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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其庸先生撰文《项羽不死于乌江考》颠覆两千年定说,认为西楚霸王项羽不死于乌江,而是死于东城。此说一出,立即引起学术界尤其是《史记》研究界的强烈质疑,《文史哲》2010年第2期刊发袁传璋教授《〈项羽不死于乌江考〉研究方法平议》,对冯其庸先生的文章进行了全面质疑。 西楚霸王项羽,由于司马迁
《史记·项羽本纪》的实录描写,在华语世界是妇孺皆知的历史名人,其乌江自刎的壮烈结局,千百年来更是耳熟能详的历史常识。“红学”名家冯其庸教授在上海《中华文史论丛》2007年第二辑发表《项羽不死于乌江考》(以下简称“冯《考》”),引据《史记·项羽本纪》“太史公曰”称“项羽身死东城”,以否定《项羽本纪》正文乌江自刎的记叙,断言“《史记》里确实不存在乌江自刎之说”,作出“项羽是死于东城而不是死于乌江”的“新的结论”,颠覆了两千年来从无疑义的定说。随后,多家报刊对冯《考》纷纷转载,2007年8月25日《中国文化报》整版重发冯《考》,特加《编者按》,称赞冯其庸先生“以独特的学术眼光,将实地考察与研读史料相结合,作出了这样的论断:西楚霸王项羽‘乌江自刎说’原是对《史记》、对历史的误读,是元杂剧过度盛行惹的祸端。项羽‘死于东城’才是确凿的史实。编者认为,《项羽不死于乌江考》一文,虽只是2007年中国文史界的‘一件小事’,却意义重大”。 为此,《文史哲》2010年第2期发表袁传璋教授的文章《〈项羽不死于乌江考〉研究方法平议》(以下简称《平议》),该文约1.8万字,对冯《考》进行深入剖析。袁传璋认为,冯其庸在古典文本解读方面,存在对《史记》史法的误会、句法的不明、训诂的缺失;研究方法上,征引古籍或移花接木、或刻意增删;野外考察有道听途说之嫌。故其“新的结论”系凭虚造说。冯其庸这篇被称“意义重大”的论文,在文本解读、研究方法以及“学术品性”上,真的具有“示范意义”还是相反,对它的评介关乎实事求是学风的导向与重建,实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 《平议》对冯其庸之《史记》文本解读提出质疑。冯先生在其文章开端即断言《史记》中“无一处写到项羽乌江自刎。相反,却是明确说‘身死东城’……”,又说:“此外如《汉书》、《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等书,也全同《史记》。”支撑冯先生的“项羽是死东城(邑)而不是死于乌江”的“新的结论”有三个基点:其一是太史公称项羽“身死东城”;其二是乌江距东城有二百四十华里,项羽不可能“东渡乌江”;其三是项羽在东城已被灌婴消灭。 文章指出,这三个貌似有据的基点,均属对《史记》文本的误读。其一,关于“东城”这个地点,太史公所称的“东城”指的是“地”——东城县域,对此,《项纪》中关于东城快战发生地的“山”及后来自刎处所的乌江都有清楚的表述。而冯先生所谓的“东城”却指的是“点”——东城县邑,这从冯先生在文中不惜用十二次笔墨予以强调的“东城至乌江还有二百四十华里”得到确定。可见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项羽即使在东城快战后也未被“困死”,而是再度溃围南驰,直趋乌江渡口。《项纪》中“东城”出现两次,其真实含义均为东城县域;而冯先生却都误读为东城县邑,遂徒滋纷扰。其二,“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太史公文句的真实含义并非如冯先生所说的项王想从东城县邑向东到二百四十华里之外的乌江,而是想从江西的乌江渡口向东渡过大江抵达江东的吴中。冯先生之所以作出误判,原因盖出于误读太史公的文本。“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乌江”,完整的句式应为“于是项王乃欲东渡[于]乌江”。“东渡[于]乌江”即“于乌江东渡”。“东渡”意指“向东渡过[大江]”,而不是冯先生所指的“‘东’字表明乌江在东城的东面”。实际的地理方位也是乌江在东城县邑的南面而非“东面”。冯先生既不明太史公的句法,又仅从句中截取个别字词,本先入之见,作孤立发挥,自难免“把项羽所处的地理位置弄模糊了”,更把太史公的“实在语意弄错了”。其三,冯先生引据《史记·樊郦滕灌列传》“追项籍东城,破之”,对“破之”特加疏解:“‘破’者,‘灭’也。也就是在东城消灭了项羽。”但冯先生的这项“力证”存在天然的缺陷,缺陷在“破者,灭也”自我作故式的训诂。《说文·水部》:“消,尽也。”又:“灭,尽也。”故“消”、“灭”二字可以互训,为完全除尽之词。