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卷本《阿城文集》书影 阿 城 《阿城文集》是没法批也没法评的,只能议。何以故?因为它涉及的行当太宽泛了,甚至无妨说太庞杂了,虽然自有其条理,终是不成系统,虽然有不少有趣的知见,却又缺少理论的严谨,称不得学问。这里面,有知识结构的饱满沉实,有才情的恣意挥洒,有独具慧眼的发现,也有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专注执拗。若要“一言以蔽之”,无妨说那都是他个人的看法,便是那些引经据典旁征博采得来的,最后也都成了阿城个人的说法。而在我看来,对于这种样子的一些看法或说法,你说他哪个对或哪个不对,哪个好或哪个不好,其实是没什么意义,更没什么意思的。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他的“说”,给一点我的“议”,也就是我个人的看法或说法。有话可说的便议一议,说不上来的便不议,故曰“漫议”。 陈冲 我和阿城的关系 其实我和阿城没什么关系。不仅缘悭一面,干脆也从未有过任何来往。我和他的惟一的一次交集,是在阎纲那里,但他恐怕并不知道有过这件事。1984年冬偶遇阎纲,他说编《小说选刊》时有过一次为难,同一时间内有两篇好小说,先是权衡哪篇做头条,后来觉得都应该发头条,又权衡哪篇这个月发哪篇下个月发。两篇小说,一篇更有味道,一篇贴近现实。斟酌再三,决定还是遵循主流的标准,先发贴近现实的。结果,我的《会计》,就比阿城的《棋王》早一期被转载。有了阎纲这个介绍,12期选刊一到,赶紧看《棋王》,结果是越看越——伤心。为什么竟会是“伤心”呢?和《会计》一样,《棋王》很可能也是一篇最终仍没被读懂的小说。您千万别把这个话看得太重,这是很常见的事,这样的小说多了去了。这两篇小说,表面上很不一样,一个贴近现实,直白而浅显,一个回溯古意,内敛而蕴藉,但却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有某种人们不易读懂的东西。人们可能很容易察觉它的“新意”,啊,还没见有人这样写改革的。啊,还没见有人这样写知青的。但它“多”出来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就不是那么容易分辨的了。而等到人们已经很容易把这些东西分辨出来的时候,再从一篇老早的小说里去分辨它,就没什么意义,也没什么意思了。比如有一种改革,开几次会一动员,多数人就都成了改革派,然后这多数的改革派就都一门心思去改革别人,那么这种改革恐怕是有问题的,或者说是可疑的。现在再说这个还有意思吗?没意思了。 《棋王》果然有了这样的经历。它先是被归入“寻根小说”,后来又被剔出,因为它好像没怎么“寻”,或者所寻的也不是那个“根”。然后又被归入“文化小说”,认为它推崇的是道家文化,但很快便被驱逐出境,因为它那个道家文化相当地不地道。还有人做过某种勇敢的尝试,提出中国的传统文化本来就是儒、释、道合一的,结果不仅跟小说对不上接头暗号,反倒是自己走进了一片沼泽地。它让人觉得这种“合一”,并不是打通经脉之后而融为一体,只是各按不同比例搅拌在一起的混合,而且又没有一个各按多少比例的统一配方,结果比例各不相同,每个人搅拌出来的混合物都跟别人的不一样。如果把这样的混搭也算作文化,更不要说中国传统文化,恐怕是要贻笑大方的。 所以这回读《文集》,开卷第一篇便是《棋王》,开读之前,便提醒自己多加了一个小心——时隔三十余年,重读旧文,总该读出一点新解来。一般来说,读前先有“预设”,其实是读书之大忌,但既然是为了批评而读,还真是不能不加上一个这样的小心。后来看到一篇文章,大意是说从《文集》里看到的阿城,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阿城,心中不免窃喜。我知道人家这个话自有人家的语境,但我反正不会也在这个语境里。抛开这三十年发生了多少大大小小的变化不提,起码这三十年里你吃掉的那些窝头咸菜米饭烙饼,岂不都白吃了? 在读出像回事儿的“新解”之前,一连串的新感觉早已喷涌而出。“解”是需要经过一番思考才能得出的理性结果,而感觉是可以直接跳出来的。啪!跳出来一个。啪!又跳出来一个。不能全玩空对空,举一个实例吧。看着看着,便想到了茨威格的《象棋的故事》。