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更新、目不暇接的凡人义举报道,令“善行河北”网名声远播,竟至成为我所在沪上网友间的热点话题。 却也听到异议,说他浏览两天,真正佩服的就是冒死拦火车避撞泥石流救下一车人的羊倌卢伟、捡到三十六万元完璧归还失主的保洁员胡玉兰等几位,“这才叫大善,难以超越。至于很多小善,难度不大,金额也不高嘛”。 很清楚,诸如“省会七旬老人街头摔倒,环卫工人热心扶起”啦,“流浪汉露宿桥下,热心小伙送水送饭一周”啦,“博野残疾男子甩出腰带援救溺水者”啦,这般那样,绝非轰轰烈烈。不过,事虽平凡,俱属行善,体现核心价值观,这就叫质的规定性。惟此,再小的善事,也要叫好。能够常态化,就更好。 “凭这些‘扶一扶’‘送一送’,弱势群体的困难会烟消云散?”不,天下没这等便宜的事。但是,毕竟帮一点好一点。记得一则流传广远的民间故事——一位老者早晨在海边散步,发现很多被暴风雨卷上岸的小鱼困在浅滩,即将因干涸而死。这时他看见一个小孩正把小鱼一条一条地扔回海里,忍不住说:“这里有千万条鱼,你救不过来的。”小孩却捡起一条说:“这一条救过来了。”又捡起一条说:“这一条也得救了。”一捡一扔,其价值较之见死不救,毕竟判若云泥。因为再小的正数,比起零,都是无穷大。 小中寓大,又可以催生大或变成大,有人就此概括为“放大”效果。小善的“放大”,在于积聚作用,更靠感化效能。道德行为,一点一滴都深蕴人性,具有天然的感召力。一百年前的马克·吐温认为盲姑娘海伦·凯勒以一生不甘沉沦的人格,而有资格“和伟大的拿破仑一样伟大”,说的就是这种感染作用。今天也一样。你看,仅仅因为主持校友会的那位老同学将吐出的瓜子壳包进手帕,这天的会议室就没有出现通常难免的满地狼藉;仅仅因为那个刚上来的姑娘跟同伴讲一口轻轻的吴侬软语,整个旅途中,车厢里就再也没有粗声恶语。用宏观的眼光看道德影响,每个人都是他人的环境。人们的行为习惯从来就不是孤立的,甲会影响乙,乙会影响丙。基于此,你也做好事,他也做好事,结果呢,一加一往往不是二,得到的是三、是四,是一连串人群起效法! 有机会行大善,从拦火车救下一车人到捡拾巨款归还失主,何等令人神往。但是,这类机会照例少之又少。生活中,行小善的机会却俯拾皆是,那就从自身做起吧。须知,小善到头来也会放大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