《“红袖”与“情痴”,爱情与政治》①是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以下简称曾文)。它举出脂铨本凡例末尾的一首七言律诗,认为是批者“对全书的一个总评”,并特别指出颈联“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对理解《红楼梦》的主题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首先,曾文引《世说新语·纰漏》“任育长”条,论证“情痴”的本来意义,是指“一个政治上抑郁‘失志’,行为异常,不合时宜的乖僻人”,“和男女风月之情毫不相干”,认为“在宝、黛二人身上,并不排斥他们也有儿女之情,只是作为‘情痴’来说,他们还有比儿女之情更丰富、更重要的政治涵意”。
    接着,推断批者的观点是,“此书中既写有儿女的爱情婚姻悲剧,又有叛逆者的政治悲剧。……前者不可忽视,后者尤其重要”。
    然后,从《红楼梦》的内容、作者的意图和写作方法方面寻求印证并作出结论说:
    从作品的客观内容以及作者的主观意图来探讨,《红楼梦》都是一部政治小说,而非爱情小说;虽然爱情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但不能含混两者的关系。”“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全面而又主从分明地道出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尽管曾文说的是“政治小说”,字面上微有不同,但从实际内容看,和曾经流行于一时的“政治历史小说”说,完全是一回事。但是,它提出了新论点,即“红袖”“情痴”一联是《红楼梦》内容的概括;它还提出了新论据,即从《世说新语·纰漏》“任育长”条找到了“‘情痴’的本来意义”。
    本文将针对这点和有关问题,作一点辨析,谈一点看法。
    (一)
    为了论述的方便,全引《世说新语·纸纰漏》“任育长”一条如下:
    “任育长年少时,甚有令名。武帝崩,选百二十挽郎。一时之秀彦,育长亦在其中。王安丰选女婿,从挽郎搜其胜者,且择取四人,任犹在其中。童少时,神明可爱,时人谓育长影亦好。自过江,便失志。王丞相请先度时贤,共至石头迎之。犹作畴日相待,一见便觉有异。坐席竟,下饮。便问人云:‘此为茶为茗?’觉有异色。乃自申明云:“向问饮为热为冷耳。尝行从棺邸下度流涕悲哀。王丞相闻之曰:‘此是有情痴。”曾文据此做作出论断云:
    “这里描绘的任育长,虽是一个美貌少年,但却不是一个风月场的爱情主角,而是一个政治上抑郁‘失志’,行为异常,不合时宜的乖僻人,这就是‘情痴’的本来意义。后人也是这样理解的,欧阳修《玉楼春》词有说:‘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就是很好的证明。”
    上述任育长故事无关乎爱情是确实的,但是“政治上抑郁‘失志’”,云云,根据何在呢?
    按“失志”,《左传·成公十六年》云:“姚句耳先归,子驷问焉,对曰:‘其行速,过险而不整,速则失志,不整丧列。志失列丧,将何以战!’”“失志”下在预注云:“不思虑也”。又《左传·哀公十六年》云:“夫子之言曰:‘礼失则昏,名失则愈。失志为昏,失所为愈。”,(《史记·孔子世家》也同样引了这一段话。)宋玉《神女赋》述梦境云:“寐梦妙之,寤不自识。阁兮不乐,怅尔失志。”王褒《九怀·尊嘉》云:“将息兮兰皋,失志兮悠悠。”据此,任育长的“失志”,是昏愦、糊涂的意思。他少时“神明可爱”,过江后变昏馈了,以至于举止言谈都有些异常了。从上下文看,恰相符合。在实际生活中一样的事例是常有的。
    曾文所以说“‘政治上’抑郁‘失志’”,大约是把“失志”解作失意了,其实“挽郎”不过是送葬时唱挽歌者,并不是官职。少年尚未入仕,自说不上政治上得意;刚一过江,尚未与迎者相见,就叙他“失志”,显然不是指功名际遇上的失意,而是指情态表现上的昏馈,这点,只要对叙述层次、章法结构稍加留意,即可晓然。
    也许有人会诘问,难道“失志”就不可以作失意解吗?答曰:同一词汇的含义,在不同时期是可能发展变化的,不同作者用于不同情境也是可能彼此歧异的。如钱起《同邬戴关中旅寓》的“更惜忘形友,频年失志同”,《送郭秀才制举下第南游》的“失志思浪迹,知君晦近名”,就都是把“失志”作为“失意”解的。但这和任育长的故事毫不相干,也不能给曾文的解释帮上什么忙。除了上文所述例证,故事本身的逻辑,语言的层次和结构等项以外,还可以补充一点有力的证据。任育长故事,被归人“纰漏”一类,和“谗险”、“尤悔”、“惑溺”等类同列。“纸漏”有错误、漏洞,也就是现行口语中的做错事、出漏子,和“纰漏”近而义同。《礼·大传》云:“五者一得于天下,民无不足,无不瞻者;五者一物纰漏,民莫得其死。”注云:“纰缪,犹错也。”再看《世说新语·纰漏》一类中的故事,如,王敦尚舞阳公主入厕,称“塞鼻”用的“乾枣”食尽,又不识“澡豆”,“倒著水中而饮之”,“谓是乾饭”,为群婢所笑;蔡司徒渡江,见“彭蜞”,误以为蟹,烹食,“吐下委顿”;殷仲堪父“病虚悸,闻床下蚁动,谓是牛斗”:也与此义正相符合。凡此,均足说明任育长的“失志”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既然“失志”无关于政治,那么“有情痴”自然也说不上什么“政治涵意”。为了弄清问题。有必要多费点笔墨。