然后,就想起当年初读《棋王》时也想到了《象棋的故事》。接着就分辨出,这回想到的,和三十年前想到的,相当地不一样。这事儿的深处有些问题相当绕,不容易说明白,只说容易明白的。三十年前这个话题引起过争论,有人在说到《棋王》时连带着说到了《象棋的故事》,立即遭到非议,说这两篇小说完全不一样,也没有可比性,你既然说的是《棋王》,把《象棋的故事》扯进来干什么?很抱歉,这儿不得不特别加个说明。前不久看到过一篇评论,黑板报表扬稿那种,说某篇小说写得好,好得不得了,怎么个好法?“太像博尔赫斯了!”您圣明,这是现在流行的批评学方法论,搁在三十年前,这等于直接骂人。在这样的语境里,无论你联想到的是“模仿”、“学”、“像”,或者哪怕只是“受到启发”,无不含有贬损之义。然而无论如何,就算阿城在写《棋王》时根本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一篇叫《象棋的故事》的小说,还是挡不住有人在读《棋王》时会想到《象棋的故事》。抛开“学”、“像”之类不论,好像你也很难否认这两篇小说之间有着某种关系。 可是现在再说这些还有意思吗?好像也没多大意思了。 在连续几次啪啪啪之后,我意识到有某种不对劲儿的地方。如果再过十年,我再一次重读《棋王》,会不会再冒出几个啪啪啪?不能说一定会,但恐怕多半会。那么,这是什么在变?谁在变?很明显,是我在变,不是阿城在变,是阅读在变,文本没有变。不是说不可以这样做;对经典文本不断做出新的阐释,正是批评的应有之义。但我决定给自己出的是另外一个题。我仍然主要把阿城视为一个小说家,而现在面对的却是一个七卷本《文集》,正好是一个机会,可以从小说以外,来看看他为什么会写《棋王》,为什么会把《棋王》写成了这样。于是,读完《棋王》,便去读“之七”了。 阿城的电影世界 阿城不常在国内文坛露面,又很低调,大略说,我记得他,但不常想起他,而近期几次想起他却都是因为电影。就在去年,还有一件事让我印象深刻,在一张专业大报上,登了一篇电影评论,讲到我们当下的电影已经完全没有了精神和情怀,以及那个被称为“烂片高票房”的鬼魅现象。这篇文章配发了一个题图,用的却是一个老电影的海报。有趣的是,这篇文章里并没有提到这部老电影,而文章中涉及的烂片高票房中那个为烂片提供高票房的主要群体,依我猜,绝大部分都压根儿不知道有这部电影。事实上,再往前十年,有一次,因为写作上的需要,我拿着一个包括这部电影在内的四部电影的名单,开着车转遍了我所居住的这座省会城市的大街小巷,光顾了所有我遇到的公私影碟店,无论是正版的还是盗版的,一个也没有买到。然而,再退回二十年去,也就是这部电影公映之后,它却获得了金鸡奖的最佳故事片、最佳女主角等五项大奖。这部电影的第一编剧就是阿城。 《文集》中说到电影的篇什不太多也不太少,主要在“之六”。阿城的父亲钟惦棐是有名的《电影的锣鼓》的作者,虽然他弄出来的那个锣鼓声已经远去,我恐怕还是很难从中国电影史上抹掉,那么电影之于阿城就得算是家传之业了,只是他没有把它当主业去做。读他的与电影有关的文字,里面有许多有趣的看法和说法,但很难说就是一种电影理论或理念。有些段落,看上去他也是在试图梳理某一时期中国电影的走向,但又让人明显感到,那是一个内行观众的眼光,而不是电影史家的眼光。他无法站到自己的身外去看事物,这是他的宿命。实际上他谈到其他话题时也是这种态度,借用佛教的说法,他显然更在意这是否是他自己的知见,倒不太在意是不是“正见”。他推崇费穆的《小城之春》和石挥的《我这一辈子》,我想很多人都会有同感,但未必都同意它们是这一时代(纵贯近三十年)最好的两部电影,再无出其右者。这里面就有个人的偏爱。他推崇侯孝贤,甚至还带有私谊成分,并因此延伸到侯孝贤的专用编剧朱天文,而他自己也并不避讳这个。他同样执着于自己的电影理念,其中突出的有两项,一,他认为中国电影的传统是世俗化;二,他向往看电影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直到今天我仍然愿意相信这两个理念是好的,甚至是对的,但时至今日,它们又确实完全无法与当下的现实有效对接。 比较起来,还是一些与编剧有关的说法更靠谱。其中最具颠覆性的,是关于电影文学剧本的作用。至少,对于我,它把我此前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彻底摧毁了。我一直认同“剧本剧本,一剧之本”的说法,一直认为中国的电影拍不好,是因为普遍对剧本不重视。