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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传奇集》:文学史家关于“十七年”乡村的文学书写


    关键词:於可训
    作为文学史家的於可训是为人所熟知的,从关于新诗史的研究(《新诗体艺术论》,1995),到出版多部现当代文学通史(《中国当代文学概论》,1998;《中国文学编年史·现代卷》,2006;《中国文学编年史·当代卷》,2006),乃至作家专(史)论(《王蒙传论》,2009)……文学史研究成果颇为丰富。近年则开始了大量的文学创作,以“小说”为名,文体近乎中国古代的“笔记”,兼具散文与小说的形式[1],虚实结合,运笔自由。随着第一部短篇小说集《乡野传奇集》的出版,算是对此前文学创作一次富有典型意义的阶段性呈现。
    从零散发表于杂志刊物开始,就不断有批评家从各种角度对於可训的小说进行了精彩而有深度的评论。如从小说所沿袭的古典至当代文学传统进行梳理[2],知人论世地探讨小说体现的人文情怀[3],分析小说独特的语言和叙事方式[4],等等,无不有助于打开於可训小说的艺术世界,探寻其艺术脉络。作为文学史家的於可训,在文学作品中如何处理与其专业最为紧密相关的时空题材?文学书写是否能够与其文学史研究产生微妙共振?亦或是补充丰富了学术研究以外的未尽之意……这些问题,在《乡野传奇集》中或许可以尝试着寻找答案。
    一
    初读小说集开头的几篇作品,简短的句子、灵动明快的叙事节奏,托出一个个抓人眼球的湖村故事:或是讲天真少年的奇技能事(《元贞》《追鱼》),或是淳朴村民的野性交媾(《归渔》)、生死爱恋(《精古》),也有亦真亦幻的人畜通灵(《生人》)……读到这些作品,很自然地便可知晓小说集名称“传奇”之含义由来,自然有古代唐传奇和笔记小说的痕迹,读来或惊诧赞叹,或会心一笑、余味悠长。当代文学史中似乎也有沿袭这种写作传统的作品,较为典型的是上世纪八十年代蔚然成风的“寻根文学”。“寻根”小说也多写乡野故事,在文学中极力探寻再造古老中国“文化”之根。然而当我们试图用完整的“寻根文学”框架去理解於可训的这些小说,仅仅将其视作鄂东水乡风情画及传统奇异民俗的展示时,能够明显感受到小说中有些东西溢出了这样单纯文化意义上的理解范畴,更多地在虚无缥缈的“文化”之外,非常切实地跟现实世界紧密相连着,总有些细节笔触能够将读者从“真空”的世界中拖出,拉回现实历史中来。
    如小说集的第一篇《元贞》,两个少年寒冬季节在湖水里捕鱼,叫嚣着生吃活虾,跑到冰面上去捡冻住的野鸭不慎落水,最终有惊无险地归来,故事完全一派童真童趣。孩子们回到家要分享捡回的野鸭时,家长(其实也是亲戚)之间有点不愉快,无非也是乡间邻里极有生活气息的“小农”心态的描摹。马上小说结尾临近,作者又添一笔趣谈,少年元贞家中传来喊声,那喊声是“队长找到他家,说烧了队上稻草的事”。元贞娘则非常巧妙地用一句玩笑话“队长,莫怪,我把他的屁股打成两半”化解了“队长”的问责。到这里,小说便很快收束结尾。全篇流畅如水的叙事节奏,临近结尾的这一笔却显得很特别,一方面回应了前面两个少年在湖边点燃稻草取暖的趣事,另一方面也用空白的方式留下几个疑问:“队长”是何许人也?“队上的稻草”又意味着什么?小说中对此没有任何解释,这就需要读者对中国当代历史背景知识有所了解才能读懂。这两个调皮的少年,某种程度上,已经破坏了当时农村集体的公有财产,事情性质的严重程度可大可小,有了这一层背景,才能显出元贞娘作为农村妇女在面对这一意外状况时,发自本能的幽默和机智。
