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在经验”:语言·书写·主体性(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6:11:09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朱莉娅·克里斯蒂 参加讨论
内在经验在一种条件下存在,且仅在这种条件下存在,即作为独特个体之创造。在这种情况下,它能调动起“身体”与“精神”的各种复杂层次,并改变两者间的二分关系。经验是“内在”的,因为它调动了每一位语言主体的不可归约的主体性。然而,此种特殊性只能在对话意向性中实现:呼唤与回答,一种“可共享的独特性”。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能实现一种真正的“心理生活”。没有这种生活,就不足以言人之生命——取“生命”一词的真义——而只能成为“复制—适应—承受”的存在,这恰是黑格尔所洞见的游荡于“历史终结”之时的行尸走肉。 为了勾勒出“意义作为一种内在经验”的广阔天地,我涉及的四个主题,皆与我本人作为学者、作家与女性的生命有密切关系。 “对话性”理论:它从巴赫金处获得启示,继而使我得以在结构主义阶段之后,开辟了另一种理解并实践意指作用的方式——后结构主义。 对“书写”的阐释:文本取自于法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普鲁斯特的作品。 女性经验的特殊性——我称之为“女性天才”——及其在汉娜·阿伦特的政治哲学思想、梅兰妮·克莱因的精神分析理论与柯莱特的文学作品中的呈现。 异乡人,或陌生人:在全球化移民大潮中我们频频与异乡人相遇,抑或我们自己就是异乡人;与此同时,在表面身份的地下深层,我们也是自我的陌生人。 这几个领域中,都有不同个体以自身历险揭示了可分享的、多元化的内在经验。 我希望通过这些主题重新发现法国与欧洲文化。对于这种文化的独特性与意义的揭示,我们做得并不充分;如何让它得到认知,也还是我们的难题。 我也希望这些主题能够得到中国文字与思想的回响,后者的活力,它的充满生机的对话,它对生命的爱护(所谓“摄生”),都是老子思想对我产生深深吸引之处。 朱莉娅·克里斯蒂娃著 黄蓓译 祝克懿校 (作者单位:法国巴黎第七大学文学与比较文化研究院;译、校者单位:复旦大学中文系) (本文刊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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