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文学评论》2015年第5期 内容提要 乔叶的《认罪书》是一部意在探究中国普通人的恶和罪的文本,小说以罪为中心,对“恶行与救赎”、“罪与复仇”、“泛罪与蔽恶”等主题进行了精彩而独到的书写,尤其是小说建构的认罪、领罪的价值向度以及探寻人性之恶的叙事向度,对于当代文学的创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同时,《认罪书》中个体“罪感”的缺失,复仇叙事对“认罪”叙事的挤压,救赎之路的虚妄等问题,都值得认真探析。 《认罪书》①是一部意在探究中国普通人的恶和历史罪源的小说,出自“70后”女作家乔叶之手,小说以反省普通个体身上的“平庸之恶”与罪责的担荷作为叙事中心,在叩问当代历史和直击现实症结的叙事向度上建构出有关普通大众的“罪与罚”的行为史和心态史。这篇“文体上有探索,叙事上有耐心”②的小说在2013年甫一刊出,便得到了媒体和学界的持续关注,入选中国小说学会2013年度中国小说排行榜,并成为“2013年度人民文学奖”唯一上榜的长篇小说,这个奖项的授奖词准确归纳了《认罪书》的特征与亮点:乔叶的《认罪书》一如既往地发挥了作者特别丰富和细腻的女性感觉,去叩问人的耻感和罪感,并体现出作者在思想认知上的深化。在她浓郁的伦理情怀里渗入了深沉的济世情怀,在揭示人性善与恶的复杂纠葛的同时,抵达了忏悔与救赎的精神高度。 《认罪书》借助婚外情外壳、复仇叙事模式书写了恶行与救赎、罪与复仇、泛罪与蔽恶等内容。在这其中,“罪”几乎是一种笼罩性的力量,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都遍布“罪性”。小说以细腻的笔触勾勒出了从“文革”到改革时代近50年的历史中的诸多病象,细致打捞处于历史夹缝和日常生活中的群体与个体的诸多恶行,探索恶的源头、质询施恶主体、拆穿蔽恶行径,通过形形色色的艺术形象和诸多人生悲剧建构出关于恶与罪的不同认知图式和救赎机制,为人们走出历史雾霭和人性废墟提供一种镜鉴和参照。 一 群体的虐杀、“美好”的毁灭与恶的救赎 在《认罪书》中,恶与罪是小说的叙事中心,这些累累恶行所组合而成的罪以及个体面对罪的心理状态和认知方式(包括救赎行为)构成小说叙述的核心内容与情节铺衍的内在动力。《认罪书》以梅好、梅梅两代女性的悲剧命运作为叙事主线,着力呈现了两代女性如何在群体之恶的围攻下走向毁灭的过程。梅好与梅梅的悲剧发生时间分别是“文革”时期和改革时期,作为“极左”政治的祭品,水疯子“梅好”与棉疯子(包括梅好的父亲梅校长)典型代表了“文革”时期备受摧残、承受巨大历史劫难的个体,疯癫形象和失常人格是这些人物共有的特征,隐喻着时代加诸个体身上的精神创伤。而梅梅、金金的命运则发生在改革时代,她们的悲剧是由多种力量共同造就的“杰作”。围绕这两个人物谱系,乔叶试图呈现个体与群体如何在时代的裹挟与个体私利、恶德的作用下对他人施恶,以及如何蔽恶的过程。 梅好生活于“文革”时代,如同她名字的谐音一样,她有着令人艳羡的诸多“美好”,但种种美好随着“文革”的到来戛然而止,父亲梅校长被批斗继而要被“枪杀”是梅好命运的转折点,由于救父心切,梅好不惜以身体作为换取造反派豁免父亲死刑的条件,而结果证明,她只是做了一种无谓的牺牲:枪杀梅校长不过是阴谋家们玩弄的政治手腕和政治闹剧,梅好的哀求和妥协换来的是造反派对她身体的糟蹋和淫欲的满足。在梅好的这种遭遇以及随后的疯癫和投河自尽的悲剧中,读者很容易将之归罪于“文革”这一历史黑手。实际上,乔叶在《认罪书》中试图呈现的是恶的人性景观,包括诸多恶行的群体之手合力扼杀的残酷。小说中,造反派头头王爱国和甲乙丙等人是加害和逼疯梅好的直接刽子手,但施恶的主体不仅仅是他们,还有几个隐形的幕后推手:梅好的丈夫梁文道、梅好的继任张小英以及后来荣升副市长的钟潮。梁文道本是梅好的人生伴侣和靠山,在她疯癫之后,眼见着梅好走向群英河却没有伸出援手。张小英一直觊觎梁文道和梅好的幸福生活,借时代之手悄悄实现了个体的报复和取代梅好的欲念,以冷漠甚至庆幸地目送梅好的方式悄无声息结束了与情敌的多年情感博弈。如果说王爱国等人是梅好悲剧的直接制造者,那么,由绝情的家人、深怀心机的情敌和神秘而冷漠的看客组成的巨大群体则是一个更为可怕的助推者,他们人性中的残忍、冷漠、嫉妒等恶德所聚合而成的恶是比现实暴力更为可怕的力量。