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投入的增加以及投入方法改革的深化,学术成果的评价,包括其必要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的问题,日益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不过,学术成果本应是学者主动地、自然地显示自身学术水平、研究兴趣和治学风格的文本载体,在理想的状态下它的出现远不是为了诉诸某种评价,因此学术评价在理想的学术生态中是理应受到诟病的对象。当学术成果与学者的身价和收入直接挂钩时,当学术成果成为一个单位或学校申明自己的社会地位并调节内部利益关系的主要依据时,学术评价的功利性、短视行为和种种不言而喻的偏颇就必然会随之产生,并迅速成为一种难以遏止的风气,这往往使得学术评价陷入更加不堪的被质疑和受诟病的境地。但人们所很容易观察到的现象往往是,越是遭质疑、受诟病的对象越是能反映着深刻的社会需要,越是能在现今的社会上大行其道。学术评价也属于此类。于是学术界面临的任务便不是简单地摈弃和排斥学术评价,也不是以更加猛烈的言辞对其加以质疑、诟病乃至挞伐,而是冷静地、理性地确认学术评价存在的客观性、合理性,并从学术的角度探讨其内在机制健全的必然途径。 一、为学术评价辩护 就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学术成果的产生应该不是为了评价,而是为了通过相关的研究解决有关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并由此表达研究者的学思理念,显示其学术个性和学术智慧。事实上任何时代固然都有不同程度的学术评价现象,但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将学术评价置于如此重要的地位:首先是在舆论和媒介层面,越来越多的学术批评呼声和学术评价探索涌现出来,使得学术评价俨然成了这个时代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学术主题;其次,从中央有关领导部门到几乎每一个与学术研究相关的教学科研单位,都拥有一套较为详尽的学术评价操作规则和操作程序,似乎学术评价成了学术管理的最重要且最有效的途径;再次,各种学术成果载体,主要是学术期刊和出版机构,也基本上靠相关的学术评价来确定自己的位置。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者自身而言,没有任何时候会像现在这样重视自己科研成果发表的期刊档次,以及受评价的结果,这样的关心远远超过对自己学术水平的内在自省与自我把握。 这种超越于学术的、全方位的对于学术评价的过度关心,必然导致学术的社会定位出现严重的位移现象:本来应该受到格外重视的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的内在质量往往受到忽略,人们关注的重点在于通过各种途径(如出版的重要性,发表的档次,会议鉴定的结论,外界评论的说法,被转摘和引用的频度,获奖情况等等)呈现出来的学术评价。可以想象,当一个研究者在所进行的研究中始终考虑的是上述这些途径,那么其研究过程所受的外在的非学术性的干扰会怎样地强烈,再多的研究个性和研究者的自信也会因为上述因素的考量而受到删削、冲淡和剥离,类似于急功近利、趋时从俗的学术运作必定会愈演愈烈,更有等而下之者,狗苟钻营、弄虚作假、粗制滥造、抄袭偷窃的现象屡见不鲜,只图数量不求质量已经成了当代学术的普遍顽疾。 在一个以量化指标为分配依据的学术环境下,不难想象那种只图数量不求质量的学术风气将会造成如何令人震惊的后果:有些研究者每年发表的论文数量达到40篇以上;相当多的研究单位论文发表(数量)业绩最多的常常不是那些在学术界最有名望和影响的研究者,而是一些学养平平学识碌碌却善于做学术“处理”和学术经营的人士。 当然问题的根源不在这些学者身上,而是在学术评价成为学术界普遍热衷的风气方面。既然各级管理部门都将目前流行的这些个学术评价当作学术管理的基本手段,则上有好之,下必效之,领导倡行,下必甚之,这样,学术必然会乖离学术的正道,必然会背离学术的良心,而成为学术评价的附属品,成为学术评价的简单对应物,从而导致学术最终成为非学术。当学术评价成为学术界内外最为关注也最为重视的目标,并由此形成学术风气,学术必然面临着时尚化、浅俗化、片面量化的变异,那是一种有违学术属性的变态异化。对于学术和学术研究这也是如此:风气往往是难以抵御的,学术成为时尚之后其所体现出来的流俗性质往往也难以克服。