“破”的含义与此有别。《说文·石部》:“破,石碎也。”引申为碎裂不整之义。又《正字通·石部》:“破,行师败其军,夺其地,皆曰破。”故“破之”,就是败之;“大破之”,就是大败之。如此而已。冯先生将“破”训为“消灭”,是夸张失度了。事实是灌婴的数千骑兵在东城县域的四隤山也仅杀死了项王的两名骑士,并没有就此“消灭”项王。所以《史记·项羽本纪》下文才有乌江渡口的步骑激战和项王壮烈自刎的场面描写。 袁文对冯先生文章的研究方法提出了质疑。《平议》举出了六端冯《考》在研究方法上的失误:其一,冯先生为了证成他的“项羽不死于乌江”的先入之见,在征引《史》文及相关古籍时,常有意无意使用移花接木的技巧;其二,冯先生在征引《史》文时又常删削于己观点不利的重要文字,人为地制造太史公文章的“纰漏”,扭曲文本原义,以证其说;其三,冯先生征引名家言论作证时,常掩盖论者语境,断章取义,似是而实非;其四,冯先生为了力挺其“项羽不死于乌江”的新说,还轻言《史记·项羽本纪》乌江拒渡一段文字有“错简”或“脱漏”,更有甚者,还敢给《太史公书》添加文字;其五,冯先生写这篇考证文章,常以想象替代考实,文中不时出现“好像”、“似乎”、“有可能”、“也许”、“我设想”之类的话头;其六,冯《考》还多处显现欺瞒读者的企图,如隐瞒王文楚先生所撰《宋本太平寰宇记·前言》之“至于惠州,……实出于后人改补”之特指语境,仅从中抉取“后人改补”四字,采取模糊化手法,将其放大,施加全书,臆断“所载政区,主要太平兴国后期制度”从而制造出《太平寰宇记》不可征信的假象,进而达到该书记载“乌江县,本秦乌江亭,汉东城县地”“实不可信”的目的,即是显例。 文章对冯先生的“野外考察”提出质疑。冯《考》有两项重要的考察成果,一为阴陵大泽的方位,一为虞姬墓即四溃山。二者均与“项羽不死于乌江”的新说密切相关。阴陵大泽是项羽自垓下南驰乌江实施东渡计划失败的关键地点。《史记》三家注对阴陵大泽均未出注。冯先生似乎是二千年来“考”出其所在的第一人。他说:“我曾两次到阴陵调查……老百姓叫此处为古城村……如今从古城村向西,便是一片大泽,……水面上有长数公里的窑河大桥。项羽因为陷入大泽中,‘以故汉追及之’。”《平议》指出:从冯《考》提及的“窑河大桥”,可确知桥下即淮南市东与定远、凤阳分界的高塘湖。但冯先生将它认作项羽陷入其中的阴陵大泽,是犯了不应有的常识性错误。高塘湖的前世是一条流淌了千百年的青洛河;高塘湖的今生系受黄泛及黄河夺淮入海影响形成于20世纪40年代以后的堰塞湖,湖龄不过半个世纪光景,此前这里既无湖也无泽。《淮南市志》对此有明确记载,一查便知;若向原住居中的老者请教,也立见分晓。可惜冯先生失去了这两种并不难得的机会,本先入之见,在窑河大桥上驱车一过,见到茫茫水域,便贸然肯定阴陵大泽这里便是。他说“如今从古城村向西,便是一片大泽”,其实高塘湖东距阴陵遗址的古城村有20多公里,哪里是“向西便是”。 袁文指出冯《考》认定的高塘湖即阴陵大泽为无根之谈,还根据《梁书·韦睿传》及《资治通鉴》的相关记载,考证出古阴陵大泽的真正方位在合肥与钟离(今凤阳县东北)的南北连线上,值古东城县城西北、古阴陵县城东南,约在今定远县城西西卅店以南一带低洼处。 关于虞姬墓,袁文提出,冯先生自称:“我曾二至其地调查”,并告诉读者:虞姬墓“高约25米,为一自然土山”,这座“高阜”便是项羽二十八骑与数千汉骑东城决战的古战场所在,所以“又名四溃山”,“决战后,项羽即自刎于东城”。可见虞姬墓在“项羽不死于乌江说”中的分量之重。然而该文发现,最早提出“项羽不死于乌江”的定远学者计正山“所见”的虞姬墓,与冯先生“所说”的虞姬墓,虽同为一墓,却颇有参差。计先生在近作《项羽并非死于乌江》(载《江淮时报》2007年7月10日)中说:“形如丘峦的虞姬墓至今犹在,安徽省文化厅副厅长李修松率领有关专家实地考察后认定其形制、封土皆为典型汉墓。”计先生所见的虞姬墓其高仅“达数丈”,在冯先生笔下竟拔高到“约25米”;经安徽省文化厅组织“专家考察后认定其形制、封土皆为典型汉墓”,在冯先生笔下竟变成“一自然土山”,而且还是项王二十八骑与数千汉骑在其上决战的“四溃山”。对虞姬墓的描绘,计先生所见与《太平寰宇记》所载定远县虞姬冢“高六丈”相符,应毋庸置疑;而冯先生所言则夸张失实,未免有点真事隐去、假语村言的味道,这难道是“二至其地调查”所应有的结果? 文章最后指出:冯先生既没有真正读通《项羽本纪》原文文本,又拿不出任何值得一顾的其他根据,就轻议司马迁亲手著录的项羽乌江自刎的文字,自以为是唐以后民间传说的羼入,居然还“考出项羽乌江自刎之说,源于元杂剧”,恐怕有失谨慎。 原载:《中华读书报》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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