乔叶的可贵之处在于,不对人物悲剧进行一般性的行为描述,而是注重在悲剧之外呈现芜杂的人性景观,从光怪陆离的恶行中揭示出人性深处隐而不彰的恶念和恶德。如同隐匿真名不见形迹的匿名人一样,这些造恶的群体在事过境迁之后,从造恶的舞台上逃之夭夭,矢口否认当年的恶行,比如乙丙等人,有的甚至踏着“梅好们”的尸体平步青云而毫无忏悔之念,比如钟潮。 如果说梅好的悲剧体现了特殊年代里冷酷的政治伦理的和失范的人性,那么,梅梅的悲剧则体现了改革年代经由一个更为庞大的恶的群体来共同虐杀美的过程。梅梅继承了母亲端正姣好的外貌,具有和母亲类似的善良和隐忍。梅梅的人生轨迹和悲剧历程可以简单标示如下:高考落第——被母亲送到钟副市长家做保姆——被辱怀孕并隐忍南下打工——失子讨还无果后积郁跳楼而死。梅梅的悲剧既是她自身软弱、顺从的性格悲剧,也是她身边恶的群体合力催生的社会悲剧。审视梅梅的悲剧,我们一方面会哀叹梅梅身上的善良和软弱,尤其是近乎迂腐的顺从和体恤:为了心爱的男人的职位升迁而献身于握有权柄的钟副市长。另一方面,我们更震惊一步步将梅梅逼向死亡的幕后推手和悲剧元凶——钟潮、梁知、梁新、张小英、赵小军。在这个人物清单中,梁新和赵小军尽管伤害了梅梅,但个体毕竟没有太多恶意,属于尚可原谅之列。其他几个人的施恶可谓精心而自觉。梁知可以说是罪魁祸首。母亲张小英排挤和变相赶走梅梅是出于继母对继女的难以相容,以及梅梅长得极像梅好成为张的“心病”,源于这些人性的痼疾,张小英以为继女找工作而将梅梅送入了虎口。梁知默认了母亲的这种精心安排,将梅梅送进了独居的市长家里,继而酿成了后面的悲剧。细细梳理梁知的心理动机,便会发现,梁知并非不知梅梅的境遇所面临的危险。但在对梅梅所谓的爱和自己的前途(职位升迁)两端,梁知看重的显然是后者,这一点从后来梅梅向钟潮讨要孩子时梁知的表现可以看出——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和不损害其利益,他并没有给予无助的梅梅一点帮助,相反,设计将梅梅遣送回南方。在小说的前半部分,读者并不觉得梁知有多恶毒和可恨,他的沉默、正义、对金金的关怀和呵护甚至让我们误以为这是一个“好男人”形象。其实,在乔叶这儿,梁知是一个复杂的人物,他身上有罪有恶,但也有温情。怀着对初恋女友的愧疚和忏悔,他走近和关心金金,但一旦金金对他的历史穷追不舍时,他便以金钱来试图撇清这种关系,而当自己的救赎回天无力时即切脉自杀。梁知的人生交织着罪与悔,利益与良知,自救与绝望等多重内容。《认罪书》以梅好、梅梅、金金的女性悲剧汇聚了梁知、张小英此等作恶的人物形象,在呈现这些恶如何造成“美的毁灭”的同时,更细致勾勒出恶在人物内心的形成肌理和变异轨迹。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这些恶,小说设置了部分醒悟的个体和试图探寻恶、接近恶、认领恶的形象。这类形象的代表是金金、申明。比如金金,来自于不幸的农村家庭,从小受尽别人的讥诮,后与梁知相好继而被抛弃,这是一个令人同情的女性形象。小说中的金金是一个复仇者,更是一个对恶行穷追猛打的“女战士”。金金怀着梁知的孩子故意嫁给弟弟梁新,用尽心机随时意欲报复梁知,并最终造成了梁家兄弟二人的相继死亡。这些都是不义之举——小说结尾处,临死之前的金金意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回到哑巴父亲墓前认祖归宗,并以“写作”这一行为进行“郑重的道歉”③。金金看似是一个罪恶累累的“坏女人”形象,但小说并不意在这个向度书写这个人物。《认罪书》中的几个典型女性如梅好、梅梅曾由于善良、温顺成为家族威权和男性权力的牺牲品,因而,作为角心人物的金金,如果因袭梅好那种贤淑温良的品性,则无法穿透“文革”时代和改革时代由众多恶形成的障壁,她无法与老谋深算的钟潮、颇有心机的梁知、内心狰狞的张小英等群体之恶进行有效的抗争。所以,为了突破这种叙事上的瓶颈和思想表达上的障碍,乔叶赋予了金金适度的痞性和某些恶行,梁氏家族的罪孽在金金到来之前被人们小心翼翼地回避或掩盖,金金到来后毫不留情地揭开了“遮羞布”,呈示出令人心惊的罪恶。当那些林林总总的恶,通过金金坚持不懈的打探和追问,终于昭示出来,我们在哀叹历史暴力的阴冷和残酷之余,更感喟个体和群体恶的酷虐。 