近100年前,美国人文主义者白璧德就曾发现,学术研究与一般的社会运作一样,往往也无法摆脱时尚、风气与流俗的影响,他说:“长远地看,任何一种特定理想都会逐步促使大部分普通人——这些人径直呈现出自身所处环境的特点——几乎是不可抗拒地向着该理想走去。如果被强调的是古典文学的细枝末节而不是较大的方面,那么对于细小事物的嗜好就会像传染病一样在古典文学研究者队伍中广泛传播,而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面临‘学究做派’这种流感的威胁。” 他揭示的现象表明,即使在独立性很强的学术研究哪怕是远离现代生活的古典文学研究,也难免会受到时尚的“学术研究空气”的影响。更何况在今天的中国,在包含着各种当代性命题的众多学术研究领域,面临着学术评价所营造的“学术研究空气”,我们的学术怎能摆脱各种各样“流感的威胁”? 所有上述这些学风不正乃至学术腐败的现象,说起来似乎都是与当前较为热门的学术评价有关,有的人甚至认为都是学术评价惹的祸,是名目繁多的评奖、评级、验收等学术评价搅乱了学术界,因此对各种学术评价的挞伐、谴责之声鹊起于学界内外。其实,学术评价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形成了一种过于浓重的“空气”即风气,如果不是被许多非学术性因素掺杂着成了一种俗不可耐的分配工具,这样的指责实际上并没有多少道理。表面上看学术评价造成了上述不正常的学术现象,实际上问题正好被颠倒过来:正是由于这种种不正常的学术现象的泛滥才导致了学术评价的无序。整顿不正常的学术现象不能指望取消学术评价,而应是健全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保证学术评价真正在学术意义上展开。 只要是在学术的意义上进行,学术评价在当代中国理应得到维护和提倡,因为没有任何时代和任何其他地方像在现在的中国这样需要正常的、科学的学术评价,以避免学术的失范和研究的泛滥。由于旧有的教育体制和以意识形态建设为重心的科研体制的持续作用,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数量特别巨大,近70个各级社会科学研究专门机构和超过1000所大学所容纳的专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总数当在50万人左右,近占总人口的4/1000。如此庞大的从业人员数字至少会带来两个问题。 一是门槛偏低。人文社会科学从业人员奇多,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大林子”,一些没有相应学历和专门训练经历的人也得以活灵活现地混迹其间。按理说人文学术研究讲究的是学术积累和学术规范,原不必在学历和经历上作硬性要求。但是,带着深厚的家学渊源进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特殊人才毕竟越来越少,这就意味着许多没有相应学历的从业人员在没有得到必要的学术训练和学术积累的情形下进入了学术研究队伍,这样的人常常不懂学术规范,甚至连基本的语言文字功夫也不具备,但却敢于操作学术论文,敢于频频出书,敢于带研究生并敢于投入学术评价之中。 有时候这些人能会自知缺少专业训练的先天缺陷,但这样一来就更糟糕,往往不是去努力学习以图充实、补救,而是来个堤内损失堤外补,在人际关系上猛下功夫,逢迎拍马、拉帮结派,以深植自己的学术根底,以营构自己的学术圈子,同时在所谓研究上不按学术的常理出牌,不讲究任何学术规范,将低层次低水平的批评文字一律冠以学术研究的称谓,不仅自己捞到了学者的头衔,而且在学术界混淆视听,鱼目混珠,危害不小,为祸不小。对于这样的“学者”,如果没有相应的科学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一般来说就无法加以警示,加以遏止,加以应有的惩戒与谴责。尽管目前的学术评价机制不仅远远达不到对这些“不学有术”者进行惩戒甚至谴责的功力,也从根本上缺少相应的公正性,以致有时甚至能起到为这些人张目,助纣为虐的作用,从而出现了越是这样的人越容易混出个人模狗样的怪现状,但这是现有的学术评价机制自身出了问题,并不意味着学术评价机制的存在就必然会产生这样的后果。这样的学术评价问题需要通过强调和充实学术性加以补救,离开了学术性的学术评价其实不是真正的学术评价。 二是资源紧张。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需要的资料与条件,在中国并不是一个十分奢侈的存在,然而它必须供这么多从业者的开发利用,这便造成了这一意义上的资源紧张。按说,中国有50-60万人研究人文社会科学,在人口比例上并不算多。有资料表明,美国早在1986年人文社会科学从业人员就已经达到68.2万人,现在显然更多 。