    在一篇极紧凑的小说中挖掘出这一细节,除了为作者精细的笔法赞叹之外,更想说明的是,历史时间对这一作品的重要性。《乡野传奇集》中几乎每一篇作品都或隐或显地提到了相关的历史背景,比如解放后、建国初、“大跃进”……甚至直接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年份(如1954年、1959年是全书出现最多的两个时间点)。正是这些“历史时间”的参与,才更加丰富了这些作品的内涵层理。这里的“历史时间”在小说集的“内容介绍”处被概括为纯知识性时间范畴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但考虑到於可训文学史家的身份,不得不以“十七年”这一更有学术语境的概念来替换,从而更好地凝聚本文所要考察的问题。因为“十七年”在有些时候常常会被用来作为当代文学史研究中历史观、价值观及方法论的试纸,於可训作为当代文学研究资深的参与者,也必然会主动或被动地卷入这样的知识语境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於可训的《乡野传奇集》便在“寻根文学”这一现有的参照系之外,于当代文学史中找到了另一个书写谱系,即“十七年”乡村题材书写。
    如何书写“十七年”时期的乡村,这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中一直是个可以引领时代文学浪潮乃至引起争议的重要话题。比如同样描写乡村的爱情生活,从历史当时出现的赵树理的《登记》(1950),到另一个历史阶段出现的张弦的《被爱情遗忘的角落》(1980),完全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面目,背后关联的也是两种不同的价值体系。《乡野传奇集》中所有故事的主要发生时间都是“十七年”,作品与其说是“寻根文学”的余脉,某种程度上更接近于另一文学思潮——“反思文学”的变体。前面提到的《元贞》这篇作品的故事模式,就十分类似于何立伟的短篇小说《白色鸟》(1984)。同样也是两个孩童外出乡野游玩,天真的少年之心如同白色的鸟儿一样,但如梦般恬静美好的下午最终却被“要运动了”的锣鼓声拉回现实。作品同样不着力于描写历史当时的政治运动,但时代背景确是使作品内涵更丰富的无法忽略的底色。
    说《乡野传奇集》是“反思文学”的变体,是因为作品在处理“十七年”乡村题材时,既不像“十七年”时期作家通过文学作品对当时的乡村政策做鼓动宣传,也不全然是1980年前后对历史问题的批判反思。《乡野传奇集》是在作者本人深厚的中西文学修养基础上,沉淀了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世纪末全部的当代文学潮流印迹的另一种表现样态。作为文学史家的於可训在进行文学创作过程中,其体现出的历史观念,已有批评家谈到,如呈现历史的客观平正[5]、与“真理性”相比更注重“真实性”[6]。但这种整体史观的探讨,在《乡野传奇集》作为一个完整文学样本托出之时,就显得有待细致深入了。比如小说集里面也有多篇写到“十七年”时期乡村的爱情生活,既有《白先生列传》令人扼腕叹息的破碎悲剧,也有《歌子三嫂传》中恢弘大气如灯塔一般的人物之光。看似矛盾,实则必然。因此,《乡野传奇集》中体现出的历史观(文学观)是一种面对特殊时空题材、一定会被检视的艰难取舍与陡峭攀登。当然,从作品整体呈现出的氛围来看,或许作者本人从未觉得“艰难”与“陡峭”。
    二
    “
    我与湖有一种特殊的缘分。自小在湖村长大,后来见到了江,溯江而上,到了一个小城;再往上走,又到了一个大城市,就算走出了湖了,走出了养育我的那个湖村了。这以后我就没有回去,虽然常常免不了要生出许多忆念和留恋,但因为人事已非,总觉着隔着一层烟雾,渺不可求。[7]
    ”
    早在1990年的一篇散文中,於可训就曾深情地追忆自己出生的鄂东湖村,《乡野传奇集》的后记中也毫无保留地讴歌咏叹着“黄梅有个太白湖”。空间上的湖地乡村是於可训童年依恋之所,但这里的美好世界却是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存在的。以1947年出生算起,作者在乡村度过的童稚少年时代,几乎贯穿了“十七年”时期。小说集里描写“十七年”乡村纯净自然的篇什不少,鄂东乡野的风土人情画卷,在作者笔下墨色点染,徐徐展开。