另一方面,申明、金金们在执着地探索恶、接近恶,但张小英、钟潮等人的认罪姿态和脱罪机制理应引起我们的警惕。罪与罚、忏悔与救赎是中外文学的一个常见主题与母题。刘再复、林岗在《罪与文学》中指出,“中国太多乐感文学,却少有罪感文学,具有深度的罪感文学,不是对法律责任的体认,而是对良知责任的体认,即对无罪之罪与共同犯罪的体认”④。他们在解读托尔斯泰的《复活》、乔伊斯的《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时,认为这两部小说体现了“承担人间罪责的全部良知内容与道德深度”,“(主人公的)每一次忏悔都充满诗意,这是至情至性的自我拷问所产生的良知诗意,而每次诗意的忏悔都使他的灵魂升华一步”⑤。可见,罪性主体“至情至性的自我拷问”、“诗性的忏悔”和“灵魂的升华”,这是拥有宗教传统的西方经典文学在叙述罪与悔的主题上所达到的向度和高度。而在这几点上,中国传统文学显然是有欠缺的。《认罪书》与近年莫言的《蛙》、苏童的《黄雀记》等都是此类文学的代表。这几个文本在救赎方式的设置上,要么将某种宗教(如基督教)当做救赎罪人的文化力量,要么借助于世俗行为和现实努力去抵消罪过,救赎自我。作品人物的救赎行为都显得主观而草率,人物内心并没有真正的信仰以及与罪行的彻底决裂,也没有经历灵魂深处的曲折激荡或阵痛蜕变,所谓救赎,只是成为一种心理安慰、投机行为甚或闹剧。上述几部作品形成的这种“中国式救赎”叙事机制值得警惕。具体来看乔叶《认罪书》中的救赎机制。这篇小说再现了中国特定历史中种种个体之恶和群体之恶,试图让个体首先“知罪与知恶”,再去“认知、认证、认定、认领、认罚”(小说扉页)这些罪与恶,这一主题是颇有识见的,切中了民族历史反思和罪责承当的某些盲区。比如张小英,她是两代女性悲剧的制造者和参与者,面对自己的诸多罪孽并不自知。小说具有明显救赎意图的场景出现在第十七章,张小英躺在病床上濒临死亡,基督教徒老太太再次出现在病榻前,与张小英齐唱赞美诗并极力游说她入教。不过,张小英拒绝了——尽管后来答应了入教,但那是人濒死时对来生虚妄的寄托,与认罪无关——同时很“泰然”地表达自己的无愧心态:“方才那糊涂人说叫我赎罪,我有啥罪?可以说,我这一辈子都没做过啥亏心事,你出去问问,谁不说我心太好,太软善” ⑥。葬送继女的幸福,“文革”中告发丈夫,眼看着梅好投河而不施救,执意破坏儿女们的幸福,这些在张小英看来都不是什么罪过。张小英对罪的这份不自知,习焉不察甚至习以为常,令我们触目惊心。除此之外,“文革”中的造反派王爱国、铁卫红、钟潮、乙、丙等人,对于“文革”中的暴行都采取了遗忘、淡化或否认的认知方式。 由此看来,《认罪书》呈现了特殊年代人们的种种恶行,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罪,罪性的个体并没有与这些罪决裂的勇气和彻底清算罪性、救赎自我的行动。纵然梁知通过厚待金金来弥补对初恋情人梅梅的伤害和对弟弟梁新的亏欠,张小英悉心照料金金母女,单姓老者因在“文革”中参与迫害李培元老师终生在忏悔,让我们看到人性的温暖,但总体上包括金金、张小英、梁知、钟潮、秦红在内,都缺乏深沉的罪感。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中论及罪感文化和耻感文化两种文化形态时,指出罪感文化依靠道德和良知的力量促使自己忏悔和行善,而耻感文化则依靠外力促使个体向善⑦。尽管《认罪书》展示了人的恶行以及“中国式的救赎”,可从罪感、精神向度来看,小说人物内心应有的自我诘问、自我忏悔以及所引起的灵魂激荡、善恶论辩是较为缺失的。 二 复仇与《认罪书》叙事逻辑的转换 《认罪书》中的人物不愿意忏悔和认罪,与他们身心受到伤害而产生怨愤和仇恨有关。如果说恶行与认罪是这部小说的主题,那么,复仇则是小说情节推动的内在力量和叙事模式。读完小说,我甚至觉得将小说换名为《复仇》或《一个弃妇的爱恨情仇》也能成立。德国现象学家舍勒在研究道德价值判断起源时对“怨恨”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他指出,怨恨是一种有明确的前因后果的心灵自我毒害。这种自我毒害有一种持久的心态,它是因强抑某种情感波动和情绪激动,使其不得发泄而产生的情态。同时,这种自我毒害产生出某些持久的情态,形成确定样式的价值错觉和与此错觉相应的价值判断。