但是,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性资源,包括图书条件及其普及程度,如何能望美国其项背?中国的这种资源紧张的可能后果是,许多研究者明明不具备相关专题的研究资料和其他条件,但还是要发扬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精神,遂使许多学术研究成果其实远远不到成熟之果的程度,而只是一些缺少营养缺少成色的青涩的苦果。这样的苦果必须通过学术性较强的学术评价加以分辨,加以剔析,否则大量的这类缺乏成熟条件的“成果”面世,必然从整体上降低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水平。在这方面可以说拥有长期的和普遍的教训。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资源的紧张在另一意义上体现为发表场所的拥挤。全国人文社科类的学术刊物所能提供的发表版面十分有限,远远满足不了如此众多的研究者推出他们研究成果的需要,研究成果的产出与发表的可能性之间的差额悬殊会越来越大。在正常的情况下,这将有利于学术期刊从大量的成果底数中更有充分的余地选出精粹的成品,有利于提高学术期刊的水平与档次,进而促进学术的繁荣。然而在缺少公正性和科学性的学术评价的情形下,上述设想仅仅是一种想当然的理想状态。发表和出版资源的异常紧张往往使学术期刊尤其是重点学术期刊受到难以避免的追捧,这样的追捧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期刊与研究者之间的关系非正常化和非学术化,包括有些人揭露的“某些获得学术垄断地位的‘核心刊物’出现了与投稿人之间的金钱交易现象” 。有了这种非正常的和非学术化的关系,学术的权威性、公正性乃至研究成果的学术性就难以得到起码的保证。如果不建立并依靠公正、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只是像现在某些高校和科研单位执行的那样,惟按学术期刊的名称论定成果的档次与水平,那我们的学术将会在这种有恃无恐的不正之风中持续堕落。 除了从业人数庞大而造成的学风不正需要公正、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加以克制和救正而外,当此知识传媒时代来临之际,人文社会科学面临着某种爆炸性的发展,学术研究手段包括电脑网络的介入也为传统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引进了许多新东西,传统的学术运作秩序已经为当代传媒的时代性运作体系所取代,如果离开了相对独立的体现公正、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制约,学术研究就成了商业化操作下的电子媒体的附庸,其成果的好坏高低往往凭借数字化的分析和掌握着传媒“话语控制权”者的好恶。这其中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在传媒时代高度发展的社会科学面临着许多交叉学科的出现,即使在传统的人文学科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学术研究的种种边沿现象;这些交叉学科及其学术研究所体现的学术价值固然不是电脑的数据统计所能判定的,学术研究的种种边沿现象是否具有足够的学术含量并且是否能够当作学术成果加以认定,更是网络的快速检索所能确认的。以学术为本的公正、科学的学术评价必须在这些方面起主导作用。其二,表面上看通过电脑统计和关键词检索不仅能够替代一般的学术讨论式的学术评价,而且似乎更“客观”,更合理,可实际上这是学人为机器所异化的一种新的现象。面对各种学术研究成果,学人不是去凭自己的大脑阅读、感受和分析其中的学术含量和学术档次,而是根据电脑分析出来的引用率、关键词以及论文发表的媒体档次来进行判断,人在机器面前完全放弃了学术判断的权威感和自信力,缺少这样的权威感和自信力,学者又如何投入特别需要独创性的学术研究之中去? 二、学术评价的学术性 显然,中国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大的社会环境影响下的学风有关,与不健全、不公正、不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有关。改变大的社会环境进而改变不良的学风显然不是学术界能够解决的问题,尽可能建立健全的、公正的、科学的学术评价机制,对目前普遍存在的学风不正、学术浮夸和学术腐败的现实有所制约,有所救正,则是学术界可以探讨和努力的目标。