    小说集中除了《元贞》之外,完全是传统美好风俗人情描摹的作品,当属《猖日》一篇。就连小说出版的封面封底,也是以这篇作品的内容为动机,以“五猖”的傩戏人像为原型设计的。“放猖”的活动充满传统地域民俗色彩,活动的形式是村民们打土地神(由人装扮的),把“五猖”放到村子里挨家挨户翻腾,将家家户户藏在暗处的阴气霉气驱赶出去。村民们放肆地打土地神的环节,小说中描写得十分精彩。
    “
    开打了,当第一块土巴从村民的手中向土地飞去,土地就开始了无休止的奔跑。但见那,苍茫的天幕下,一个人形的神在没命地狂奔。料峭的春寒,扇动他单薄的衣衫,像长了无数的翅膀。
    ”
    几笔便勾勒出一个五彩缤纷的画面:春寒扇动着衣衫,苍茫的天幕下好似翩翩起舞、四处纷飞的蝴蝶。热闹放纵的打土地活动让人兴奋不已,天色已晚,白天的活动落幕之后,夜晚则以另一种暧昧挑逗的方式延续着白天的放纵与狂欢。
    “
    扮土地的猫伢家离打谷场最近,此刻,他正躺在元贞的姐姐怀里,温顺得真像一只猫。元贞的姐姐用一团棉絮,蘸着碗里的清水,帮他轻轻擦拭头上脸上肩上臂上和脖子上的伤痕,淡淡的血丝洇开在清亮的水中,在月光的照耀下,像一幅写意的山水画。
    ”
    两个人就这样在月光下、天地间,含情脉脉,悄悄说着贴己话。在他们含而不露互吐衷肠的同时,旁边的草垛里,元贞六哥和淦生媳妇正火热地偷情,“抱着滚在一起”。一静一动,一含蓄一狂野,是他们两对年轻人和这月光与天地一起,构成了一幅写意的山水画。《猖日》中所描写的村民对待婚外偷情男女的态度,正可以跟赵树理五十年代所写《登记》中小飞蛾的遭遇相对比,哪种情况更符合“历史真实”其实无需确证,作者笔下处理这一越轨的情感关系时所持的文学(历史)观念,已可见一斑。
    如果说《猖日》是无意(或有意)地模糊了历史时间,营造出恬静和美的乡村图景,那么《男孩胜利漂流记》则将历史时间的符号意义发挥到极致,讲述了一段惊险传奇的湖村孩童冒险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抗战胜利1945年出生的,因此取名叫胜利。他的几个弟弟则先后出生于革命中国重要的历史节点,分别取名为建国、和平、解放。名为胜利的男孩在1954年洪水之际,偶然间救了一个襁褓中的女婴,一路护卫女婴和初生的麻雀幼雏顺洪水漂流多日,直至得救。在篇前小记中,作者将故事与《说岳全传》中岳飞降生的漂流传奇相比照,似有传奇千百年流转再世之感。而最终洪水过后,胜利母亲又生下一枚男婴,取名为抗洪——小说在结尾处仍将人们拉回现实世界的历史背景之中。但谁又能知道,名为“抗洪”的男孩出生之前,为了等待他的降生,发生过什么样的传奇故事呢。这传奇亦真亦假,写出的则是作者对“十七年”乡村的那份独属于孩童的浪漫回忆。
    同样是写乡野孩童传奇,不以神异取胜,温馨美好又余味悲凉的是小说集里的《金鲤》。《金鲤》前面描写少男少女戏水嬉闹、情窦初开的段落与汪曾祺的《受戒》极其相似。
    “
    到最后,细女学着戏文的结尾说,小毛哎,到我家了。水伢也接上说,到你家啦,那我要回去了。细女又说,哎你莫走,我去看看我妈在不在家,我妈要不在呢,我就打三个鸡蛋泡一碗炒米给你吃。水伢跳出戏外说,你妈肯定不在家。细女却接着说,小毛哎,我妈真的不在家吔,吃鸡蛋炒米去哟。水伢应和着说,吃鸡蛋炒米去哟。说完,两人笑成一团。笑过之后,水伢就问细女,我要真的是戏里的金小毛,你真的会弄鸡蛋泡炒米我吃呀。细女说,是呀,一定会。水伢学着戏里的口气说,那你真是我的好媳妇哟。细女就嗔水伢说,不要脸。两人又笑。笑声惊动了林间的栖鸟,引得它们在树上乱飞。
    ”
