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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昌渝]文学史的本质是史

http://www.newdu.com 2017-10-27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石昌渝 参加讨论

    文学史的本质是史,这是一句不言而喻的大实话,但在编写文学史的实践中是否被普遍地认同,却是另一回事。历史不是抽象的空洞的,它是由政治、经济、法律、思想、宗教、文学等诸多方面所构成。文学史作为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和其他部分一样具有不依后人意志而改变的客观性。我们叙述文学发展历史的目标,应该尽可能地呈现历史的真实面貌。
    有人强调历史不可能复原,一切史书都是后人的虚构和想象,一切史都是当代史,这个观点十分时尚。我以为,这个观点是指一切史书都渗透着撰史者的当代意识。事实上,从《春秋》《史记》一直到《明史》《清史稿》,哪一部史著没有这个问题呢?正因为如此,史学家们才不断地用新发现的文物文献去考辨它订正它补充它,不断地用科学的历史观去纠正它们对历史人物事件的不恰当的评判。但是,这不等于说古代的史书所叙之历史都是主观的建构,毫无客观性可言。事实也证明,《春秋》《史记》等等史籍所记载的历史,经由地下发掘的文物和海内外新发现的文献验证,基本上是真实可信的。如果以一切史都是当代史的理据,主张撰写历史可以任凭主观想象,那其实就是消解了史学的科学性。
    文学史又不同于其他史,这个不同是由它叙述的对象———文学的特性所决定的。文学与社会行为世界、典章制度不同,它所记录的是作者的精神情感活动,它诉诸的也是读者的精神情感,而且它仍然在今人的阅读中栩栩如生。阅读因时代的变迁和个人状况的不同而会有千差万别的感受,但文学史对作品的解读都应该忠实于作品的本来意义。文学作品在它出世之时就具有它的自在性,其内涵也许复杂而模糊,但总存在一种内在的张力,总有一个不可逾越的边界。要探寻它的本来意义,就不能主观臆断和望文生义,就必须顾及作者、作者所处的社会状态和文本的全部。这里不能没有修史者的想象,却又不能不把想象控制在容许的空间内。过度的想象必定会偏离作品意愿。例如《红楼梦》,鲁迅曾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集外集拾遗·〈绛洞花主〉小引》)。当下颇有影响的“秦学”把秦可卿解读为康熙废太子胤礽的女儿,也就是说《红楼梦》介入了康熙朝的政治斗争,写了宫闱秘事。这种见解的文本依据极其稀薄,与曹雪芹所处的社会状态以及他的创作宗旨也完全脱离。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正当清朝文字狱最酷烈之时,那时任何有妄议时政、诋讪怨望的文字,都会招来杀身之祸。曹家被雍正帝定罪查抄败落,作为钦定犯官子弟的曹雪芹深知家庭背景的敏感,故而在《红楼梦》一开头就说,本书“大旨谈情”,“毫不干涉时世”。在情节叙述中,又特别将时间地点虚化,声明这个故事无朝代纪年可考,地点特避其东、南、西、北字样,谓无迹可求。故事来源一个神话,抄自一块石头上的铭文。这些并不只是为了躲避文字狱的侦缉,曹雪芹写《红楼梦》其意确实不在现实政治,他着眼的正如他宣言的是一群少女的纯真、善良和美好的性情。他超越了某朝某代的政治局面,通过一个由盛而衰的贵族家庭中的爱情婚姻悲剧,揭示了人性与传统礼教及其制度的冲突,其思想深度远远超过对某朝政治的批评。如果我们联系作者的身世、社会背景,不带成见和偏见地阅读文本,就不会偏离《红楼梦》的本意作漫无边际的诠释。
    一部文学作品的评论要顾及作者以及作者所处的社会环境,对一个文学流派和一个时代文学的描叙,除了理清文学自身的承传变异关系之外,也要注意它们所处的政治、经济、思想以及各种文体所合成的文学生态环境。拿流派来说,通俗小说中的时事政治小说兴盛于明末,清初仍然繁荣一时,清朝统治稳固以后,文网骤然收紧,它也便在文坛上销声匿迹了。沉寂了一二百年之后,于清末又狂飚突起。时事政治小说的起伏消长,很明显与当时的政治有关。又如《世说新语》一类的志人小说,这是有千年传统的重要的小说流派,历朝历代产生的作品数不胜数,康熙朝还有少量作品,到了清代雍正时期,它也消失了。为什么?乾隆帝就认为“以本朝之人,标榜当代人物”,就是私立门户,变乱是非,莠言乱政,其罪当斩。著有一本《名臣言行录》的尹嘉铨之获罪就是活生生的案例。难怪谙于官场世故、熟知朝野人事的纪昀就只写鬼怪而不写人事。