这样的探讨和努力必须具备某种理性的、学术的态度。那种将学术界不正常的风习和现象都视为学术评价导致的结果,进而否定学术评价的必要性的说法,明显地属于本末倒置的观察方法,属于因噎废食的偏激逻辑,不是我们应取的理性、学术的态度。 只要有学术和学术活动,就会有学术评价,如果我们不把学术评价理解得过于狭窄;一切学术出版与发表的许可,以及学术批评、学术鉴定、学术评奖、学术评估等,都属于学术评价。只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忽略了学术评价规范性的建设,将学术评价的倡导与主动权拱手交给了行政领导部门和书刊出版部门,导致学术评价呈现出非学术性的时代特性,从而使学术评价在学术界逐步变得声名狼藉,以至于不少偏激的言论主张取消和废除某些学术评价品类。 学术的问题必须在学术的框架内寻求解决的路径,这是我们讨论任何学术问题的前提。讨论学术评价问题也应该如此。前文中列举到的许多怪现象如果说是某种学术评价的导向作用造成的,则这种学术评价其要害则在于:它基本上来自于行政手段,缺少起码的学术品位,因而将学术研究导向非学术的轨道。 应该说中国的各级政府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越来越重视,这种重视往往通过项目投入和成果奖励等途径实施,而无论是项目投入还是成果奖励,都须通过一定的评审程序,尽管这种程序始终都融入了学者的智慧和学术的因素,但是从指导思想到实施办法都无可质疑地体现着行政意志,学术的考量在其中从来都是相当次要的。项目数量和资助额度的投放是这样,奖项比例和奖励力度的设定也是如此:经济学、政治学总是作为重中之重受到特别的关顾,而传统的人文学科相对来说水平颇高但较受忽略。各省各地的情形大多相似,行政权力导引下的学术评奖就是如此堂而皇之地公然挑衅着学术评价的公正。学者们指责说,“尽管中国的学术处在这样的低水准状态下,全国各地年年都大张旗鼓地搞各种级别的学术评奖活动。” 这样的指责没有充分的道理,即使学术研究的总体状况处在低水平,政府愿意拿出钱来奖励其中的佼佼者或较为优秀者不应受到责难;只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只要有正当的理由,不要说政府,谁都可以奖励学术。我们所应该议论的是它们的这种奖励是否是在公正的意义上体现出了对学术的尊重。各地的政府立项和评奖往往在指导思想的公正性上就大打折扣,这应该引起学术研究者的重视和正视:学术评价缺乏正当的学术指导性,人们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作为行政主导的学术评价行为,一般来说都带着两个极端的偏向:过于主观的随意性和过于倚重统计手段和数字显示等“客观”依据。 过于主观随意性的学术评价,就是不尊重学术规律,凭借长官意志和领导的政绩意识,随意倡导一种学术现象,并通过高等次大力度的奖励机制将这种评价的结果任意扩大。有的学者撰文抨击的“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现象,就属于这种主观随意性很强的偏向:“在既没有经过学术界同行广泛认可,也没有经过长时间检验的情况下,全国每年都评选‘优秀博士论文’”, 这样评选出来的论文虽然获得了十分优厚的奖励,但实际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如何却不能不令人生疑。有些有识之士在不同场合都提出过学术评价应有某种“时滞”意识,某种学术成果的价值往往不应在短时间内就作出预见性判断。对这样的观点确应予以支持,但同时又不足以以此否认诸如“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的合理性。倡导这一奖项的领导部门大可以申言:我们奖励的是博士论文本身的学术水平,而不是它的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因此完全可以在其成型之后就作出相应的评价。其实问题的症结在于,这一奖项的评选过程充满着行政主导的意味,学术性因素被冲淡得七零八落。首先,每篇优秀论文获得50万的科研经费以及其他相应的奖励配套,这样的奖励额度根据什么确定的?为什么其奖励力度会超出任何一项国家级或准国家级的人文社会科学奖项?这种奖励额度的确定本身就是非常随意和不慎重的。由于巨大的利益的蛊惑,竞争申报优秀论文的常有那些居然已经获得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授,他们滞后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因此反而获得了绝佳的机会,当然也不顾是与自己的学生和学生辈的青年展开竞争,往往正是这样的教授50好几的年龄还乐于通过裙带关系争得一个类似于助理角色的官当当,为了好处,脸面都可以一概不要。