    就是这样两个天真烂漫的少男少女,整日一起摸鱼,打野鸭,剥莲蓬……仿佛可以通向永远的岁月静好,然而小说结尾却让年少的水伢死于一场暴雨导致的山洪。直接原因是村民们要修水渠,搬走了护坡的石头。《金鲤》一篇无疑表达了对人心自私的悲愤之情,天真的少年正是命丧于此,这让小说的悲剧色彩似乎脱离时代背景依然成立。然而究其根本,真正吞噬两个孩子的(让两个年轻的生命都因此失去了色彩),表面看是无情的山洪,但实际根源是被孤立的恐惧和孤独。
    读完小说之后,很容易忽略在小说开篇就勾勒出的一个孤单却无可奈何的女孩子形象。细女十岁没了爹娘,和爷爷相依为命,在湖滩上养野鸭。当村里开始搞合作化,“一大群人在一起,……有说有笑,过上了热热闹闹、有白有黑的日子。她和爷爷却依旧守着这群不会说话的鸭子……整天听它们嘎嘎嘎嘎地叫着,却一句话也插不上。细女偶尔有些为难的事烦心的事对它们说,得到的回应依旧是嘎嘎嘎。”十岁的孩子不堪忍受这种孤独,“不想过这种没人说话的日子,就要她爷爷去要求入社。”但因为她家世代是单干户没人种田,被拒绝了入社的请求。而村子另外一个同样父母双亡的单干户的孩子,就是水伢。他们各自与老人为伴,互相则只能以彼此为伴。爷爷在考虑细女的婚事时,“原想给细女在村里找个人家,免得跟着他过这种漂泊不定的日子”,但“想到自家是单干户,像样的人家瞧不上,也就断了这个念想”。就这样,两个孤苦无依的孩子互相依偎。他们喜欢金鲤,也只有金鲤是他们的玩伴,懂得他们的喜怒哀乐。他们听到暴雨的危险之后,就一定会“犯傻”,一定会去救金鲤——悲剧的结局是注定的。因此可以说,是在合作化运动中作为单干户子女的孤独,杀死了两个渴望爱与陪伴的孤儿,作品的悲凉是从一开始就奠定了的。
    前面举例的多篇作品,整体上还是描绘了“十七年”时期乡村的美好状态,就算以悲剧结局,但刻画的人物、渲染的画面主要还是温暖人心的。《乡野传奇集》中其实还有诸多作品直接讽刺批判了“十七年”时期乡村生活中的极端倾向和扭曲形态。包括小说集里提到最多的明确时间年份:1954年和1959年。小说中描写1954年的背景是长江干堤决口和乡民抗洪,多少人丧生于此间;小说里的1959年则是大饥荒年份,一代梨园名家桂三元惨死在这一时刻,梅先生卑微求食的故事也发生在这里。
    在具体的小说篇章中:为了推广普通话而强行改变方言,抹杀了方言原本的韵味和情致,这在《说聱声话的北方佬》《胡先生列传》《看相细爹传》等篇目中多次被作者提及;《唐·孙》中塑造的头脑僵化的“先进”人物,终因损害了大家基本生存的条件而不再“可爱”;《白先生列传》中白先生和刘先生自由恋爱,但刘先生却因“流氓罪”被捕入狱,白先生也不堪受辱,沉湖自尽;气氛最为阴森恐怖的《决堤》,写出了在抗洪过程中,用犯人的身体去填补溃堤这样的往事。还有塑造了刚正不阿的乡村教师形象的《熊先生列传》,熊先生也是因为对“大跃进”中间种种不合理现象的抵制与反抗,才树立起他挺拔的身姿,在小说结尾处,作者借旁观者之口赞道,“熊先生这人厚道,不像有些人,做错了事死不认账”。到这,似乎又有了八十年代“反思文学”的味道。
    所以整体而言,於可训笔下的“十七年”乡村是一个温馨与悲惨并存、奇迹与荒谬共生的时空存在。追忆怀念,还是反思批判,似乎都不足以概括作者对“十七年”乡村的文学立场。正如於可训本人所说,他要制造的,是一个“万花筒”[8],“真实的人生”和“真实的历史”需要观者自己去看。
    三
    单纯地从作者对“十七年”乡村的文学书写中试图窥探其历史价值观,显然是不准确的,似乎也是不合适的。同样是面对“十七年”时期的问题,作为当代文学史家,於可训在学术研究中不可避免地要处理这一对象。於可训曾有这样的学术判断:
    “
    对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追求问题,学术界有一种流行的看法,即认为这种追求在“五四”时期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新时期文学中表现得最为突出,从三十年代的左翼文学到四十年代的解放区文学乃至五六十年代的当代文学,则偏离了现代性追求的轨道,甚至是对现代追求的一种历史的反动。这种看法虽然事出有因,但背后无疑也隐含着一种西方的价值评判标准。