而这个“剧本”,自然是指“文学剧本”。有次我被要求将自己的一篇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当时还告诫自己,既然是“文学剧本”,就要写得能有独立的阅读价值才好。真让人脸红啊,现在阿城告诉我们——对了,他说是他爸说的,电影文学剧本是专门写给审查者看的,因为他们看不懂工作本。他还讲了他这方面的一些经历,其中那些在国外、境外的经历,证明了这一点。比如有次朋友的电影拍到一多半,实在拍不下去了,就请他帮忙改剧本,人物和人物关系都可以推倒重来,但是已经拍了的素材要尽量用上,包括对着口型另写台词。可不是,这才是编剧能够露一手的地方!作为编剧,他多次说到电影是导演的作品,制片人的作品,那不是谦虚,而是因为他知道编剧的作用。但这是在国外,一个潜在的前提是导演、制片知道自己在编故事上不如编剧。在国内就行不通了,因为国内的导演、制片都认为自己才是那个最会编故事的人,通常都是自己先把故事编好,再让编剧写出来,送去受审查。编故事需要技巧,需要天赋,这个国内的导演、制片也承认,因为这两样都比较虚,他们觉得自己都不缺。编故事还有一个硬要求,就是得有知识,这个他们就不懂了。 所以对这一类导演,包括那些私交不错的,在其他方面的缺陷,阿城还是宽容的,偶有批评,也相当温和,惟独对他们的缺知少识,就不给面子了。比如张艺谋,在北京奥运开幕式上,定下的主题是“和”,但在演出时,那个大大的“和”字,却被写成了篆体的左“木”右“口”。在全世界面前展示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汉字,不是一个错字的问题,而是名人们缺少知识的问题。 阿城的文化观 看阿城的文化观,知识是一个合适的窗口。 阿城的文化观里的那个“文化”是相当狭义的。他所定义的“文化”,向上与“文明”划清了界限,向下与“知识”划清了界限。他强调,“文化”就是,也只是一个与“武化”相对的概念,其余的都与文化无关。《文集》“之六”,书名就叫《文化不是味精》。他这样强调,显然是有具体针对性的。在当下的现实中,“文化”这个概念已经被毫无限制地泛化了,成了一个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大筐。我们都记得那个非常流行的说法,到处都可以堂而皇之的登上各种媒体的头版,叫做“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个话很耐人寻味。搞文化的人不会说这个话,他知道文化当不起如此重任。搞经济的人也不会说这个话,他知道能搭起台来让经济唱戏的是资本。让文化掺和到经济活动里,能起的作用也就是当个味精,有一点调味功能,但不会有任何营养价值和卡路里。 阿城把“文化”与“文明”划分得很清楚。他认为“文明”是有先进与落后之分的,而“文化”没有。文化只有差别,但无关好坏。我觉得这点很重要。中国有悠久的文化传统,但中国的文明相当落后。人类文明的进步是非常缓慢的,但几千年下来,差距也拉开得很大了,而已经落后了的要赶上去也不容易。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王宝强夫妇离婚闹剧,郭德纲师徒互咬丑剧,都是典型化程度极高的例证,表明在不少地方已经进入后工业文明之际,我们这里还处在农业文明占主流的情况之下。 阿城把“文化”狭义化,虽然很让它失去不少原来那种抽象、朦胧的意蕴,但有一个最大的好处,就是明确了它的功能与作用,如果换成大白话来表述,就是它该管什么能管什么,就好好把这些管起来,别到处乱插脚。他说,文化就是相对于武化而言。动物都有本能的攻击性,也就是武化,人与其他动物的区别,就在于制订了一些价值规范,来限制和减少攻击性,这就是文化。这个很有意思。战争可以说是百分之百的武化行为了,人类还对其做出各种限制,例如不得滥杀平民,不得虐待俘虏,不得使用生化武器等等。搞武化时也得讲点文化。这也让我联想到一个作品,即著名诗人郭沫若的一个歌词:美帝国主义,万恶滔天,他临到死亡的边缘,胆敢对中朝人民进行细菌战……让美帝国主义和他的臭虫虱子跳蚤苍蝇一直完蛋! 阿城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是持肯定态度的,但给“孝”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基本上将其归零了。