舍勒指出,这些负面的情绪包括报复感和报复冲动、仇恨、恶意、羡慕、妒忌与阴恶,并且常发生于仆人、被统治者、尊严被冒犯而无力自卫的人⑧。《认罪书》的情感起点和故事起源来自于金金失爱和被抛弃而产生的“怨恨”,“被冒犯而无力自卫”的金金,面对梁知决绝离去的身影和体内孕育的生命,不愿意被梁知将她由一块“香毛巾”变成一块“旧抹布”,怨恨自然就生成了。当金金获知梁知之所以接近她只是因她像梁知的初恋女友梅梅时,这种作为影子和替代品的被欺骗感更加加剧了金金的怨恨,坚定了她的复仇信念。 值得注意的是,金金的复仇始于梁知的始乱终弃,这种现代社会常见的弃妇与薄情郎间的仇恨属于个体私仇。然而,在金金进入梁家,与梁新结为夫妇成为梁家一员,并展开对梁家家族史的勘察时,金金与梁知间的个体私仇演变为金金与梁氏家族,甚至是“文革”中被害者与施害者之间的“公仇”博弈,金金的复仇被赋予了某种正义色彩:既是在为冤死的梅好、梅梅这对弱势母女洗冤和伸张正义,也是在声讨梁氏家族恶行及其代表的官场权贵。个体的情感仇怨和男女恩怨悄然转化为个体对一个家族的审视和对诸多罪行的冷峻彰显。这是《认罪书》叙事逻辑的一次重要转折。这种转折巧妙转换了小说的题材疆域与文本类型。如果小说的后半部分按照前半部分的逻辑继续叙写金金与梁知间的情感,那它会被写成一个都市言情小说或太过陈旧的始乱终弃的现代爱情故事。不过,当乔叶让金金怀着复仇动机隐忍蛰居梁家时,金金即成为梁家罪恶的“探测器”和发现者——从叙事学的角度看,金金是一个叙事焦点,梁家的罪恶史以及梅好、梅梅所置身的那个恶而混乱的时代经由她的“聚焦”一下子复活了。这样,金金作为弃妇的个体故事便获得了更为广阔的社会土壤和时代指向。对于写作中的这种略显隐秘的逻辑转换,乔叶自己有着自觉的体认,她说: 当时考虑的是一个家庭伦理题材,但慢慢地又不断接触到“文革”,我又看到阿伦特的“平庸人的恶”,对这个也蛮感兴趣的。当时差不多已经写了十万字,后来我就想,光是女性书写偏“轻”。那么就历史书写来说,我又没有合适的载体,于是这两个就结合到一块了。⑨ 可见,小说最初的叙事重点在于女性的情感仇怨,作家写作过程中的思路陡转将原本的男女个体的情感纠葛转向一个更大的目标:家族罪恶与历史之恶,个体仇怨随之转向复仇主体向家族和历史深处循恶问罪。客观地说,小说在题材上将“家庭伦理”与“历史书写”融为一体,将男女情感叙事转向呈现人性的“平庸之恶”,极大增加了小说的看点,拓展了文本内涵与叙事空间,也使得小说具有了某种厚重之感和思想气质。 问题是,《认罪书》以复仇的叙事框架表达认罪和救赎的主题,这本身内含了一种叙事的危险。“对于复仇主体来说,复仇本质上又是一种自我实现。其复仇大业的意义价值并不只在于其具体目的本身,背后还有一种自我人格价值实现的超越性动机”⑩。也就是说,在中外文化语境里,复仇具有某种与生俱来的正义性。就金金而言,通过复仇,个体抚平了自我的创伤,昭示了被遮蔽的罪恶真相,从更大意义上匡正了社会正义。但是,从叙事的角度看,这种具有正向价值的复仇叙事部分地削弱了复仇主体本来具有的罪性,罪性稀释后,其认罪的必要性便被降低。这似乎是《认罪书》中的一个悖论情境。纵观金金的一生,她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精心实施着自己的复仇计划,嫁给梁新是靠近梁知的途径,腹中胎儿是复仇的筹码,与婆婆、庄雅、钟潮等人周旋是为了搜集、掌握梁家的罪恶,偶尔的良心发现并不足以让金金在复仇的深渊中停止脚步,因为在金金的认知逻辑中,她是在为正义而战,是在为死去的梅好母女,为自己被骗的感情争取一份“迟到的正义”。故此,在金金向着“正义”进发的过程中,小说无暇让她反省个体的罪性和非正义性。很多读者在阅读过程中都会有惊心动魄的情感体验,这种惊心动魄并非小说在灵魂维度和自我救赎上产生的震撼,而是复仇中的悬疑、用计的缜密、释谜的精巧以及人物悲剧命运带给我们的唏嘘或惊奇。有研究者指出,东西方复仇文学有着显见的差异,“西方较为偏重复仇行使时主体灵魂世界的冲突,偏重复仇实施尤其是精神摧残的过程描绘;中国则较为关注复仇的结局。包括关注复仇者自身在成功复仇后的命运”,“西方复仇之作常引发人对个体与命运抗争的悲壮感,中国复仇之作更多地激发善必胜恶的愉悦感”⑪。《认罪书》的复仇叙事体现了中国古代复仇文学的某些特征,注重对金金作为复仇主体在复仇中的心机与策略的精细描写,凸显以梁知为代表的仇主步步走向败局的狼狈和因果报应的善恶伦理。 