    ……
    与二十世纪上半叶不同的是,二十世纪下半叶的文学所处的历史情境,是已经建立了一个独立自主的现代化民族国家。由于中国革命不同阶段之间存在的紧密的历史联系,二十世纪下半叶的中国文学不但在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内部,把前五十年在一个多元共生的背景下形成的主流的革命文学,逐步发展成一种由统一的文学体制、统一的文学观念和艺术规范支配的统一的文学世界,而且又在各种内外情势的影响下,把这个统一的文学世界各种极端的因素加以片面发展,终至酿成“文化大革命”那样毁灭文学的历史悲剧。[9]
    ”
    可以看出的是,於可训对“文革”文学的态度十分明确,对于五六十年代的文学,则使用了相对平正的说法,至少是反对将五六十年代文学视作“偏离现代性追求”的观点。不过这不重要,因为於可训的文学史观曾概括为“事实比观点更有力量”[10]以及“构建用材料和事实说话的文学史”[11]。《乡野传奇集》所描写的“十七年”时期的乡村,是於可训童年的处所,也是他文学起步阶段的土壤,小说集中就有多处描写作者自己文学启蒙及少年时代文学创作的片段。与作者本人的文学成长同步,当代文学史的发展线索中此时也有一处重要的事实节点在此与其交汇,并留下深刻的印迹,就是“新民歌运动”。关于“新民歌运动”的书写,几乎直接打通了文学史研究与文学书写的界限,二者形成了意外的互动。
    “新民歌运动”是至今为止的当代文学史书写一定会记录的“十七年”时期重要文学事件,在於可训编写的《中国当代文学概论》中,讲述1949-1976年间诗歌创作情况一节,以注释的方式介绍了这次文学事件:
    “
    1958年“大跃进”期间,人民群众自发地用诗歌的形式歌唱自己的劳动,表达自己的理想,出现了“新民歌”创作的浪潮。后来经过有组织的搜集、整理,加以提倡和推动,形成了声势浩大的“新民歌运动”。“新民歌运动”既有人民群众的真实心声的体现,也存在政治上的“冒进”和经济上的“浮夸”的影响。[12]
    ”
    於可训所描述的这一历史事件的发生逻辑与其他几种文学史著作有着细微的差异,如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和董健、丁帆、王彬彬主编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新稿》。后两者整体上还是强调了“新民歌运动”在1958年主要由高层领导人指示,自上而下发动了这次文学事件。於可训的文学史讲述则侧重于将这一运动的起点定性为“人民群众自发”,也强调了诗歌运动中有“人民群众的真实心声的体现”。学术性的文学史描述到此为止,於可训在文学书写中的“新民歌运动”,则更为丰富鲜活。
    小说《吴先生列传》中,“新民歌运动”发生时,有“村村社社开展诗歌比赛”的情形,而“我”在比赛中也写了不少作品,其中一首被认为是“我”的文学处女作,如“我的初恋一样”:春暖花开百鸟啼,我爱我的好集体。集体好来集体强,集体赛过亲爹娘。这样的诗作在“新民歌运动”中着实不少,而作者如此珍视并投入深厚的感情,是今天再重新翻阅类似作品时很难体会到的。
    《乡野传奇集》里将“新民歌运动”的历史事实及文学遗产融入小说故事之中,最流畅动人的一篇当属《歌子三嫂传》。
