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生提供幸福情感体验场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5:11:04 中国教育报 朱怡华 参加讨论
一种健康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应兼顾“人本位”和“社会本位”的教育价值观。随着“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教育也正面临巨大挑战。一方面教育必须摒弃将人简化为“工具人”的传统观念,同时又必须在个体发展、幸福与社会发展之间寻求平衡。那么,什么是幸福?如何理解教育与幸福的关系?怎样的教育才有益于人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沈阳师范大学田若飞副教授撰写的《社会控制论视角下的教育与幸福——以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为例》一书正是对上述问题的积极回应。 该书在实证基础上研究教育与幸福这对常流于概念的话题,从帮助学生获得幸福感出发,借鉴社会控制论和心理学主观幸福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将学生看作是在家庭、社会与学校组成的交互信息网络中心的自组织心理系统,分析几者间的信息交换,探索学校教育关涉、促成学生幸福感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以此丰富了教育与幸福关系的理论研究。 该书从学生幸福感的构成、影响因素及现状入手,探讨学生所持有的幸福观念、所感受的现实幸福及二者间的差距。分析显示,课业水平并非学生主观幸福感的主要构成因素。对青年学生而言,在“我是一个怎样的人”、“生活的意义是什么”及“如何与同学友好相处”等问题的思考与实践上,如得不到满意的答案,会极大地影响其主观幸福的感受。 通过对学生幸福感的学校差异和性别差异进行社会文化分析,作者得出以下论断:对幸福的认知不能代替情感体验;学校应成为学生幸福观念的重要输入系统和体验场;幸福感需要一定频度、广度和深度的情感体验;学校必须改变自我中心化和唯智主义,与学生、家庭和社区形成平等、协调和制衡的合作关系,创造一个连续有效的教育环境,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幸福情感体验场。这些观点在国内相关研究中颇具新意。 幸福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主观体验和感受,但个人幸福必须建构在人类与社会幸福的基础之上。因此,教育与幸福的关系还必须受制于一个更高层面的观念,即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促进人类的幸福,而作为具体的教育实践则应着力于培养获得幸福的三大基本素质,即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智和道德责任感。这一结论对推进素质教育具有深远的理论影响和现实意义。 《社会控制论视角下的教育与幸福——以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为例》 田若飞著 教育科学出版社 《中国教育报》2012年4月16日第11版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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