因而,小说以金金为主线进行的叙事,偏重的是对复仇行为、复仇过程和复仇结局的展现,而行为主体因复仇所形成的罪,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灵魂的激荡和道德的焦虑并未得到丰沛的呈示。也就是说,《认罪书》以金金的复仇为主线的复仇叙事与乔叶预期的认罪、审罪的叙事目标有着某种偏离。尽管复仇可以产生甚至加重金金的罪行,但由于文本的主体篇幅和叙事重心放在了复仇行为上,当金金的复仇目标达成后,小说也以善必胜恶和因果报应的逻辑匆匆结尾,小说中的人物面对罪行而进行的自省、挣扎和承当的叙述空间、长度和深度被大大挤压。乔叶也许意识到了写作的这种内在症结,故而于谜底即将全部揭穿前,在第十九章宕开一笔,引出单姓书法老者对金金讲述自己的“文革”往事:他在“文革”中参与批斗自己的老师,事后一直追悔,并落下右手疼痛的后遗症,直到多年后的一次相遇,老者才当面向自己的老师道歉从而完成了自我救赎。“右手疼痛”是老者参与“文革”暴行的一种“身体记忆”,也是由这种罪行引发的良知不安和道德焦虑的隐喻。比起小说中铁卫红、王爱国等造反派头目和乙、丙等人对个体罪的那种否认和抵赖,老者真诚面对和主动忏悔自己罪行的行为是乔叶所赞许的伦理向度。但从小说的叙述逻辑来看,这一章与前后部分内容脱节,似是叙述上的强行楔入,犹如华丽衣袍上一个醒目的“补丁”。对于写作经验老道、注重并擅长谋篇布局的乔叶来说,这似是她写作生涯中并不多见的“技术性失误”。在我看来,这种“技术性失误”来自于乔叶急于想表达罪的主题,急于让她笔下的人物去知罪并领罪。单姓老者“疼痛的右手”是一个很好的病症隐喻,老者的忏悔更加契合了认罪的小说主题。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得知,金金的复仇的确带有某种正义性:追查出冤死者的死因和暴力主体,惩恶诛暴伸张正义,当然,这种叙事也稀释了复仇主体的罪性。更值得追问的是,这种看似“正义”的复仇是否具有更多非理性,甚至带来一些负面价值?比如,金金在自己的小历史中步步为营,为复仇“大业”和打探梁家秘史、梅好母女死亡真相而煞费苦心。她在复仇过程中被反复渲染的阴谋和心机,以及蓄意报复、绝不宽恕的伦理立场是否充满了偏执、非理性,这种非理性化的复仇是否僭越了法律的边界,有无走向培根所说的“违法复仇”?再如,金金通过复仇伸张正义的同时带给无辜者——如梁新、未未——的伤害,以及小说所体现出的善恶因果报应的简单价值诉求,而缺少善、爱、宽宥的道德诉求和伦理向度,是否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总之,《认罪书》中的“复仇叙事”是与“罪叙事”相互交织、相互生成并相互挤压的重要向度,对小说的叙事格局和内在价值维度都有重要的影响,值得细细辨析。 三 人性浮世绘:泛罪与蔽恶 《认罪书》以罪和恶作为叙事重心,深入社会历史和改革时代的腹地,勾勒出历史与现实、文化与人性、个体与大众等多对范畴中广泛存在的罪性和恶行,尤其通过金金、梁知、张小英、钟潮、秦红等罪性个体的行为史和心态史构成的人格标本,展示了一部人性浮沉史和一幅精神浮世绘。《认罪书》从当下回溯至“文革”时代,时间跨度近半个世纪之久,呈现了不同历史阶段的政治生态、文化语境和时代症候,但小说并不意在为大时代画像和立传,而在于打捞不同时代夹缝中隐藏、遗忘的历史真相和人性真相。具体来说,小说以角心人物金金的复仇为起因,以深入梁家探寻梅好与梅梅两代女性悲剧的真相作为主线,在这一复仇之路和探秘之途上揭示出令人心悸的广泛的罪性、蔽恶行径与形形色色的人性症候。 乔叶在《认罪书》中以罪与恶为中心,赋予每个个体以罪性,呈现赖罪、蔽恶以及知恶、认罪的众生相,试图将这些罪性的个体引向对自我行为的自觉反思和救赎,并希望通过小说的力量去唤醒大众良知(某种程度上,主人公梁知和梁新可以看成是良知和良心的隐喻),同时,对普通个体身上的“平庸的恶”给予理性反省。《认罪书》中的罪是笼罩性的,几乎无人幸免,而且,这种集体性的罪与恶遍布“文革”时代和改革时代。面对种种恶行,小说中的梁新、梁知以及单姓老人、金金都有某种精神上的悔悟与实际的救赎行为,但更不乏抵赖、推脱和否认的犬儒者,这类人物以文化名人盛春风为代表。作为当下“全国最出风头的收藏家”,面对当年造反派岁月时把人推进粪坑、抄家、剃阴阳头的事实,他百般抵赖,轻描淡写地认为“如果做了错事,那也该是时代负主要责任”⑫。