    小说里三嫂和三哥因转述他人情书而互生爱意,但三哥此前已经由家长定了娃娃亲,因此在一次修水库的劳动中,三个人在一起做了一次了断。定亲的姑娘“黄菊香的了断方法,是当时作兴的打擂台。不过,不是真的上擂台比武,而是比赛挑土。说好了,她和三嫂一人挑三十担土上水库大坝,中间不能歇气,谁输了,谁退出。”于是后面就开始了欢乐又热闹的“挑土定男人”的场面。这场面,在当代文学史里似曾相识。“新民歌运动”的成果选集《红旗歌谣》里为数不多的几首隐约描写男女情爱的诗作,其中有一首便这样写:情哥挑堤快如飞,妹挑担子紧紧追,就是飞进白云里,也要拼命赶上你。挑土的劳动热火朝天,劳动的男女也热情如火。只不过在小说里并不是男女两情相悦一起挑土,而是二女通过挑土争一男的故事,比“新民歌”里写的更加生动有趣。小说后面的情节,黄菊香赢得了挑土比赛,却没有摘取胜利果实,因为她知道“挑对象不是挑土,不能靠力气,要靠缘分。”三个人里,她主动退出,成全了一对有情人。小说描写的在劳动生活中展开的爱情,充满开朗、大气的诗意,早已远远超越了“诗歌”本身。三哥三嫂结婚后,在集体劳动时也还会吟咏诗歌,“缓解大家的情绪,给大家提神鼓劲儿。”
    到这里,文学史事件、事件中的文学文本、文学史的讲述、讲述者的文学再创作,这几种存在发生了美妙的碰撞与共振。这其中的互动关系,很难说是文学创作补足了文学史叙述,还是文学史知识影响了文学故事的编造。这一刻得到的阅读体验是极其丰富的,超出了小说本身所能提供的审美能量。
    但是,同样的乡村“大跃进”,同样的“新民歌运动”,在小说集的其他篇章中却充当了完全不同的角色。《熊先生列传》中,公社要放诗歌“卫星”,请语文好的熊先生帮忙润色,“听说熊先生把那些从各队赛诗台上收来的诗歌,改得面目全非,还写了不少批语,不是说这个不合实际,就是说那个太过夸大。”有一首诗云:豇豆肥,豇豆长,做根项链挂身上,颈上缠八尺,腰上缠十丈,剩下的送给孙大圣,做根降妖的金箍棒。这首诗就被熊先生批为“奇谈怪论”。小说里熊先生被称为“书腐”,但其实是贬义词褒用,熊先生的踏实厚道、刚正不阿,才是作者要为之立传的缘由。
    所以,同样的文学史事件“新民歌运动”,在文学史家於可训和小说家於可训的两支笔下,生出了不一样的花,学术之花和文学之花交相辉映。在这里也可以发现,试图从於可训的文学作品中进一步提炼观点是极其困难的,无法简单地求证其对于“新民歌运动”、对于“十七年”(文学)的价值立场到底是什么,因为在文学书写中更是如此——“事实比观点更有力量”。
    四
    如果说在早年的散文《我忆念的湖村》中,於可训是把孩童时和乡村有关的回忆作为一种“养护心灵”的“避风港”来追念,那么在《乡野传奇集》里对“十七年”乡村的书写,则有着作者非常明确的问题自觉。
    “
    我的农村生活经历,主要停留在上世纪五十六十年代,严格说来,是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初这一段时间,这也许是我侧重写这个时期残留的农村印象的一点资本。但是,在写作的过程中,我发现,我所经历的这个时期的农村是传统的乡村和“现代”的乡村一个历史的分水岭。五十年代中期以后的农村,掺进了越来越多人为 “计划”的因素,破坏了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农耕社会的格局,古老的乡风民俗,也随之为一种渗透了很强的政治意识的新观念和新风俗所代替。这也可以说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是,与此同时,也容易唤起我们的一种怀旧情绪。当这种怀旧情绪不仅仅停留在留恋旧物、发思古之幽情的层面,而是同时也指向这种进步的历史中某些割断传统、违拗人情,甚至是有悖人性的极端倾向的时候,描写这些旧物,就显示出了一种独特的意味。我在写作中,把关注的重点和正面描写的对象,放在这个时期的乡村社会,就是基于这样的认识。[13]
    ”
    这样的认识,几乎和於可训对于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的整体认识是一致的。在他的观点看来,五六十年代原本是现代中国(文学)探索其独特“现代性”的可能阶段,但某些极端因素的发展摧毁了这种“现代性”的探索,某种程度上也摧毁了他怀念的“乡村”,这一过程,就是在“十七年”完成的。因此,於可训关于“十七年”乡村的文学书写掺杂着留恋与批判,看似“混沌”的价值立场,其实也是另一种形态的文学史书写,二者是同构共生的。