其次,——在重要性上应该是首先,不知凭什么规定优秀博士论文的申报必须由系、院、校到省逐层逐级地淘汰,然后上报评审,让行政运作渗透到这一奖项从申报到审批的每一个环节。既然是全国性的重大奖项,应该本着学术公平的原则在全国适当对象中广泛征求申报者,让每一个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都有机会参与竞争。逐级申报和淘汰制实际上是让行政权力在此过程中铁衣无逢地发挥作用,让学术因素在此申报和评选的过程中退隐得湮然无痕。无论是学术立项的申报还是学术评奖的过滤,其所规定的行政审批环节越多,越是有资格被视为以行政手段弹压学术性因素的典型例证。 也许在各级行政运作的过程中会通过各种诸如专家委员会之类的评审以显示其不庸置疑的学术性,然而正是这种形形色色的专家委员会的组成,往往最能体现行政运作对于学术因素经常的强奸和践踏。几乎所有的各级专家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都是通过行政渠道“磋商”形成的,而这种“磋商”从来没有什么章法可言,说得好听一点是凭借行政领导的好恶决定这种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等而下之者则是裙带关系、圈圈伙伙以及其他各种利害关系相互砥砺的结果。正如龚刃韧所质疑的那样:“一个文人或学者在文坛或学术界的地位(或知名度)往往不是取决于真实的学术水准,而是取决于官方的认可及市场化的炒作。” 这官方的认可其内幕实际上是大有讲究的,不然就不会出现那么随意性的,那么荒诞不经的现象。这类现象的一个表征是,一个相当级别的评审学位的委员会居然让一个年龄在50上下却从未获得过任何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的“学者”混迹其中,而且这样的学者是否有起码的水平呢?可以说正常的汉语言文字都很难写得通顺,而且在这方面还真的是“有稽可查”,——如觉得此语有些怪诞,幸勿见责,“查”某杂志百期纪念号便知端的。也许有人觉得语言文字功夫弱一点无伤大雅,这样的人大可以听听这样的议论:“面对一些著作等身的学者,我常想,先不要急着看他的著作,如果可能,还是先看他的几篇短文,其见识、语言能力均不难估量出来,如能从中获得启发,有不错的印象,再去看其著作;反之,如一短文都写得难以卒读,无见识,乏文采,甚至词句不通,其整本著作、长文的价值也就值得怀疑了,避而远之,十之八九是可以无憾的。这也是以小见大。” 诚哉斯言。不惟如此,这样的人混迹于学术评审机构,其影响之恶劣比所谓滥竽充数要严重得多。一方面,政府主导的学术评审机构毕竟代表政府形象,这种不学无术者充数其间,显得极不严肃,至少在公众面前反映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极不正规、极端随意的做派;另一方面,既然不学无术而又能操纵许多学人的命运,这样的往往比那些有真才实学的人更需要玩弄手腕,上下其手,种种劣迹在他们身上出现的机率要远远高过其他人。 行政权力如此罔顾学术的严肃性,虽然不能说完全体现着某种腐败,但实实在在体现着过于主观的随意性,这样的权力主导着学术评价体制,是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界的一大悲哀。行政权力介入学术评价,必然起着主导学术的作用,其结果必然导致对学术权威的克服与轻蔑。在学术评价中,由于行政权力自觉到无法对学术成果进行真正的学理分析和学术价值的判断,但又不甘心真诚地引入并依靠真正有效的科学的专家评价,于是便将学术评价处理成所谓“客观”的刚性指标考察,也即现在比较流行的“量化”评价。学术成果的量化评价各地各单位自有一套,其基本做法大体一致,将学术成果的“出身”根据期刊(或出版社)的等级划分出若干层次,给予相应的分值,然后便是对成果作数量上的统计,有的则计入被转载、被摘录和被引用的情况,一并以某种参数统计入内。这种学术评价的数字化模型设计出来以后,学术评价就完全成了行政领导、办事员与电脑的协同运作,任何学术性的考量在这样的学术评价活动中都变得十分多余。 这种行政权力主导学术评价的模式,在当前的学术评价运作中可以说最为普遍。作为行政管理者有理由认为这样的评价方式最为公正有效,因为它最“客观”,排除了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殊不知这是一个较为强烈的象征,象征着行政权力对于学术权威的最大轻蔑。实际上不只是象征,它还从许多实实在在的方面实施着行政权力对于学术权威的打压与蔑视。