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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说普通话异读词的审音原则(3)


    三、审音原则例解
    (一)原则1以北京语音系统为审音依据
    1955 年10 月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决议认为普通话“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 1956a)。1956 年2 月6 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指出普通话内涵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 1956b)。普通话定义自此确立。因此,普通话审音原则按照普通话标准音也就是以北京语音作为依据,是无可置疑的。当然,这个语音标准指的是北京语音系统,包括声母、韵母、声调以及连读变调的语音系统,而不是指每一个字音或词音。现代北京话没有入声、不分尖团,因此,普通话语音相应也就没有入声、不分尖团,这一类语音问题就是依据北京语音系统。
        表1审音原则1 举例
       
    表1 所列“的士”一词借自粤方言吸收的外来词(英语的taxi),现在已经成为普通话词语,书面写法已如此定型,口语中实际读音为dī,这个读音符合北京语音系统,并不是按照粤方言的读音照搬过来的,但是这个普通话读音在字典、词典里面一直没有得到体现,辞书里的“的”字也没有dī音。本次审音确定了这个词音,同时也确定“的”字有dī 音。“ 芥蓝” 和“ 芥菜”( 有的人写作盖菜),各为芥菜的一种,按照北京音系读jiè,而读作gài 实际上是照搬某些南方方言读音所致,写作“盖”字在北方话或北京话里面勉强行得通,在一些南方方言里面反而行不通,比如粤方言“芥菜”的“ 芥” 读作[kai] 音, 而“ 盖” 字读作[k?i] 音,写成了“盖”字反而不符合实际读音。本次审音确定“芥”字统读为jiè,符合北京音系的语音规律,也符合普通话和其他汉语方言的对应规律。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