盛春风狡辩的逻辑支点有两个,一是“理想非罪”,二是“历史代罪,个体无罪”,这是“文革”结束后很多不愿正视和反思历史的人都具有的认知逻辑——小说中的造恶者乙、丙以及带头批斗老师的铁卫红莫不如此。他们通过这种认知方式,拒绝个体对历史责任的承担,将个体的恶行轻松转嫁给时代和历史,从而将施害者打扮成免责的无辜者或受害者。乔叶深知“盛春风们”的这种行径和其历史态度的巨大危害性,因而,申明成为与这类人进行博弈的力量。申明,谐音深明大义,是一种人格化的理性力量。申明做历史课题、开讲座、开辟历史专栏、与有意回避并遗忘历史的盛春风打笔仗,都意在提醒人们正视历史真相,正视个体所应肩负的自省和责任。所以,《认罪书》显示了乔叶以强劲的主体意识努力重构和自觉介入历史现场,并对历史严肃审视和深度勘察的精神姿态,小说从“罪责担负”的角度对历史中的亲历者、施害者、参与者进行严厉审视、诘问和归罪。 这种普遍性、广泛性的恶与罪延伸至改革时代,表现为当代中国社会的诸多病象。小说在正文以及“编者注”、“碎片”⑬中呈现了大量有关中国社会的丑恶现实。比如“瘦肉精”与食品安全、“小欣欣事件”与社会的道德冷漠、官员腐败和权力寻租、环境污染和疾患横生,等等。在小说中密集地呈现当代中国的社会症结和病象,很容易使人想到余华《第七天》、贾平凹《带灯》的写作路数,这种写作体现了“当下长篇小说新闻性元素增强”的写作趋势⑭,其利弊存在着争议,暂且不论。在我看来,《认罪书》对当下中国社会现实的主动介入姿态以及严肃正视现实症结的精神立场,是值得肯定的。这种崩坏的社会现实与改革时代中国社会的价值失范、信仰根基缺失、社会道德底线不断下移,以及物欲主义、享乐主义盛行的社会文化心理互为表里。 如果因为乔叶勾勒出这种恶与罪弥漫的病象中国,而将之视为社会批判小说或历史反思小说,恐怕是对这篇小说的误读。历史环境以及诸多社会现实症结构成的“泛罪化”的社会土壤并非乔叶最重要的关切,这只是她笔下人物的生存空间,群体和个体如何面对人性深处的恶德和人性的畸变,如何直面加诸他人的罪行与后果,才是乔叶真正关注的地方。正如乔叶自己所说:“政治性的追问,社会的考察,这不是我的兴趣”,“我的重点就是大运动中个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⑮也就是说,乔叶在《认罪书》中念兹在兹的是个体在历史困厄与时代夹缝中的所作所为。通过金金这一中心人物和叙事窗口,小说呈现的这些个体以及这些个体形成的群体无不笼罩着恶与罪。在小说中,以梅好和梅梅、金金两代女性的生存悲剧为中心,众多当事人作为刽子手或施害者直接或间接地制造(参与制造)了她们的悲剧。比如梅好,这个单纯善良有点迂腐的女子的死彰显了众人令人惊悸的恶:王爱国、钟潮等造反派成员直接充当了迫害梅好的刽子手,梁文道、张小英眼见着这个受尽凌辱的女人走向群英河而不施救,成为冷漠的看客——在这其中,每个人内心的黑暗和阴恶不尽相同:王爱国极度嫉妒梅好的美貌,钟潮作为男性有着觊觎梅好女色的病态窥私,梁文道在妻子受尽侮辱后将她视为自己的累赘,张小英拒绝伸出援手的原因是出于情敌间的羡妒而试图取代梅好。同样,在梅梅的悲剧命运中,梁知、张小英、钟潮以及秦红、梁新都以各自的恶参与制造着梅梅的悲剧,甚至,连慈爱的老姑、忠厚善良的赵小军也未能幸免——正是老姑腐朽的贤淑温良的教育养成了梅梅顺从的性格,赵小军的狭隘和擅自送走未未直接导致了梅梅与钟潮的争子大战,并导致梅梅随后的精神溃败。在探讨个体的恶和罪时,乔叶又以思想界的重要命题“平庸的恶”作为文学叙事的思想根基。“平庸的恶”是美国女性思想家汉娜•阿伦特在《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篇关于平庸的恶魔的报告》中提出的一个命题。事情起因是耶路撒冷法庭审判一个叫艾希曼的纳粹党员,判处其绞刑。阿伦特将艾希曼与“平庸的恶”联系在一起,她认为作为罪犯的艾希曼,其实不阴险奸刁,也不凶横,那么,艾希曼的问题出在哪儿呢?阿伦特指出,“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这绝不等于愚蠢,却又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性恐怕能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⑯。 