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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梦溪:《毛诗正义》“诗谱序”作者小考


    《毛诗正义》的“诗谱序”究系何人所撰? 笔者可以肯定地说:是郑玄郑康成所撰也。
    内证是“诗谱序”的孔疏。“诗谱序”写道:“诗之兴也,谅不於上皇之世。”孔疏云:“上皇谓伏牺,三皇之最先者,故谓之上皇。郑知于时信无诗者,上皇之时,举代淳朴,田渔而食,与物未殊。居上者设言而莫违,在下者群居而不乱,未有礼义之教,刑罚之威,为善则莫知其善,为恶则莫知其恶,其心既无所感,其志有何可言,故知尔时未有诗咏。”(《毛诗注疏》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页)孔疏云“郑知于时”,是说郑玄知道上皇之世尚未有诗也。不是明言《诗谱》是康成所作么? 孔疏于“诗谱序”的笔法亦多有揭橥,并随时说明郑玄何以如此著笔。特别是结尾一段,“诗谱序”写道:“夷、厉已上,岁数不明。太史《年表》自共和始,历宣、幽、平王而得春秋次第,以立斯《谱》。”(同上,第9—10页)孔疏说,这是“论作《谱》之意”。然则为何以《谱》称之呢? 孔疏说:
    郑於三《礼》、《论语》为之作序,此《谱》亦是序类,避子夏序名,以其列诸侯世及《诗》之次,故名“谱”也。(同上,第10页)
    这里讲得再明白不过。三《礼》、《论语》康成都曾为之作序,此处之《谱》其实与序为同一义,本来也可以叫序,但为与子夏之序区隔开来,故称之为《谱》。
    外证是《后汉书》郑玄本传的记载:
    门人相与撰玄答诸弟子问《五经》,依《论语》作《郑志》八篇。凡玄所注《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尚书大传》、《中候》、《乾象历》,又著《天文七政论》、《鲁礼禘祫义》、《六艺论》、《毛诗谱》、《驳许慎五经异义》、《答临孝存周礼难》,凡百余万言。(《后汉书》,中华书局国学宝典本,第二册,2012年,第958页) 明言《毛诗谱》是郑玄所著。请注意:《周易》《尚书》《毛诗》《仪礼》《礼记》《论语》《孝经》《尚书大传》《中候》《乾象历》,都称为“玄所注”,《毛诗谱》和《六艺论》等,则以“著”标之。斯又证明,不独“诗谱序”,连同《毛诗谱》一并都出自郑康成之手。
    《毛诗正义》的“诗谱序”,也称“诗大序”,附在风、雅、颂各类诗题前面之解题,为“诗小序”。“诗大序”的作者既明,“诗小序”的作者也由孔疏揭破了。是的,“诗小序”的作者是子夏。所谓子夏传诗,就包括他为风雅颂各诗所作的题解,即“诗小序”。刘歆《六艺略》说:“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汉书》,中华书局国学宝典本,第二册,2012年,第1520—1521页)由此可知,汉代的传《诗》者,主要有鲁、齐、韩三家,即鲁人申公、齐人辕固生、燕人韩婴。所传为《鲁诗》《齐诗》《韩诗》,三家都立于学官,而以鲁申公所传《诗》最受推重。《毛诗》则不为所重,也没有立于学官。
    《毛诗》受到推重是在东汉,特别是在大通家郑康成为之作“谱”作“序”并为之笺注之后,《毛诗》的地位日显。郑玄是大儒马融的弟子,与郑俱事于马融的通儒涿郡人卢植,于汉灵帝即位之时,上书给扶持灵帝的大将军窦武,提出宜将《毛诗》等立于学官。其上书论之曰:
    臣少从通儒故南郡太守马融受古学,颇知今之《礼记》特多回冗。臣前以《周礼》诸经,发起秕谬,敢率愚浅,为之解诂,而家乏,无力供缮写上。原得将能书生二人,共诣东观,就官财粮,专心研精,合《尚书》章句,考《礼记》失得,庶裁定圣典,刊正碑文。古文科斗,近于为实,而厌抑流俗,降在小学,中兴以来,通儒达士班固、贾逵、郑兴父子,并敦悦之。今《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其与《春秋》共相表里,宜置博士,为立学官,以助后来,以广圣意。(《后汉书·吴延史卢赵列传》,中华书局国学文库本,2012年,第1698页)
    则《毛诗》在东汉,始立于学官,自此而后,《诗》的天下就成为《毛诗》的天下了。殆至魏晋,《齐诗》《鲁诗》相继而亡佚,《韩诗》虽然存在,已无人传授。只有《毛诗郑笺》,赫然独立于学官士林。《随书·经籍志》记录《诗》三十九部、四百四十二卷,其中只有三部为《韩诗》,其余三十六部都是关于《毛诗》的传注义疏。至唐而有孔颖达《毛诗正义》问世,毛传、郑笺、孔疏的《毛诗》,于是成为《三百篇》传世的稳定版本。宋元以后,朱熹《诗集传》对《毛诗》的郑笺孔疏不无是正,但对《诗》的解读,亦未尝全然抛开郑笺孔疏。而到清中叶,朴学大师们重订六经,也还是以毛传、郑笺、孔疏的《毛诗》,作为依凭,《毛诗》的地位更加不可撼动。
    “诗谱序”提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毛诗注疏》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3页)这是对《三百篇》的重大论述。风、雅、颂之义涵及类分前面已作详论,现在来谈赋、比、兴是为何义的问题。郑康成笺云:“以赋之言铺也,铺陈善恶,则诗文直陈其事,不譬喻者,皆赋辞也。”先郑司农解比、兴则曰:“比者,比方於物。诸言如者,皆比辞也”、“兴者,讬事於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已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同上,第14页)换言之,所谓赋者,就是直接陈述事体的由来经过;所谓比者,就是以一物来比喻他物;所谓兴者,则是托事于山川风物、鸟兽虫鱼,来引起诗事的讲述。风、雅、颂是《诗》的分类,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风诗“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是为赋。《邶风·柏舟》“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是为比。《诗》的卷首《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此诗的头二句即兴也。从诗学的角度着眼,如果说风、雅、颂是《诗》的分类,赋、比、兴则是《诗》的书法。
    大哉,《三百篇》之“六义”之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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