    从任育长的过江后的表现看来,是和王敦由于寡识、粗鄙所闹的笑话有所不同,属于精神状态的异常。因而,“有情痴”应理解为出于天分或性分的痴愚状态。“有情痴”未见出处。但“有情”为佛家语,即梵语“萨捶”,旧译为“众生”,新译为“有情”,从佛学的观点看,“一切动物”皆为“有情”。两晋、南朝正是佛学盛行之际,“有情痴”,当系佛家语的借用。
    至于欧阳修的“人生自是有情痴”句,且引全文来看:尊前拟把归期说,未语春容先惨咽,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且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③
    这里的“有情痴”似源于王丞相的话,指出于天性或性分的真挚之情。从全词的情境来看,所谓“有情痴”,也未始不包含儿女之情,不过因其发自内心,比起表面的风月之情,更为深切罢了。无论如何,欧阳修所说的“有情痴”,完全牵扯不上什么“政治内容”或“政治涵意”。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漫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其实是指黛玉、宝玉的爱情故事而言,并无深文微言,如果认为“它对理解《红楼梦》的主题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的话,那么恰恰构成了对于曾文所强调的“政治历史小说”说的有力否定。这恐怕是作者意想不到的吧。
    (.二)
    “政治历史小说”说,虽曾经风行一时,但那时谁也没有认真探究过。近几年来,不少同志从文艺理论、中外小说史和《红楼梦》的实际内容,已经论证此说是站不住脚的,不切实际的。继续持此说的同志已经不多了。就是这些同志,或多或少地觉察到“政治历史小说”说的缺陷,而不得不采取了“《红楼梦》在一定意义可以说是一部政治历史小说”,“就这个意义而言,称《红楼梦》是政治历史小说是可通的”,“可以而且应当把它作为政治历史小说来读”⑤之类比较含糊、退让的提法。也有的同志提出了这样的看法:“‘政治历史小说’的提出,有其要强调的特定含义,如果不说清楚这含义是什么,便作为一般名词来指称这部小说,难免会令人费解,甚或可能引起某种误解,……所以我赞成不笼统地称之为‘政治历史小说’。”⑥只有曾文毫不含糊地断言《红楼梦》“是一部政治小说,而非爱情小说”,异军突起,引人注目。然而,它的新论点和新论据实际上不能成立。它对于作品内容、作者意图和写作方法的探讨,和前此持“政治历史小说”说者并无二致,论点和论据都没超越他们。这里也无须一一再加辨析。我觉得冯其庸同志在《关于当前〈红楼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的一段话,说得很好,这里摘引如下:
    “所谓‘政治历史小说,。它应该是指小说的内容是描写历史上的政治斗争事件的,小说的主要人物及其有关的主要情节,也应基本上是历史事实而不是虚构的。”“如果仅仅因为小说的某些内容直接或间接与政治有关,因而就给予这部小说以‘政治历史小说’的名称,那么这个名称的内涵就很宽泛,这样也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会造成混乱。”
    “我认为对《红楼梦》的‘政治历史小说’,的说.法,应该予以澄清和纠正。以免继续造成混乱。事实上,曹雪芹当时创作的《红楼梦》,既非政治小说,更非历史小说,而是地地道道的描写当代现实的文学。……它具有深刻的社会内容和政治意义,但这是就作品的社会意义来讲的,不能因为作品具社会历史、政治意义,因而就称它为‘政治历史小说,。这个界线我认为一定要分清楚,否则这个‘政治历史小说’的概念就没有客观标准,就会造成认识上和理论上的,混乱。”⑦
    这些话,是值得曾扬华同志和其他持“政治历史小说”说的同志们认真考虑的。
    (三)
    更值得注意的是持“政治历皮小说”说者的研究和论证方法,有必要在这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就笔者所见持“政治历史小说”说者的文章,其研究和论证方法,可以概括为这么几点:
    一、漫无标准。他们从未有人对“政治历史小说”作出明确的解释,因而,对于怎样才算“政治历史小说”也就缺乏客观标准。为什么《红楼梦》是“政治历史小说”,各个论者可以各自有不同说法,同一论者也可以前后有不同说法。诸如:它反映了封建末世的历史风云;它选取的是现实斗争的重大题材;书中有许多尖锐的政治内容,有些描写直接把矛头指向最高统治者;它对封建社会末期广阔生活面的描写,可以当作历史来读;以谈情为表,谈政为里,后者是此书的灵魂;书中写了叛逆者的政治悲剧;作者声明此书“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是说反话,恰恰表明此书是写政治而非写爱情,等等。这些说法,全然不顾其互相矛盾之处,如:强调“政治”二字,说它写的是现实斗争,这是就作者写作的时代而言;着眼“历史”二字,说它对今天的读者有认识意义,则是就读者阅读的时代而言。这些说法,也全然不顾对古今中外的其他小说,又将如何看待。归根结底,“政治历史小说”说原是一种不科学的经不起推敲的含混说法,自然找不到切合实际的客观标准,因而,也就必然导致理论上和实际上的混乱。
    二、夸大其词。上面举出的封建末世的历史风云,现实斗争的重大题材,叛逆者的政治悲剧等说法是否符合《红楼梦》的客观实际呢?我们说《李自成》、《天国恨》、《星星草》等历史小说反映特定时期的历史风云,那是因为它们通过李自成、洪秀全、赖文光、张宗禹等英雄形象反映了明末农民起义、太平天国和捻军的波澜壮阔的斗争;《红楼梦》通过贾宝玉和林黛玉等人物形象,反映什么,堪称历史风云的重大斗争呢?诚然,《红楼梦》反映的生活面是广阔的,其社会意义是深刻的,但它所描写的主要人物和事件,不属于政治斗争,怎么可以称之为重大题材呢?至于宝黛爱情悲剧,确有其超越前此的共同思想基础和丰富思想意义,但贾宝玉毕竟不是政治人物,没有参加政治斗争,更没有遭受政治迫害,被逮捕或被遣戍,称为叛逆者的爱情悲剧自可,说成叛逆者的政治悲剧,恐怕脱离实际了吧。
    三、舍本逐末。他们不是从故事的主要情节和主要人物形象着手,进行历史的美学的分析和评价,而是着眼于书中所接触的阶级斗争和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某些情节和细节,甚至某些闲闻插曲和只言片语,从中直接概括引伸出政治主题。如他们所引述的四大家族“皆连络有亲,一损皆损,一荣皆荣,扶持遮饰,俱有照应”的说法,贪赃枉法、图财害命的事例,被抄没、被监禁的情节,这些诚然接触到阶级斗争和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个时代的政治斗争,自有其社会意义,但是他们不顾其分量、角度、地位和作用,把这类资料罗列集中起来,归结为《红楼梦》的主要内容,并进而联系到康、雍、乾三朝的惊心动魄的政治斗争。说来似乎头头是道,实则舍本逐末,远离实际,只能阉割和歪曲《红楼梦》的美学价值和思想意义。
    他们往往忽略根本,只抓住某些枝节。如举第四十六回鸳鸯誓死拒绝贾赦时所说的“我这一辈子莫说是‘宝玉’,便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举第十六回黛玉拒收宝玉转赠的鹡鸰香串时所说的“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认为把矛头指向皇帝。前者旨在强调鸳鸯的反抗决心,但使用这些词汇,也可以从中看出曹雪芹的放荡不羁,了无顾忌,对于至高无上的皇帝并不那么诚惶诚恐的风貌。后者旨在渲染黛玉的高洁和孤傲,尽管有人认为她所斥骂的只是北静王永溶,并非皇帝,但是,曹雪芹是应当考虑到这句话的分量和可能引起的联想的,这样着笔,也不能不反映他的无所顾忌的态度。然而,这些例子的意义不过如此,若要引伸为他反对皇权,或矛头直指某个皇帝,恐怕就太过了。某些细节或只言片语,可以显示作者精神面貌的某些方面,但不能认为小说的主要倾向就在于此。我们评价作品的时候,应当顾及这些方面作恰如其分的分析,但它毕竟是次要的,不能把它和通过艺术形象所显示的倾向性等量齐观。
    他们还往往忽略作品所描写的客观内容,津津乐道作者在某处所透露的创作意图应当如何理解,批者在某些批语中所指出或暗示的小说主旨具有如何重要的意义。当然这些也不应当不加注意,但只能作为参考和辅助材料,不能孤立地、片面地据以立论,代替对作品实际的考察和分析。否则,所得出的结论,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可言。
    四、索隐探微。在摭拾《红楼梦》一书中的政治描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情况下,他们就采取索隐的方法,希图在字里行间,找出微言大义来。举例来看:
    脂本第二十一回“谁知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一语下,有夹评云:
    “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犯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⑧据说“四字误人甚矣”,是借题发挥,矛头指向对曹氏家族实行政治打击的康熙第四子雍正皇帝。姑勿论已有文章指出,“四字”原指书中“聪敏乖巧”而言,与四儿的“四”字无关,完全扯不上排行第“四”的允祯,退一步说,即使批语确实借题发挥,“四”字明指四儿,暗喻雍正,那也是批者所见,未必是作者的本意。再退一步说,即使我们相信,这确是作者的本意,这种牵强附会的文字游戏,又怎能体现《红楼梦》的政治内容和政治寓意,表明曹雪芹的高明和伟大!
