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显祖创作《牡丹亭》,曾经得到古代夭折女子还魂故事的启示。然而,《牡丹亭》不是同类故事的简单改编,而是剧作家的杰出创作,它既承继了古代夭折女子还魂故事的若干情节元素,又大大改造了旧有的叙事过程,增加身体夭折前的心灵叙事部分,即人们熟知的“游园惊梦”等环节,借以揭示一位十六岁少女的情感觉悟,这是以往的同类故事从未触及的。 《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是一位身心都在成长中的少女,她与古代那些在青春期夭折的女子一样,长在深闺,人生历程本来平淡,忽然香消玉殒,引发人们对其死后遭遇的想象。在此意义上,《牡丹亭》与历代还魂故事具有某种同构关系。古代的还魂故事,其结局或失败,或成功,汤显祖皆借用之。下面对此略作分析,看看汤显祖对已有的“还魂故事”如何做出创造性的转化。 《牡丹亭》卷首作者题词中提及“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这两则故事均见于《搜神后记》,分别对应上述失败与成功两种不同的情形。 先看前一则。《搜神后记》卷四记载:晋时,武都太守李仲文有一女,年仅十八而亡;李仲文的继任者张世之有一儿子,年已二十,梦中遇见李氏女,后者自称“会今当更生”,表示“心相爱乐,故来相就”。尔后,二人相遇,女子“衣服薰香殊绝,遂为夫妻”。这个故事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点是李氏女声言托梦于张生,是“心相爱乐”,即二人有情缘;而《牡丹亭》里,杜丽娘与柳梦梅的情缘更是作者一再强调的。第二出中,柳梦梅自称,“每日情思昏昏,忽然半月之前,做下一梦,梦到一园,梅花树下,立着个美人,不长不短,如送如迎,说道:‘柳生,柳生,遇俺方有姻缘之分,发迹之期。’因此改名梦梅”。 承上述铺垫,《牡丹亭》的《惊梦》一出将这份情缘做了进一步的升华。前述故事中,男女双方“遂为夫妻”,女方“衣皆有污,如处女焉”。这一情节,为《牡丹亭》《幽媾》所采用。柳梦梅在《冥誓》中说:“奇哉,奇哉!柳梦梅做了杜太守的女婿,敢是梦也?待俺来回想一番。他名字杜丽娘,年华二八,死葬后园梅树之下。啐!分明是人道交感,有精有血。怎生杜小姐颠倒自己说是鬼?”李氏之还魂,因情节外露,功亏一篑,不得不在梦中与张生“涕泣而别”。汤显祖吸收了上述故事中的某些元素,故事结局则大为不同。 《搜神后记》卷四记载了另一个还魂个案:晋时,东平冯孝将为广州太守。其子年二十余,随其父亲上任,在住处梦遇一女子,年约十八九,自称:“我是前太守北海徐玄方女,不幸早亡。亡来今已四年,为鬼所枉杀。案《生录》,当八十余,听我更生。”徐氏女表示,冯生是其命定的丈夫,请求冯生在某特定的日子里将她救活。冯生依从其言,为其举行还魂仪式,“掘棺出,开视,女身体貌全如故。徐徐抱出,著毡帐中,唯心下微暖,口有气息”。 这个故事有两点值得关注:一点是还魂成功,汤显祖在构思杜丽娘故事时必得到它的鼓舞,从而构思出《牡丹亭》的核心元素。《生录》的设定也颇为关键,它启迪了《冥判》一出中地府《断肠簿》《婚姻簿》的设置。地府判官同情杜丽娘,帮她查阅以上两种档案。《断肠簿》记载杜丽娘伤感之事的缘由,《婚姻簿》披露杜丽娘丈夫的名姓与身份,据此,判官对杜丽娘的阴魂说:“有此人和你姻缘之分。我今放你出了枉死城,随风游戏,跟寻此人。”这是杜丽娘还魂过程中极为重要的情节,如果没有了它,杜丽娘肉身的复活就缺少了天理依据。汤显祖将《生录》转化、分拆为《断肠簿》《姻缘簿》这两种关涉感情与缘分的档案,从而确认杜丽娘与柳梦梅恋爱、成亲之天理的存在。此乃旷古未有之说法,是汤显祖的重大创造! 《牡丹亭》作者题词提到的“汉睢阳王收拷谈生”事,见《列异传》。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汉睢阳王的女儿,“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不幸早亡,阴魂不散,主动接近男子谈生,与之成为夫妻,并育有一儿。谈生没有信守三年内不得以火光映照妻子身体的承诺,导致其妻还魂的努力破功。妻子忍痛离开,临别时留下一袭珠袍,以为丈夫不时之需。谈生后来生活窘迫,出售珠袍,被睢阳王发觉是自家旧物,怀疑其盗墓。谈生被睢阳王拷打,据实以对。 《牡丹亭》第五十三出《硬拷》借鉴了“收拷谈生”的写法,营造出柳梦梅与杜太守的冲突气氛。这一喜剧手法的点染,为紧随而来的团圆结局铺垫。剧情一波三折,强化了《牡丹亭》文本的戏剧性。《杜丽娘慕色还魂》话本在描述杜丽娘还魂后的情景是:柳梦梅父母大排筵宴,为一对情人主婚,然后修书一封,送与杜丽娘父亲,“杜相公看罢大喜”。这一描写毫无矛盾冲突可言。两相比较,益见汤显祖组织戏剧矛盾的艺术匠心。 汤显祖对前代流传下来的还魂故事各有所取,交互为用,以独到的编排与增饰,灵活的点染与发挥,糅合成《牡丹亭》的情节骨架。但他并非在复述或拼凑一个老旧故事,而是运用传神、婉约的笔触,呈现女主人公交织着激情与哀伤的生命历程,刻画她执着与刚毅的生命意志,使之成为戏剧史上血肉丰满、永生不灭的艺术形象。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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