《认罪书》中的张小英、秦红、造反派成员乙和丙,甚至钟潮、梁文道等平凡个体所体现的恰恰是这种“无思想的平庸”,也正是这种“不思”和平庸的立场催生了暴力和恶的生成。“乔叶借助一个女子的复仇而追历史之原罪,其视野从情场复仇进入历史之思,从追罪到认罪,从犯罪到忏悔,指认历史之罪源于人之罪。人之罪不仅是‘极端之恶’之所致,更与‘平庸的恶’的普遍存在密切相关。”⑰对于“平庸的恶”,小说除了通过塑造典型的“文革”式人物形象来透视,还通过理性的分析来深化这一命题。比如第十七章结尾处申明的访谈内容,不仅从文化、道德、传统的角度追问“文革”的生成,还特别对社会群体的道德冷漠所体现的“平庸的恶”进行了认真反思,对这种恶的社会和文化土壤进行了追问。 可以说,《认罪书》塑造了一群有罪的众生,但面对恶行,小说中的人物却小心翼翼回避着、遮掩着、辩护着,甚至以遗忘、篡改、否认的姿态对待。除了金金、梁知体现出的有限度的忏悔和自省之外,小说中造恶的当事人都在苦心积虑地蔽恶。这种“蔽恶”姿态典型体现在众人对梅好母女的叙述上。在金金执着而逐步深入的调查中,梅好母女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而这一真相是经由梁知、秦红、张小英、钟潮、老姑、梁新、赵小军的叙述聚合而成,也即围绕梅好母女的历史和悲剧所展开的不同信息、不同评价形成了多声部的复调声音,如同“罗生门”叙事一样充满了复杂性和多种可能性。但几乎相同的是,每个叙述者在讲述梅好母女与自己的交集时,都会有意或无意地屏蔽掉自己加诸她们身上的恶行与罪孽。比如在梅好和梅梅的悲剧中,张小英是个作恶多多而又频频蔽恶的角色。尤其对于梅梅的悲剧,她几乎是策划者和助推者。张小英是梁文道死后梁家母代夫权的典型,对待继女梅梅,天然怀着排挤和打击的欲念,将梅梅作为软礼“献祭”给当权人物钟潮副市长,以换回自己儿子的职位升迁。可她在向金金叙述时隐去了这些内容,通过钟潮的叙述才将张小英的恶行彰显出来。再如,钟潮当年参与充当造反派王爱国的爪牙时压着梅好的腿任由别人将毛笔插入她的体内。但在他向金金的忏悔和自白中,却从现场挪移至窗外,将自己由造恶者打扮成旁观者,试图淡化其罪愆。而这种真相是通过红卫兵丙的叙述达到的。由此可见,作为小说主线之一的梅好梅梅的身世之谜,是通过散点叙事来完成的。不同的叙述人掌握着关于这两个女性的拼图板块,在这些碎片汇聚成完整拼图的过程中,每块拼图都试图“自我洁化”,隐蔽恶行,不过,通过后一个(或另一个)讲述者的补充、修正或颠覆性解释,还原出了事实的真相。这种蔽恶与祛恶叙事使《认罪书》的情节更迂回曲折,具有了显见的复调诗学特征。 总体上,《认罪书》是一部较为厚重且具有思想气质的小说,它在主题内容上的忏悔与救赎接续了中国现代文学的传统,尤其是认罪、领罪的价值向度以及探寻人性之恶、勾勒泛罪大众的写作向度,对于当代文学的创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另一方面,《认罪书》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的问题。比如,由于乔叶非亲历者的现实限制,她和小说的角心人物“80后”女孩金金没法完成对“文革”历史的直接“讲述”,因而,《认罪书》中的钟潮、张小英、单姓老人、申明等“文革”亲历者,充当了历史讲述者。小说设置了“讲述与聆听”这一叙述机制,“文革”的复杂历史和内部肌理是经由这些亲历者的“讲述”而成,可以说,《认罪书》中的“文革”图景是经由不同视角拼贴和聚合的产物,这显示了“70后”作家叙述“文革”上的某种困境和无奈。也就是说,对于乔叶和她的同代作家而言,当他们由自己所熟悉和习惯的都市空间、个体小我转向他们并不熟悉的历史经验和文化记忆时,面临着这样的命题:如何处理文学虚构与真实历史的关系,如何将历史的共识性经验和个体的记忆有效衔接。有研究者在分析“70后”作家的经典化难成气候的原因时指出,“恐怕就是因为个人经验书写与共同经验与集体记忆的接洽问题”,“如果不自觉地将个体记忆与一个时代的整体历史氛围与逻辑达到内在的呼应与‘神合’,恐怕是很难得到广泛的认可的”⑱。客观地说,《认罪书》有介入历史的巨大热情,有重构宏大历史并对历史进行深度反思的宏愿,也别出心裁地以“罪”作为切入历史内部肌理的通道,但“文革”叙事上的不自信和拼贴痕迹,以及大量并无新意的“文革”桥段的堆积带来的审美疲劳,都指涉着乔叶“文革”叙事的某种危机。