    清朝是古代君主专制的最后一个王朝,从文学发展来看,清代文学是古代文学集大成者。以诗文而论,其作家作品的数量堪称历代各朝之最。如张之洞所言,“诗家太多,读不胜读”(《书目答问》)。古代文学各种体裁发展至清代,都已达到成熟和完备的程度,清代文学的繁荣是文学自身发展的必然。它作品数量多,流派和风格也多,但繁荣之中又有其贫乏的一面,清诗由王士祯开其一代诗风,清文则以桐城派执其牛耳,他们以清雅醇正为诗文的最佳境界,却缺乏坦荡的胸襟、张扬的个性和恢宏的格局。直到鸦片战争前夕,得风气之先的志士们才感到要打破这沉闷的局面,“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诗文由是而有了时代的转变。这一代诗文的形态特征的形成,固然有诗文内部的因素,却也有不可忽视的外部的社会政治文化因素。我们知道,清朝统治者是满族贵族,以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他们深知文化认同对于巩固统治的重要性,所谓治统系于道统文统,所以在立朝之初,就推崇儒家程朱理学,以传统文化继承和发扬者的姿态居临天下。他们一方面提倡诗词文赋,康、雍、乾诸帝皆工诗文以为表率,并特设博学鸿词科拔擢文学之士;另一方面,又大兴文字之狱,诗文中稍有违碍和狂悖嫌疑,便会严惩不贷。这至少是清代诗文数量虽多,而风骨不足的原因之一。
    如果上述还有些道理的话,那么文学史就不能是作家作品论的排列。作家作品是文学史关注的主体,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文学史作为史,就必须要把作家作品放回到他们曾经生存的系列和环境中,只有通过记叙文体自身的传承发展以及文学创作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等诸多方面的互动,才能比较真实地展现文学发展的因革变化。
    20世纪以来,文学史研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据不完全统计,百年来出版的各种类型的文学史著作就有1600多部,而单篇专题论文就更不计其数了。文学有专史并初步建构了几种体制,为以后的文学史研究奠定了基础。回顾这个领域的研究,我们也会发现一些需要弥补的不足。有人把文学史看成是作家作品论按时间顺序的排列,所谓“重写文学史”不过是用时新的理论重新诠释作家作品。上世纪50年代末,就有用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来评价以往文学的著作,将中国文学史描叙为现实主义与反现实主义斗争的历史,以至像山水诗这类作品就难以安顿。“文革”中,又有以儒法斗争的观点来写文学史者,那当然离历史事实更远了。改革开放后,世界各种理论涌入中国,用这些所谓新理论来重新解说中国文学史又成了一种时尚。这种“重写文学史”的努力,不能说在学术上没有意义,但往往事过境迁,不多时人们又生不满。它其实是忽视了文学史的史的本质。史著虽然不能完全复原史的实态,但却应该尽可能地一步一步接近它。要描叙文学发展的实态,就不仅要从历史的观点去认知作品,而且还要了解文学生长的社会物质的和精神的环境以及它们与文学作品的关系,其中基础的工作是搜集、整理史料并进行考辨。换言之,我们应该把文学还原到它生长的时代,依据大量的经过考辨的史料,而不是凭借先验和想象加以描叙。文学史与其他史比较有其特殊性,但却又具有史的一般性,文学史的编写应当在这一般和特殊的结合中探索自己的方法。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文学史作为史的科学品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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