    但是,文学创作毕竟不是文学研究,比较二者的区别时,於可训也曾谈到,“想通过小说创作,表达自己对社会人生的看法。当然,这看法不是抽象的理念,而是我的社会人生经历的结晶。其实,做学术研究也是如此,不过约束太多,没有小说创作自由。”[]原本应该更自由的小说创作,值得读者更多的期待,然而实际的情形却更加复杂暧昧。
    《乡野传奇集》中感情最为真挚动人的一定是《吴先生列传》,因为这一篇於可训写的是自己至亲至爱的母亲,是自己人生道路和文学道路的启蒙。《吴先生列传》读来有太多让人落泪的细节,吴先生宽阔的心胸、高洁的品格、通达的智慧,都给人留下极深的印象。《乡野传奇集》成书出版的版本中,删去了小说最初在《长江文艺》2019年第6期发表时的一段文字。
    “
    1964年四清时,吴先生因受家庭出身影响,被解除了教职。“文革”中却被拉去陪斗。那时候,我已离开家乡多年,据她的学生后来跟我说,吴先生始终平静地站在台上,不低头不弯腰,也没人上去强按她。原因是她的学生中有几个狠人,当了造反派的头头,事先发下话去,斗可以,但不准动手,谁敢动手,小心他的狗头。事后,有人送吴先生回家,见吴先生在一个水沟边停下,蹲下身子去看水。送她的人怕她想不开,就上前劝慰,吴先生说,我的头发乱了,我想照着理一理,沟里的水清,像镜子一样。我听了这话,心里难受了好一阵子。
    ”
    小说集里或许还有其他修改的细节之处,在此不论。不管怎样,这或许都是作者在小说出版时的一种“策略”,这是敦厚包容的心态之体现,当然也是一种“妥协”。其实没有这段文字,《吴先生列传》依然感人至深,但这段故事和描写,尤其吴先生临水自照的画面,无疑是小说中最动人的片段,读之难以忘怀。
    注释
    [1]实际上2018年出版的《於可训文集》(长江文艺出版社)中收录的《幻乡笔记》(四则)(即《元贞》《归渔》《精古》《生人》四篇)是置于“文学创作”卷中的“散文”一类;《长江文艺》2020年第8期题为《有多少往事不是过眼云烟》的访谈中,刊物编辑也谈到“乡村教师传”和“乡人传”系列作品发表时原本也是在“散文”栏目中。
    [2]李遇春:《回到中国小说的“传奇”种子——读於可训近期小说系列》,《长江文艺》2021年第15期。
    [3]李勇:《温暖的行旅——读於可训先生的小说》,《长江丛刊》2019年第3期。
    [4]叶立文:《文言之法与补叙之道——评於可训的小说创作》,《当代作家评论》2017年第6期。
    [5]张均:《於可训小说近作读札》,《长江丛刊》2019年第3期。
    [6]周新民:《打捞事实——浅谈於可训“乡村教师列传”“乡人传”》,《长江文艺》2021年第15期。
    [7]於可训:《我忆念的湖村》,《於可训文集9》,长江文艺出版社2018年版,第61页。
    [8]曾楚风、於可训:《有多少往事不是过眼云烟》,《长江文艺》2020年第15期。
    [9]於可训:《独特的现代性追求》,《於可训文集5》,长江文艺出版社2018年版,第371-372页。
    [10]於可训、张均:《事实比观点更有力量——於可训先生访谈录》,《新文学评论》2013年第2期。
    [11]於可训:《构建用材料和事实说话的文学史》,《社会科学报》2017年8月9日。
    [12]於可训:《中国当代文学概论》,《於可训文集8》,长江文艺出版社2018年版,第65页。
    [13]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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