从学术评价的流程上看,评价者是电脑操作员和他们的电脑,等待着被评价的是学术研究者,只要稍微想象一下便能理解这是一幅多么令人尴尬的图景。从学术评价的基本原则方面看,这样的评价严重违反了学术研究的本旨:那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其成果须对相关学术问题的解决作出突破性的推进。可以说能否达到这样的学术本旨与学术成果的量没有直接的关系。但量化的学术评价完全不能对上述学术本旨的体现与完成情况作出判断与描述,而且实际上也完全拒绝这种判断与描述的企图。排斥学术性考量的量化指标在学术评价中之所以能通行无阻,是因为某种行政权力完全掌控了学术评价,并对学术权威实施了有效的挑战。长此以往,这样做的结果是,评价学术成果只需要点数字,用尺量,用秤称。 行政主导的量化的学术评价所赖以生存的其他一些命题已经为许多学者所质疑。例如根据学术期刊的所谓等级来划分论文档次,学术界的抨击已经很多:“不能‘以刊论文’(即以刊发文章的刊物级别来论文章本身),学界已经讨论颇多,大致得到认同,尽管在成果考核和奖励的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 再如,从量化的指导思想出发,不仅认为成果数量越多越好,而且认为成果篇幅越长越好,对此学术界也有义正辞严的批驳:“论著的价值,不能简单以长短形式来论。一种思想、观点或情感可以有多种方式表达,但其中有高下、聪明愚笨之分,从文化作品的内在本质看,简洁、凝练还是需要发扬的传统。有时,文字少了,其实是多了,短了,其实是长了——这一点,是需要研究人员、科研管理者三思或进一步探讨的。” 其他还有只看成果数量,不看成果成色,研究难度,不分学科差异,这样的做法也是行政权力粗暴对待学术的鲜明例证,已经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网络报道:有的大学的学术委员会已经提出,“制定学术评价标准应该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针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人员、不同的专业特点制定不同的学术评价标准。” 这毕竟体现着一种学术评价观念的进步,那就是从学术含量和学术难度上体现出对学术性的尊重。 其实,学术评价应该是从学术的角度根据成果的学术性内涵所进行的学术价值的判断,这几乎是常识,也几乎是公理。但在行政权力介入学术评价的情势下,常识往往被悖谬所征服,公理常常被强权所战胜。这种荒诞的情形一方面是由于行政权力之于学术权威的惯有的粗暴对待,另一方面,也是学术界在学术评价问题上自我放弃的后果。现在面临的任务是结束学术界对于学术评价的自我放弃,在学术评价领域恢复常识与良知,恢复公理与公正,将学术性因素理直气壮地引入学术评价的操作之中。这需要学术界普遍重视学术评价,重视学术评价中的学术因素,需要探讨学术评价理论,设计学术性的学术评价的基本理论模型和操作模型,包括建立具有学术制约力且足以与某种行政权力相抗衡的学术评价机制或机构。这是一种漫长的繁复的建设项目,同时也是很有意义很有紧迫感的学术建设事业。 注释: [1]欧文•白璧德:《文学与美国的大学》,张沛等译,第10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参见裴长洪主编:《美国人文社会科学现状与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 [3]龚刃韧:《大学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二十一世纪》2005年5月号。 [4]龚刃韧:《大学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二十一世纪》2005年5月号。 [5]龚刃韧:《大学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二十一世纪》2005年5月号。 [6]龚刃韧:《大学教授、计件工与学术自由》,香港《二十一世纪》2005年5月号。 [7]张天行:《学术评价不能沦为拿尺量》,《中国青年报》 2003年4月7日。 [8]向志柱:《关于学术评价的几个问题》,《中华读书报》2004年7月7日。 [9]张天行:《学术评价不能沦为拿尺量》,《中国青年报》 2003年4月7日。 [10]见http://www.subject.sdu.edu.cn/news/files/read.php?ID=100。 原载:《学术研究》2006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