这位周游过世界不少地方的主儿告诉我们,在外语中,压根儿就不存在一个相当于“孝”的字或词。他指出,在动物界,一般都是母兽将幼崽养到足够大后就不再管它,让它自己去谋生了。人有别于兽,又因为是群居,就不再赶走幼崽,当然,反过来,也不会赶走那些失去谋生能力的老人,而是由这个群体把老人们养起来。在这一点上,中国的部落首领(酋长、君主)显然比别处的智高一筹,他们从几千年前开始,就通过“孝”,再通过“百善孝为先”,把这个义务转嫁给了个人,即谁的老人谁负责。老实说,我是头一回听到这种说法,但想了想,恐怕阿城是对的。前几年,一曲《常回家看看》,据说曾让多少人潸然泪下,近日更听说有人提议将其立法。恐怕不止是“看看”的问题吧?那些语言里根本就没有“孝”字的人们,老人自有国家(或社区)养着、照顾着,有了空就回家看看,自是一番浓浓的亲情。亲情是双向的情感交流,而“孝”则是单向的道德义务。咱们行吗?到家一看,老人孤独无助,需要的不是临时性的“看看”,而是经常性的照顾,你能留下来不走了?狠狠心走了,下次再来会不会有心理障碍?你不妨打眼看看,会不会越是那些“加大力度”地倡导“孝”行天下的地方,就越是那种政府不肯负起养老责任的地方。 阿城把“文化”和“知识”也清楚地分开了。他强调指出:知识不等于文化,有知识的人不一定就是有文化的人。这个没问题,我们随手就能举出很多例子,开出一个很长的名单。但是我觉得他对这个问题的另外一个方面讲得少了些——虽然有知识的人不一定就是有文化的人,但没知识的人肯定成不了有文化的人。那些倡导“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多半就是这种人。实际上阿城对知识看得很重,从他的文字中,我能明显感觉到他喜欢那些有知识的人。他说到赵树理:“邻居中我记得还有一个赵树理家,好多外文书,长大之后,看他的小说文章,丝毫不提外国,厉害。”寥寥“厉害”两个字,含着多少钦佩和景仰!对比我们眼下的一些先锋派,根本读不懂外文,却经常高谈阔论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的语言如何如何地好。再比如他对王朔的交口称赞。这事儿也挺有意思。人们往往觉得阿城和王朔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其实这是一种误解。阿城为什么赞赏王朔?因为王朔是个有知识的人。你不能因为王朔说过一句“我是流氓我怕谁”,就真以为他是流氓,或者是痞子,甚至把他的作品称为痞子文学。这正是没知识的表现。王朔不仅有知识,而且好像比阿城还要看不起没知识的人,比如他曾对郭敬明有过一个一句话的批评,那句话里充满了轻蔑,让人觉得他说这句话时肯定是眼睛看着别处,连眼角的余光都不会朝人那边挪一挪。当然,郭敬明终归还是一位“成功人士”,因为人家有能力。在咱们这儿,决定一个人能不能“成功”,不看知识看能力。 阿城的民族历史观 阿城的历史感很扎实。你看他无论说到哪个行当,包括那些对他来说恐怕只能算是业余爱好的领域,比如音乐、绘画、摄影,更不要说考古了,都会有一个历时性的脉络在,哪怕只是作为一种背景。什么叫“历史”?不就是一个“历时性的脉络”吗? 不过他很少直接说到历史观,他的历史观常常是跟他的民族观扭结在一起的,所以我把它叫做“民族历史观”。我承认,这儿不排除可能有一点我自己的主观故意,那是因为我觉得阿城的这种民族历史观太有现实针对性了。 什么是“我们的”历史?这个问题看起来很容易回答——当然是中国的历史啦。那么,什么是“中国的历史”呢?就变得复杂了。有一种说法,叫“厓山之后无华夏”。连阿城也引用过这句话,不过他说的是汉族文化的延续,不是历史本身。若以此论历史,“中国的历史”在公元1279年农历二月初六就中止了,直到1911年10月10日才重新接续上。以这样的民族历史观看历史,《清史稿》就不用说了,就是正儿八经的“二十四史”,得有一半要从“中国的历史”中剔除出去。没研究过,所以一时真说不好为什么国人的历史观会混乱到这种程度,只能略略猜测其中之一端,那就是某种廉价、庸俗的伪“爱国主义”,给一种伪“大汉族主义”提供了大行其道的机会。 为什么是伪爱国主义?因为他连他要爱的这个国是什么“国”都没搞清楚,你让他怎么去“爱”?在不少人的脑袋里,汉族人当皇上的才是中国,其他民族的人当皇上的就不是中国了,那么“中国”才存在过多少年?