    本文所辨析的曾文对“情痴”,的解释,也是索引之一例。作者从“政治历史小说”说的偏见出发,带着“政治”的眼光,去思考和探索,遇到可以牵合之外,粗粗一看,正投所好,就不加细察,速下论断,所以,始则不顾《世说新语》“任育长”条的全文及其所属类别,把“失志”当成“政治上抑郁‘失志’”,认为王才丞相所谓“有情痴”具有政治内容;继则不察欧阳修《玉楼春·尊前拟把归期说》一词的全篇意旨,认为他所说的“有情痴”既然“不关风与月”,就必然具有“政治涵意”。与此同时,在词性、对仗的理解上也极尽牵强附会的能事,而无法自圆其说,据说“情痴”和“红袖”相对,把“情痴”理解为“在男女爱情上表现得十分深沉的人”,“不但字面不切”,而且“词性都对不起来”经他把“情痴”考证为“政治上抑郁”的“乖僻人”,引伸为“政治上‘狂悖’‘乖张’”的“叛逆人物”,就“不存在词性不同的问题”,而且“对得极巧妙”。字面犹是,词性依旧,却偏要如此说法,真叫人莫测高深!索隐探微的方法,其结果往往如此,难道还不值得深思吗?
    在《红楼梦》研究当中,考证是需要的,不应当排斥的,特别是关于曹雪芹的家世、生平、思想和《红楼梦》的传抄续撰、刊刻等情况,考证的工作还需要继续进行,而由于《红楼梦》写作手法的特点,对其中的某些春秋笔法和预示人物和故事结局的诗词之类,从作品实际出发进行一些探索,也是需要的。但是,对于脱离作品本身的牵强附会索隐猜谜,笔者期期然以为不可。抱持着某种偏见,脱离作品本身,在字里行间,寻求微言大义,恐怕免不了要退到索隐派的老路上去。
    “政治历史小说”说是“文革”中提出来的、是和当时片面强调政治、强调阶级斗争的左倾思潮相适应的,在那一段时期内,曾经被广泛地奉为金科玉律。拨乱反正以来,对于过去的提法,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实事求是地重新认识,是完全正常的。这不是极端化简单化地把一切颠倒过来,而是从实际出发,针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政治历史小说”说,既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会造成混乱”,经过辨析而加以澄清,也是理所当然的。笔者不敏,特撰此文,试加辨析,和曾扬华同志及其他持此说的同志们共同商讨,并向大家请教。
    注:
    ①《红楼梦学刊》1982年第4辑。
    ②刘义庆:《世说新语》卷下之下《纰漏第三十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影印王先谦校订本。
    ③《全宋词》第一册第132页,中华书局1965年6月第1版。
    ④刘梦溪:《〈红楼梦〉的思想性质和艺术表现手法问题》、《红学三十年》,《红楼梦新论》第370页、第40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7月第1版。
    ⑤张锦池:《也谈〈红楼梦〉的主线》,《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1辑。
    ⑥蔡义江:《目前〈红楼梦〉研突中的几个问题》,《红楼梦学刊》1979年第l辑。
    ⑦冯其庸:《关于当前〈红楼梦〉研究中的几个问题》,《梦边集》第29—81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32年10月第1版。
    ⑧有正本评语相同,惟“犯”作“反”。〔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1995年03期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1995年03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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