所以,个人记忆与集体记忆的妥帖“接洽”、个体情感与历史逻辑的内在“神合”,这是包括乔叶在内的“70后”作家当前应该认真思考和有待解决的写作问题。再如,乔叶在这篇小说中试图唤醒和表达面对罪和恶的这样一种态度——知罪、认罪、领罪。尽管每个人几乎都不同程度地浸染着恶与罪,但愿意承认和领受这种罪的人在小说中并不多,甚至他们的救赎显得那么虚妄:张小英临终前的善言和生前尽心照料金金与安安是种良心的发现,并非真的罪感意识和忏悔意识的复苏,梁知隐忍和痛苦至生命最后也未真正在内心和自己的罪孽达成和解,切脉自杀是他向罪孽的软弱臣服和虚幻赎罪。再如金金,这个兼有复仇女神和女巫身份的女子,一生陷在复仇的“正义”事业中,鲜有闲暇检省自我的偏执、狂妄和阴险,她在生命尽头完成的领受罪孽和自我赎罪的华丽转身显得仓促而草率。在罪孽、恶行与忏悔、救赎的两极,《认罪书》呈现的罪和恶太过强大,乔叶沉浸于泛罪的文化土壤和人格症候中还未来得及构想救赎之路时,小说已行至尾声,本应具有的众多罪性人物如何清理自我、真诚忏悔和认领罪行的叙事向度,被潦草收篇。人物要么被强行实现自我转化,要么以另一种方式抵消罪孽——死。《认罪书》中的死是大面积的,除了较早的梅好跳河自尽、梁知父亲商医生跳河自杀、梁文道心脏病突死、梅梅跳楼自杀,还包括小说临近末尾的张小英罹患绒毛癌、梁新车祸横死、梁知切脉自杀、安安白血病死亡、金金肺癌疼痛之际吞安眠药自尽等死亡。面对无边的恶行,难道救赎的方式只能是死亡吗?面对深重的罪过,死亡能抵消这一切吗?我更愿把这种大面积的死亡看成是乔叶面对救赎之路阙如的仓促之举或无奈之举。 注 释: ○1《认罪书》初刊于《人民文学》2013年5期,后于2013年11月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同名单行本。 ○2施战军:《感触 命运 时代 文化》,《人民文学》2013年5期。 ○3○6○12乔叶:《认罪书》,第460页,第347页,第76页,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3年版。 ○4○5刘再复、林岗:《罪与文学》,导言,第61页、66页,中信出版社2011年版。 ○7本尼迪克特等:《日本四书》,第94页,线装书局2008年版。 ○8[德]马克斯•舍勒:《价值的颠覆》,第7页、第10页,罗悌伦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 ○9○15乔叶:《家庭伦理与历史书写的交叉》,http://www.jiangsuwang.net/tech/sdyd/2014-03-03 ○10○11王立:《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主题》,第492页,第28页,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3“碎片”和“编者注”是与小说的“虚构性”相对应的非虚构内容,是对小说涉及的知识与背景的详细注解,包括风俗民情、专业术语、特定历史背景与典故介绍、丰富的时代信息等等,这些非虚构的文献史料和知识信息一方面构成了小说情节之外的生动丰富的“知识地理”,另一方面也消除了丰沛的地方性知识和特定历史时代有可能给阅读者带来的理解障碍。 ○14雷达:《对现实发言的努力及其问题:2013年长篇小说观察》,2014年1月21日《人民日报》第14版。 ○16[美]阿伦特:《<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伦理的现代困境》,第56页,孙传钊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17王达敏:《被“平庸的恶”绑定的小说:乔叶长篇小说<认罪书>批评》,《文艺研究》2015年2期。 ○18孟繁华、张清华:《“70后”的身份之谜与文学处境》,2014年6月20日《文艺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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