阿城把这个问题揭示得特别清楚。他从周朝讲起,指出:“孟子就说周文王是‘西夷之人’。”不知阿城是不是有意从皇家不是汉人的朝代说起,又或者是认为此前并无“汉”的概念。周朝前面的商朝,实行分封制,有“商君夷民”之说,也就是封一个商人当君王,去管理那里夷人的民。您瞧,说的是商君夷民,不是汉君夷民。有人说“汉”作为一个民族的概念,是汉朝以后才有的,可能是对的。那么,孔孟儒学推崇周礼,是因为那个“礼”好,而不是因为它是汉族人的“礼”。由此看来,2500年前的孔孟,比现在的有些糊涂人明白得多。 讲完周文王是西夷之人,阿城接着往下讲:“秦更被称为‘戎狄’。唐的皇家的‘李’姓,是李家人还没当皇帝时被恩赐的。这李家人生‘虬髯’,也就是卷毛连鬓胡子,不是蒙古人种,唐太宗死前嘱咐‘丧葬当从汉制’,生怕把他当胡人埋了。”李家王朝的民族观念比现在的有些糊涂人也开放得多,“皇家重用的军事大员安禄山是突厥人,史思明是波斯人,安禄山当时镇守的河北,通行胡语”。唐以后,除了宋朝的赵家是汉人,再往后就没有汉人当皇上的份儿了。为了唤醒某些糊涂人的迷糊,阿城还特别提醒:“明的朱家却是回族,这族谱保存在美国。” 可能有读者会问,产生这类糊涂想法,不就是大汉族主义在作祟吗?你为什么却说是伪“大汉族主义”呢? 答:由汉族人持有的大汉族主义才是真大汉族主义,不是汉族人却拼命鼓吹大汉族主义,只能是伪“大汉族主义”。 你是血统纯正的汉族人吗?你能证明你是血统纯正的汉族人吗? 你会说口音纯正的汉族话吗? 阿城告诉我们:“汉族其实是杂种。” 阿城又告诉我们:“所谓的北方话,其实是鲜卑语的变化。” 这个“所谓的北方话”,就是现在在全国大力推广的“普通话”的基础。它的流行地域正是现在的河北,而这个地域又确实曾是鲜卑人当皇上的地方,包括北齐的高家,是高度鲜卑化了的汉人。一直到唐朝,这地方还“通行胡语”。我确实听到过一个说法,认为现在被列为全国第二难懂方言的潮汕话(榜首是温州话),恰恰是最接近于两千年前古代汉语发音的口语。两千年前还没有录音技术,这事儿不太好证实,但用“大数据”的眼光看,南边的汉人比北边的汉人更“纯”些,倒是有的。即如今之河北一带,南北朝时,就是好几个民族的人杀来杀去。所谓“五胡乱华”,这儿当属最乱的地方之一。胡人杀了不少汉人,汉人也杀了不少胡人,至今还有人津津乐道一个汉族武人发布的“杀胡令”。但又有一种记载,说他们只杀男人,不杀女人,战争中掳获的女人会被当作战利品,分配给胜方将士享用。一场大仗打下来,掳获的女人往往以数万甚至一二十万计,一时这么多的汉女成了胡人的性奴隶,一时又有这么多的胡女成了汉人的性奴隶,不说正常的民族交融,单是这一条,就很难保持血统的纯正了。恐怕也正因为这个,北方的伪大汉族主义者也比南方更多些。 这事儿就没治了?上网一查,有治。DNA分析已经有了鉴定民族成分的技术:“在很多情况下,足够多的Y染色体的位点,比如16个位点,足够区分两个混血不算太严重的民族。”而利用常染色体技术,甚至能大致算出一个混血者中各个民族的血统各占多少比例。这天晚上睡前想起了这个事,想到某个极力鼓吹伪大汉族主义的主儿,被揪了根头发送去检验,结果他的汉族血统还到不了80%,甚至有个主儿50%以上是满族血统,不免在被窝里偷着乐了小半宿。为了慎重,次日给清寒女士打了个电话。她是我认识的作家中这方面的权威,却被浇了一盆冷水。她说真要可靠,得有更多的位点,现在这个水平,私下里怎么说都行,但拿到法庭上当不得证据。 看来一时还没治。 不是结论的结果 现在,您大概能明白阿城为什么会写《棋王》,为什么会把《棋王》写成这样了吧?如果您还不明白,我也没办法了。前面已经说了,它本来就是一篇可能最终也未被读懂的小说。 这是人类在认识客观世界时不断发生的事,常态。 而《阿城文集》的一个好处,就在于它非常饱满地表达了这种多元、多义的丰富性。正是这一点,让这些文字得以和那些有噱头但没有知识的文字很容易地区别开来。 比如他很看重常识,《文集》“之四”就叫《常识与通识》。但他也在这本书的附录中收入了唐诺的评论文章,说“回归常识世界”固然有一种“除魅力量”,但做起来很麻烦,要花很多时间,而苏格拉底认为与其把时间花在这上面,不如去做“更要紧的事”——“认识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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